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曹文轩柿子。
书籍是生活的调味剂,阅读作品后,心中被触动,从心底鼓起了勇气,这一刻,好像不会被任何事打倒,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那么该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76范文网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读后感曹文轩柿子,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读后感曹文轩柿子 篇1
今年暑假皇甫老师给我们推荐了着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雪柿子》。我读后深有感触。
《雪柿子》讲了一个村庄整个夏季和秋季,天空没有落下一滴雨,导致庄稼全部旱死,冬季来临时,这个山村开始接受饥饿的煎熬。饥饿的孩子们到处寻找食物,树鱼在山上找食物的时候竟然在一个山坡上发现了一棵长满柿子野生柿子树。一些饥饿的孩子们很想吃柿子充饥。但班干部丘石儿觉得这些柿子应该有在更有用的地方上,在丘石儿的提议下大家决定等到家家户户都没有一点食物时再来摘。虽然有些孩子打起了去柿子树偷柿子的念头,但是想起与大家的承诺就打消了念头。后来来了一种不知名的候鸟把柿子都叼走了。但是孩子们并不难过。因为那些柿子曾在寒冷的冬季一次又一次增强他们的信念温暖着他们的心。
读了《雪柿子》我知道了要遵守诺言,还要节约粮食。要感恩现在的幸福生活,更要珍惜现在的学习环境!
读后感曹文轩柿子 篇2
在暑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雪柿子》它一下就引起了我的阅读兴趣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是我国当代着名作家,精擅儿童文学,这本《雪柿子》就是他的一本短篇小说作品集,他的主要作品还有有《阿雏》《再见了,我的星星》《红葫芦》等等。
《雪柿子》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小山村里,由于干旱,庄稼颗粒无收,在严寒的冬季,各家各户都没有吃的了,树上、河里、地下能吃的都吃完了,人瘦了、狗瘦了、什么都瘦了,偶尔会有饿死的小鸟从天上掉下来,可是太瘦啦,只剩下了骨头。有一点食物的人家一天只能喝一顿稀粥。人们都十分的饿,后来树鱼和其它的孩子找到了一棵柿子树,他们就靠着这个唯一的希望渡过了一个冬天的感人故事。我觉得这本书主要是赞扬了树鱼和其他孩子们的纯真与善良,说明不太巨大的事物也同样可以带给人们巨大的希望。小说有一个很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在孩子们他们看到柿子树时,虽然树鱼特别饿了,特别想去摘一个来吃,但他发现桐子也在,也想摘,他就对桐子说你摘一个吧,桐子却说他不饿,然后就一起哭了。两个孩子都很善良,也很会为他人着想,这种友情是很难得的,也体现了一句话“患难见真情”。
干旱真的会带给人们很大的灾难,今年夏季南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干旱,一向不缺水的它们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同学们,想想树鱼他们生活的困苦的环境,再想想我们的生活: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不愁吃穿,哪里有过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呢?所以,珍惜现在大自然所给于我们的一切吧,不要浪费水资源,做一个绿色环保人。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读书总会带给我们快乐,让我们丰富知识,所以我要多读书。
读后感曹文轩柿子 篇3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雪柿子》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当代着名作家、评论家----曹文轩。
书中八个小故事,我对《雪柿子》感受最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山村,由于干旱,庄稼颗粒无收,在严寒的冬季,各家各户都没有吃的了,树上、河里、地下能吃的都吃完了,人瘦了、狗瘦了、什么都瘦了,偶尔会有饿死的小鸟从天上掉下来,可是太瘦啦,只剩下了骨头。有一点食物的人家一天只能喝一顿稀粥。后来树鱼和小伙伴们发现了一棵柿子树,结了36个柿子,但他们为了大家都没有摘树上的柿子吃,饿了就看着树上的柿子,就靠着这唯一的希望渡过了一个冬天。故事中最感人的是树鱼实在太饿了,很想去摘一个柿子,但树鱼发现桐子早已经在树下了,树鱼就对桐子说:你摘一只吃吧。桐子却说:我不饿。然后两个人一起在树下哭了。让我感动的是:明明他们都饿极了、都特别想吃一个柿子。但是为了大家,都忍受着饥饿,忍住了柿子的诱惑。但当丘石儿和父母为了活下去要去西方乞讨的时候,伙伴们却摘了一个柿子交给了丘石儿……这都充分体现了树鱼等小伙伴们的纯真善良,体现了面对饥饿柿子树给他们带来了巨大希望……
树鱼等小伙伴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和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相比:衣食无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还有漂亮的玩具。哪有过他们那样的灾难啊。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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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参考]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月度范文精选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参考]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月度范文精选”,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静静地,翻开布满灰尘的书面,轻轻地闻,一股淡淡的墨香扑鼻而来。在记忆的心扉中,这本书已陪伴我好几年。今日重读,却另有一番滋味。
根鸟不是一只小鸟,而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在他一岁的时候,母亲就失踪了,剩下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为了寻找掉进长满百合花大峡谷的女孩紫烟,根鸟离开家乡,在外流浪。在他离开家乡的几个月,父亲也病倒在床,最后也离开了他。看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现出根鸟痛苦的模样,不经潸然泪下。但是,根鸟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磨难和考验,根鸟终于到达了他梦中的百合花大峡谷。
合上书,我再一次被根鸟顽强的意志力深深地打动了。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一听要测试400米,我的心一下子跌入谷底。哨子一响,我很不情愿地跑了出去,一圈、两圈,我一直被远远地甩在了最后,看着同学们你追我赶的样子,我似乎明白了,这不仅仅是一次测试,更是对我们意志力的考验。于是,我屏住呼吸,咬了咬牙,奋力往前追赶,到达终点了,我得了第三名。这就是我努力的结果,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我想,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需要一种坚强的意志力、一种不怕苦的精神、一种永不放弃的劲头,拥有这些我们才能顺利到达成功的彼岸。根鸟如此,我们更应这样做。
今日读后感: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500字之四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今日读后感: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500字之四”,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细米,一个乡村孩子。他在一个美丽的村子——稻香渡。曾经,他和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非常贪玩,带着浓郁的乡村风情,可是,对雕塑的喜爱,使他走上了艺术之路。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同清水一般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历程。细米是一个爱随时随地刻刻画画的乡村男孩,因此,他常常被父母责骂,但梅纹却慧眼识珠,发现了他在雕刻艺术方面的天赋。梅纹开始精心指导他,并把父母留下来的唯一一套雕刻工具送给了他。他们时常找来或者要来一些木头、树根雕刻。不得不提的是他们的雕刻十分精细。一段时间后,他们有了许多作品,细米的书桌抽屉里、床底下全是作品。
细米变了,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变得会用的头脑思考,用自己的观察,甚至在艺术的熏陶下,学会了观察世间万物的美。梅纹是细米的,,,虽然梅纹回去了,可他们永远都会记住对方!
【热门读书心得】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篇七)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热门读书心得】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篇七)》,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根鸟》这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深深地吸引了我,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也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我恨不得一口气将它读完。
根鸟可不是鸟,他是一个男孩的名字。这个故事就讲述了这个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发现它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踏上里一条充满荆棘的路。根鸟在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中历尽种种磨难,终于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世界。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追求过、放弃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一往无前。
在这众多的故事中,最让我震撼的是“鬼谷”这一段。根鸟被一个长脚的人骗到鬼谷的矿上做苦力,他每天带着沉重的脚镣,在矿上背石头,不但吃不饱,还经常挨打挨骂,受尽屈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根鸟就这样一天一天地忍受着,经过半年的时间,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下,终于找到机会逃离了这个“地狱”,
读到这里,我真的很钦佩根鸟的勇敢,善良。同时也感受到了根鸟那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这种精神,不明白的`题要弄懂,不要抄袭,不会的问题,要勤学多问,再比如,跳绳、投实心球、400米跑……不达标是绝不能放弃。这个暑假,我在姑姑家学习了打网球。北京的夏天,也火辣辣的热,让人异常难受的闷,和杭州比起来,差不了多少。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每天坚持训练一小时,每练习完几个动作,每打完几个球,我就会汗流浃背,热得难以忍受,又有时会想:算了,不练了,太累了。可每每在教练的鼓励下,我还是坚持了下来。这使我真正体会到:不达到要求就不能放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我必须要像根鸟那样有梦想,有理想,敢于去追求,去坚持,要勇往直前,去取得最后的成功。
《魔道祖师》读后感汇总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魔道祖师》读后感汇总”,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1
第一次想写书评。
看了很多正经书,也看了许多不正经。《魔道》固然又缺陷,但却值得一看。
先是看了众多差评,甚至知乎上亦是讨论地热火朝天,鬼使神差翻阅,竟是停不下啦。想说,一本书,获得的纵是漫天地差评,亦是一种成功,何况现在漫天的还有同人插图、动画、音乐。。。心知肚明,要作出这些优质的周边,报酬是不敌热情的。
很多评论指出,作者对大场面描写无能。确实,几个重大场景,甚至连那三个月的鬼修竟一笔带过!(替那些被书名坑的直男扎心)但是,我认为排除作者笔力问题,这个缺憾不失为本书讨巧之处。这是一个技巧与情感的博弈。常言道,真正相爱的两人无需任何技巧,情欲是自然而然、无师自通的。(掩面)正是对宏大场面的部分舍弃,方能凸显人物的情感与个性。作者着力于细微的情感场景刻画,构建沉浸式的阅读体验(或者以文中的“共情”理解),试图让读者对文中人物的心理感同身受。勒夫托尔斯泰往往为笔下人物占卜命运走向,“人物一旦被创造,他便不再属于作者一人,他有了自己的选择。”。与书中人物“共情”,留有余地撰文,倒是让情感意外地真挚鲜活,深入人心。即使人物设置稍显尴尬,也不会与其他网文一般生硬。
作者网名墨香铜臭,“品人品文千人千面,无缘不必强求,有缘必再相见。”,虽无交集,却感觉应是真性情。小说的缺点也被亲妈道明,回忆杀偷懒了,几次都用一样地手法,实在不该!
《魔道》通篇陈情,道尽人性诡谲,言词粗看幽默,细思却是阴郁忧伤的。文中人物虽有灵力,仍皆是肉体凡胎,终是逃不过阴阳两隔,这亦是《魔道》不同于其他修仙文之处。如果作者能将全文立意更精进一些,就更妙了!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2
去年连载时追了几个月,后来因为学业搁置了。这回寒假终于补完了^ ^虽然有点晚但也不是太晚吧……毕竟还在晋江第一上挂着。来瞎写个不负责的读后感。
看了短评……打三四星的应该是不合胃口吧,但一二星就不能接受了。
吐槽的点,不能认同的是剧情老套!剧情哪里老套了……?专门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是真的。
剧情绝对新颖啊,夷陵老祖归来,没有代替莫玄羽活着,而是披了莫玄羽的皮,继续作为魏无羡活着。
用一只断了的左手作为悬念,推动整本书。大boss我反正是打死都没想到……
忘羡线不能更甜。:(但义城篇和三尊的故事全是玻璃碴。
说真的,要吐槽可能就是这个回忆杀的写法了。
回忆杀有点长,看完回忆杀总是忘记主线到哪里了。
每个角色都塑造得很有特点。浪到没边的男主wifi,暴躁傲娇的澄妹,小天使温宁,小流氓辣鸡洋,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就是我们的攻,蓝二,我觉得着墨淡了,虽然也给我留下了一个“面瘫冷淡默默守护付出”的印象,但总归感觉缺了什么。
另外,就是在小说里作为配角的女性角色,也是塑造得非常好。温柔的阿姐江厌离,机敏善良的小姑娘阿箐,还有温情、绵绵、虞紫鸢……每一个都很出彩,熠熠生辉。
综上,《魔道》也许不是人见人爱,但绝对是本好书。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3
看到这个名字,也许许多人都会认为,主角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可是,他只不过是一个俏皮少年而已啊。明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仍然人人喊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他,就是魏无羡。
还有一个男主,就是蓝忘机。姑苏蓝氏,名门正派,端方雅正。
故事大概内容:魏无羡父母在幼时双亡,被父母故人云梦江家宗主江枫眠收留,并在江氏修行。与江枫眠之子江澄是很好的兄弟,江厌离,江澄的姐姐,是他的师姐,温柔可人,对他们十分疼爱。后来魏无羡和江澄去姑苏听学,魏无羡结识了喜好清静的聂怀桑,却是把蓝忘机和讲学的蓝启仁得罪个透。姑苏四千家规,魏无羡犯了不少,喝酒,夜游,还有私自斗殴。不过私自斗殴并不怪他,是江厌离未婚夫金子轩对江厌离不满。魏无羡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许别人说自己师姐不好的。便与金子轩打了一架。后来与江澄被接回了江氏。
他们在江氏快乐修行,二人修为都很高,尤其是魏无羡。但这份快乐,被横行的温氏打乱了。但其中温宁,温情等并不坏,只是宗主和温晁,王灵娇坏。江氏几乎被灭门,只剩三个少年少女。江澄也失了金丹失了修为。魏无羡为他剖了金丹,修炼鬼道,变为夷陵老祖,杀了温晁,王灵娇,报了仇。后来仙门百家也屠了温氏,但温宁,温情也死了,温苑被蓝忘机带回蓝家,化名蓝思追。魏无羡将温宁复活炼为鬼将,温宁却失控杀了金子轩。那时金子轩已与江厌离相爱,生下一子——金凌。魏无羡十分愧疚。师姐却也为救他而死。从此,他背上了骂名。江澄变得恨他,他也很愧疚,最终万鬼反噬而死。其实万鬼是杀不了他的,他因愧疚而选择了死。
那时蓝忘机已对他动情,他死的13年,蓝忘机不停寻找他的魂魄。而那时,魏无羡自散魂魄,又哪能寻到呢?江澄其实也不好受,毕竟十几年的兄弟啊。后来莫家庄一个少年献舍,使他复活。他与蓝忘机携手调查莫家庄鬼手主人与杀其真凶。一步步调查,遇见金凌,也发现真凶是金氏宗主金光瑶,鬼手主人是聂怀桑哥哥。
金光瑶最后被聂怀桑算计而死。江澄和金凌也因诸多原因不再恨魏无羡和温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互明对方心意,在一起了。前尘恩怨了,今朝为忘羡。
其实金光瑶并不是很坏,只因他是私生子,便被世人看轻贱。但是心太狠。我不仅喜欢忘羡,还喜欢江澄,金凌,蓝思追。江澄很傲娇,很可爱,奈何命运弄人,亲人只剩金凌。他不再如少年时了,真的很心疼他。金凌也傲娇可爱,有点大小姐,但也英勇俊朗。他也很令人心疼,明明应有最幸福的家,却……蓝思追则是温和少年,有修行天赋。
《魔道祖师》里,许多人都很让人心疼。“姑苏双璧依旧,云梦再无双杰。只愿未来各安好,不再相见。”看到这两句话时,忍不住泪奔。里面死去的江枫眠,江澄之母虞紫鸢,江厌离,金子轩,温氏姐弟,我都希望,他们能回来,这样,也许江澄和魏无羡能如少年时一般,也会很圆满……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5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
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
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6
清风一顾溪头,微雨满蘋洲,雪融时,云梦烟泽春波皱。何日又梦回姑苏,在十方重檐之上,袅袅檀香盈袖,一个如初见般缱绻芳华的少年,整抚琴独奏,阳光在少年修长的指间流淌,与琴弦碰撞出的却是一个又一个忧伤。而少年不知的是,在那九瓣莲开的彼岸,那位名唤魏婴的少年,一身黑衣,横笛立洲头,正以笛声相合奏,那少年手执酒杯遥对空席,歪坐榻上醉复醉……合上书,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仿佛约定好了一般,一同出现。
“如当年一般魏无羡笑着叫他了,他也看过去了,从此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在故事里,蓝忘机对魏无羡有意应始于初见时,魏无羡坐在那里,头发随着袖口一道在风中斜斜荡开了去,也荡开了这位楷模少年的心。自那时起,蓝湛便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并坚定地追随它,再到大梵山,从生后披着莫玄羽皮囊的魏无羡,无意间吹出当年蓝忘机唱给他的旋律时,蓝忘机便不在犹豫,冲过去抓住他的手腕,再也不放开了,从那时起,蓝湛便一直陪在了魏无羡的身边,保护他,支持他。
幸好,重生的夷陵老祖如他前世一般潇洒超脱;幸好,魏无羡最终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如此,便是最好。
说了这么多,故事使我最触动的还是一段话:“为遇一人而入红尘,人去我亦去,此身不留尘。″这是蓝氏先祖说的一句话,虽然忘了故事里提到他为何入世,可那一句话总让我记得。
一样的,这故事里没有一个让人恨得起来的角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及自己的过往,前因后果并没有一个所以然,不论是大坏蛋薛洋,还是大反派金光瑶,到最后都有一段话或甚至只有一个句子——就简单的一个句子,就让你恨不起来这个实在找不到他究竟有哪里好的人。薛洋手里握着的那颗糖,用仅剩的四只手指紧紧握住的那颗糖,金光瑶对泽芜君的一句话,真的只有一颗糖和一句话,就让你恨不起来他。
还如宋道长对晓星尘的那一段。
“负霜华,行世路。
一同星尘,除魔歼邪。
「待他醒来,说`对不起,错不在你’。」″
只能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让人不能恨,不论感情是否容易被牵动。却总忍不住的读而在读。总的来说,精彩。
故事总是让人学习到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故事,不少人情世故的道理也藏在里头,接近曲终时,有一段话,是藏色散人对魏无羡说的:“你要记着别人的好,人心里不要装那么多东西,这样才会快活自在。”也正是因为这段话,才成就了以后那个潇洒超脱的夷陵老祖。
许多人得到灵感写了同人文,也有人开始动笔画,开始谱曲,还有人写了赏析,一无所长的我,只是笑笑,却也有点想去学唱"忘羡"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能也不缺人却唱了吧。
不知待到何时,把书单看完后,再从头读一遍好了,若故事重复,愿蓝湛这次不再犹豫,走过荆棘,定会流血,也定时会遇见玫瑰的。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7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8
江澄认为江家的养育之恩那么重,魏无羡必然是选择江家,但是他又了解魏无羡的“英雄病”,害怕他选温家,为了以防万一,在魏无羡话没说完时就两度欲杀温宁,想绝了这个隐患。谁知没有杀成就算了,魏无羡居然要和决裂!!江澄当时定然认为自己所言句句是为魏无羡好,可魏无羡居然不领情,居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和江家决裂。可江澄却从没想过,他并没有给魏无羡第二条路走,而魏无羡为的这个外人,救的是他的命,带出的是他父母的遗体。江澄不是想不到,是他不愿想,就和当时会上不愿意为温家人再多说一句话一样。 江澄讨厌温家人,一个是温家姐弟是温家人,他迁怒(心性已经慢慢扭曲),另一个是他认为他们使魏无羡和自己决裂,可江澄却不愿想这一切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魏无羡假决裂时,他捅出了魏无羡的肠子,魏无羡砍伤了他的手臂。两人伤势哪个更致命一眼可以看出,这里面是否有着江澄对魏无羡的怨?至于魏无羡好的比江澄快,别忘了救魏无羡的是温情。 这件事除了对两人关系的影响,最令我心凉的是江澄的行为:恩将仇报!!
一个普通人,可以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因为能力不足而保不住,却怎么能毫不犹豫的,一点挣扎纠结都没有的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你好歹有个心里挣扎的过程让我相信你对人是有感激之情的吧?!刺向温宁的那两剑,刺凉了魏无羡的心,刺死了江家,也刺死了原来的江澄。家逢巨变,对他的心智成长极为不利,才有前面所说的射日之征后的心态失衡。少时的兄弟,如今已划下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江澄他嫉妒魏无羡,想要怨恨魏无羡不理解自己,但魏无羡是他的亲人,他的家人,他最看重的就是家人,他又不能怨,所以只好去讨厌温家人。他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只看到他对魏无羡的好(维护魏无羡),却看不到他对魏无羡的伤害(他不信任魏无羡,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能走的路),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却没有想过他对别人的伤害。曾经那个嘴硬心软,莲花坞覆灭后不乱迁怒别人的江澄已经不在了(射日之征时,江澄和汪叽合作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对汪叽的怨恨,而看看十三年后他居然认为江家覆灭和汪叽有关)。不过此时的江澄还没有变成十三年后的样子。他还有要护的姐姐。
魏无羡与江澄假决裂,魏无羡在外人眼中再也不是江家一员,传言由魏无羡射日之征多厉害变成了魏无羡叛逃。江澄的嫉妒之心稍平,即便两人兄弟之情回不到从前,魏无羡还是自己的家人。夷陵三人相见,江澄提议让魏无羡给金凌取字,可见过去一起的十几年的亲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之间虽有裂痕,都默契的绕开了冲突点,相聚很是温馨。 后面魏无羡失控使温宁误杀金子轩,显然,不愿怨恨家人,江澄把恨全都放在温宁身上。不夜天江澄和魏无羡见面时,江厌离为魏无羡挡箭死了。江澄压抑的对魏无羡的怨、恨全部爆发,他的亲人除了魏无羡(金凌当时还小,先不算)全死了,而这些人的死又多多少少和魏无羡有关系,再加上他是个情绪化的人和之前压制的对魏无羡的恨加起来,变的看不开。拟订计划成为主力之一,杀上乱葬岗。魏无羡在围剿下受反噬而死。可魏无羡死了他真的就只剩下金凌了。魏无羡死了,他反而接受不了了,藏笛十三年,藏的是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念想,是过往美好回忆的念想。可能他都不知道他是否真希望魏无羡回来,开始时认为莫玄羽是魏无羡的毫不留情的一鞭可以说是恨了,而后面又有高兴交错。
而当魏无羡回来时,他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魏无羡还有那原来的美好的过往时光,魏无羡活着代表那些过往的美好回忆并非是一点也不存在了,除了他还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但他还是太偏执了,第二次乱葬岗,他还是恨不得杀了温宁,对于魏无羡,也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居然认为蓝湛是江家覆灭的原因之一。迁怒无辜姓温的人,对疑似魏无羡的人的折磨。心性偏的不能再偏了。到后面知道金丹真像后,不能理所当然的恨魏无羡了。却没有想过魏无羡本就不应该被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恨。桃花坞的覆灭是温家,金子轩的死他已经归位温宁头上,姐姐主动救的魏无羡,而不是魏无羡害死的姐姐,而且江澄已经带人杀了魏无羡和金子轩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可他十三年却还恨着魏无羡。 我认为魏无羡的死和江澄有很大关系的,文中有三处提到,一是温宁问魏无羡,魏无羡叉开了话题,二是几个小孩扮演,说了句“你忘了是谁杀了你?”在魏无羡心中扎了根刺。三是金光瑶观音庙说到江澄是围剿的主力之一,魏无羡打断他的话。很明显,魏无羡的死要是和江澄没关系的话,他没必要觉得疼,没必要叉开话题,没必要拿瑶妹最痛恨的娼妓之子来说事。而且,魏无羡死时在销毁阴虎符,自然是没打算死的。
但他的的反噬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江澄带人杀上来时来了。 对我来说江澄受的苦令人心疼,他的看不开也令人心疼却更可恨。他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看不开当年的决裂,认为都是魏无羡的错,看不开江家人的死,把莲花坞的覆灭,归到魏无羡头上,金子轩的死是魏无羡失控,说是魏无羡很正常,但江厌离是为救魏无羡而死却成了魏无羡害死的。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把错误都归到别人的头上,对待温宁的恩情一丝感激之情都没有就开始恨,还恨得理直气壮,江澄恨他杀了金子轩,却看不见自己领头带人杀上乱葬岗,杀死了那些无辜的老儒妇孺,那都是温宁的亲人,更别说温宁救他的天大人情,江澄应该早忘了。他看不开,所以抓疑似魏无羡的人,折磨的血肉横飞,就连普通姓温的人都要迁怒,他觉得魏无羡背叛江家,却没看见当时自己因怨恨并没有为温家姐弟发声,做出一点挽回事态的举动,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可走的路让他走。
他并没有看见他带人杀的不仅仅是温家的无辜人更是之前有恩于他的人的家人,死的这些温家人是他的家人--魏无羡死前放弃所有而维护的,这些人的死让魏无羡前世做的一切成了笑话,而魏无羡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关系,可他都看不见,他觉得只死了温宁和温情怎么够?后来知道温宁没死成,恨不得非要弄死他。江澄已经忘了他的命是谁救的,是谁带出了他父母的遗体,温宁的家人是被谁带头所杀,温情为了谢罪如何了,他只记得,温宁杀了金子轩,温宁必须死,温家那么多条命都比不上死的金子轩。他对魏无羡的恨,迁怒使得金凌错误的认为所有的错都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害的莲花坞家破人亡的人,却看不到温晁那些罪魁祸首。 到后面江澄说出救魏无羡的事时我有惊讶,又觉得只能是这样,因为救魏无羡的那个江澄是射日之征之前的江澄,两个互相维护的好兄弟,不是射日之征后的,已经逐渐扭曲心性与魏无羡渐行渐远的江澄。
经历过惨事的人很多,遭遇令人同情并不等于可以将怒火牵扯到不相干的无辜人身上。十三年后,四大家族之一的江澄(有权势)为了金凌(他外甥)布下400多张傅仙网,不许他人(弱小势力)入内的霸道行为和当年覆灭他们江家的温家(有权势)让无力反抗的众家子弟(弱小势力)必须去教化司接受他幼子(儿子)的教导行径何其相像。用权势来行逼迫之事。不过江澄和金凌的人品比温家好上数倍。 江澄的对他人的冷漠使的他眼中只有自家人,不在乎别人对他的好(看不见温宁救命之恩),十几年后的孤独不是没有原因的。江家要兴盛起来需要的不是魏无羡,而是江澄走出自己的那片小天地,有一个上位者的胸襟。 结尾处的江澄在各种事情说开后,再也没有寄托恨的对象时后面那句“没什么好说的。”却没有同魏无羡说明自己帮他的事。觉得江澄比之前好了不少,但离放得下还需要时间,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值得同情,可以理解,难以认同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9
看此文缘于一首歌《魔道祖师?半路》,忘机兄的声音绝壁典型性攻音!阿歪的最爱!读这篇文简介及文案的时候,阿歪以为又是一篇扑街老梗,惨死后重生,无非是大开金手指神马的,主角光环罩顶,各种牛叉,一路爽爽爽的打脸复仇文。可能是阿歪最近个看金手指的文实在有点腻歪了!差点因此错过一篇好文!
忍着不弃扫过文案一在强调这是一篇不走寻常路的重生文,心里琢磨,看看还能写出什么呢!于是认真看起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口气看完后。感觉作者的这篇文写作方式有点独特,倒叙加插叙时间线,从重生后写起,穿插回忆带读者理清故事情节与原委!
年少时期于云深不知处少年们的一段求学,一个性格顽劣跳脱而蔫坏,另一个性格死板沉闷而高冷。一个总是忍不住撩拨调戏另一个!而呆板的少年往往总是被戏弄的火冒三丈而又无可奈何。
江湖是一个从来都不是一个缺少纷争与屠戮的地方,作为修真界的几大世家,向来是强者居之。然若强者不仁,唯我独尊,小人当道,也是徒增杀孽。几大世家惨遭洗劫与屠戮后,群奋起而灭之!昔时少年经历磨难与坎坷终究成长,却因旧事再无法回到从前!
是与非,对与错,一但理念与观点有了分歧,加上执念便会产生罅隙。顽劣少年成了名门正派的围剿对象,后五马分尸惨死!多年后重生归来,重活一世,遇昔日呆板而又沉闷的故人!,一路嬉笑怒骂插科打诨,破破小案件,解解江湖事。调戏调戏高冷男人,忆忆往昔,一个明骚一个闷骚,双向暗恋终成真,得一人相伴而不弃不离,结为道侣,逍遥江湖!好不自在!
事实是看完此文,毫无遗憾。有修真,有灵异。鬼魅魂魄居多,看时会带着好奇心去探究。喜欢作者塑造的魏婴,洒脱率性,一切随心而为,时而天真可爱,时而阴暗腹黑,时而贪旧,时而(永远)顽劣无节操,性格特立独行。让这个角色充满灵气。
最后说下阿歪还喜欢的两个角色,一个是薛洋(垃圾洋),另一个大概就是金光瑶!两个可以说是这文里的大反派boss薛洋虽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但与晓星尘相处的那一段日子,或许才是薛洋最开心的一段时日!对晓星尘的那份执念,大概明白的太晚了!
正与邪的立场与观念终究回是两个人心中的刺。如果文里不曾有阿菁这个角色,或许他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谁说一直让他们活在梦里不是好事呢!
另一个就是金光瑶了!这个人明面上光明磊落,暗地里却杀父杀母杀兄,坏事做尽而不留任何把柄!当得是心事缜密心机深沉心理扭曲至极!却最终败在了一个大智若愚的人手里,不可谓不令人窥叹!但阿歪认为再坏的人都终究会有点感情!
这个人也许对别人有很多不是,可是唯独对一个人心软,那便是这个人人性的一面。
金光瑶与薛洋这两个人真的是两个令人又爱又恨得人,也许成长路上的人性的恶带给他们更多的刺痛与伤害!终究酿成了两个人的悲剧!
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求爱而不得!又有何错呢!
鲁滨逊的读后感汇总
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近来,很多人都被作者所写的作品深深吸引,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写作。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76范文网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鲁滨逊的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鲁滨逊的读后感 篇1
我在寒假读了几本书:《小王子》《红岩》《最后一头战象》,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在航海时遇到了困难,独自一个人在岛上流落。但是他并没有屈服于命运,而是勇于与命运做斗争。他依靠船上一点仅存的资源,凭借自己智慧的大脑和灵巧的双手在岛上建造房子,蓄养山羊,种植小麦……二十八年后返回了英国。
虽然每做一件事,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但他不惧危险,让荒岛的面貌有了一些改变,自己的生活也有了一些改变。鲁滨逊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我不禁感叹,他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从何而来,二十八年对于一个人来说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钱学森说过:“不要失去信心,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永不言弃,百折不屈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我想正是鲁滨逊做到了这一点,才能在逆境中生存,成为生活的强者。
看着书中的鲁滨逊,我想起了自己两年前的事情。那天我在做数学题,遇到了一道难题,我想:这道题太难了,不做了,到学校里抄其他同学的吧。没想到妈妈检查我的作业,问我为什么不做,我说:“这道题太难了,不会”。后来,妈妈帮我分析解开了这道题。我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只是我不想做罢了。
我和鲁滨逊一比,我差的真是太远太远了,一点克服困难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百折不挠的毅力了。今后,再遇到困难我一定要知难而上,不能退缩。
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崎岖的,充满风险的,充满考验的。鲁滨逊那种百折不屈,坚定不移的毅力,坚强的意志,无畏的胆识和勇于冒险的精神是他克服困难的法宝,也正是我们欠缺的地方。鲁滨逊,你是我心中的英雄,我要向你学习!
鲁滨逊的读后感 篇2
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括,三番四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阔天下;他理智朋达,勤于劳动,总是以一个经济人的头脑考虑、和思量着周围的人和事物;他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他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笛福的代表作。他生动形象的刻画了鲁滨逊、星期五等人物形象,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由于船只失事,鲁滨逊漂流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流到荒岛上以后,不长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一起生活。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我读后心潮澎湃。一个勇敢、勤劳、机智的鲁滨逊人物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感叹作者笛福丰富的想象力,他感叹着鲁宾逊的坚强、勇敢、,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仍能生存下来,而且无忧无虑,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对照来看,我们个个衣食无忧,吃来张口,饭来伸手,可又有谁想到自食其力。受到父母或老师的一点批评就要死要活,又有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为我敲响了警钟,坚强,勇敢的活下去。
鲁滨逊的读后感 篇3
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懈努力,用双手创造五彩的奇迹,用那五彩的奇迹去唤醒生命中的每一分子,在绝境中不放弃,勇于去尝试,智慧地利用一切拥有的,合理地去制造不拥有的,不让环境取决于这一切,让自己的双手牢牢地掌控命运,让命运听从自己的安排,不让自己任由命运摆布……
这便是鲁滨孙,一个人在孤岛足足生存了三十五年的人,一个为了命运不断奋斗的人。
读了鲁滨孙的故事,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总想把自己的故事也像他一样完完整整的复述一遍,想象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让自己也磨砺磨砺,也在逆境中学会坚强,学会用实在的双手去解决问题,解决困难,去操控自己的命运,追随自己向往的方向。
然而,我们有太多的顾虑了,因为我们毕竟还有点小,会有一些胆怯,会觉得自己不行,还会有一些些的气馁,但仍会有一些不称心不如意地方。但我们就能退缩?不,绝对不能退缩,如果像鲁滨孙一样遇到了莫大的困难时,我们愈是退缩,“黑”势力就会越来越强大,直到将我们完全吞噬了,因此,困难愈是强大,我们愈是要充分的利用好周围一切可能的条件,握紧命运的方向盘,将困难一步步地化解,我们在困难面前万万不能收敛我们原有的“本色”,万万不能乱了分寸,否则等待我们的无疑就是失败,我们更不能没有了底气,我们一定要坚信面对我们的一定是成功的喜悦,这就一定需要我们有足够的.信心,一定得是“满满的”甚至会“溢出来的”那么“多”的信心。
信心,成功的开端,单单有信心就足够了吗?不,那还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单单有了信心就能轻而易举地攻克困难,那么鲁滨孙为何还要在荒岛上整整“逗留”了三十五载呢,人的一生中又能有几个三十五载呢?屈指可数吧,因此,困难很有可能与我们打“持久战”,将我们的信心一点一点的消磨完,所以我们也得做好与困难打“持久战”的准备,在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的同时,我们更需要在攻克困难的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时,我们都要认为自己获胜了一个“回合”,瓦解了困难的一部分,给自己小小的奖励,在精神上愉快一时,因为如此有利我们与困难打“持久战”即使我们失败了一定要好好总结总结经验,不能过度地长时间地悔恨,因为那无济于事,我们只有立刻重整“军容”,重新发起新一轮“进攻”直到获得那一轮的胜利,这想必就是耐心了。
在拥有了信心与耐心的同时,我们还需要一位“领导人”,那就是决心。
在困难来临时,我们更需要决心,决心与困难战斗,没有决心,鲁滨孙能从海滩上爬起来吗?在与困难战斗时,我们更需要决心促使我们的前行,没有决心,鲁滨孙能驱赶走土着人吗?没有决心,那全部都是天方夜谭。我们拥有了决心,才有勇气和困难斗争,有了决心,才能“拥有”信心,“获取”耐心,才能有最后那战胜困难的成功的喜悦,就像鲁滨孙一样,在孤岛生存了三十五载,最后还是获得了“新生”,获得了属于他自己的自由。
鲁滨逊的读后感 篇4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1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里面讲述了鲁滨逊一生中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他生性喜欢冒险,但他头脑冷静、性格坚毅。他从小热爱航海。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不畏艰难险阻,一次又一次的航海。每次航海都有不同的冒险经历。终于,当他再次遭遇不幸后,只身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面对种种磨难,他勇敢、坚强、机智的一次次逃避了危险,一次次的战胜困难。在荒岛上生活了27年,最后,他终于离开了荒岛,获得了新生。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被鲁滨逊这种顽强的意志震撼了。但是最让我感慨的是他荒岛上近似于“原始人”一样的生活经历。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和我身边的同学们。
听妈妈给我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一群小学生去野外郊游,离开家时,父母给他们准备了丰富的食品,带了好多衣服,可是家长们还是不放心,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父母。可是三天后,有一个孩子饿着回来了。原因是他不会吃鸡蛋。不知道煮熟的鸡蛋要磕了皮之后再吃。在家里,每次都是妈妈把剥好了皮的鸡蛋摆在孩子面前。孩子根本不知道鸡蛋的皮原来是硬的。听了这个故事,我不以为然,说:“哪有这么笨的人啊!”我从心里嘲笑他。可是,妈妈的一些做法让我受益无穷。而且通过锻炼,我真的比以前进步了很多。比如:妈妈带我去洗澡,后来就让我自己去浴池洗澡;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东西,后来让我去给妈妈买东西;爸爸妈妈工作忙的时候不能来接我放学,我就自己沿着路回家;我自己收拾房间,自己洗一些小衣服,自己梳头……现在,经过锻炼,我自己已经能做很多事情了。我已经不是离开父母就寸步难行的“小公主”了。
试想一下,我们这些“温室”中长大的孩子,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如果“温室”不在了,我们怎么办?希望爸爸妈妈能给我们经受风雨的机会,不要总是让我们躲在您们的大伞下。我们掌握了生活的本领,经受了磨练,一定会茁壮的成长。我们将会昂首挺胸地迎接更大的风雨。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2
“我学会了多看自己生活的光明面,少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自己得到的享受,少想所缺乏的东西。”《鲁宾孙漂流记》曾这样写到。在西方,这部小说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应该阅读,它的作者就是十八世纪被称为欧洲的“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
在这个停课不停学的假期里,我便细细品读了这本《鲁宾孙漂流记》故事主要讲了:出生于商人之家的鲁宾孙不甘于像父亲那样平庸的度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航海的梦想。一次航行,船只被风暴打翻,鲁宾孙一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然后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会像他勇敢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积极自救;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航行吗?不,面对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我没那么勇气与自信;如果是他,当遇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站起来同他们战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不要发现我……
鲁宾孙曾经说过:“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不成功是不会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工具,做的一些事情都是白费力气,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但他从来不灰心意冷,总能吸取一次又一次失败后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回报,他最后有船,有面包吃,有种植园,有牧场……
读完这本书,我从鲁宾孙身上学到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人生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关键是遇到挫折时要有乐观积极的态度,用饱满的精神奋斗到底,勇敢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才能成功。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3
不久前,我细细品味了《鲁滨逊漂流记》,它是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写的。在西方,鲁滨逊早已是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而我也是其中一名读者。
出身商人世家的鲁滨逊,不甘于平淡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决定放弃安逸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去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每次出海都有危险但他还是不放弃。有一次暴风将船只吹翻,幸运的他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度过了28年的时光。但我的英雄是最棒的,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妥协,克服了许许多多一般人面对不了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活了下来。
倘若,将你孤身一人丢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房子,没有衣服,没有食物,你会怎么做?是否会毅然决然地生活下去,还是放弃希望?我认为鲁滨逊给了我们最好的选择。二十八年的独自生活,他练就了许多野外生存技能,创造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我有时甚至会惊叹,这些所谓的勇气到底从何而来,如何坚强地生活下去的。
拥有信念真的会成功吗?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古人云:“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表达的意思是境遇艰难而意志越发坚定,绝不会坠掉直凌青云的志向。古往今来有多少有志之士,面对一切艰难险阻,总能执着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即使在郁郁不得志的逆境中也不消沉放弃。鲁滨逊正是一位坚定信念、无坚不摧、永不屈服、意志坚强的英雄形象。
回过头来品味全书,我受到了许多启示。生活中的困难,其实都不是问题,有一颗敢于拼搏,不畏困难的心是最重要的。在逆境中并不可怕,不要悲观失望。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们要努力看到窗外的阳光,积极地去改变所在的逆境,用一种良好的心态去对待。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4
这几天我们在网上学了一篇课文——《鲁滨逊漂流记(节选)》,让我对《鲁滨逊漂流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找来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口气读完了它。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里面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年轻人十分热爱航海。一次他与同伴们去非洲探险,在海上意外遇到了风暴,他的同伴们无一幸免,只有他奇迹般的活下来了,而且漂到了一座孤岛上。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生存技巧,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英国。
在鲁滨逊刚刚流落荒岛时,他的内心是十分绝望的,这与世隔绝的荒岛该怎么活下去呀?但他又一想,比起他的同伴们,他是幸运的。他慢慢地调整心态,以苦为乐。但他又没房子住,又没有吃的东西,他就用船帆和木头搭简易帐篷,打猎、捕鱼、畜养山羊、种稻谷、麦子来储备食物。他为了自己的安全,插杨柳桩子防御野人的入侵。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靠着自己的智慧还有毅力,鲁滨逊和“星期五”在岛上生活得很好,鲁滨逊甚至忘了要回到英国。在鲁滨逊身上,我感受到他是一个有极强的理性和高智商的人。他具有不向命运屈服、不畏艰险、以苦为乐、坚毅乐观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现在我们的国家正面临着一场灾难,所有人都被封锁在家中。每一个家就像一座孤岛,也会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我被封在奶奶家,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在这一个月里,我一直都穿着一件棉袄,有时太脏了要换洗也只能拿奶奶的老人衣穿一下。在农村买生活用品、买菜很不方便,家里的青菜也快吃完了,很久没有吃肉了。连最基本的土豆和豆腐干,想吃也是一种奢侈了。但我们联系村委会通过团购解决了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我天天坚持学习和锻炼。
虽然现在的处境十分困难,但是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要积极乐观、调整好心态,做一个不畏艰险、热爱生活的人。待春暖花开时,你我一定能迎接美好的明天!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鲁宾逊漂流记的书,我很喜欢这本书。
鲁宾逊是一个热衷于航海的青年,在一次航海中,他们遇到了风暴,船上的人都葬身大海,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漂流到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鲁滨逊刚到小岛的时候,认为自己是死路一条了,直到抱着树睡了一觉后,他发现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于是他把大船上的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拿了下来,做成了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后来,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并给它取名为星期五。鲁滨逊教他说话、用枪、做面包、种植、养羊等一切他会做的东西,这个野人很好学,学的甚至比鲁滨逊好。鲁滨逊在荒岛待了二十八年,把荒岛改造成了世外桃园,然后奇迹般的回到了祖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反问自己: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会怎样呢?我像许多城市长大的孩子一样,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收拾家务,白天自己在家都不敢上厕所。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想让爸爸妈妈帮助自己,如果不帮我就会大哭。真要像鲁滨逊一样独自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的话,我会又饿又怕,不知所措,用不了几天就一命呜呼了。不敢往下想了,太可怕了。
当我还沉浸在怎样像鲁滨逊那样勇敢面对生活挑战时,真正的挑战很快就来到了身边。暑假我参加了全国少儿趣味田径夏令营,离开爸爸妈妈十天时间,这十天里我自己洗衣服、叠被子、整理日常用品,因为天气炎热,自己不注意喝水,我还发烧了。十天时间感觉像是一年,天天盼望回家。凡事都要自己想办法的时候,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平时对我的无微不至的爱,我也明白了不能老是依附在爸爸妈妈身上,遇到困难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像鲁滨逊一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动脑筋想办法,做生活中的强者。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6
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坚持不懈的追求。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讲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长途乘船冒险时,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件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于是他重拾信心在荒岛上生存了28年,最终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孤岛的故事。
其中,最让我吃惊的不是鲁滨逊生存了多少年,而是他对理想生活坚持到底的精神。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我想换做别人,也许没一个人能像鲁滨逊那样有坚定的信心一直在这荒无人烟、杂草丛深的孤岛上生活。他经历过风吹雨打,却丝毫没有退缩,就这样一天一天硬闯着生存了28年!终于得救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若有所思。正如当年我和爸爸妈妈去爬泰山,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才爬到半山腰,望着遥不可及的山顶,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只想停住脚步。可就在我有些心灰意冷,打算放弃回头时,鲁滨逊的形象却一下子跳进了我的脑袋。我眼下的困难和鲁滨逊在荒岛上求生的过程相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鲁滨逊尚且能坚持下来,我为什么要退缩呢?对!我就应该像他那样坚持下去。于是,我咬牙坚持着向上攀,终于在日落之前,我爬到了梦想的山顶。望着我走过遥远、漫长的路程,我心里无比的自豪和激动啊!
朋友们,请永远记住,坚持是意志的最好助手,唯有坚持,才有可能成为不可击败的强者!
观看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7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也是已经看完了。这本书怎么说呢……属于比较让孩子们喜欢的书吧。毕竟没几个小孩喜欢看《战争与和平》。而我们的平时所看的已经被改的面目全非上面还写某个所谓专家的自己点评的青少版图书,老早就告诉我们,这本书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不要怕,微笑的面对它,战胜恐惧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然后一句加油奥利给就完事儿了。偶尔也会友情提示一下说野外生存知识很重要。但是,这本书真的是这样讲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鲁宾逊漂流记》就不会是世界级名著,也不会是笛福的成名作了。应该是“震惊!心灵专家笛福又一畅销巨作!现象级畅销书!在你孤苦无援的时候向你伸出援助之手,,挽救人的心灵的书——《鲁滨逊的奇幻漂流》!”或者是“他来了他来了!那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笛福,综合野外求生各种因素,十年潜心写作,隆重推出——《鲁滨逊教你荒岛求生》!让青少年不再是象牙塔里的羔羊!想让你的孩子变得坚强吗?就让你的子女来看这本书吧!”但是,《鲁宾逊漂流记》他就是《鲁宾逊漂流记》,而不是不伦不类的《鲁滨逊的奇幻漂流》或者《鲁滨逊教你荒岛求生》了。
那么,大家想一想,鲁滨逊在荒岛上干过什么?自然是那养牲畜、种粮食、打猎物,多么平凡!但是,仔细想想,这是不是很像一种人?而且,为什么一定要是乘船遇难流落荒岛?为什么不能是误入原始森林?再想想笛福或者说鲁滨逊的祖国——应个烂的,对吧?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殖、民、地!对呀,难道这荒岛不像个小国家,里面的动物就是原住民,而鲁宾逊的到来就像是英国人来到一个国家或地方,把它们据为己有。我想鲁滨逊也已经把岛当成他的私人财产了。那么这一切就解释的.通了:鲁滨逊代表英国人,荒岛代表殖民地,乘船而来代表英国人是从水路来侵略的。但是这个笛福文中的风格怎么也不像是对这种侵略行径的愤怒,倒还有点……自豪?当然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是自己的祖国。
鲁滨逊的读后感 篇5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刚读完此书,我就被鲁滨逊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所震撼了!
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这对于我们常人来说是一件多么难以想象的事情啊!然而,鲁滨逊却轻而易举地战胜了这一切。他依靠的是勤劳、勇敢、坚强和智慧:他用辛勤的双手和普通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荒野里搭帐篷,挖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安全坚固的堡垒在这二十八年里他逐渐把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建设成了世外桃源,最后又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乡。谁能说这不是他用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换来的呢?有人说:只要心中有信念,就没有什么能让你害怕的了。我想,这就是鲁滨逊能如此坚持的秘密所在吧!
鲁滨逊的善良也值得我钦佩。他孤军奋战,不顾个人的安危救下了在食人族手中的一个陌生的异族小男孩,取名为星期五。将他收留在身边,朝夕相处,还教星期五说话,写字,煮饭,挑柴这种情谊是多么难得啊!他不但将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仅仅有条,还救助了一个孩子,反过来,星期五的出现又使鲁滨逊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这种智慧、勇敢与善良,令我深深的感动!
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鲁滨逊造船,不顾一切回到家乡的毅力。他光砍树就花去了数月,之后又经历了各种磨难,尽管他造船面临重重困难,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要退缩。这难能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鲁滨逊他的生活经历竟是如此地丰富多彩。跟鲁滨逊比起来,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几乎没有挫折。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还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慵懒地生活在饱食无忧的日子里,整天只会空谈理想。在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弃之而去,而我面对困难的态度也远远不及他那样沉着冷静!
《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明白了心中有坚定的信念,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那么许多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即使身处绝境也不要悲观失望,要努力看着前方的希望,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逊那样真正的战胜自己!
鲁滨逊的读后感 篇6
鲁滨逊漂流记是由英国的作家笛福所作,我在暑假期间有机会拜读了这本书。它确实告诉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同时又使我从中学会了许多可贵的性格品质。
这本书大致讲的是:一个名叫鲁滨逊克鲁索的英国人因不愿过上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死板的生活,而渴望出海航行。在三次离家航行之后,第四次航行中却意外地遇到了暴风雨。他被迫流落到一个荒岛,开始了他充满死亡气息的历险生涯。荒岛求生,需要的不光是一个人的生存技巧,更需要的是坚定不拔的意志、击不垮的求生信念,甚至还要强大的心理防线。在精神和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的鲁滨逊,在遭受饥饿、干渴、生病,遭受雷雨、烈炎、狂风等等恶劣情况之后,也曾消极过,也曾绝望过,但是他凭着自己的智慧以及将希望寄托在祷告上的方式,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一次在与野人的激斗中,鲁滨逊找到了他梦寐以求可以一同说话的助手星期五,鲁滨逊在教星期五说英文的同时,也扩大了羊圈和农场,还为星期五缝制了衣服此时此刻,在鲁滨逊的多年管理下,荒岛的一角已经由原先的杂草丛生,变得烨烨生辉。而后鲁滨逊在星期五的辅助下依次又救起了几个白人,其中一个居然是星期五的父亲。又过了一些日子,在一个清晨,星期五发现了一只英国船,并且船长被绑架。鲁滨逊和星期五等人齐心协力救出了船长,经过协商后,鲁滨逊终于有机会回到自己的故土英国。
这本书通过对鲁滨逊的荒岛求生历程的记叙,反映出鲁滨逊身上好奇心旺盛、不屈不挠、敢于适应、敢于变通的性格特点,也不乏他过人的勇气和智慧。但是他也告诉了我:如若走到人生的死角处,别灰心、别放弃,要用智慧换得绝处逢生;面对未知的艰难险阻,不光要努力去克服,也需要积极地适应。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对失败抱有恐惧而不敢大胆去试。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又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面临真正的逆境甚至是绝境,尽全力试试看,就有可能获得一线转机。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剧情十分精彩,令我难忘;其深刻的道理又令我回味无穷,我深有感触。
[优质读书心得] 曹文轩草房子读后感100字(篇二)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优质读书心得] 曹文轩草房子读后感100字(篇二)”,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