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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3-05-16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系列。

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我们都需要去写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工作或任务进行预先安排,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更加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开展。关于工作计划的书写有哪些需要注意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系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1】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xx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xx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2】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学校校园平安和谐,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监督全县各学校:扎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日常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的全覆盖,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内食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100%,确保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各校(园)都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要求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切实把好校园入口关;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制、教职工值日制的学校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进一步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禁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

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核心,以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校车安全事故、学生溺水事故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防溺水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日”活动,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全县各学校保证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各校上、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要根据季节变换、气候变化有针对性地告诫学生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踩踏、防火防盗、防震避险、防意外侵害等,并写进教案。通过发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延伸到校外。

(六)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教育局定期对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专题培训,监督各校每年要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使学校负责人,广大教职工能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七)进一步继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县教育局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学校安全工作的大检查。学校在平时要认真排查,结合安全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每周都要组织人员对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清单进行安全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并将排查整改情况及时、准确的填报到两化系统,确保两化系统的正常管理运行。对自身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进一步防控传染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部署爱国卫生重点工作,防控各类传染病;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卫生知识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在学校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不断完善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工作内容

一月份:

1、制定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召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学期结束前学校安全工作及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并开展第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3、安排学生寒假回家的交通安全教育,协调县交通局及公安局做好车辆调度协调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月份:

1、开展春季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校园及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监管;

2、开展第二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结合春季开学安全检查)。

三月份: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2、召开全县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3、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卫生及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5、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四月份:

1、督办、检查全县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整治情况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五月份:

1、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活动;

2、开展第三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夏季)。

3、开展中、高考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情况检查。

六月份: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2、开展“第六个防溺水宣传教育月”活动,督促各校举办预防溺水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教育主题班会,并就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七、八月份:

1、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各校暑期放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回家交通安全协调、护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安保人员培训。

九月份:

1、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及“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2、开展第四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秋季开学安全检查);(wWW.289a.cOM 生日祝福语网)

3、督促各学校召开新学期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4、布置并落实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5、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十月份:

1、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布置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及消防安全优质课评比。

十一月份:

1、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2、开展第26个“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及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督导检查;

十二月份:

1、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验收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学校安全监管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监管工作负责,并根据工作全局安排和实际情况参加督查。各股室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监管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面建立、落实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本计划执行,确保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监管,强化措施。

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监管程序,规范监管文书制作,建立监管档案,严格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并建立完善监管台帐。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监管于优质服务之中,做到勤奋监管、严格监管、及时监管。

(三)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县教育局将每季度对监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将监管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作为评先表彰的必备条件。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3】

(一)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二)推行信息公示。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三)推行制度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四)推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4】

(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主动帮助医药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反映医药企业在发展中的诉求,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医药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加大药品注册、生产等环节的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国家定点生产。加大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药品管理和质量体系考核制度等措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研机构与企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蚌医附院药学系、丰原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等学研机构联办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临床研究基地等,构筑技术开发和创新平台,加快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积极探索规范餐饮行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促进餐饮行业连锁经营,规范服务。引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培育健康相关产业,努力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实现大跨越大发展。

(三)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进寺庙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履盖面,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学法懂法、人人能普法的良好局面,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宪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入学习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通用法和专业法。认真组织学习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突出抓好新增职能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努力创造符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为干部职工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建立法制宣传专栏,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利用监管执法等时机,采取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食品药品监管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的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利用企业报刊、简报、板报、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载体,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模拟办案、典型案例辩论赛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七)深化“法律进景区”。针对景区的特点,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共建和谐景区”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加强景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景区旅游环境,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景区旅游品位。

(八)深化“法律进寺庙”。结合寺庙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利用各种形式,面对面地向僧尼宣讲法律知识,以食品卫生知识为重点,提高僧尼的饮食安全意识。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局要成立“法律八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对活动的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局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法律八进”活动,促进目标任务完成。

(三)总结检查阶段。各县、区局进行“法律八进”工作自查,于11月20日前总结上报。市局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改进,不断提升“法律八进”工作层次,为迎接“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做好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普法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主题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既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的水平。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延伸,向各地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延伸,推进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6】

(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管业务培训。针对新建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特别是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二是提高食药监管能力。不断改善监管所办公执法装备和技术检测设备,加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食药监管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履行新职能要求,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装备的配备和舆情监测工作,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强化综合协调,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药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区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行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药安全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优化群众饮食用药环境。在媒体发布动态信息,介绍食药监管的工作动态、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举报维权渠道等,促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咨询、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画等形式,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指导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提高公众的食药安全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将药品“两打两建”活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夯实创卫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净化我区食品药品经营环境,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达到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计划,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xx”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3年案件平均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8】

20xx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紧抓高风险业态,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保障网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xx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xx〕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