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在甲方制定好合同并在你签署完了之后,可以更好的方便双方协调及配合。你知道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同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协议借鉴] 建筑协议篇二”,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同时我们提供2022最新专题供您学习:建筑合同。
甲方:
乙方: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借贷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借贷人民币x 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借贷的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借贷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借贷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借贷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借贷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的借贷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借贷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借贷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借贷。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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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协议】 建筑协议一篇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签订合适的合同能够帮助顺利达成的交易。只有在签订好了一定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搜协议】 建筑协议一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护好房屋,使其免遭白蚁侵害,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令(1999)第72号《____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_________要求,本着服务
第一、质量
第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下述房屋的白蚁预防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新(改、翻、扩)建房屋工程基本情况
第二条 防治范围及质量标准 预防范围:采用喷洒药物方法对新建房屋建筑的地基、木构件和部分墙体等进行处理,以达到防止白蚁危害房屋主体的目的。 质量标准:经预防处理后,上述房屋主体自预防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发生白蚁危害。
第三条 甲方应负责事项
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结构平面图等有关图纸并将工程开工日期提前一周,分部(项)工程实际施工日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预防施工计划准备。
2、做好与乙方的配合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并督促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预防施工方便。
3、合同期内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蚁害的39;发生情况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预防工程回访复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内装修而引起蚁害,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进场施药期间,甲方无关人员应撤离施药现场。
5、本工程的白蚁预防费按_________文件规定收取,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合计(大写)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甲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付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复施工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乙方应负责事项
1、必须坚持服务
第一、信誉
第一、质量
第一,切实做好白蚁预防施工管理,确保预防处理过的房屋在本工程预防包治期(自本工程预防竣工之起算________年内)不发生蚁害(自本工程预防施工结束后,因甲方擅自更改预防处理过的构件或装修而引起的蚁害除外)。
2、如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白蚁预防施工的,如上述房屋在包治期内发生蚁害的,由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履行一次性灭杀白蚁的补救措施。如再次发生蚁害,则乙方按灭治白蚁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灭治费用。
3、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签发《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报告》、《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单》交甲方存档,作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并对预防作处理的工程进行定期回访复查。
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预防包治期结束时,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参考: 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篇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越来越重要了,我们在签合同范本的时候,尽量清楚其中的要点。用心签署好合同范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那么我们常见的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参考: 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篇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协议借鉴] 水电承包协议(篇一)
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也会需要用到很多的范本,签订好合同是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是时候根据自己的情况签订合适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你在制定借合同时会不会借鉴别人的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协议借鉴] 水电承包协议(篇一)”,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我们提供2022最新专题供您学习:水电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岳翠园7号楼2单元1201室的水电装修工程承包与乙方,水电工程总费用为26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陆百元整,装修前甲方需一次性交付乙方工程材料费1500元,即一千五百元整,余款至工程结束之日起3日内全清。
工期自(20xx)年()月起,至于()年()月。乙方工作主要内容:
1。材料的场内搬运与管理;
2。施工中,给水、排水,强电,弱点的安装;
3。开槽,补槽,及后期现场的垃圾清运;
4。规范施工的常规管理即由非常规引起的工程返工与增量处理;
5。成品保护,及竣工验收。
材料要求:
埋管暗线需用BV—70聚氯乙烯铜芯硬线,必须选择熊猫、南鼎、上上、远东、新—特、宝—胜、南—洋、金*羽、鲁—能、五*江南,日晖品牌电线电缆。水管线管采用中—洁、金—德、中—财、联—塑、金*角、日—丰、伟—星一线品牌;经双方协定,本次工程采用材料品牌
()型号()。施工要求:
进场必须使用自备的配电箱,防止大电器造成的业主总控老化;电路水路全部走顶,以便于后期的设备维护和维修;厨房,卫生间,及客厅空调线路必须重新走线,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路要求;
1、点对点就近引线,保证线为活线便于以后维修;
2、开槽的深度及宽度电线管的1。5倍,墙面不允许开横槽距离(承重墙30cm非承重墙50CM),线管内的电线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管截面积的40%电线管与水管及燃气管同一平面时间距100毫米,不同平面时间距50毫米。电器插座与燃气管间距150毫米。
3、线管必须用金属管卡固定,间距不能大于60CM。
4、电话线网线和电视线不能穿在同一管路内。
5、新做暗盒线管和线盒连接处要用锁扣进行连接。
6、强电弱电要用万用表进行验收测试
水路要求:
1、水改走顶必须用金属管卡固定,间距不能大于60CM。在水表、终端、转角、阀门100毫米做固定。暗槽内水管不能有接头。
2、淋浴出水口为左热右冷,冷热水间距为15CM,出水丝口平面必须保证水平。
3、水电路线管不能在同一槽内。
4、墙面不允许开横槽距离(承重墙30CM,非承重墙50CM)。
5、下水改后需要进行水管通水实验,确保每个下水通畅。
6、水改后必须进行打压实验,打压8公斤左右,时间30分钟。
7、移动地漏下水PVC材料要用50口径下水管。
8、墙面封槽需平整,地面接头处不能高于地面2公分,便于以后贴砖。
9、提醒业主:增加或移动地漏要会抬高地面,平层改动马桶会抬高地面。
10、地暖或暖气管道区不能开槽。
11、施工完成后做打压试验。测试压力8公斤,测试时间1小时,压力损失不大于0。5公斤
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结束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包括水路打压及电路—通断测试,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向乙方提出返工要求。乙方不得拒绝,,严重违规将扣除()%的工程款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双方责任即行终止,乙方保障甲方售后服务()年,其后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借鉴: 销售协议篇二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签订好合同是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我们是时候签订好需要的合同了,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可是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工作中的合同怎么写呢?下面是由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借鉴: 销售协议篇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丙方:(供货商)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原则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其授权代表就产品买卖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下单购买,乙方再按照甲方要求向丙方下单采购以下产品销售给甲方:_______,其中包括产品全部附属设施及技术资料。
2、乙方提供之产品应符合甲方要求之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型号、产地与制造商、数量、质量、技术性能、技术保证等。
3、与产品数量、质量保证、技术规格、维修服务等有关的问题,三方同意,丙方直接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 包装与标记
1、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及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及其它标记,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包装物不须回收。
2、包装不符合规定,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和相应损失;甲方不需要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可以要求丙方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和所受的损失。凡由于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交货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三条 价格
1、价格条件:CIF(____)FOB(____)FCA(____)DDP(____)国内价格(____)其它(____)。
2、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提供产品的总价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装运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运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4、丙方根据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投保货物运输综合险,并承担保险费。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三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三方各自支付。
6、出口报关手续及退免税事宜由乙方负责。除报关费由乙方承担外,出口环节税费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装运与交货
丙方直接将产品送达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境内地点。
1、交货方式:
2、装运口岸/发提货地点:
3、装运时间:
4、交提货时间:
5、到货口岸/交提货地点:
6、装运安排与通知:丙方按照甲方指示安排装运,货物装船/装车后,丙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重量、船名/车次、开船/车日期等通过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告知甲方。
7、交货时间确定后,如果甲方认为交货期需变动,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丙方。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提货单日期应视为货物的到货日期。
8、产品运抵工地现场开箱后至产品被甲方授权代表签收前,丙方应将产品保管好,如因保管不善致使产品损坏、丢失,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三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六条 验收
1、验收标准: 依设备材料合格出厂标准及甲方工程规范要求。
2、验收期:交货后依工程设备规范要求报请甲方验收。
3、甲方以丙方在发货前提供的货物发运清单,作为数量验收的依据,实际收货箱数须和清单相符。
4、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内,丙方将配合甲方并会同有关方开箱验货,如发现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规格、质量标准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受领,丙方应在____日内负责补足、更换、修理并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并将暂停所有付款程序直至问题解决。若丙方在____日内仍无法消除瑕疵,自该日后则视为逾期交货,按本合同处理。若丙方对验收不予配合,则甲方可自行验收,对于自行验收结果,视为丙方完全同意。
5、如有可归责于产品原制造厂之瑕疵,甲方以书面通知丙方并指定日期后,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直到甲方验收合格通过。若丙方在____日内仍无法消除瑕疵,自该日后则视为逾期交货,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6、丙方对其供应的全部产品应向甲方提交由制造厂或丙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和检验记录等出厂证明,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丙方负担。
7、交货后,丙方仍应就本合同产品无偿提供甲方最新及错误更正之数据,以及增进或升级之软件和相关书面数据,并应在交货前/时向甲方提交技术数据及单据。
第七条 付款及费率约定
1、付款方式:甲方和乙方之间以美金结算,乙方和丙方之间以人民币结算。
2、产品到货,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开出专业发票给甲方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收到价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向乙方支付了价款之后即完成作为买方的全部义务,乙、丙之间的任何付款纠纷与甲方无关。
4、由于甲方企业规模庞大,每月需集中安排付款。乙、丙方同意,甲方当月到期之账款应安排在每月____日统一支付,唯每月____日之后到期的账款应转至下月____日支付,逢节假日顺延。
5、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汇率损益均由丙方承担,乙方不负责汇率损益。
第八条 产品保证
1、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功能要求提供产品,所供货物和装箱清单及合同内容相一致。
2、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及附属设施、技术资料具有合法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侵权,丙方应立即出面解决;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害,丙方应负责赔偿。
3、丙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技术水平是先进的,产品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产品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及甲方之要求。
4、甲方对交付的产品,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发现有瑕疵的,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后合理时间内发现有验收时虽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发现之隐蔽瑕疵的,丙方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____年。丙方保证在保证期内对质量瑕疵产品包退包换,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丙方负担。新更换产品的保证期自被甲方验收后重新计算。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丙方应负责赔偿。
6、在保证期满后,甲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
乙方责任:
1、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丙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____天,按迟交款总金额的____%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迟交货款总金额的____%。
2、乙方应及时完成产品报关手续,若因乙方迟延报关造成甲、丙方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丙方赔偿。
丙方责任:
1、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不能、迟延交付或交付有瑕疵等,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向丙方收取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____天,按迟交款总金额的____ %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迟交货款总金额的____%。
2、丙方支付迟交滞纳金,并不解除丙方继续交货的义务。如果丙方在甲方同意的延长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货,或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天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追索已支付的相应产品价款,而丙方仍需承担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额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营损失。
3、因丙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4、合同生效后,丙方单方废止合同或取消交付,应双倍向甲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5、丙方应于交货后的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协助乙方完成出口报关手续。若因丙方延误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甲乙方延迟付款,甲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丙方上述延误行为致使甲乙方遭受其它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因经营资信状况恶化、被牵扯进入破产、清算、债务诉讼等事宜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怠忽本合同之债务执行时,甲方得不经催告而暂停现在或将来之给付,直到乙方或丙方改正此行为。乙方或丙方之违约或怠忽行为超过____天仍未解决,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或丙方的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之任何权利义务。
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增删应由甲乙丙三方合法授权代表人以书面文件为之,此前或此后任何口头约定不对本合同内容与效力产生影响。
5、本合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内文的解释。任何条款或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部分的效力。
第十一条 保密与禁止不正当交易
1、三方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持有三方任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以及三方因本合同所建立之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三方均应负保密义务。如有一方违反此义务给其中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三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一方人员向他方人员的贿赂行为以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其中一方有权在查实后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行贿或有不正当交易行为方负责。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冲突法除外)为准据法,关于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引起之纠纷,三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3、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4、上述联系方式是三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三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5、其它未尽事项,由三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及丙方各持____份为凭。
甲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
经办人: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
经办人: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
经办人: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借鉴] 承包协议(篇二)
合同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我们,并为我们提供可能,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你有没有了解过合同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合同借鉴] 承包协议(篇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道路承包事宜,经协商执行如下合同。
1、甲方提供所有建筑材料并保证工程材料质量和及时供应,乙方负责承包道路承建,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2、乙方负责,灰土搅拌,所需机械,模版等。并保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乙方负责施工过程的所有安全管理和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规定施工和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严重违反者甲方按照安全协议处以罚金。乙方按照图纸施工,甲方如有改动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3、乙方施工质量的问题造成的工程缺陷,二年内免费维修。
4、道路每平方25元,按实际方量结算。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借鉴] 委托代理协议(一篇)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是时候根据自己的情况签订合适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证双方交易能够顺利完成。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合同范本呢?下面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协议借鉴] 委托代理协议(一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66565666
年 月 日
热门协议: 建筑合同范本
现如今,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范本合同,签订好合同是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在签订好了适合自己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热门协议: 建筑合同范本》,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建筑设计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建筑设计费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二、工程量、 价格
1、单价: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谈。
三、 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四、 设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电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七、 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条件。
八、 施工机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 此工程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建筑设计费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建筑设计费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 xx年月日
[合同借鉴] 装修协议其二
在平时需要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必须要做好具有重大意义的合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只是您晓不晓得我们的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合同借鉴] 装修协议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算无误,如有漏项或根据装修工程常规、惯例而需施工(增加)的,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费用不增加。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 ________日历天,除非经甲方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否则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按照包干价 ________元进行结算(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本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材料所需费用,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不论施工图是否明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合理预见的事项(例如石材镜面处理等),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合同包干价构成(详见《施工内容及报价单》):____________
A、材料款 ________元(包含装修装饰工程所需的所有合格主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河沙、勾缝剂、各类胶水、板材等);
B、人工费 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人工费用);
C、机械费 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机械费用);
D、设计费 ________元(乙方承诺设计);
E、施工垃圾清运费 ________元(乙方自行联系车辆及垃圾场地并承担费用);
F、搬卸费 ________元(所有装卸、搬运的费用,不论装卸、搬运地所在何处及距离);
G、管理费 ________元;
H、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元(包含但不限于餐饮、交通、通讯、保险等费用)。
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地板、墙漆、木工/吊顶、设备安装等各项施工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的 ________%。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返工不顺延工期。
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按甲方指令返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不合格项目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 ____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工程质保期届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 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 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____________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及批准均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3、 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房屋平面图。
4、 以及其他根据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甲方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代表,授权范围:____________就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等范围内代表乙方接收文件、确认事实;代表乙方对相关合同事务进行协商、处理;代表乙方接受、认可、放弃相关合同权利以及其他乙方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即全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履行终止之日。乙方对项目经理/代表所签认的文件及法律结果予以接受并不予撤回。
2、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提出优化方案及审图意见。
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并书面告知甲方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标准规范、施工常规、惯例等方面,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以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和甲方指令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材料、设备并提供有效质量凭证。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并承担责任,禁止野蛮施工、禁止乱弃施工垃圾、禁止施工扰民,如导致向第三方或物业赔偿/支付罚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防火灾,禁止往管道倾倒施工垃圾,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否则由乙XX负责修复并赔偿。
6、负责已完工程、设备和成品的保护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
7、 严格按照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及清洁工作,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
8、乙方项目部人员,均须具备相应资质,人员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9、乙XX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象资料。
10、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均应出具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或该批次检测报告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2、 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需由甲方询价及定价,如本合同为乙方包工包料的,乙方按甲方所确定品牌、规格、价格进行采购;
3、乙XX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如挪作他用/掉包更换/搬移出甲方装修场地,应按该材料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品牌、规格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按该批材料设备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6、工程现场所存放的材料设备,无论甲方或乙方采购,装修施工期间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灭失、损毁均由乙方照价赔偿/自行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承包方不得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2、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由甲方、乙方共同签证确认。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装修、装饰工程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为合格。
2、具备中间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时,乙XX须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就覆盖的,视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本合同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墙砖、墙漆、木工、安装等实行分项验收,每项完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4、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主体签具验收证明。甲方认为验收不合格的,乙XX须按甲方指定期限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验收不合格的,整改不得顺延工期。
5、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6、甲方的验收签认意见并不豁免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质量责任以及工期责任。
7、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清理现场并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移交工程前必须撤除临时设施、撤出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查验符合规范后,甲方接收工程。移交前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2、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符合工程档案备案标准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合规的工程结算资料。
3、 乙方未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或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工程竣工验收或结算工作。
第九条 施工安全
1、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安保责任,除加强安全、XXX以及购买各类保险外,乙XX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治安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施工或乙方及其员工其他行为所导致的对甲方、乙方以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毁以及其他安全事故、治安及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即使甲方或第三方有过错,也应视乙方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施工手续
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物业部门协调、报批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怠于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被责令停止施工,或被处以罚款等,相关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____________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
质量保修期:____________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按实际维修费用的150%扣除。
第十二条 签证、索赔
工程签证及索赔文件均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甲方工程师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不能代表甲方进行签认。
签证及索赔均需在事件发生日七日内提交相关申请,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或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结构、水电、地砖、墙漆、木工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返工合格。返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乙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经乙方整改第二次验收仍旧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及解除合同。
2、乙方工程逾期完工(须竣工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计取乙方逾期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
3、乙方施工偷减施工工序,或所用材料、设备经甲方检查或检测为不合格或有假冒伪劣、短斤少两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质量违约金。
4、乙方拖欠乙方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员工,并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6、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按合同施工内容施工或提出增加工程费用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8、乙方施工中乱弃施工垃圾、噪音扰民、施工堵塞管道,或因乙方施工导致房屋结构损害或其他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整改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赔偿,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甲方指令整改/赔偿。乙方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乙方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欺诈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按 _________万元计取乙方违约金,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根据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酌情按每次500至50000元计取乙方违约金(合同有专门约定的,按专门约定计取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合同清理条款,即便合同解除,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四条 其他
因本协议所致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约地即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协议借鉴] 医药销售协议之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合同,在此之前,签好合同很有必要,也是必须。是时候对自己要进行的合同进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方便双方协调及配合。那么,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合同范本呢?以下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协议借鉴] 医药销售协议之三”,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本合同于20xx年7月4日,由魏军(以下简称甲方)和吴松(以下简称乙方),在松滋市医药公司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及费用清单
总金额(大写)壹拾柒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50%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