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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3-05-01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精选。

工作计划可以让你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的时间,更加享受工作的乐趣,我们写工作计划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1)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学校校园平安和谐,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监督全县各学校:扎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日常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的全覆盖,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内食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100%,确保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各校(园)都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要求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切实把好校园入口关;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制、教职工值日制的学校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进一步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禁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

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核心,以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校车安全事故、学生溺水事故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防溺水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日”活动,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全县各学校保证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各校上、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要根据季节变换、气候变化有针对性地告诫学生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踩踏、防火防盗、防震避险、防意外侵害等,并写进教案。通过发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延伸到校外。

(六)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教育局定期对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专题培训,监督各校每年要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使学校负责人,广大教职工能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七)进一步继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县教育局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学校安全工作的大检查。学校在平时要认真排查,结合安全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每周都要组织人员对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清单进行安全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并将排查整改情况及时、准确的填报到两化系统,确保两化系统的正常管理运行。对自身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进一步防控传染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部署爱国卫生重点工作,防控各类传染病;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卫生知识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在学校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不断完善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工作内容

一月份:

1、制定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召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学期结束前学校安全工作及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并开展第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3、安排学生寒假回家的交通安全教育,协调县交通局及公安局做好车辆调度协调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月份:

1、开展春季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校园及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监管;

2、开展第二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结合春季开学安全检查)。

三月份: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2、召开全县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3、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卫生及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5、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四月份:

1、督办、检查全县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整治情况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五月份:

1、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活动;

2、开展第三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夏季)。

3、开展中、高考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情况检查。

六月份: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2、开展“第六个防溺水宣传教育月”活动,督促各校举办预防溺水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教育主题班会,并就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七、八月份:

1、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各校暑期放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回家交通安全协调、护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安保人员培训。

九月份:

1、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及“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2、开展第四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秋季开学安全检查);

3、督促各学校召开新学期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4、布置并落实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5、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十月份:

1、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布置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及消防安全优质课评比。

十一月份:

1、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2、开展第26个“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及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督导检查;

十二月份:

1、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验收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学校安全监管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监管工作负责,并根据工作全局安排和实际情况参加督查。各股室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监管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面建立、落实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本计划执行,确保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监管,强化措施。

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监管程序,规范监管文书制作,建立监管档案,严格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并建立完善监管台帐。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监管于优质服务之中,做到勤奋监管、严格监管、及时监管。

(三)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县教育局将每季度对监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将监管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作为评先表彰的必备条件。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2)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查处力度,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食品安全监管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管工作重点

(一)加强酒类流通环节监管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确保酒类市场稳定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得力措施,迅速部署落实,严格市场监管,保证完成“酒类批发企业持证经营率达到100%,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经营率达到95%,持证酒类经营企业制假售假查处率达到100%”的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件。

2、做好衔接,严格市场准入。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卫生部门不再办理卫生许可证明,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各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新的酒类经营企业时,不再审验申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属生产企业的审验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属流通企业的审验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属餐饮服务企业的审验其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各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在节日期间要加大酒类市场稽查的频次和力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点区域是环京津各市、城乡重点市场,重点环节是生产和批发环节,重点品种是散白酒、仿冒酒以及其它假冒伪劣酒。各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市场安全隐患,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对无证经营、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情节严重的酒类经营企业依法吊销其许可证。要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净化酒类市场。

4、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应急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到10月16日止,各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制订应急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安排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对在节日期间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使我省畜禽屠宰行业进一步规范,城乡定点屠宰率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按照商务部有关审核标准和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压点工作任务,使不达标企业得到彻底的清理,确保审核换证后企业完全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标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换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同时做好舆论引导,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宰前停食静养、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肉品召回、索证索票及购销台帐等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制,对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包干到人、责任到人,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切实发挥12312投诉举报服务平台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专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程序、时限及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猪肉安全事件。

(3)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按照《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纲要》要求,全面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鼓励其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推进兼并重组,优化行业布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利用技术和市场手段推进分级管理与流通范围“挂钩”,扩大品牌肉市场份额;通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淘汰落后产能。

(4)继续做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建设屠宰企业监管系统,形成盛市、县三级监管网络;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形成从生猪入厂到肉品销售的完整信息链,确保责任可追溯;培育自主品牌,开展全程冷链配送;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标准化示范改造,保障肉品安全供应,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顿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审查,严格前置审批。加大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食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培育绿色市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抓好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蔬菜安全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要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认真做好绿色产品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建立好食品绿色市场。

(三)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时间为1~4月。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与督查阶段。时间为5月~11月,按照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成今年的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对照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将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定全年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监管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监管任务落实;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尤其是“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法》生效日、“12•4法制宣传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加大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的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1、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xx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

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qq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1、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看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

2、查主体资格,看食品流通许可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上墙悬挂,是否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

5、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6、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7、查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看是否建立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和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批发销售凭证;

8、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我县正在实施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县、乡镇(街道)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应急救援中心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安监发〔20__〕19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应急救援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5)

(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管业务培训。针对新建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特别是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二是提高食药监管能力。不断改善监管所办公执法装备和技术检测设备,加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食药监管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履行新职能要求,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装备的配备和舆情监测工作,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强化综合协调,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药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区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行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药安全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优化群众饮食用药环境。在媒体发布动态信息,介绍食药监管的工作动态、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举报维权渠道等,促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咨询、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画等形式,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指导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提高公众的食药安全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将药品“两打两建”活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夯实创卫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净化我区食品药品经营环境,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6)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_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7)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

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8)

201x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工作暨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实施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建设法治药监为目标,从完善监管机制入手,严格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大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1.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局领导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定期总结和考评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2.完善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他人有利害关系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实施的效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以市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把关,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他重要文件,政策法规科积极参与制订,完善法制审查。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后回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公开办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奖惩激励与考评等制度。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立卷归档的考核。

5.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督查办法》的规定,重点对贯彻法律法规情况、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有无超越职权等项目进行督查,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对市局与各县区及九华山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所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状中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6.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落实“查审”分离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认真组织听证会议,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

8.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筑监督网络。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卡、明查暗访、对餐饮、药械监管和稽查适时跟踪监督等形式,及时收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

9.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分析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规律、趋势和诱发因素,提出改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建议。

10.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有关工作规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三、规范行政许可,服务经济发展

1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改革许可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按月通报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和受理大厅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强机关内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办理、审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12.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机关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形式,树立服务品牌。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监管形象

13.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部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采用开办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栏目、刊登新颁布实施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举办知识讲座、编印普法书籍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扩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社会影响力。

14.继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12•4”和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类媒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景区和寺庙,开展假劣药品鉴别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5.强化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16.加强调研,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防止在体制转变过成监管脱节,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交接顺利完成。着手开展新体制下监管工作研究,理清工作思路,转变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体制的监管优势,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

17.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纳入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机关学习安排,开展学法专题,采取轮流授课制度,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执法队伍,营造人人都学法、人人都能普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