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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沈石溪小说精选

发表时间:2023-01-26

读后感沈石溪小说。

76范文网栏目精选:“读后感沈石溪小说”,欢迎阅读。

读后感沈石溪小说 篇1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读后感沈石溪小说 篇2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读后感沈石溪小说 篇3

读狗王有感沈石溪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笔记

《母狼紫岚》读书笔记

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的动物朋友》。

       这本书讲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童年和青少年时代养的一些动物的故事;比如有野猪王黑旋风、牧羊豹三点金、弃犬花鹰等等...在众多的动物主角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大白兔汤圆。 

       开篇第一个就是关于汤圆的,它是作者在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大白兔的名字,它不光长得可爱,而且陪伴小主人度过了孤独的学前时光,是沈石溪不可或缺的童年伙伴。

      当时人们的生活很困难,养兔子玩不是目的,最终的想法是杀了吃肉,所以每逢有客人来访,爸爸妈妈就开始动脑筋要设计杀兔子,可一次又一次都被作者识破,他不但挽救了大白兔的生命,还用无尽的泪水换回了父母对汤圆的特赦令,赢得了给汤圆养老送终的机会。     

       幸福平静的生活被一只大疯狗打破,作者在借书的途中不幸遭遇了疯狗,就在这万分危险的时刻,一向胆小的汤圆挺身而出,拼死与疯狗搏斗,疯狗终于被咬死了,但伤痕累累的汤圆也出现了被传染的症状,恐惧的人们纷纷拿起棍棒想要杀掉它,汤圆仿佛看清了自己的命运,为了不让主人一家为难,主动跳进附近的老虎灶,葬生火海的汤圆最后的回眸是定格在被救的小主人身上。 

       这是一只多么有情有义的生灵,它不惧天敌,为了救主人,英勇无畏地作战,为主人争取逃跑时间,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主人安全,令人从心底喜爱与难以忘怀,何时我也能幸运地拥有一位这样的动物朋友!

读后感沈石溪小说 篇4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再一次翻开了《牧狼》。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母狼白莎,它因为追香獐而被困居在了一座浮岛上,但是这座浮岛就是一座活动的坟墓,岛上只有几棵树和它。三天,四天,五天……已经过了,不知多少天,饥饿的它,身体已经衰弱到了极点,连嗷叫声也没有了?终于,浮岛靠岸了。白莎生了一场大病,它到了西双版纳,这里没有它的同类。我真为它担心,它要怎么活下去呢?

它遇见了一只狗,狗天天都会给白莎肉吃,让我惊讶的是白莎没有吃它,还生下一只小狼。可是后来小狼丢了。白莎花了几年才找到小狼。

我十分佩服白莎,它在浮岛上没有食物,但是它坚强地活了下来。我都不知道它是怎么活下来的。后来我想它一定是有钢铁一样的意志,有绝不放弃的信念吧!

母狼白莎对小狼的爱也让我感动,它为了找那只丢失的小黑狼,跛了一条腿也要继续找,就是拼了命也要把小狼找回来。看到它,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有一次我走走丢了,妈妈发疯似的到处寻找,找了这里找那里,几乎把整个小区都问遍了,后来在一家店门口找到了我,看到我时,她都快急哭了。抱着我,哭着让我以后不要走丢了。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啊!原来天下所有的母爱,都是一般的无私与伟大。

这本书中的故事引人入胜,主人公白莎也让我们记忆深刻,我推荐大家去阅读。(江琪涵,宁波东海实验学校)

读后感沈石溪小说 篇5

暑假期间,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大王,真的令我爱不释手,真想一口气读完它们。可读了一本就令我很伤感,其中令我读后感觉最深的就是《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讲的是五只半大的雄狮,因为逐雄,被逐出了狮群,大哥黑鬣毛丧生在长颈鹿蹄下,二哥大头狮带领三个弟弟穿越巴逖亚沙漠。找到了一个水潭,不料有一只黑犀牛看守着水潭,怎么也不肯离去,三哥刀疤脸为了让哥哥和弟弟喝上水,与和犀牛在疯狂撞岩中同归于尽了,二哥大头狮被人类射杀,四弟桃花眼丧生在深不可测的泥潭中。

斗转星移,日新月异,五位兄弟中的唯一幸存者——红飘带为了争取狮王之位,它不仅习惯了在沙漠边缘生存,还学会了忍耐和克制,统占一个狮群的野心也悄然滋长,帕蒂鲁狮群正是它的目标,它谨小慎微,苦心经营了三年,眼看狮王的位置唾手可得,可黄巨鬣和辫子雄狮夺走了他全部的希望,忍辱偷生,冒死潜伏了三年,结果全白搭了,让别的狮子夺走了狮王之位,一蹶不振的红飘带看不到明天的希望。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动物本来就在互相残杀,中间再加上人类不停地猎杀动物和破坏环境,动物就越来越少了,希望人类不再猎杀动物让它们自由生息,动物之间也和平相处该是多美妙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