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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通用

发表时间:2022-12-20

《不老泉》读后感。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也是一座宝藏,在读过作品后,我有很多前所未有的想法,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抓住重点。到底怎样的读后感才能算优秀呢?以下由我们收集整理的《《不老泉》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在林间村,福斯特家族的别墅中,住着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杰克逊的小女孩。她在一个炎热的夏天,萌生了离家出走的想法。Fw76.COm

离家出走的前一天,温妮在院子里捉萤火虫时,一个穿黄色西装的人问了温妮几个问题之后,就离开了。第二天,温妮走进别墅旁边的林子里,遇到了正在喝泉水的杰西,随后塔克一家也赶来了,他们死活也不让温妮喝泉水。之后,他们将温妮带回了那个残破不堪的家,打算告诉温妮原因,温妮和塔克到家旁边的湖上划船,塔克告诉温妮:自从他们一家喝了不老泉之后,就发现自己不会变老和死亡了。因为朋友们都以为他们是中了什么巫术或是被魔鬼附身了,所以都离他们而去。

第三天,穿黄西装的人告诉塔克一家,福斯特一家已经将林子卖给他了,而他要去向有钱人贩卖泉水。梅为了不让秘密泄露出去,就拿着枪,把穿黄西装的人给打死了。黄西装死了,梅进了监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梅从窗户里逃了出来,而温妮爬了进去,现在是晚上,因为太黑了,所以警察没有发现。最后,温妮选择了不喝不老泉,而把不老泉给了她的蟾蜍喝,她死后过了两年,塔克夫妇到她的墓碑前分别行了一个礼。骑着马,离开了林间村,消失在了路的尽头其实永生也不是最完美的,如果你永生了,而时间的转轮还在继续旋转,你周围的朋友都会慢慢地离你远去,而你则会感到无比的孤独,甚至连路边的石头都不如。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只需要坦然面对,因为它的旁边就是新生。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不老泉》这本书没看以前,我特别害怕死,可看完这本书改变了这个想法。因为如果你不会死去,那你还是人吗?

就好比一块石头。如果你不会老去,不会死去,那生活还有意义吗?你对每天的生活还有憧憬吗?所以我现在不怕死了,我害怕的是不会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离家出走时无意中发生的事。她在森林里发现了塔克一家人的一个惊人秘密——他们一家人都不会老去,不会死去。因为他们喝了不老泉的水!塔克一家最小的儿子杰西喜欢上了温妮,并请她在17岁时喝下不老泉的水,然后和他一起远走高飞。本来温妮很高兴,但最后发生了变化,温妮把泉水给蟾蜍,而自己选择正常人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在想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 有生就有死,有少就会有老,这不正像有福就会有祸,有因就会有果一样吗?

喝水之前你一定会很开心,因为你可以长生不老了,喝水之后你又会后悔,因为你的亲朋好友都会渐渐离你远去,所以我以后不会担心死了,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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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读后感] 不老泉读书笔记 月度范文精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热搜读后感] 不老泉读书笔记 月度范文精选”,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感受很大,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了,下面我就讲讲吧!

温妮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天气很热,闷得受不了,有一只蟾蜍蹲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温妮,她喜欢上了那只蟾蜍,天天给他喂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家里太无聊了,就离家出走了。可是,她迷路了,就躲在灌木丛里监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在一起游戏说笑。有时喝一些一个小洞里喷出的水,当他们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温妮吓了一大跳,非要喝那水,杰西和迈尔斯连连摇头,一起说:这水很脏,你不能喝!温妮她非要喝,这时候,梅来了。把杰西、迈尔斯、温妮扶上马,就去一座破旧的小屋了,一个穿黄风衣的人紧紧跟着他们。

到了一条小溪边,温妮大声的哭了起来,梅连想也不想,就用手掏出音乐盒子,播放音乐。温妮这才不哭了,说:昨晚姥姥说这是小精灵,这却不是。音乐盒子让这气氛融洽多了,杰西和迈尔斯告诉了温妮不老泉的秘密,这全让穿黄风衣的人听见了。

穿黄风衣的人就要告他父母,用这片林子换女儿,他们为了女儿,送了这片林子,穿黄风衣的人就走了。

梅无意间打死了穿黄风衣的人,警察很气愤,就要把梅杀死,反正梅也死不了。温妮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爬进去,她来代替梅,就可以了。杰西奖给温妮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泉水,杰西说: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它,你就找我,咱们总能碰面的。

温妮把这些珍贵的泉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到80岁的时候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真好!

[读书心得分享] 《不老泉》读书笔记季度范文精选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读书心得分享] 《不老泉》读书笔记季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热门读书心得】 《青山不老》读后感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热门读书心得】 《青山不老》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青山不老》这篇课文用清新的笔调向我们描述了一位山野老农,面对自然条件的恶劣和生活条件的艰辛,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植树造林工作中,用15年的时间在晋西北奇迹般创造了一片绿洲。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要保护地球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才能造福自己的子孙后代。

我们生活中还有这样的事。植树英雄:马永顺,义务植树40年,栽了五万多棵树,将生命献给青山。

这些人使我感动。老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这片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老人与青山亲密无间,老人是青山的一部分,青山也是老人的一部分。青山不会老;老人也不会老——因为他有着对生命的热情追求和执着坚定的精神,还有,他实现了他的价值。

[读书感悟] 青山不老读后感(篇五)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悟] 青山不老读后感(篇五)》,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一位老人在干旱、霜冻、沙尘和风暴,与生命对抗,怪物盘踞的地方,组织着七位老汉开始治理这条沟,这时候已经有五位老汉离开了人世。

这条是中国晋西北西伯利亚大风常常肆虐的地方,风大作时,能逆吹牛马倒行或擎之高二三丈而坠。意思就是风大的时候。能把牛马等大牲畜吹得向后倒退,有时候能把它们卷上七、八米高的高空,再是坠落下来。这位年过花甲的老汉用自己的所能去创造这块绿洲,这位老汉却是一位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的老公公。

有一次,他去山上捡木头回来时,发现与他风雨同舟一生老伴,已经静悄悄的过世了,当时他已经81岁了,知道自己可能不久后就会离开人世,他唯一的女儿多次向他说去城里住,他却说栽树是命,屋后就是我不久后生命的归宿。

有一次,他帮助了村里人的每个人买了一台电视机。后来还说:一定还要继续栽树,直到自己爬不起来为止。”梁衡和老汉去看了屋后死去的亲人,老汉说:“这些树下的淤泥有两束厚都是好土啊,保住了这块土地,我们才有绿树,有了这一棵棵绿树,我们才守住了这块美丽的土地。

看完了这一棵棵绿油油的树,他们就在村口道别老人。走进院子,有可能老人再也不会走出来了,他就这样来表现出自己的价值,他已经将自己的生命转为另外一种东西。他就是正与山川共存,与明同辉。

这位普通的老人让我领悟到了,世界都需要有这样的老人,还会有青山不老的老人。生活中这样的事有很多,比如清洁工,他们为城市添加了色彩。比如……

[优质读书心得] 不老的老子读后感之三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优质读书心得] 不老的老子读后感之三”,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真正的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消极等待,只是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万事万物均有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乱为、妄为。

通过阅读,我不仅理解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了老子思想中的辩证法的意味。我特别欣赏老子的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不与人相争,所以天下没有谁能争过他。我在想,非要争什么呢?如果你出色,如果你获得大家的认可,你就不算不与人争,你也照样是出类拔萃的。这不是不思进取,而是对生活,对人与对事的一种豁达的态度。你不争了,倒是胜者,如果争了,有时反而会是两败俱伤。人人都知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针锋相对的后果,往往便是鱼死网破。不争不是没有能力争,而是气定神闲,豁达处事的不想争。

同样的, 宠辱无惊也给了我类似的启发。在《汉语词典》收录的宠辱无惊的解释就是不要计较个人得失。这不跟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的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句有异曲同工之妙吗?

宠指受宠,辱指受辱,无论受宠或受辱都不在乎,指的就是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这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境界。

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宠辱无惊。比如,当你来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你的能力很强,工作很出色,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被委以重任。这个时候算是得宠了吧。通常,在这个时候,心里难免会滋生出一些骄气,甚至还会表现在行动上。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并不可取,你不该更不能对别人颐指气使。生活的路,难免有起伏,有波折,有得宠的时候,你知道就没有受辱的时候吗?也许换一任领导,某件事让他看不顺眼了,炒你鱿鱼了,这也不是一点没可能的事。朝为座上客,夕为阶下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日富明日穷,今日穷明日富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当中的,所以得宠的时候,不可得意忘形,当受辱之时,亦不可失落,更不能万念俱灰,韩信当初都能忍受胯下之辱呢!保持平和的心态,一切都只是生命的一个过程。

其实在我们实施教育的时候,在我们进行班级管理的时候,同样也要做到宠辱无惊。你在教育学生方面取得成绩了,你的班级各方面都比别的班出色,那么,你可以说就处于一个宠的状态中。在这样的状态中,切不可沾沾自喜,固步自封。而反之,则不可自暴自弃,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只有客观冷静地看待这一切,保持平和的心态,才能更为清晰地看出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才能更好地成长。

王蒙说一个人能做到宠辱无惊:他很镇定,他有定力,他有静力,我自岿然不动。不管你对我今天都说好啊好啊,我还是这样,说他不行了,不行就不行了,我还是我。要是做到这一点是太理想了,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完全做到这一点。我想,我们即使做不到理想中的宠辱无惊,那么,最基本的还是要做到的。

好象有的人天赋很高,很容易就做到了。可有人有时候道理讲的很清楚,却做的不是很到位。事业是大局,就不可因小失大。只看到个人,眼前,或者说连实际也不懂,不明白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不懂如何顺势,借势,循序渐进,变通,不仅办不成事,而且会事事受阻。一些根本是天方夜谭的方法,解决现实问题谈何容易。

不知道那些遇事更简单反应的人,如何能走那么远。也许是被当棋子使,枪使的性格,在特殊生态下,更容易利用和驾驭的原故。不过以事业为中心,面对复杂局面,如果没有三下二下,用不好也会成事不足。带兵打仗,性命相关,但不可用这样的人。如果求控制,为舒服,周围弄堆简单的人,会做起事来,处处不得心应手,事事操心,也于已于事没什么好处。还是要用些能成事的可用之人。看大,不看校。

想到藏锋露拙那句古话,这招式其实是深谋远虑的方法。看到那么多人,能够附和,接受指鹿为马的现实,做的那么容易,却也是感慨万分。活在长短不一的人群中,必然要学会这招。为了糊口,也没必要较真;为了做事,较真也没用;为了好玩,也应该逗着玩,错不在你;

忘记招式,少看几步是笨;知道招式,做不到,是应运不老到;远离纷争,静静应对,少言多做,牢记于心,尽量做到,或许会多看几步。先生存下来,才可说往远处走。不要忘记心中的目标,更要学会在环境中灵活,减少阻力,顺应变化,边走边看,保存而后顺势而为。

野性呼唤读后感通用


阅读常常可以化解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烦恼。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通过自己对于作品的理解,我们可以把自己对于它的理解写下来。你动笔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是由76范文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野性呼唤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1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2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3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4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6

虽然这已经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并且在这之前我也读过许多其他的书,但还是没有淡化《野性的呼唤》在我心中的印象。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南方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他本来生活在南部国家的一位米勒法官的家里,过着悠闲,温暖舒适的生活。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私利,把巴克卖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从此它成为了一条雪橇狗。但是,他面对危机四伏的北极,和艰难坎坷的路途,并没有退缩。而是凭着惊人的毅力适应了北极恶劣的环境,他坚信大棒和利齿的法则,这使他顽强的生存了下来。最终,他内心古老的野性的呼唤驱使他回归了原始的大自然,并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书中的巴克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他却使我感慨万千。他不仅让我明白了不管遇到多么巨大的挫折,也要勇敢顽强的去面对现实,还让我明白了不管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上天对你如此的不公平,也不能气馁和放弃,要敢于面对,敢于接受,敢于承担。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7

杰克。伦敦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它既遗传了它父亲-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野性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8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9

古老的渴望激荡着,挣扎着挣脱世俗的枷锁,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野性的情怀。这是整本书的总结,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个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从一只家养的南方狗,发展成一个像狗但不是狗,像狼但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与其他动物故事不同。在这本书里,虽然他描述了动物世界,但杰克伦敦笔下善良的巴克的代名词却改成了“他”。当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描述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看完整本书,我又查阅了杰克的个人资料。最后,我试图理解杰克的写作意图。通过描述巴克的土地经历和奋斗过程,歌颂了不屈不挠的英雄精神,表达了他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在看一部3D电影!当巴克被人类残忍杀害时,我不禁担心巴克能否活下来。巴克和其他狗比赛的时候,我很期待最后谁是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眼前。

但是,在学习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这么残忍?你看,主人为了早点找到金子,天天让小狗早出晚归,不给它们吃的,让它们在冰天雪地里睡觉。当他们老了,快死了,没用了,人们为了不拖累自己而抛弃他们。死而弥留的狗,人们用枪来杀死这些勤劳的狗!但是这些狗,它们似乎从出生起就是奴隶,它们把一生都献给了人类,但是人类却残忍地把它们处死了。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幸运的是,主人公巴克遇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桑顿大师。只要人类真心对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对待别人。快看!巴克一再冒着生命危险在危机时刻拯救桑顿。那不就是人和动物的和谐吗?如果每个人都能和动物和谐相处,那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