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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4-01-03

《围城》的读书笔记(系列4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围城》的读书笔记(系列4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围城》的读书笔记 篇1

《围城》中使用大量生动诙谐、尖锐刻薄的比喻,无不闪烁着作者睿智的光芒。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淫荡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又一些人,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府,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纵观《围城》全书,赞扬肯定的地方少,讽刺挖苦的地方多,凡是这样的小说,作者必是清高之人,不与书中人物同类。试想如果作者与主人公是同类人,深知自身生活的痛苦和不幸,落笔哪能这样轻巧。从这一点上看,钱钟书不失书生本色,他没有成为一个小说家,而成为一个大学问家,一点也不奇怪。

《围城》的读书笔记 篇2

《围城》说的是爱情与婚姻的悲凉,但这悲很含糊。它不是孟姜女哭长城的悲壮,不是陆游唐婉的那种哀怨,更不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徘徊一望人肠断。它是“走着走着就散了”的心伤,是春华散落,仅剩长亭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苍凉,有着莫大的苍白无力的真实感。

方鸿渐曾也是那样热热烈烈地求学、恋爱、生活。他曾博士归国、风光一时;爱上唐晓芙,生命的意义也曾被那美丽的女孩照亮;也曾受到大家闺秀——苏文纨的垂青。却不想到了偏远的三闾大学,无可挽回地与孙柔嘉结合,浑浑噩噩地度日。在赵辛眉的提醒下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境况,却也只能无奈地一声叹息,继续过活。

难怪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事过境迁之后,昨日被时间漂白了,剩下的是苍白无力的人生,于是浑浑噩噩去过,只求活完这一世罢。即便猛然醒悟过来了,那又能怎样?最好的年代已经过去,回不去了,而今已有家事之累,就只当曾经是梦一场吧!仿佛是身陷囹圄的人,即便是悔悟了,却也来不及了。

《围城》的读书笔记 篇3

这几天心里烦,随手从书架上拿了本书来翻翻,正是钱钟书的《围城》。躺在床上看了几页,突然感到:为什么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活着呢?

方鸿渐人不笨,口才很好,加之又有海外留学的背景,关系网也很完善。就是放到现在,也该算个难得的人物。何况是在抗战时期呢?但事实是,方的事业很不顺利。回国之后,先是在旧丈人的银行里做了三个月事,闹翻了出来;之后是靠朋友的关系去了三闾大学,一年之后也被解聘;后来回到上海,做个报馆的资料室主任,闲差一个,一样的没有做长!对这些怎么解释呢?难道是方的能力不够?其实不然。方鸿渐自小接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长大之后,也是在正规的大学学习,后来,还留欧几年。就算是没学到什么东西,看的也比别人多啊。况且,他学的是文科,多多游历并不是坏事。并不是说一定得有那么一张文凭的。从那时到现在,混文凭的人多了。有文凭不一定就是真有本事。方鸿渐不过是太随意了些,只是为了对热衷功名的老辈人有个交代,才不得不去买一张。在不同的职业经历中,比方鸿渐还差的人多了去了,可单单是方鸿渐总是被人搞了下来。这就只有一个解释了:性格决定命运!在方鸿渐的心中,还存留着古士大夫的那种高尚情操:不为五斗米折腰!这可要了命了。当你的身边都是李梅亭这样的小人,都是沈太太这样的汉奸,当此时也,你该何去何从呢?要么是同流合污站稳脚跟,然后削尖了脑袋往上爬;要么就是孤芳自赏,等着被排挤掉。没有中间道路的。可悲,在中国就是这样了,不是左就是右,不是右就是左!你要是不站一个队,肯定会遭到左右两派的共同排挤,难以做人了。咱们的方鸿渐是非左非右,从不知道去主动钻营,不知道靠上实权派人物,不知道打点上级,不知道笼络人心。不知道玩手段,搞阴谋。不知道厚着脸皮,黑着良心!这样的一介书生,让他去和无耻狡猾的李梅亭,高松年们斗法,其败亡逃遁,那是可以预期的了。

方鸿渐败就败在他自己的节操上,他不懂政治!在一个举世皆浊的环境中,不懂政治,安能不败?!其实,他在三闾大学的时候,是“从龙派”的外围,他未尝不可以通过赵辛楣的关系,和校长高松年搞好关系,巴结巴结,拍拍马屁。那可就不只是龙身上的蜻蜓了,而是正儿八经的核心成员。不仅不会被挤走,就是一年后转成正教授,那也不是不可能。还有在报馆时,他仍然是我行我素,不懂得利用有利的形势去交结权贵,傍上靠山。最后的结局就如在三闾大学一般,也就不奇怪了。就算这些都不算吧,他要是有心,横下心来娶了苏文纨,靠着裙带关系,搞个一官半职的也不是什么难事。也就不用最后再去靠朋友了。可叹啦,所说的这些,方鸿渐是没做过一件!他就是一个典型的知识份子。软弱,犹豫,患得患失。但是清高孤介不改,小人是不做的!好多人说起来,方鸿渐就像是一个供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可方鸿渐做错了什么没有?他又有什么地方可笑?没有!换了是我,未必有方鸿渐这样的节操。可内心里,我宁愿像他这样活着。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是一个洒脱的人。可能会有好多的女性朋友,看不上他在回国的船上和鲍小姐的那段经历。要我说,这没什么。这就是时下很流行的嘛,是个男人的话,都能够理解的。况且,鲍小姐还是引诱在先,自己都是有男朋友的人了,方鸿渐那时候还是单身呢!如果他要是能抵制住这种诱惑,我都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了。不仅不是男人,还是个伪君子,假道学!有的男人,并不就是个不懂爱情的男人。这从他对待苏文纨和唐晓芙可以看出来。对唐晓芙,那可真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啊。这种爱情,是不会掺杂任何一点杂质的。也不会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的前途事业之类,更不会考虑家世,财产,名望等等身外之物。爱情就是爱情。如果方鸿渐考虑到这些东东了,他娶的就会是大姥的女儿苏文纨,而不是孙柔嘉。男人是不能没有女人的,既然最爱的人得不到了,那换个什么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孙柔嘉不是真正的上海人,可那脾气却和现在的有些上海白领女性一个模样。高傲,冷漠,精明强干而又自以为是。方鸿渐这样的乡绅人家出来的淳朴孩子,怎么能搞得定?他们的婚姻绝对是一个错误。方鸿渐自己也是不大乐意的。可他怎么玩得过这么一个上海小姐?软弱的方鸿渐是没有办法拒绝的。不过,换句话说了,女人嘛,还不都是一样?一个德性!最爱的人失去了,那爱谁谁吧。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方鸿渐的洒脱。真爱的人既然不可能,那就该及时转舵。难道真的出家去做和尚不成?那样的话,说是情痴,实际上是个变态。为人所不齿的。换了我是方鸿渐,在遭到失恋的打击之后,生活总还要继续的,肯定也是要结婚的。既然孙柔嘉贴了过来,那管她好不好呢?就是她了。和谁不是过一辈子呢?

方鸿渐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人。他不是什么英雄豪杰,只是一个有着很多烦恼,很多缺点的小人物。即便是事业不成,爱情也不成。可他从没想过要改变自己什么,他真实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宁愿也像他那样活着。

《围城》的读书笔记 篇4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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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900字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围城》读书笔记900字”,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最近有看书的意愿却总是不能坚持,觉得自己应该多读读名著,便跑到图书馆一楼借了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想好好拜读一番。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1500字


读后感怎么去写呢?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名著读书笔记”。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1】

《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写作于1944年,并在1946年完成的一部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当时钱钟书正羁局于沦陷后的上海,情绪低落,内心惆怅,就像作者本人所说的那样:“两手里忧世伤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小说创作的时间正是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而作者的经历与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颇为相似:都是出身于中国的一个书香门第,1930年代留学于英国和法国,1938年初回国。故事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线索,描写了抗日战争初期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理变化和生活变迁,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围城》以戏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出了在全面抗战的大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内心的彷徨和空虚。“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大概就是围城的含义吧。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们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他们一次次次冲出“围城”,却又来到下一个“围城”的入口,爱情、事业、家庭皆是“围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分子们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2】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终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终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终一道门后,最终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终,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教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教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述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教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十分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期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3】

钱钟书先生于《围城》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逃离。这句话于我来说感慨颇深。世上每个生命都遵循着这样的成长规律:降世之初,俨然初生牛犊不畏猛虎,临终之际多困于城而留有遗憾。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或是名利场,或是温柔乡,或是拼造化,或是美名扬。这些意识世界里逐渐高大的城墙虽给予我们偏安一方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但在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的格局和生命的广度受限。但是人们往往对格局受限不自知,只是固守着前者自鸣得意。那些高大的城墙就像一个拥有可怕吸力的巨大漩涡,慢慢吞噬掉我们的斗志、毅力和对城外世界的好奇心,最终限制我们于围城之内,潦草一生。

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毫无疑问是悲剧的典型,重重城墙之内的他早已没了男人的血性。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点泥土气,这就是他们的民风,就是发财做官的人,也欠大方,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如周敦颐笔下的盛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者,少之甚少。在如此小气的环境下成长,便是方鸿渐悲剧人生的第一重城,钱钟书先生在本书之初便交代出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一番伏笔之下,后来主人公的多少荒唐和怯懦也就不那么让人反感而是觉得可悲了。

第二重城。文凭不过白纸一方,却能将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方鸿渐在国外不学无术、不思专攻,临到毕业在父亲和丈人的催促下才慌乱得在毕业证书上造假。人生如棋盘,一步错步步错。既胸无大志,又不敢随性而活,这样的人是极为矛盾的。虽说造假证是当时国内社会对留洋博士过于推崇之下的不得已,但是这一行为终究为他归国之后遭遇的种种歧视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一重城,是社风世情,是造假证归国之后被无知的乡人盲目吹捧的些许自得,竟幻化成迷境幻影,让方鸿渐难以清醒。

第三重城。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在当时中国青年的身上并存,方鸿渐是个矛盾中的典型。一封古文书信回乡想要与周家姑娘解除婚姻,却不敢承认自己真实想法,拿着两不耽误的借口与父亲商量,被父亲痛骂一番立马就收了心思;归国的邮轮上,他既为鲍小姐的大胆举动心神荡漾又觉得不成体统怕人瞧见;归国后他明明心念着唐晓芙,却又不敢对苏文纨挑明心意。如此纠结、不会拒绝的人,如何不会坎坷一生呢?

一个方鸿渐,映射了那个动乱时代的大多数人,迷茫、纠结、既不敢与传统割裂,又不敢真正接受新潮。在这样的人物里,也有当下年轻人的影子。我们也会偶尔迷茫、没有目标、无所适从,可是从这样的人物身上,我们终该明白,所有阻碍我们的城墙并非只是外界造成,没有人可以困扰我们,能够困扰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足够睿智的人,可以看穿世事的因由,不为所惑;一个足够洒脱的人,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率性而活;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不惧任何磨难,砥砺向前;一个足够坚定的人,终究可以成为想要的自己。

愿你我,都能在这纷扰的世间,活成一道明丽的光。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4】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三次,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我还是读初中,一开始是带着满满的兴趣,看了一点之后却觉得索然无味,读了一半就扔到了角落,当时就一个劲的觉着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是我们此刻说的渣男。第二次读的时候已经到了高中,记得是用手机看的,断断续续的看了半个多月,本以为过去多年,会有个一知半解,却还是懵懵懂懂,像是眼前有一团雾,怎样也拨不开,最终还是草草收场。直到大学毕业回家工作,收拾房间时又找到了这本书,重新拾起,一字一句的细细读去,那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最终慢慢真实起来,想起很多年前和一位很爱阅读的亲戚聊起这本书时,她就说:“等到我快三十岁再来看这本书时,真的是感触颇多。”的确,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及感情的坎坷之后,最终懂得了那些从未改变的文字背后的无奈。

《围城》围绕了方渐鸿从国外求学,回国之后周旋于苏小姐、唐小姐之间,从在银行谋生,再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上海,之后定在重庆,各种漂泊,职场的尔虞我诈,以及婚后生活的琐碎等等等,让他越来越不能忍受压抑,想逃出这座压抑的城,结果只是不断地冲出又不断地进入下一个“围城”。虽然我觉得方渐鸿会让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十几岁的我总觉得他是自找的,他给自我建造的第一座“城”,就是他的假学历,来蒙骗自我的家人,而后被登报颜面扫地,那里不禁会让人觉得活该,可是他错过了和唐小姐的姻缘又是让人唏嘘,记得钱钟书先生是这样描述的:渐鸿只期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这种看了就觉得痛的痛感,让人不得不一样情他,方渐鸿是感情上的可怜人,被鲍小姐欺骗,但亦是感情上的骗子,对苏小姐举棋不定,当然,最可怜的还是对唐小姐的爱而不得,我想爱而不得应当是感情最遗憾的事情。虽然我此刻还没结婚,可是苏唐二人的感情观就像此刻很多人的感情观一样,唐小姐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就像刚刚接触感情的许多人,对待感情的初衷以及少女情怀,而苏小姐,就像经历过太多。

在瘦了很多次伤之后为了极力挽回颜面而被迫选择,只是为了让之前的纷纷扰扰快点偃旗息鼓而做的无奈选择,说到底,还是苏小姐的矜持以及做作让她失去了最真挚的感情,从而将自我卷入自我给自我的围城中。。。。。

《围城》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也许就是那句“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感情这座城不顺,就想躲到工作这座城修养生息的人有太多太多,本以为在工作中会有所收获,但纷纷扰扰尔虞我诈,只是让方渐鸿身上的枷锁越来越重。就拿到现今来看,有几个人不抱怨自我的工作,嘴上不抱怨的,也会在心中的小本子记上一笔今日遇到的不顺,明明很想放弃,可是又因为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一次又一次的妥协。或是一边抱怨着工作一边还要努力地完成手上的工作,吃力未讨好。书中用极简的句子或是事情就道出了很多道理,有对感情的追求,有对追求到想要之后的不满足,以及选择放弃还是守护的矛盾,或是人性的弱点,或是生活的好与坏。在这本书里,我似乎也看见了我自我,那个在工作中曾一度迷失的自我,给自我套了一个又一个枷锁,将压力变成了抱怨。也让我明白,人生会有许许多多的遗憾,也会有许许多多的错过,我们在走出这一座城的时候另一只脚已经迈入了下一座城,可是这些牵绕人生的细枝末节虽然沉重颓废却无法作为阅历累积起来,所以也不能改变每一个平凡而无用的“方渐鸿”,也不能改变每一个时刻的我。当下,我们能做的是,包容每一个自我,看轻你所认为重要的才能看清你自我,才能放下那些矛盾和不满足。

我认为《围城》是一本经得起推敲的好书,暂时我对它的见解还是太少,我觉得未来我在翻开时必须会有更多感慨。期望我们有一天都能抛开这些深浅,做个简单欢乐的自我!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5】

早闻钱老有才,暑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品读《围城》。今日读完,我对钱老的才学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围城》引发的思考很多,光是题目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对此,议论的人很多,我大多看了看,还是没找到合意的。在自己的空间里,得以发发自己的浅见,还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围城》描述的是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着日子,深知自己无才而无钱,无奈中回国慢慢寻事。在国内转了一圈方知自己的地位像失事的飞机,层层往下降。留洋博士的虚名也逐渐被揭开面纱。之后事事不顺,工作不起眼,生活落魄。而方鸿渐在这一下坠的过程中未尝没有期望,只是在自己的期望中又一次下坠。钱老自己在文中说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亦是如此。《围城》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因为“围城”也是没有结局的。

我是这样理解《围城》这部书的:《围城》里写的都是些虚无的故事,而这些虚无的故事又是现实的。这不得不佩服钱老精辟的学问。我以为这本书所启发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希望与失望迭然而至的过程。法国的成语对“围城”这个词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便是: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很微妙的一种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着期望。好比在做学生时,总羡慕成年人能不受管束;读书时,总希望打仗(这样就可以不用读了);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的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最伤害身体等等,总希望能够变成其他的职业;而其他职业的人(譬如我的父母)又总觉得当老师的轻松而没有压力,工作稳定福利又好……总而言之,就是从事一种职业的人总认为其他的职业比自己的职业轻松而薪水高,一类人总认为另外的一类人有比自己更多的权利,生活得比自己更好,所以,总羡慕别人的职业。然而真正到自己尝试去做时,才知道并非如此。

“围城”也是这个道理,城外的人总认为城内好,反之,城内的人又认为城外好。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对其他人充满企盼。没结婚的人期盼结婚,而结婚后又希望单身。由此一来,便结了离,离了结。结之前向往结之后,离之前向往离之后,没有结局。并且不光是婚姻,我以为人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这个道理,都是这个规律。

早就听说过,拥有理想是非常美妙的事情,人要拥有目标,生活才会有意义之类的话。但是,当真正的目标实现以后又是否像自己所期盼的那样美好呢?“围城”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又发现不如自己所期望的,便是“出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的追求与追求到之后对于成功的厌烦和不满意两者的不断矛盾,不断反复,不断转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满意与失望,开心与厌恶,执著与动摇等等,这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生活。换句话说,“围城”的思想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

读完《围城》,我想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人生的困境中,我们所追求所企盼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辛苦地去追求一些虚假的东西未免太不值得?而其实恰恰相反。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不断的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会经历喜怒哀乐,追求得越多,所经历的就越多,这正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莫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规划一生,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一个人在发展中所经历的会不同,并且自己制定的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所期盼的相同。从这个角度讲,悲观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还是不得不再佩服钱老一次。或许此书还有更深的含义或寓意,但鄙人不才,仅能浅读至此。《围城》真是本好书,希望读过此文的朋友有机会定要看看。读了《围城》,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与希望——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虚无。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6】

《围城》这本书名声极大,书中的许多句子亦成为经典。仔细看来书中故事虽然没有其他小说惊心动魄,但其中满含的隐喻和观点却耐人寻味。下面我想从四个方面来说说这本小说。

一、景色描写

小说一开头就是一串景色描写,太阳仍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描写细致却不随意,用词精当,诸如此类。然而,作者的景色描写目的并不在此,下文中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家,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给上文的热增加了一层喻意,同时交代了时间,更具有一种淡淡讽刺意味。大家说是兵戈之家的原因不是热,而是民国二十六年。这是事后诸葛亮的智慧。再往下看,方鸿渐回国后,生计有忧,此时窗外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抖。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他由此而领会到生命的美善,回国的快乐也不足为奇了。

在小说的其它部分,景色描写也有其妙用。如在一行人出发向就职地的过程中,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对暴雨的描写饶有趣味,五人之行的整体状况便也可想而知,毋需多言了。

二、 心理联想

这大概是全文最有趣的看点了。生活本是沉闷无聊的,然而给作者借人物之口发表的评论一交杂,就显得活泼而有生趣了。随意一翻,作者的机智穿插在行间,如赵辛楣对方鸿渐的态度,眼里仍没有方鸿渐。但又提防着他,恰像慰问害传染病者的人对细菌的态度。写到方翁的日记时,作者注解自己的话亦有一番趣味:这些记载从各个方面,各种事实来证明方翁的高人一等,他现在的一言一行,同时就想日记里,言行录里如何记法,记载并不完全凿空,譬如水泡碰了总剩下一水滴水,不论是文武商官,全流露这种病态。多么妙的注解,一水滴水代表那少得可怜的事实依据,而吹出来的大水泡正好充当了谎言的角色。在三闾大学时,方鸿渐无意中泄露给陆子潇自己大学文凭的秘密,心中不快,想:可是这种不快意是透风的,见得天日的,不比买文凭的事像谋杀灭迹的尸首,对自己都要遮掩的一丝不露老实人吃的亏,骗子被揭破的耻辱,这两种相反的痛苦,自己居然一箭双雕地兼备了。这些话虽然是气头上的心里话,但仔细想想却颇有趣味,诸如谋杀灭迹的尸首和一箭双雕地兼备了用语顽皮,或褒词贬用,表现人物无奈愤怒而又诙谐的一面,这些心理联想,种种皆是,十分强大的。

三、比喻和拟人

这点倒可以简单谈谈,因为作者无时无处不在用到这两种手法为小说添色。月亮可以是一只挤着的近视眼睛。而眼泪在脸上则像清明时节的梦雨,浸肿了地面,添了些泥。作者的顽皮劲儿可远不止此,他将苍蝇,蚊子,臭虫比作小饭店里的岁寒三友,并说在深秋它们没有显出后凋劲节,可见作者在生活中也是幽默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的。对于王美玉的笑容,他笔下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将全无联系的二者用一个相同的形容词联结在一起,饶有趣味。闻到烤山薯香味就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着的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将汽车夫修车过程居然想像成:汽车夫只好下车。向车头疏通了好一会儿,在路旁拾了一块烂泥,请它享用。而将车形容成;这是辆病车。正害疟疾,走的时候,门窗无不发抖。可爱可笑,总算给他们的旅途增了一丝情趣。

四、人物语言

人物语言是小说中人物思想直接交流的工具,自然也逃不过作者的精心塑造,导师制讨论会上,部视学讲话作者只选取了一句:平均每半分钟一句,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没有评论,却无可替代地讽刺了讲话者崇洋媚外,毫无方法主张的形象。在吃饭的问题上,高松年提出的所谓导师制遭大家群起而攻之,他想模仿西方餐前祝福,搜索枯肠却找不到合适句子。经济系主任自语道;干脆大家像我儿子一样,念;吃饭前,不要跑,吃饭后,不要跳。朴实幽默,却令人捧腹不止。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极佳的小说。尽管故事情节并不离奇,人物也就在身边,可它的描述细致周到,其蕴含的感叹也深刻惊人,这也使这本小说不可不读了。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7】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这都可以诱发爱情?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就是这样,才让我觉得害怕。一直以来都对朋友的那句“男生对初恋都是永远没办法忘记的,过了初恋后,他们都不会那么用心的爱了”心存疑惑。有那么点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看着方鸿渐的感情纠葛,真让我出一身冷汗,因为知道他的历史,知道他心里面的那个并不是孙柔嘉,才更让我害怕,男生,都可以伪装的这么好么?

那孙柔嘉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是应该为嫁到了她想嫁的那个人而高兴还是该伤心她不是他的最爱?

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远远的看着,因为我一直觉得我不会这么势力,这么小心眼,就算是婚后,也不会容许自己变成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可是也怕,也许有天自己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那种人还自我陶醉呢……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期待中。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8】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9】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头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终鸿渐的命运能够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能够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可是却依然在心理上坚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我。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所以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异常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述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能够得出吧。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10】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大作,“围城”一词是书中的一个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得不说,这句话极具讽刺意味。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自我。苏文纨是书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本人很有才华从国外的一流学校拿到文凭,在回国的游轮中与男主角方鸿渐相识,当时的方鸿渐和游轮上的鲍小姐有着暧昧关系可是,苏文纨还是渐渐地爱上了方鸿渐。我想,我很难理解当时方鸿渐的心境,一个在好大学拿到文凭的女高材生喜欢上自我,而自我呢,是一个每一天要伸手向家里要钱,在国外混了几年,连文凭都是假造的。自我并没有一点点的真才实学。他为此感到很恐慌可是也避免不了有一丝窃喜。即恐慌苏文纨发现自我的文凭是假造的,也窃喜苏文纨这样的才女喜欢上自我。于是,方鸿渐天性中的胆怯占了上风,使他一次次错过机会,经过苏文纨,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方鸿渐心里想着唐晓芙可是,唐晓芙结婚了,新郎并不是他。反而,由于方鸿渐的胆怯与懦弱,言不由衷,方鸿渐渐渐陷入步步为营的孙柔嘉的“围城”中。可是,结婚后他们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日日争吵,家无宁日。

方鸿渐的生活和事业以及婚姻都深陷与“围城”中,他的婚姻是孙柔嘉的步步为营和他的胆怯懦弱造成的,婚后的生活可谓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他急欲挣脱,可是却不能挣脱。这比较与他婚前的状态,不正好切合苏文纨的这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吗。而方鸿渐的事业,他的假的文凭虽然让他有了工作,可是假造的文凭,让他每一天都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害怕被别人发现,会被他人嘲笑,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虚伪,明争暗斗的世界,他感到极大地压力。而在离开这个使他感到压抑的地方后,新的生活并不能使他感到舒心,反而使他感到无所适从,他只能逆来顺受的理解朋友的施舍。以至于,他的生活也是出于“围城”之中。

读了《围城》,我发现,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表面一套,背地里又是另外一套,你完全不明白她的真面目,也不从得知她的真目的。她做每一件事都有她的目的。就像《围城》中的孙柔嘉一般,她得到了自我想要的,以另一种面目。她将自我的真面目隐藏起来,以一种小女人的面目去得到自我的目的。这不免让人心寒。因为她太会演戏了,生活中不乏演员之流。可是,孙柔嘉却将戏演到了自我和他人的生命中。能够想象,如果我发现自我亲密的人,有着无数张脸,在你和别人的面前,演着一场一场的戏。这很恐怖。

而方鸿渐这个人物告诉我,一个人千万不能造假,一个谎言需要千万个谎言来弥补。这句话不可谓不精辟。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所以伪造了一份文凭。可是,他日日担心他的假的文凭会被别人发现,由此他会被别人嘲笑,会身败名裂。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文凭是假的,他说了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在做每一个决定前都要研究会不会被他人发现文凭是假造的。以至于,影响到了他的婚姻,生活以及命运,事业。这不可谓不可悲可叹。

《围城》给了我很大的思考,它让我想起我小时候说谎的经历,让我想起我过去的好朋友,我这十几年来为之努力的梦想以及我的未来。我不可说我的收获是不大的,读这本书时,我曾大喜大悲,因为从书中的主角,我想到了我自我,我联系到了我的生活,我以往做过的错事,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回忆。这无一不使我感到一种疲惫。书中的主人公们,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很多事。也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书中的人物其实是现实社会中人的缩影,不愿意从基层做起,眼高手低,期望世界围绕着自我转,不肯踏踏实实做事,浮躁,一味的急功近利,追求高工资高回报。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能做长远的研究。只图当下的欢乐。更有许多人,靠着父母或者,自我不努力工作,只做啃老族,生活的庸庸碌碌。没有上进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想了很多。我会过好自我的每一天的。

《围城》名著读书笔记【篇11】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读书笔记的格式4篇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你也许需要"读书笔记的格式"这样的内容,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书笔记的格式【篇1】

电车教室、游泳池……这些东西是我们学校都没有的东西。在黑柳彻子的笔下,巴学园是多么有趣。

这本《窗边的小豆豆》给我带来了快乐,是我忘记了烦恼,忘记了忧愁。

书中的小豆豆就是黑柳彻子,这本书写的是小豆豆在巴学园所经历的既有趣又不可思议的事。

小豆豆在原来的学校上课时,觉得桌子很有趣,便总是开开合合,当她不再把桌子弄出声音来,却站在窗子旁边,和来来往往的宣传艺人打招呼。小豆豆就这样因为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了。

后来,小豆豆去了巴学园。在那里,电车就是教室,老师每天会把一天的课写在黑板上,上午同学们如果完成了所有的课程,下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小豆豆他们总是和老师一起去散步。

小豆豆在巴学园认识了许多朋友,老师和校长对他们都很和蔼。

巴学园就像一个神奇的乐园,我也很憧憬那里。

每个人都能在《窗边的小豆豆》中找到自己美好快乐的童年。

读书笔记的格式【篇2】

1。书名:《经典故事》

2。题目:《司马光砸缸》

3。作者:郭兵

4。出版社:吉林美术出版社

5。好词好句好段:勤奋好学惊慌失措急中生智机智勇敢

司马光从小勤奋好学,非常聪明。

他突然急中生智,想出了好办法。

6。主要类容:司马光和小伙伴们在花园里面玩,一个小伙伴非常调皮,爬到了房顶,一不小心跌了下来,掉进了水缸里。司马光马上叫一个小朋友去叫大人,他使劲推水缸可是推不动,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拿起一块大石头朝水缸砸去。只听“扑通”一声,水缸被砸破了一个大洞,那个小朋友从洞里钻了出来。这时,得到消息的大人急急忙忙跑来,看见司马光已经把小朋友救了出来,都竖起大拇指,夸他是个聪明的好孩子。

7最喜欢的人物:司马光

因为:他勤奋好学,足智多谋,机智勇敢。

最讨厌的人物:那个掉进水的小朋友

因为:他太调皮了,不听大人的话。

8启示:在生活中遇到事情要沉着冷静,想到办法。还要积极动老筋,想到最好的一个办法,再去实施。自己也要注意安全,以防万一。

读书笔记的格式【篇3】

大概用了2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一千多页的《红楼梦》读完了。断断续续的想法感触时常冒出来骚扰着我。黛玉的灵魂,宝玉的痴玩,宝钗的大气持重等等时时颠来倒去着难以入睡。

不知从何开始一部巨著,那么就稍稍点评一下后四十回吧。读完后四十回的感受其实与大多读者差不多: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的质量确实稍差。部分章节显得比较迂腐。比如宝玉大谈《四书》,之乎者也;光贾政外任的事情也用去一个回目。这些与原著的差距比较大,脱节也相对严重。另外八十一回的衔接也显得牵强。八十回写到败落了,八十一回却写了“四美钓游鱼”感觉不是很好。当然,后四十回也是有可以的地方。黛玉致死至少写的还算可以,让人悲戚难忍,失之可惜。总的来说,后四十回还算勉强过得去。我不认为这个是狗尾续貂。至少有这个观点的人自己也不见的可以写到高鹗这个水平。

别的不说,就简单评论一下红楼梦中给我印象比较深的美好女性吧。

我个人还是倾向宝钗的。宝钗的性格大家应该都熟悉,前人评论的也比较多。我虽对“金玉良缘”不这么赞同,但是抛开“金玉良缘”来看宝钗,她绝对是一个完美的妻子。而黛玉,做妻子恐怕没人可以受得了。我看宝玉也不例外。她只适合做情人或者红颜知己。妙玉带发修行,清高孤傲在贾母品茶栊翠庵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也适合做红颜知己,一起下棋谈论诗书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凤姐管理才能出众,可惜不懂诗书,显得短浅。宝琴与宝钗如出一辙,娶不到宝钗娶宝琴的话,也不见的是一件吃亏的事情。湘云自然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她的诗书水平虽没有黛玉高,但凹晶馆联诗,与黛玉共普“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一句也足以见得涵养不低。元春在书中正面描写不多,多为侧面描写。省亲一回,才情也算透露不少,留下的空白毕竟较多。对迎春前面印象不深,及至出嫁中山狼,才为之感叹。探春远嫁海疆,笔墨也不多。惜春从小受佛家影响。在周瑞送宫花一回已经留下伏笔。那是她还小,却在与尼姑智能玩耍,及至后来与妙玉谈得来,最终出家,情理之中。刑岫烟家境不好,但人品性格也不必富家小姐差,娶得到她也是福气。

87版电视剧与120回通行本在结局上稍有不同。我个人比较倾向电视剧的结局。

巧姐的命运。电视剧是结局是:贾家败落,被叔叔卖给人贩。最后由刘姥姥买房卖地典出,可能与板儿相好。而120回通行本却是卖人犯不成,到刘姥姥家避难。最后嫁给农村的富家人。凤姐判词中巧儿由刘姥姥相救是不错,但在刘姥姥游大观园中,板儿与巧姐柚子换佛手情节就暗示他两有缘。

贾雨村的结局也是电视剧更具冲击力。葫芦庙的和尚,后应天府雨村门子,应透露四大家族勾连背发落,最后揭发雨村做了官。无论情节上,美学上都胜出一筹。

读书笔记的格式【篇4】

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寻找属于你的奶酪,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题记

应对日新月异的变化,你会如何行动呢?

不管我们选取什么,我们都要有共同的方面,那就是:需要在迷宫中找到自我的道路,帮忙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成功。

应对事情的扭曲,你会如何选取?如何做了?是像小矮人哼哼那样,呆在原地不动,等着“奶酪”找你;还是像2只老鼠那样随着这一切的变化而理解变化了。而或许你更像小矮人唧唧那样,只是暂时停留在哪里,但不久头脑清醒过来,放下旧观念,寻找新的道路。有句话不是说:迟做总比不做好。

应对变化,我们不能只是呆在哪里一动不动,不理解现实。而是要挺起来、动起来,努力地寻找属于自我的“奶酪”。不经过努力,不经受挫折,又如何逐步进步,踏上成功了。我们乐于理解变化,随时做好准备,变化来时随变化而变化。

变化时生活的一部分,改变可能随时降临,要勇于理解变化,敢于应对变化。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应对变化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到,有时需要简单地看待问题,以及灵敏快速地行动。你不必把事情复杂化,或者一味地让那些惊恐的念头使自我慌张。只要当你克服了自我的恐惧念头,并且勇于走出久已习惯的生活,去享受冒险带来的喜悦的时候,你才会的到新奶酪带给你的报偿和奖赏。

有些畏惧是需要加以认真对待的,它会帮组你避开真正的危险。但绝大部分的恐惧都是不明智的,它们只会在你需要改变的时候,使你回避改变。

生活并不像遵从某个人的愿望发展。改变随时有可能降临,但用心地应对改变却会让你更好地发现到属于自我努力所得到的“奶酪”。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恰合如此。

不畏惧改变,勇往直前。随着奶酪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吧!

作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系列4篇


完成一篇好的作文需要不断反复尝试和表达,写作是提升表达能力的快速手段。探讨与“作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相关的话题是本文的中心思想。我相信这对你有所帮助!

作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1

轻轻合上书,我跟着作者斯诺走上的通往解放的红色之路已走到了尽头。深深地体会到了,如今祖国的富足、强大,与一群顽强斗争的人们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我深刻的认识到,红星不仅仅照耀中国,还影响着世界。

斯诺抱着对革命的深深疑问,冒着生命危险,拼死进入了陕甘宁边区。他与毛泽东同志进行了长时间的对话,搜集到了关于长征的第一手资料。

说道长征,这便是最令人难忘的,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着群众开始了武装斗争。而国民党的领导人蒋介石,坚决要消灭共产党及红军。曾多次对其进行了围剿。到了第五次,对抗围剿失败后,红军被迫放弃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只好转移,随后,红军战士们便开始了过草地,翻雪山等的殊死搏斗。

甚至有些时刻,没有干粮,战士们就只好吃树皮、草根。但是就在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下,坚韧不拔的红军战士还是创造了飞夺泸定桥、四度赤水河等的奇迹。

虽然文章写得都是在困苦,荒凉中发生的事。但是,人们却没有放弃希望,他们依旧斗志昂扬,敢于面对。丝毫不畏惧、退缩。强烈的爱国情义转化成信仰。

当国民党剿杀共产党的时,那些幸存的共产党明明可以知难而退,但他们却一个个明知是飞蛾扑火,却依旧前仆后继。正是这样的精神,才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令世界都震撼的奇迹,才能让他们在看似不可能的战争中取得胜利。

通过这本书,我们知道今天的和平是多么来之不易,是由先祖用鲜血铺出来的一天康庄大道如今的中国越发的强大,战争的讯息早已消失,但我们需要将红军的精神发挥、发扬。面对着祖国崛起的困难还有许多,我们应当像当初红军长征那样,坚定信念,找准目标,我们就可以体会党在困难时期的艰苦卓绝;体会党在斗争中的峥嵘岁月;体会党在领导人民走向胜利时的无限伟大!心系这样的党,我们应该感到荣幸与自豪。

作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2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500字:

有个叫斯诺的美国人不远万里,怀揣对中国革命的无数问题,为探索红军真实情况进入苏区并实事求是地进行了采访记录,这样的中国给他以强大震撼。而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同样也是巨大的。

在文章开始,斯诺提出了问题,同样也是我所疑惑的。

“那一些战士们战斗得那么长久,那么厉害,那么勇敢。他们到底是一些什么人呢?他们运动的革命根据是什么呢?究竟是怎样的希望,怎样的目标,怎样的梦想,让他们成为顽强到难以置信地步的战士的呢?”我从质疑到明白到感动。首先我跟随作者来到了延安,遇到了鼎鼎大名的周恩来,从他那说话的口气中,深切地感受到它是一个平易近人、温文尔雅、细心热情的人,他还那么博学多才,作战策划之时,他头脑冷静,善于分析推理。我认识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毛泽东,他是具有丰富才华与具备多样性知识的博学人物,他那中国农民质朴率真的性格,富有生动的幽默风趣让人更易接近,然而他却是一位天才的军事家和政治战略家,正是他们这些红星拯救了中国。他们共产主义信念是无比的坚定,他们拯救被压迫的人民,他们大无畏的胸怀让敌人无比畏惧,他们永不言败,战无不胜。

我读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却是称呼少年先锋队员时用的小鬼这个词,它充满着感情色彩,让同志的关系更为融洽,反而映衬着红军们的伟大。这些队员不仅是一群清纯的青少年,更是一群年轻的中国红星,他们来到了保安,坚持奋斗,继承红军精神,他们不就是我们吗?

我们要传承宝贵的红军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坚韧勇敢,知道自己来的初心,时时用立下的宏志鞭策驱动自己,更要知道自己要前进的方向,肩负的使命,为中华民族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3

想想现在的某些官员,贪污收贿,吃的是人参、燕窝、鹿茸,毫不在乎。克扣、私挪公款,询私枉法的事己履见不鲜了,奢糜的生活蒙蔽住了他们的良心。对比革命先辈和先烈的官兵平等,艰难历程中的奋斗,他们完全有悖于革命先辈和先烈们的精神,真值得人们唾弃!

当我看到红军们爬雪山、过草地时的忍饥挨饿,团结友善,对那现在因不法渠道获不义之财的趾高气昂的官员,厌恶感便徒增了几分。

正是革命先辈和先烈们的艰苦奋斗,才换来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红军长征时处处为人民考虑,官民一心,清正廉洁,不怕吃苦,砥砺前行,因此才取得了胜利。联想起现在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从这本书中,我也体会到了初心的含义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初心中包含了人民的期望,国家的未来发展,每个人都应完成好自己的使命!每个官员都应做到大公无私,为人民做实事!这样才算履行自己了使命,谨守自己的初心!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红军理想高于天,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面对形形色色的敌人决一死战、克敌制胜的长征精神。我想说:我们不是中国垮掉的一代,我们是奋起的一代,我们的青春梦想将根植在中国梦这片土壤之上,将思想行为立足于核心价值观之中,做新时代的有为青年。

作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4

崇高的信仰伟大的胜利-读《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500字:

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我不由得产生了一个疑惑:在近代中国革命武装中,中国共产党得到的外国援助是最少的,几乎没有。几次弹尽粮绝,陷入险境,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坚持战斗下去呢?

是信仰,他们有着统一而坚定的信仰,为此可以付出一切。因此,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才能绝处逢生,最终取得胜利。

还记得斯诺写道,他刚来到红区时,和他同行的还有几个人,只有斯诺可以骑马,而且他的马就如一条瘦狗,其他人只能骑驴子,当斯诺问,难道你们平日骑得就是这种马吗?随行人员说,好马都被送上前线了,不管是谁的马,只要足够健壮,全部送上前线。一切好东西都优先供应给前线,就算是主席也不能私藏。

在这里,我看不到自私。所有人都在为了同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奋斗着。

长征毫无疑问是一次伟大的征途。我认为,他是中国共产党人百折不挠精神的象征。红军翻雪山、过草地,越过了一道又一道天险,度过了一个有一个难关,终于取得了伟大胜利。在这艰苦卓绝的斗争中,红军的军心始终如一,从未涣散过。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令我敬佩。

反观现代青少年,心理素质极差,甚至会出现因学习压力太大而自杀的情况。我们应继承红军战士们百折不挠的长征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情况多么险峻,都不应该放弃。红军那么艰难都熬过来了,我们也能一代更比一代好!长征精神要长久地传承下去。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精选4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精选4篇)”,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 篇1

“即便人逝世了真有灵魂,因为最恶的心,应当陷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二十四孝图》。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凭有感想的。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底本叫做“往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跟青年生涯片断的10篇文章。那个本应该是个快活的童年却覆盖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断透出些陈腐的气味。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骂得酣畅淋漓,骂得温柔顺转,骂得你都要很难猜他到底在骂什么。但柔软的舌头在那个时候通常是最伤人的兵器,鲁迅先生也许也就是应用这一点!

再接触本学期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觉得鲁迅先生是一个如许可恶的人儿。长妈妈这个角色,须要分一为二对待。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存了许多迂腐的风俗。像要在新年的凌晨对她说祝贺,而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标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爱好的隐鼠。因而,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

呵呵,这个粗鄙、保守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卖《山海经》。在长妈妈晓得“我”爱好《山海经》后,跑了很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以为她“有巨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抒发了他对阿长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白了他对阿长的爱,盼望善良的地母能让阿长安眠。

在这,我不得不信服鲁迅先生的人格。对长妈妈,他说不出爱戴,也说不出冤仇。兴许说这是他仁慈,抑或说这是他愁闷。由于,文字的发明者赋予了文字的心坎一种更加深沉的情感。名义或者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揣摩到的。

放开心去想,放开心去看。你会在这本书里,看到另外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只属于那时侯的鲁迅一个人的。让咱们敞开心扉,去领会体会。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 篇2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 篇3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清早落下的花朵到了傍晚拾起来。平静地弯腰,凝视,回忆,捡起。这个原本简单平和的过程被鲁迅先生赋予了新的含义。

他记起快乐的童年,迷信却仁爱的阿长妈,严谨朴素的藤野先生等等一些现在普遍为人所知的人物。我们清楚地知道阿长妈喜欢摊着“大”字睡觉,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知道藤野先生与“日本鬼子”惨无人道的形象大相径庭,“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睛,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他叹息鲁迅不再学医,他是真心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个“希望”使得鲁迅更感受到藤野先生的伟大之处,我们也是如此。

鲁迅在文中赞美他们,没有歌功颂德,而是还原他们最本真的一面。我看到了鲁迅笔下情感丰富、心地诚挚的阿长妈、藤野先生,不过对于我,他们再怎么真切,最多只可算是书中人。而对于鲁迅,这些平凡之人都是他生命簿册中最浓重的几笔。他的敬意和感激,从每一句话里流露出来,细节是那样清晰,人物从回忆里走出来,从纸上竖立起来,变得有血有肉,袒露着真实性情。这样的情感不是普通人能企及和完全吸纳的。

很重要的一点便是鲁迅先生从不掩饰好人们的瑕疵。宽厚的阿长妈讲话、睡觉时令人讨厌的声响、姿势,加上她恰巧又是个愚昧迷信的文盲,这些劣处并没有被掩藏,而是大方地摆在读者面前,与后面的‘三哼经’对照着看,着实被阿长妈感动了一把。的确,人是多面性的,较为完整的人才能打动人心。鲁迅自身也一样,激昂斗士的形象下,仍有一颗细腻的心保存着所有温馨的回忆,这些不多见的回忆又提升了鲁迅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写评注的老师才会说“《朝花夕拾》让鲁迅得以完整”。

其实我们无法彻底体验鲁迅先生本人所有的想法和感情,就像旁人也无法真正挖掘出我们自己的内心在想些什么。能做的,只有尽力理解,置身于从一段段朴实机敏的文字中找到真相。

说到完整,像一栋房子,回忆只是屋顶烟囱的部分,大块的实体砖瓦还是他那些广为人知的犀利带着讥讽的文风。

人们常说鲁迅是一个批判,揭露现实的文学家。这两个词说来容易,要真正做到需要很大的勇气、执着和怀疑的精神。医术特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是两个标准的反面人物,前者的名气或许不及后者的响,但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因为这类人到今天还时常出现在眼界内。你我一定都碰到过类似“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且还招摇过市的人,尽管心生厌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就好。鲁迅不是“懒惰”的人,一方面,“名医”间接害死他父亲,另一方面那股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促使他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我们的心在得到共鸣的同时,也惭愧于平日里的漠然无衷。

看到“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这话套用得有几分黑色幽默不说,还把矛头指向某些中国传统的“虚伪”的孝道,一针见血。我记得自己当初读到这片文言文时,并没多大感受,不曾想到这一跪一答竟已成了虚招式。也许我也该对习以为常的事重新抱有怀疑的态度。

触及“名医”等接近上层的人的软肋,又对传统起了疑心,说三道四。鲁迅拿起笔,就好像搬起一块大石头,往平静的浑水里扔去。溅起的水花给我们自己染上了污点。这么说不对,不是染上,而是本来就有,水这一溅,才变得清晰起来。人人都似乎穿着肮脏的外套,自然有人不满,批评鲁迅,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谩骂一切,却提不出自己的主张。我反对这种说法,《朝》表现出的鲁迅,就是他原原本本的模样,从这原模原样中我们看到了浑水中洁白的莲,浑世中清醒激昂的鲁迅。如刀刃般锋利的言语也好,不留情面的嘲讽也好,都是为了唤醒糊里糊涂入了浑水,还全然不知的众人,跟牢骚、怨气又有何干系。主张,我想在当时,迫切需要的不是什么作家,什么主张,而是像鲁迅这样,有人情,眼界清晰,并甘愿为国家战斗的勇士。

在看清无数黑暗的事实,长时间愤慨疾呼后,鲁迅并没有丢失童年或者其他时候遇到的纯良之人,而这些人,这些回忆,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恐怕正因如此,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除了对“批判”的一腔热血外,还有那些正慢慢模糊的美好印象——这一生同样不可缺少的东西。比起战斗的勇士,做个拾花者或许更为长久,拾起自己和世人们曾经遗漏的落花,珍藏起来,交付给每一个活在当下的我们。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 篇4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暑假,我收货了很多知识,吸取了很多教训,明白了很多道理,就是因为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琐事的回忆。书中的讽刺,抨击,嘲笑,都是表达了鲁迅对旧社会的不满,充分表现了鲁迅先生想让中华民族复兴,社会进步的思想。

书中的《五猖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开始写了作者对五常会的盼望、喜爱与期待,但正当作者想去参加观看的时候,却被父亲拦住,逼迫他背《鉴略》,作者字里行间透露着他当时的无奈与忧伤,把孩童时期的心里思想,酣畅淋漓的表现了出来,让读者不禁回忆起了儿时的时光。作者把自己当时的心理描写的非常详细,通过许多细节描写,反映了儿时作者就对这种教育十分不满,借此文章,强烈反应了作者对封建强权教育扼杀孩童天性行为的谴责,更是表达了作者对旧社会的憎恶与仇恨。

还有一篇《藤野先生》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在开篇就叙述了清朝留学生在日的行为,反映出他们与国内的人们一样,思想麻木,毫无民族情感。通过与藤野先生的相处事件侧面反映出藤野先生的正直,没有民族偏见的伟大人格。借用在学校看到的影像揭露出,自己弃医从文的原因,表达了他心里怀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作者表明要改变中国的命运,必须要改变他们的精神状态。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鲁迅先生的作品意义深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险恶,让我们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激励着我们不断进步,奋勇向前。

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