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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3-09-24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集锦。

下面让我们一起探索“《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的奥秘,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对生活又有了新的感悟。诸多思绪需要倾注笔尖将其写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都具有什么特点呢?建议您将此页面加入收藏以便复习!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

我听到这本书的名字很久了。后来有一天我在图书馆看到了。现在我又把它从图书馆拿出来仔细读了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

但是,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基础上的,这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中国能否发展自己的社会学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费孝通,这本书的作者,出生于1910年。他去伦敦大学学系哲学。回国后,他参加了西南联大的教育工作,以知识救国。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是混乱的。大多数人只是把矛头指向社会,想用政治来圈套社会,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上。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毛泽东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

现在就这本书的内容而言,它是西南联大人文系教授费孝通的一篇讲稿,分析了许多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和特点。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在现代社会,城市人看不起农村人对我来说是合理的。书中还提到,农村生活虽然简单互信,但效率低下,标准松散。当然,城市人口也在逐步从农村人口过渡,仍然保留着一些弱势。

这本书出版70多年来,中国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受到了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的污染。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2

由于这种地方性,乡下人常常被认为是愚蠢或笨拙的。文字下乡虽然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因为它可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村人的学历,另一方面,如果文字下乡,农村人的文化水平真的会提高吗?他们终日与土为伴,在乡土气息极其浓厚的环境中,目光所到之外无不与土有关,他们接受着上一代人乡土思想的熏陶,接受着传统乡土文化,与他人的交流也是极具乡土特色的方式,乡村社群与城镇社群拥有同样的智力,同等的学习能力,只能说不同的专业研究的领域不同。

即使文字下乡,亦不能改变乡土性的本质。他们依旧会沿袭传统,文字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辅助工具,文字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用之处较城里人来说相对较少,自然也就很难形成一种文字气氛。

书中说道:“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 谈到人际关系问题时,费孝通教授用了一个巧妙的比喻,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个体为中心的同心圆,以及庞大的宗亲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复杂的关系网络。

“私”是中国社会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的最大毛病,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构成,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多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但是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更褒有对他人的真诚、对他人原始的亲切感,愿意主动熟悉身边的陌生人,化陌生为熟悉,他们之间维持着相对比较洁净的关系,人心没有隔膜,权利之争存在,但相比城市来说较弱。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则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礼的维持和延续的基础是人对于传统的敬畏。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乡下人崇尚用“礼”来规范社会,敬畏礼仪教化,“无治而治”,以“无讼”作为追求的目标,我认为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高度文明所需要达到的目标。乡土社会本身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内容极其丰富的对象,费孝通教授通过十多年的深入乡村社会调查,实地体验,并加以概括分析,得出了对中国乡村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家庭关系和民俗风情等方面的规律性认识,这对于中国有重大意义。《乡土中国》的思想内容博大精深,它所论述的许多问题都是富有创造力的,比如差序格局、无讼、礼治秩序、名实分离、无为政治等。

费孝通教授在观察中反思,在反思中批判,在批判中重新认识和解读。这种实地研究的学术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3

——16法学朱伊楠

费孝通先生是位可敬的老人。这本书写的很好。它很少说话,但不合适。

《乡土中国》是我看的比较认真的一本书,鲜有感觉里面是说了什么废话的,而且说一件事情,真是追根溯源,讲得一清二楚,还能中西对比、信手拈来,说明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了解却是很深、很彻底,难得。

我不才,这本书尚未读通,且不能连贯起来写成一篇总结性的读后感,所以在此挑几篇来写成读后感。

乡土本色

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说:以土地为生的人懂得土地的价值。比起说的是事实,我更相信这是一句感叹。

我听到文人学者们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诉说着对大地的热爱,艾青说他死后愿连羽毛都腐烂在这土地里,舒婷说她热爱这九万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纪德在他死前还要说那非洲青年的话是大地的一抹咸味。

以前是不觉大地有多可贵的,或许连想都没想过。这些年来,接触了很多,看了很多,也想了很多,方知其贵不可言。“女娲造人”呵,原来用泥土的用意在此吗?人是从大地中诞生的。

所以,我想,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应该好好看看地球吗?他生来就应该像母亲一样爱地球爱她吗?以往是农业文明,现在是工业文明。人们拼了命地追求城市化,建起一座座以钢筋、水泥和混凝土为材料的高楼大厦,把它称之为美。

我断言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悲哀,这样的“进步”是过犹不及。因为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大地中来的,我们的生命;我们所有的天赋:天才、天籁、天真以及天性;以及人类创造的所有技能,运用的所有规律。

春华秋实、草长莺飞,四季的交替、变更,日月星辰的升起和落下,这就是“道”。人类文明再发展到怎样的地步,也达不到一环扣一环、此消彼长的“和谐”地步,却而大自然生来就有此天赋。人类的文明,本不是规律,始终有不和谐的地方,如果一个人从小在这样的地方生长,本身就被局限了,从小中领悟小,自然是更小,这样的人顶多是人才,绝不会是天才。

这世界后来的东西绝不能遗弃先来的东西,因为后来的东西总是建立在先来的东西之上的。不要它,大厦坍圮毁灭,一切分崩离析。

文字下乡和再**字下乡

我一直对起源类的东西颇有兴趣,费孝通先生说的三句话道尽了文字的起源:语言和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阻隔的情境里。语言只能发生在一个社区有相同经验的层次上。

语言本是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第一句是关于构词的原因。第二句解释了为什么不同地方的语言是不同的。第三句解释了语言的性质。

因为交流阻碍所以诞生了语言;无论是声音还是文字,最开始都是模仿,所以因为环境的不同,语言也有所不同;语言是用来表达情感的,但在表达感情上,语言之于肢体动作就像郑人买履那样,郑人买履是根据鞋码来买鞋而不是通过脚来试鞋的,语言所表达的情感也是,语言所表达的情感总是不如肢体动作那么准确的。

以前无知,觉得中国的文字才是最合理的,因为我们是由象形文字一步步衍化过来的,而英文字母实在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不知所起。现在我不知道具体的说法,但我支持这样的观点:世界上所有的文字都只有一个起源——象形文字。

理由还是那句话,无论是声音还是文字,最开始都是模仿。

3.差序格局和维系着私人的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而西洋的“团体格局”。根据我的理解,差序模式是以个体为中心的个体网络。每个人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关系,如君主、大臣、父子、夫妻。在不同的关系中,两个人是等级分明的,不平等的。而团体格局则是:

以神为中心,神之下,人与人无甚不同,所以人人平等,人与人在权利义务面前是没有差别的。

导致这两种不同格局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无他,地理尔。

古代中国的文明地区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地理环境优越,土壤肥沃,而四围又有无法翻越的大山,地理环境封闭,难以对外发展**,人们足以自给自足,**非必需的,自然而然诞生了农耕经济。因此,和别人发生关系并非必要的。由于男女体力的差异,男人比女人优越;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产品的过剩是剥削成为可能,阶级诞生。

以上,自然而然形成了差序格局。

而西方的团体格局,费孝通先生说: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

除了游牧经济,我上网查了一下古代西方地域,主要是由围绕在地中海四围的半岛和沿海地区构成的,由此诞生了制海权和海上**。总之,当地理环境恶劣,不适宜种植,不能自给自足时,必须通过合作来养活自己,形成了群体格局。

礼治秩序

费孝通先生说:礼仪是社会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也是行为规范。二者的区别在于维护规范的权力,法律由国家权力维护,礼仪由传统维护。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费孝通先生在这里特地提到了这个例子来说明孔子对礼的重视。这是为什么呢?

去掉活羊祭祀的仪式似乎是一件善事啊。一开始是觉得难以理解的,后来想想,对于孔子来说,礼在他心中的地位很有可能就相当于今天的法。我们今天说“依法治国”,必须要保证法的威摄性,人造的法最应当做的就是成为规律,必须是“非这样不可”。

法若轻易就可违背,就会让人心生不满,难以使人信服以及去遵守。礼也是这个样子,以前是礼治社会,所以必须保证人对礼的敬畏,让礼变成“不这样做就会倒霉”。

这样有一个很明显的缺陷。今人若是处于孔子的位置,大概会进退维谷,礼是“非这样不可”,但礼本身是错的如何是好?糟糕啊,法本身是错的如何是好?

老师对我们说法是滞后的,这就是人造的法糟糕的地方,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与错永远是此一时彼一时,做得到像“道”,像“规则”那样,像1+1=2那样不变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即使不是这种情况,法本身也会有错。还是真的如我们老师所说,最有力的不是指出佛法的错误,而是向正确的人解释佛法?我想了很久,删删减减,最后还是什么都不说的好,因为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如何是好?着实疑惑。

除此之外,这章提到了老子的“无为而治”,关于“无为而治”,现如今看到了许多种不同的说法。我所接触到的大部分是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的,放任自由、休养生息就像古典经济学中的自由竞争那样社会自成一种“秩序”状态。还有就是南怀瑾先生那样的自成一派的,“无为而治”其实是预见性。

比如说,扁鹊的大哥不如扁鹊出名,不是因为他无能,而是因为他在疾病出现时掐死了扁鹊。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乱世出英雄,盛世倒是一群要死不活的懒汉了(笑)。所以这里的无为而知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冥冥中有一只手,而是指因为提前预见,在苗头时把它掐死,所以倒是显得无所作为了。

我认为南怀瑾先生的解释很微妙。至于我的想法,天知和李耳也知道。

一句话,如果法律能尽可能接近天地的规则,那么它就越长。尽管人不可能预言以后所有事情,但预见一部分总是好的,如果法律以及其他的也能这个样子,使自己无为,那再好不过了。

4.无讼

关于“连坐”,以前在历史书上接触过这个概念,历史老师和我们讲解过,说有时一个人犯了法,不但他自己要罚,他的家人,甚至有时同村的人都要被罚。许多人认为这是封建社会暴君所采用的方法。太野蛮了。当时我也觉得这实在是有些残酷了的,一个人自己犯了法,他人连坐,何其无辜呢?

这和别人又有人么关系呢?毕竟一个人的身体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但是《乡土中国?无讼》里却说,连坐是有原因的,是“子不教,父之过”。我有点惊艳,细细揣摩,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有的人说孩子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需要老师、 家长慢慢的勾勒, 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世界观。我在上学期时建立了这样的观念:人性既非本善也非本恶,人是物质的产物。

而在现代,为什么这种“连坐”又消失了呢?在网上搜查了一下,发现连坐并非中国古代独有的,**有连保制的,纳碎德国对非帝国公民实行连坐法。朝鲜至今也还受连坐法的荼毒,2013年12月份,朝鲜**张成泽被宣布有严重反党反革命行为,连带他几百名亲属**。

以前有,为何现在鲜有了呢?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人口流动性大了。以往大多数人处在乡土社会,交通并不便利、快捷,一个人他一生中能够交往的人极其有限,能够对他产生影响的人并不多。

不多,但每一个都能对他产生极大的影响。

而现在,是不同的。有了石油、蒸汽机后,人们交通极为便利。以前想去离自己家稍远点的地方,都不方便,何谈想要环游世界,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仅交通不方便,语言也有障碍。可现在,环游世界的人可多得去了。人们之间的联络极其快捷,电、**、网络,想要联系他人,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我们甚至有了“地球村”这个概念。

能对我们产生影响的人实在太多了,如同以前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人已经很少,许多人出生、长大、学***工作的地方是换来换去的,很少停留在一个地方,自然也与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产生了交集。如果依旧是古代的那种连坐,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不切实际的。

如果把连坐看成是惩罚与自己犯罪有莫大关联的人,其实我以为连坐现在还是有的,只不过改头换面了而已。例如,我们也会惩罚教唆犯和帮助犯,包括生理和心理上的教唆和帮助。这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由此看来,与其说连坐残暴,是封建糟粕,倒不如说是封建社会的合理产物。

现在,对以上内容总结一下。看完这篇文章后,再次坚定了在余秋雨的《山河之书》上看到的一句话:人和不如地利,地利不如天时。

(孟子所说的也是对的,在战争的情况下,天时和地利于双方而言都是一样的,唯有不同的就是人和。所以胜败在于人和)。

人的诞生是天时和地利的结果。人类所有的东西也是。人是物质的产物。

某块土地上的人,会在时间和空间的积累下,像蝴蝶效应般,以至于现在全然不见本来模样。这就是为什么,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文明。

多谢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对乡村社会学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以前我也对乡村的许多制度、礼俗不感兴趣,认为这是落后了的,老土了的。现在看来,研究乡村社会学倒是极好的了,乡村是在城市之前诞生的东西,研究乡村社会学反而能够把城市社会的**弄得清清楚楚,岂不乐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4

我乡我土系我魂

韦婷婷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05级

第一次看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大约在一年前——大一时候的寒假,现在再重头来把费孝通的这本重要著作再看了一次,感觉认识变得更加理性和条理了一点。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

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描述了当地不同层次的社会。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人读完这本书都会有一个默契,然后微笑。费老强调,这本书只适用于底层对当地社会的描述,但不是所有的城市人都是从农村人发展而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盛,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牺牲,尽管这种牺牲不是自愿的。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对《乡土中国》的整体把握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首先,先谈一下对《乡土中国》这本书在总体脉络上了把握吧,在《乡土中国》的开篇第一句上费老就指出了“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样一个分析的基础,然后,从不同的方面入手,分析中国的乡土性。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篇,在“乡土本色”一篇中,笔者认为,他界定了中国的基层之所以是乡土性的基础原因,那就是:中国是个“熟人”的社会,他认为:“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如果一个村子里的人是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有一个特点。每个孩子都在别人眼里长大

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而后,,文字对于这样的社会是不需要的,所以,文字难以下乡;在“差序格局”中,费老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那么,在这样一个一一个人为中心的可扩展关系网络中,其他人如何互动,整个农村社会如何运作?在往下的篇章中,我们可以找到原因,他指出,乡土社会依靠“礼”来维持秩序,在“礼治”的社会中形成“无讼”的机制,人们通过达成的道德礼治公式解决矛盾,而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乡土生活导致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但生活还是在变化,社会的变迁,逐渐改变了乡土社会的某些特质,经过血缘到地缘的变迁,长老统治的名实分离,乡土性也渐渐离我们远去,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从《乡土中国》看现实生活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费老在“无讼”一篇中讲到: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确实,当社会的现代性与乡土性想冲突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矛盾出现,在我所在的小城乡就有过类似的例子,我有个亲戚要建房子,于是请了另外一个乡的一支明间建筑工队来建房,后来房子在完工的时

时候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主人家就拒绝把工资付给工队,后来包工头请了一个律师,把这个亲戚告到了市法院,最终因为缺乏证据(双发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那个亲戚败诉,赔偿了很多钱。按照大家的心理想法,房子还没盖好,材料都浪费了。自然不会给钱,对方也不应该来拿钱。但法律却不知这么认为,在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因为是熟人,所以不会建立现代社会所说的什么合同的东西,这样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礼治和法制间出现了矛盾。

而我的那个亲戚把败诉的原因归咎于对方贿赂了法庭,认为是共产党的领导发生了问题,并且传播了一些“共产党是信不得”“共产党的纪律是坦白从严,抗拒从宽”等诸如此类的观点,这样是思想也并不是只此一家,由此可以看出,共产党与老百姓之间在沟通了理解上的矛盾和现代社会与乡土性之间的矛盾是分不开的,加强共产党和普通老百姓的沟通是很重要的,而如何解决法制和礼治的矛盾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现在,国家强调普及文化教育,在国家的大力推广和宣传之下,乡土社会中人们的观点也在变,又是甚至觉得不识字是件丢脸的事情,读书上学也成为农村在观念,经济上的一个大问题。中国基层乡土性已经发生了变化。

另外,对于费老关于文字下乡的观点,笔者还存在一些困惑,在乡土社会中,读书人是受到尊重的,是被羡慕的,既然大家那么看重读书人,文字下乡怎么还会难以推行呢?如果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是不需要的,那为什么读书人又收到如此大的尊重呢?从这里看来,它们之间是存在矛盾的。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大家推崇礼,也就或多或少需要学习礼教,所以我觉得,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还是需要的。

功能主义学派的“一家之言”

马林诺夫斯基是功能主义学派的创始人之一。马林诺夫斯基的《闭门造车》也是功能主义学派在中国学者中的代表作。马林诺夫斯基的经验功能论的核心概念是“需要”和“功能”,这种理论认为,人类的一切文化要素,一定所在活动着,发生作用,而且是有效的。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任何人类的社会现象何文化现象,首先都是为了满足某种现实的需要而存在的。

我们从他的《生育制度》中可以看到对很多事情的解释带有了功能主义学派的特点,而在《乡土中国》中也从始至终贯彻了功能学派的学说和方法在里面,如在《乡土中国》中他指出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文字下乡是因为没有这个需要,在解释男女有别的原因时也是因为维持稳

定社会的需要:

“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

地方社会是男女不同的社会,也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记得潘光旦在评价费老的《乡土中国,剩余制度》时希望里面可以多一些别家之言,笔者也认为在《乡土中国》中更多的是功能主义学派的一家之言,而且感觉费老是用功能学派的学说去解释中国的乡土性,而不是在调查观察了中国的农村后得到的功能学派的结论,未免有硬往上套的嫌疑。但是,如果要求他在里面把各个学派的理论都用来分析中国社会的话,那也未免显得过于繁杂没有重点了。

总而言之,《乡土中国》可以说是社会学中国著作中我们所不能跳过的一本书,也是对于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就是在原始的乡土社会中走出来的千千万万的人,建设了现代的复杂多样,绚烂多姿的社会。然而,中国人与乡土是分不开的,不是说“一方土养一方人”吗?

在中国的土地上养育了中国人,尽管它的枝丫已经高伸向月空蜿蜒向世界,可是我觉得,它的根还是系在乡土上。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5

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在我的家乡,传统结婚习俗已经不再符合现实了,所以人们其实早就开始按照自己那一套去办事了,只不过不敢明目张胆的废除这些传统习俗。这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民族保守封闭的特点。读着这本书,不禁一遍遍感叹费老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它折射出来的理论依然经久不衰。

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能够充分理解农村社会的意义,这大概就是读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为什么我的眼睛总是含着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这是艾青的一句诗歌。

我认为这句话最能反映书中的思想。费孝通说,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我同意,因为我们的国家真的离不开土地。

因为我们依赖那片土地,它在我们心中变得多愁善感。我们的文化世代相传。

一个人,说走就走了。一户人,说散就散了。随着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围绕着村里的生、死、婚、丧等固有的生存仪式正在逐渐湮灭。

由于外出打工,悬崖边在201x到201x只举办了5场婚礼。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结婚时都会在城里举行婚礼,这样就避免了计划生育的调查和回村办婚礼的麻烦。婚礼不是在村里举行的,新生儿的满月酒自然搬到了城里。

唯有葬礼,是村庄无法舍弃的规则,每一个老人死去,都要举行葬礼,而年轻人越来越少,葬礼仪式能否按照旧制度举行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尽管中国很早就有了先进的城市文明,也曾创造了世界顶级(四大发明)的技术,但中国的社会基础或者说社会基层依然是乡土的。中国绝大多数人是农民,土地不能动。农民依靠土地,坚守土地,形成了中国农村和农业文明。

这是费孝通60多年前总结《乡土中国》的依据。

尽管费孝通总结的社会结构特点依然能在中国乡土社会窥见一斑,但总体而言,在经历了1949年的解放和社会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浪潮以后,中国农村社会基础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乡土中国向城镇中国过渡,这个过渡时期的农村问题,便是新乡土中国问题。千万悬崖边上最大的悲伤和惆怅。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6

费孝通先生(1910-2005)是我国名满天下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一生经历颇为传奇,可谓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其漫长的学术生涯中著作等身,而《乡土中国》这本仅七万余言的小书却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本。

本书是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讲授的“乡土社会学”课程内容改编,边探索边讲课,后写成14篇文章。初版于1947年,时年仅37岁的费孝通先生正处于年富力强、学术精力旺盛的时期,“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而当1984年重刊此书时,届已74岁的费老也感叹“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

费孝通出生在一个教育家庭。父亲费玄凯一生教书育人。他在吴江县任县长时,母亲杨仞兰思想进步,在吴江创办了第一所蒙古族养老院(幼儿园)。在这样家庭的环境下,费孝通自幼向学,23岁获燕京大学社会学学士,25岁获清华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硕士,28岁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师从马林诺夫斯基教授)并于当年任云南大学教授,同时在西南联大兼课。

当时,年轻有为的费孝通每年发表大量**、**、政论、调查报告等。在这种情况下,他写了这本书。

中国传统社会自古以来就与泥土分不开,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是农业民族,几千年来都在有限的土地上辛勤耕耘,所以按理说形容中国人“土”是很贴切的。史禄国先生(费孝通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的硕士生导师)曾说: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在这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试着看看他们能不能种地。

可见“土”是中国人的命根,然而时代发展至今天,“土”字已经被赋予很强的藐视与贬低的意味,如果一个人称另一个人“土”,势必将引起一番争吵甚至恶斗。

与“土”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特征是“定居”,依靠土地为生的民族不可能流动性太强,安土重迁的特色在影视剧中反映得很明显:一个游子临终前最后的愿望往往是安葬在故乡。

由于常年聚居且鲜有流动,所以传统的乡间是一个“熟人”的社会,这里每个人几乎从生到死都在一起,长辈常对晚辈说“我是看着你长大的”,的确名副其实。布鲁特斯的心脏读后感这样的社会中是不需要法律的,采取礼治而非法治,人情、名声的约束力足以使人们在借了鸡蛋以后按时归还,或者干脆以“那就太见外了”的欢声笑语中结束。如果一个人在农村名声不好,他会到处碰壁。他很难在当地生存下来,最终他会成为一个aq型的人,终身难堪。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7

篇一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XX会被区区小国轻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篇二

改了方向之后选择的一本“小书”,之所以称之为小书,是因为感觉和费孝通老师毕生的研究著作比起来,这本不过是一个随记整理一样的册子,而作为社会学大家,他的这本书业内很多业内学者拿来精读、分析;由此的“乡土社会”的研究也有各路学者发表过不同意见。作为政治学本科生,感觉社会学知识并未掌握多少,因而书的体会也多停留在“深有所思”这个层面。

所看的版本一共有十四个章节

第一章乡土本色

这里作者应该是大体介绍了他对乡土社会的理解——乡土中国即所谓大部分地区社会都带有“泥土”性质,无论是现实里农耕业千年的传承,地域的跨越,还是情感上“落叶归根”“出国带一抔家乡的泥土”等的体现,人们对土地的感情历时已久。而由这些所引发的,是乡村为主的中国社会带有的特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文化、政治、伦理等特点。

第二、三章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这里通过对文字在乡下的缺失,引出乡下固有的生活环境、交流方式、文化传承等,是受其自身局限所致。一方面乡下的人们群居,重农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世代几乎固守在一个地方,所面对的人几乎固定,熟络的人们仅凭声音就能认出是谁,那么语言就已经足够他们进行交流。再者,文字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脱离了具体语境其含义大不同也使得可以配上动作神态的语言交流更实用也更省事(一般来说文字有时就是辅佐记忆的功能,但简单的乡下生活并不需要过多的记忆,因而文字需要也就较少);另一方面,乡村中的礼仪、规矩、常识多是一辈传一辈,学而时习就可以应付变动不大的社会生活,那么就更不需要文字了。

第四章差序格局与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这两章应该是涵盖了整个乡土社会的特征——外在的差序格局与内在私人伦理道德。所谓外在的差序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西方有着团体意识——比如国家是契约的产物,因而国家维护的是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整体人民,而在对外上,国家是维护整体安全、财产不属侵犯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先有了整体意识,再有维护自己私人权利的观念。或者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私人权利,不得不树立一个整体。而在中国,人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强烈的认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国家不可侵犯这一类)。而是我们的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水波纹般一层层推出去,这是外在的格局,即家—国—天下这样延展;而维系其中的力量是什么呢?不是我们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向西方那样),而是多以和自己关系的好坏、对自己利益的增减去判断。在这种看来,有的人的行为的自私的,但从他自己来讲,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公”(小到三两个朋友的交际圈子,达到自己的家族)。这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也造成了国、家的界限有时候不明确,因为这要依靠于自己所能波及的范围、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大小等。

有人提出过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美德,但具体下来,也要依靠不同私人道德关系来具体说仁是什么,这使得美德有时候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

第六章家族与第七章男女有别

细化到家庭所带有的乡土特色。家的宽泛含义,从纵向来说,一般都是父系家属的纵向延伸,从横向来说,是家庭多为事业型组织(为了更好的从事生产,也带来了两性关系的弱化)。如果家大业大,那么需要人手就多,很多亲戚都会纳入家族的范围。这还引发了两性关系的保守、拘谨。除了干活、大概夫妻间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男女有别的强烈的约束力大概也是由这因素吧。

第八章和第九章礼治秩序、无讼

这里从整体开始讲述维持乡土社会中的秩序所用的力量。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而在于维持秩序所需要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社会历代积累的经验),人只要从上一辈那里继承并经常练习,便可以使用。传统在变动不多的社会里几乎百试百灵,而这也获得了人们的崇敬感,从而成为了人们自觉服从的事物。而在这里,符合传统与否也成了人们辨是非很大的依据,即所谓的“父老乡亲评评理”。而与依靠事实、证据、既定条文的法律不同,很多事情理说得过去,但不合法也是要被制裁。诉讼的解决方式和可能出现的不合“正义”的结果让人们对诉讼、律师等持有偏见。此外,现有法律的西方观念“人人平等、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等,也和传统社会里比如“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等伦理观念相差甚大。因此诉讼在传统乡村人民眼里成了丢人的事(就像日常中常说谁和谁都闹到法院去了,真是家丑外扬啊或者丈夫杀了妻子的情人,在乡亲看来是正义,但法律要制裁。)这也是是现代司法普及到乡村所面临的困境——如果只做到了制度、设施的普及,很可能是破坏了传统的伦理秩序来不及修复,又面临法律带有的弊端。

第十章无为政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这是乡土社会特有的两种统治方式,大抵形成了统治者的无为统治和乡村基层自有的长老统治。关于权力的两种看法:横暴权力(依靠暴力、经济利益维系,偏重于社会冲突方面);同意权力(侧重于社会合作,用荣誉和高薪来维持),而乡土社会的稳定使其横暴权力无处可使,而同意的高薪荣誉等依赖于被征服者的生产剩余,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相冲突,过分争敛引发起义等活动,因而统治者学会了“养民”,以维系统治稳固。在财富剩余过多时加重收取,然后XX,武力解决,如此循环。而“天高皇帝远”的中国。天子无力够到的地方,也有自发的秩序,这就是“长老统治”。被教化者要学习先于它存在的规矩,不是来自上述任一种权力,而是来自于幼长之序所决定的上辈的权力。这就是长老统治。这两者形成了乡土社会特有的中央、地方分决平时不影响的双轨统治方式。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

血缘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最稳固,也很少有人质疑。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如籍贯多是取自父亲),血缘为主的乡土社会的活动限制了人们的活动(如熟人买卖不可做),而要改变这限制,最重要的是改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活动方式,使得支配人们行为的首先是理性,而非感情。

第十一章名与实的分离

长老统治下所进行的教化在表面上是不可违背的,但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有些传统也会过时,那么为了维持稳定,后代是表面的顺从,而在实际中可以为其进行“注释”,即融入符合新场景的内容等。这就造成了乡土社会里名与实的分离,即传统的遵守是面子的事。这应该也是迎接新时代发展,乡村所不得不调整的困境吧。

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欲望是自觉的,为了生存而满足的,乡土社会里的欲望经过文化熏陶,迎合了其中的人们生存的需要。而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可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满足自己,于是人们探索行为和目的的关系(什么样的行为可达到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跟着欲望走),人们探索这种情况下的生存条件,不是仰仗原有文化已筛选过的不用探讨的规矩等。于是欲望转化为理性的需要,是分析的结果,不是自觉的。这也是日后的中国发展农村应注意的问题吧(如何改造)。不再详细探讨。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8

古人有个习惯,离开故土要在行囊里带一捧故乡的泥土,意味着走到**都不忘记自己的根。自古以来,中国人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女娲的古代神话可以看出,我们都是小泥人的后代。

我刚进入阅读小组,问了一个问题,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差异是如何形成的。当时群友们给我推荐了几本书,认真地列到越来越长的书单中,但惭愧地还没有开始看。所幸这一期共读书目其中的一本《乡土中国》,起码让我先了解了一部分中国乡村文化的传承基础。

这一类书籍不在我的阅读舒适区,读前不免忐忑,但这一本确实很好看,深入浅出,足见费老功力。我想重点谈谈《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 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的问题。权力与权力的界限在中国有一个相对本地化的词。《荀子·礼论》:

“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

”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一个离契约社会更近的城市里,半夜直接闯入别人家叫孩子当阿姨是非常困难的。

但全村人都这么做了,但我的惊讶似乎不合时宜。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

于是,费老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地社会是阿波罗式的,依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联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它让人觉得它是自动的。

二、 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一样,当它们相互融合时,一滴不干净的水可能会污染一大杯水。

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所以一旦发生冲突,当地社会的暴力力量就会发挥作用。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

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我们应该用暴力的力量进行干预,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这种电源模式式大家最熟悉的。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是同意权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每个人都同意买媳妇,所以通过**获得的媳妇,在当地人眼中是通过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建设。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长辈在社会继承中的权力。提起长辈这两个字,莫名其妙地感到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实上,随着当地社会的发展,长辈们一直存在并有着非常崇高的地位,现在依然存在,只是形式和名字稍微改善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是明确的,长老的角色正在显现: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一些受人尊敬的老人来镇上坐坐,问老人遇到一些难以礼节的礼节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的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说的很漂亮,一套半文半白,甚至有的还会唱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情,真是太神奇了。

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社会剧烈变革过程中的现行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9

在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之前,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十分陌生的,当然,我也没有听说过这本书。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丰富的寒假生活,让我能接触到这样一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费孝通1910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从4岁起,她开始在母亲创办的蒙古族养老院接受正规教育。曾就读于东吴大学预科医学、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就读于伦敦政经学院。

费孝通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87)、《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多篇。1980年3月,国际应用人文学会授予他当年的马林诺夫斯基荣誉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

作者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国家真的离不开地球。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中国曾经是何种面目?现在是什么模样?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可以扩展到当代许多领域,有助于我们理清我国的背景。

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模式,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书,尽管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但书中的诸多论点依旧是振聋发聩,费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个中国仍未消逝。如果说白话代表了传统,那么混凝土就是现代化的力量,它席卷了整个中国并侵蚀着中国本土。今天,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状态。

在农村,当地的青瓦建筑逐渐被小建筑所取代。从本地到具体,这是一个漫长而不可避免的过程,就像地质运动一样,它是强大,不可避免和长期的。我们可以做的就是把握时代的脉络,紧跟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更加幸运,我们可以为时代加油。

从乡土到混凝土, 这是中国正在走的路, 毫无疑问, 混凝土都绝对不是终点,但若我们想走向远方,至少要先到达这一站。

。 《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

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这么又意义的活动,因为读书让我们的假期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这是一个介绍。作为农民的孩子,当他们看到这个话题时,他们感到非常熟悉。我喜欢春雨过后的泥土的味道,喜欢踏着家乡松软的泥土、蓝天白云的感觉,更感谢那些在农村把我养大的父母。

泥土的味道,乡村的味道,风的痕迹,是最接近真实本质的。费孝通先生在第一节也谈到了社区的概念。就像我们的家乡先有城镇,然后有村庄。我们有八个小组,每个小组基本上都是以个姓氏。

我们村还是比较和谐的,虽然面积不大,但也因为有更多的交流机会。每家每户都有喜事时,我们村的大多数人都会去帮忙。这不需要特别提醒。一件喜事,一万忙,一件喜事,很多人分享。

说到农村,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城市。光明的日子似乎失去了一点真理,一点信任,一点乡土气息。我们也慢慢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从老家回武汉的路上,我觉得舍不得。冷静下来,闭上眼睛,感受这个话题在家乡留下的乡土气息。唯一能让乡土气息慢慢消散的,就是乡村的特色。每个地方都会有自己的地方文化,这也是一种文化精神。它不断地继承了上一代人的思想。

我从家里带了妈妈得皮蛋和咸肉,发现我带来的是一个惊喜和惊喜。她们都说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么原始的皮蛋,只知道我们吃的皮蛋成品是这么奇怪的样子。即使是不喜欢皮蛋的亚洲,也受不了这种本土文化。

一个美丽的乡村让我明白什么是汗水,什么是报酬,什么是收获。没有痛苦需要我们的手播种。当然,更有趣的是农村的常识。每个农民都知道不同的节气会有不同的天气变化,知道如何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有时候觉得育人与种农作物有着差不多的法则,我们都要用心去栽培,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总结经验。

我看到我妈妈养猪的场景是觉得她了解我还没有了解它深入啊,但我很欣慰,因为我喜欢这种淳朴,这种全心全意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