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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12-29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分享19篇)。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篇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叫老南方,那里曾是一片属于骑士和棉花地的大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勇士们最后一次鞠躬,在这里最后一次能觅得奴隶主骑士与他们贵夫人的踪迹,如今它只能在书中被寻觅,因为它不过是一个被忆起的梦,一段文明随风而逝。”

在松树和藤萝缠绕的黑栎树樯中间,在浑浊的费林特河的怀抱之中,有着一片红色的大海,这片大海浪花翻滚,波浪起伏,汹涌澎湃,一座小岛似的粉刷洁白的种植园砖房就坐落其中。

这里叫塔拉。它是斯嘉丽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和其他南方人一样,这儿才是她唯一值得付出劳动,值得战斗值得付出生命的东西。在那儿,在南方,那片安祥和乐的地方,上百个奴隶在棉花田里劳作,绅士们骑马出行,喝酒玩牌,打猎,姑娘们穿着最美的衣裳参加盛大的舞会。

平静的水面下也有暗流,南方与北方的矛盾已经上升到了武力冲突,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即将爆发,南方的天空已蓄满乌云,倾盆大雨即将到来。而斯嘉丽也注定会成为这乱世里的佳人。

她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但对自己成长的过去的美好充满留恋。“她的举止是由她母亲的谆谆教导和奶娘更加严厉的约束的结果,但眼睛是她自己的。”作为埃伦与杰拉尔德的大女儿,她身体里流淌着活泼好斗的爱尔兰人和优雅高贵的海滨贵族的血液,这使她既有了父亲从爱尔兰人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又有着母亲灌输的良好家教。这使她成为了一个矛盾的统一,一方面她渴望能够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赢得大家的尊重,成为像母亲埃伦那样的淑女,另一方面,她又有着爱尔兰人祖先的开拓精神,渴望突破传统道德的约束,冲破条条框框。

她不在意服丧的妇人不能抛头露面的规定,而和雷特在募捐会上跳舞,不在意丈夫的反对开起了一家锯木场并雇佣犯人。她不在意全城人对雷特的偏见,依旧和他往来,不在意亚特兰大对北方佬的仇视并与之做生意。她从不去在意外界强加于她的枷锁,像她的父亲杰拉尔德一样,走好自己的路,完成自己的计划,哪怕不择手段。

她天性是一个孩子,自私、任性、娇纵、固执、冲动,有着漂亮的脸蛋,迷人的淡绿色的眼睛,全县无与伦比的细腰。她从来不能容忍任何不是以她为主的谈话,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让每一个男孩都被她的魅力俘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有着对阿什利的孩子般天真幻想的爱,将自己少女的幻想寄寓在那个骑着马来向她问好的金发男孩身上,但对于身边的唾手可得的爱却置若罔闻。梅拉妮,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子,一直在给予斯嘉丽无私的友爱,她可以在哪怕即将病倒之时,仍可提起刀来守护斯嘉丽。雷特·巴特勒满足了斯嘉丽的一切无理的要求,只有他才真正能读懂斯嘉丽的真实的心。但是斯嘉丽却轻易把这些爱当作了武器,反过来伤害他们,伤害了一颗颗真诚的心,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时代改变了斯嘉丽,昔日慵懒的大种植园塔拉的大小姐,因战乱饥饿,而不得不坚强独立,不向困难妥协,担起了那份本不属于她的“分量永不会减轻”的重担,但同时,也使她变成了一个势利自私、贪慕虚荣、金钱至上的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

就是这样的斯嘉丽让人又爱又恨,爱她的坚强勇敢,敢爱敢恨,恨她的自私任性,太过现实不近人情,对爱着她的人十分残忍。

最终,心中的阿什利只不过是个虚构的梦,挚友梅拉妮离开人世,雷特·巴特勒将不再留在她身边,那个叫老南方的地方,也随着时代的潮流被卷挟而走。

一切都随风而去。

“明天再想吧,到那时我就受得住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呢。”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2篇

这部小说原名为《Gone with the Wind》,原翻译为《飘》,也许由名着改编的电影影响的关系,《乱世佳人》的名字逐渐取代了原作名字的直译。看电影似乎比较过瘾,因为电影删除了原作很多过渡的情节,没有将生活琐碎一一陈述,但是,如果将上千页原作中主人公十几年的生活、情感变化用一两个小时的电影来表现,未免过于牵强,名着的价值只有读过原作的人才知晓。

还记得关于这部作品的一个故事,说在一个作家聚会上,一个男作家向别人炫耀自己的成绩,他对一个女作家说:我到现在为止已经发表了四十二篇短篇小说,二十六篇中篇小说,还出过一本诗集接着他话锋一转,问对面的女作家:您出过书吗?,这个女作家冷淡的说:是的,不过我只写过一部小说。男作家轻蔑的问哦,是什么?,女作家回答Gone with the Wind,对面的男人听罢立刻目瞪口呆。这个故事从侧面说明,《飘》的影响力在当时要远远大于其它小说,当然,那些类似快餐的小说怎么能和米切尔十年的心血相提并论呢?

时间是保证作品优质的一方面,此外,当我读它时,就被这部作品那种描写人物性格和感情的细腻手法所吸引,并为之赞叹不已,是女作者的原因吗?我原以为西方小说都缺少像东方小说那种细腻的感觉,但是这部作品除外;很多翻译过来的名着小说都有一种霉涩的感觉,但这部小说没有,怪不得很多女生都喜欢看这部作品!不过,谁说女生喜欢看的小说男生就不能看!更何况还有许多想从中吸取营养的人,而我就是其中一个。

女生喜欢这部作品的另一个原因,我敢肯定的说是因为第一主角是女性的原因,至今为止,小说中主人公都是阳盛阴衰,而正面描写女性的作品寥寥无几,并且,《飘》中的女主角斯佳丽又是代表女性思想解放、女性奋斗创业的人物。说起这个斯佳丽,也许女生对她崇拜的五体投地,她是她们心中的乱世英雄,为什么任性、自私的斯佳丽会有那么多喜欢她的读者,我想是因为虽然斯佳丽那么任性、自私,周围却一直有许多支持和关怀她的人陪伴,让人羡慕不已,另一方面,斯佳丽的负面天性又赋予它勇敢、果断并多少带些善良,这或许是我看过的作品中最真实的女性人物形象了,毕竟,我先前也曾都把女性想象的清一色知书达礼的类型,但是我错了,斯佳丽就是代表她们击碎这种幼稚天真想法的代表之一(另一个代表是电影《我的野蛮女友》)。

开始我的确对斯佳丽并无好感,反而喜欢枚兰妮,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理解了,被身边的人影响着,斯佳丽在改变,虽然一直对阿希礼念念不忘,直到最后如梦初醒,而此时瑞特对她的兴趣已经被磨灭,她的三次婚姻,一次是为赌气,二次是为了钱,第三次想把握住却为时已晚,呵呵,这不正像当今社会的某些女孩吗?也许残酷的社会并未使她们像斯佳丽那样在战火中挑起生活的勇气,却让她们学会了重蹈斯佳丽那些失败婚姻的覆辙。

男人们也都看看这部作品吧,你会向瑞特学到一些和女士打交道的方法,并且能机敏的发现,是不是有像斯佳丽那样的女人利用了你的婚姻,欺骗着你的感情。

小说另种价值在于它真实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动乱,包括以林肯代表的解放黑奴运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谁说世界上存在真正正义的战争?这部小说会告诉你,战争的本质是什么!

《飘》的续集《斯佳丽》希望大家也看看,是大团圆的结局,而作者还是蛮有实力的。

有人这么评价这部作品中的人物,说斯佳丽是女人中的男人,枚兰尼是女人中的女人,瑞特是男人中的男人,阿希礼是男人中的女人,呵呵,说的很对,人本来就是多种多样的,而感情这东西,却很难说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3篇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4篇

《飘》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书应该是在中年以后。有人说只有青春逝去的女人才会以极大的深情怀想起年轻的岁月,她便是这样。米切尔笔下的主人公郝思嘉初次登场:雪白的肌肤,双眉是两道惹眼的斜线,绿色的眼睛象猫一样诱惑,穿着新做的裙子,和汤家双胞兄弟座在自家庄园的廊下,周围开满了白色的山茱萸。他们都年轻的富二代,除了玩乐,就是谈情说爱。这时,汤家的两兄弟在向她示好,她却谋划着如何跟自己中意的卫希礼私奔......

然而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命运并没有眷顾郝思嘉。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使她面对着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降低。她要保护自己的陶乐庄园,她要保护自己的红土地,当然,她还想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果断地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表象,表露出父系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白瑞德对她的深爱,在战后快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自己向往的日子。只可惜,她活在卫希礼的梦一直不肯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去世,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和卫希礼在一起了,这时她终于发现,原来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自知。瑞德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瑞德的爱。

故事的结局精巧,只是简单的写到: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是的,郝思嘉在保卫红土地的同时为自己筑起了疗伤的堡垒-------塔拉。她很坚强,不依靠男人,凭借自己的强悍保卫着那方父亲留下的红土地,属于她得永远的塔拉。

笔者很喜欢瑞德。他的爱,他的用心,他的执着与忠贞,在一个男人身上显得更具魅力。

最后一章有一段瑞德对郝思嘉的经典话语“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忘掉你,但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对弗兰克·肯尼迪那么忌恨,要不是他后来死了,我想我很可就把他杀了。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酷的。把它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且不论此时他的心情,这句话太有魅力。一个男人默默地在爱的女人身边守护那么多年,永远那么宠溺,那么的深情。当今社会这种爱情甚少,物欲横流的年代有谁能像瑞德般坚守心灵的所属,不在灯红酒绿中迷失自己。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的又有几人,笔者很欣赏这种爱情,伟大又执着。

最后文章看似写郝思嘉个人的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随风而逝”。而郝思嘉那句著名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口号。这才是真正的“GONG WITH WIND”。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5篇

十六岁是浅尝爱情的一年,眼里只容得下情花轰轰烈烈在绽放。那年里第一次不知不觉中钟情,第一次悄无声息地失恋……,也是第一次读到了《飘》。花季明媚而简单,我像小蜜蜂,无视生活花蕊的奇巧造物,只顾浅浅采集甜或不甜的爱情花蜜。好比那时读《飘》,真正读到心里去的只有斯佳丽苦涩而丰盛的爱情,如同我熟知它《乱世佳人》的中文译名一样媚惑,在暗淡纷乱的时代背景中,带着浓厚亮色飘在十六岁姑娘所能看到的最显眼处,让人感叹又目眩神迷。二十八岁是解读生活的年龄,爱情早已潜移默化地和生活长在一起。连日来,在平淡的日子里操作简单的爱情,那一段把个体命运和情感发挥到极致的故事冷不防在闲暇处冒了头。所以,在想读《飘》的时候适时重新捧起了它。“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故事从老地方开始,而今当生活授我以体恤,婚姻授我以头脑,孩子授我以母性的时候,我的心灵不断在玛格丽特优美的文字中发生新的碰撞,继而滋生出许多细小琐碎的思想碎片来。

-磨难-

塔拉的春天是极美的,漂亮的公子哥儿和小姐坐在荫凉的走廊下说笑,猎犬和马匹安静耐心地卧在红土上等待它们的主人。屋里是主妇温柔的话语和黑人们从田里归来的欢声笑语,屋外飘来泥土和植物的芬芳,文字间弥漫着春天懒洋洋的散淡和生机,如果这能是永恒,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作者笔下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残酷血腥的重要构成,是中学历史课本上枯燥乏味的必背章节,也是十六岁时翻书的手不耐多停留的文字。可是真正带着对个体命运的关注,走进这场女性笔下的战争,才发现这是些多么生动的场面!五角场大撤离,四辎重军车、救护车、堆满行李的马车充斥街道。黑人和白人小孩无人看管,前者满街乱跑,后者大哭大叫。军队开仓放粮,老小疯狂抢运,成百上千的伤员曝晒在毒日下面,等着被抬走或者死亡……;穿越火场的描述更仿如世界末日的来临。建筑物上空咆哮的烛天火光把黑夜照成斯佳丽,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白昼,南军中衣衫褴褛的少年无声地倒下,平日里风度翩翩的瑞特狠抽着马背驾驭马车在炼域般的火隧中飞奔。战争再怎么紧迫现实,到了后人的眼光中也就带着艺术油画般的壮美了,就好像作者给斯佳丽的磨难,总是在无奈悲哀中透出摄人魂魄的美。她独自驱车带着病弱稚残的一车人通过封琐线,她抬起接受舞伴的臂向闯进塔拉的北军强盗射出了致命的一枪以求自卫和复仇,她用她挑选衣裙的手在地里寻找一块萝卜以求为全家人裹腹,她竭力在一贫如洗的家里拼凑出一套行头以求讨瑞特的欢心,又不得已使出她全身的爱情招数诱惑一个讨厌的老男人以求保全塔拉……,每一个细节折射出斯佳丽身上的韧性,她那些不被和平认可的任性强悍主见和没心没肺,在磨难的调色下全都绽放出了别样的魅力。

“以后再去想吧,等我能经受得住的时候再去想过去的伤心事。”斯佳丽这句口头禅把她以及同类的人从一味怀旧固守的人群中绝决地提炼出来,打磨打磨,直至她们最终成为重建时期美国精神的重要构成。至此,磨难把斯佳丽由一道美丽的风景升级成真正主宰生活的主人。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6篇

《飘》是一本能让人疯狂的书,让我的灵魂飞。

仅是初步与思嘉接触我便爱上了这个南方美人,爱她的放纵、她的固执、勇敢、实际敢于去爱、无怨无悔,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爱着艾希礼,没有回报但她仍没有放弃努力,直到能力的极限为止,爱她知错能改,当她最后明白她之前所为是错误时,她马上向瑞德道歉,请求原谅

,总的来说,思嘉堪称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人中龙凤,难怪瑞德这样的牛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做这种人可能会受人指责,不为大众接受,越是这种赤裸裸实际的灵魂就越让人着迷。

爱她,便多是想成为她。她拥有而我没有或很稀薄而我又迫切想得到的品格便是我爱她的原因。原谅我的肤浅和幼稚,我初始这位施施而行无可挑剔的美人时,在我的脑海中徘徊的便是这些。羡慕有时也会有小小的嫉妒,如果我遭遇了这多变的一切,我会怎样,可以比思嘉做得更漂亮吗?不,世界上仅有一个思嘉,也仅有一个晓丹。不可以,因为这一切从来就没有可比性,无数种起点就有无数种终点。是金子或是布头。在先知们的眼中,或许金子远不如布头,一块小布头也可以做千金之价。我解放了,但还不彻底,一步步不停息。巴特给了思嘉自由的翅膀,我很羡慕,投去赞许的目光。巴特先生的目光和我相对。说实话,他是一位很有魅力又慷慨的绅士。他送给我一颗启动翅膀的种子,说实在的淑女除了鲜花、糖果。不应该乱收绅士的东西。呵呵,可这样一颗珍贵魅力的种子,我又怎么能忍心拒绝呢。

我渐渐的得了些自由和解放的真谛,并开始用怀疑的眼审视周围的一切。黑嬷嬷又过来百般挑剔,埃伦用严厉的目光把我盯住用温和的声音向我传授《心经》,可怜的思嘉,这日子是怎么过的,可是该怎么办,这样的家人我即敬又爱她们。

思嘉狂暴的思绪也融入了我的血液,当我不得不像困兽一样挣扎时,它就会迸发。让我极度自信,也极度自负。事实就是这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完全可以这样自信。

我解放了,——思嘉。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这部经久不息的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7篇

乱世佳人飘读后感

《乱世佳人》是一部传世之作,飘承袭了其气质和风韵。读完这两部小说,我深刻感受到了“乱世佳人”和“飘”这两部小说的魅力所在。它们都是那些颓废而辉煌的年代中所诞生的,记录了那个时代的困境和矛盾,也折射出了一段“美国梦”的经历。

首先,我想说说《乱世佳人》。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誉。“南方文化”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地体现和呈现,这使得小说的地域风情成为其最大的特点之一。《乱世佳人》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裹挟和压抑,那个时代产生了美国南方特有的文化和观念,它们和其他地方不同,同时也带有很多复杂性和矛盾性。读完这部小说之后,我感到自己已经走进了书中人物的生活,和他们一起经历了那段艰难的岁月,也体会到了作者所透露出来的深层次情感。这部小说所包含的多元化元素和纷乱的场面,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真实,也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然后,让我们谈谈《飘》这部小说。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为我们展现了美国社会在20世纪初期的一些基本问题和矛盾。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在历史转折点所面临的生活困境中存在着的,他们的命运和祸福都被压缩在了一个大时代的轨迹中。在这个充满矛盾的时代里,人们对于自由、机会、权利等基本价值观的争吵和纠缠,都成为了这部小说的主线。这些故事中的人物们,也在各自的经历和努力中,借助了这个时代的转变而获得了一些可能性,也有了一些改变世界的能力。这一点也是这部小说最让我吸引的地方,它让我们看到了新生代的崛起,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历史的深刻影响,甚至是导致其变化的根源。

总之,通过阅读这两本书,我领略了作者的深度思考和解构。这些作品中所体现的美国文化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不仅展示了作者及他们所处的时代的压力和矛盾,也使我对美国文化的多方面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我认为,这两部小说所体现的意义和价值,不仅在探讨和揭示历史真相上,也在于引导我们从多维度、多角度的角度来思考和认识文化。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8篇

作者的语言并不华丽,但温馨、幽默。还有就是文中,让记忆穿插在其中,而不是***将回忆独立出来,反而更加深了读者的印象。但这本书太完美了。也许它只存在于**和我们的梦中。

七年,八分之一的生命,简单而无望的等待。用一张图书证上撕下来的**温习sunshine的温暖,在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午夜梦回时,在莫名其妙的失神时,在每一次成功后品尝寂寥时,痛,恨,然而,还是爱,奈何情深。数不清,从一数到九百九十九,但从九百九十九数到一千是不可能的。

一的距离,横亘七年的岁月。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一缕不负责任的心夺走了他的心,从阳光下逃了7年。又一次,它突然来了,充满了他的远见。该做些什么?尽情沐浴阳光?

还是用七年的阴暗掩过阳光的灿烂?只能逃走,她早已不是他生活中的人,她还是不是他的sunshine?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

她怎么能和她怎么敢见面?律师他失败了两次。这么多年后,他输给了她。

看到这句含着眼泪的话,其实,以琛并没有输给沈默,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物非人非,如何回到过去?无法想象,以琛听到默笙拒绝与他重新开始是怎样的心情;我更想不到,以以琛的心高气傲,居然会在听到拒绝后二次开口,让默笙不用急着回答。以琛,认定自己被默笙抛弃的以琛,不再高傲的以琛,站在显眼的地方等待的以琛,为默笙能再度站在他面前而放下了所有心结的以琛,听到默笙婚讯的以琛,让人无法不心疼的以琛,却原来,七年的等待,所有的付出,所有的放弃,连同爱,都没有意义么……七年,生命的八分之一,深沉而独孤的思念。

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他的背影都看不到。只有幻想,幻想和以琛再次相遇,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是她孤独漫长的日子里唯一的安慰,唯一的幸福,她所有的力量和坚持都来自于这种幸福的想象。但是,无法重新开始,怎么能够?

七年前,披着飘逸长发,毫无顾忌笑得灿灿烂烂,充盈着张扬的天真,饱含阳光气息的赵默笙,何以琛爱着的赵默笙,还是不被周遭人认同,所有人看到以琛带着她上课都很吃惊,向恒不看好他们,以琛的同学说她不像以琛的女朋友,倒像是打杂的,还有以玫,彻底打垮她自信的以玫,更遑论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她会让以琛失望的。七年前,她无数次让以琛失望。七年后的今天,阴郁懦弱的沈默怎么能站在宜春的身旁?

只是太在乎,所以受不起再一次的失去,向来缘浅。那么,就远离吧,远离他的生活,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然而,有些人注定要在一起,就像有些物质注定要发生化学反应一样。表面上,很平静。其实,这只是一点外力和一点催化剂。当默森来到家门口时,他承认了爱情和涅磐的勇气。即使他遇到她,他也会伤害她。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赌徒,把所有筹码都押在上面,然后赌上了一场婚姻。命运注定他是她的丈夫。为什么不早点行使她的权利呢?

既然找不到没有以琛的地方藏身,索性纠缠到底。

5月10日晚,欧弟老婆更新微博晒出一张女儿睡觉的萌照,她配文写道:“阿jo睡觉看起来很严肃!”**中,小宝宝穿着黑色短袖,双手伸开睡的非常香甜,看来在享受美美的梦境。

除了沈默,我真的想不出还有谁能打垮以琛的心。他的犹疑,多刺和故作冷淡,他发狂的妒忌;她的坚持,包容和柔情,还有,她爱的奉献。

一直对应晖没什么存在感,直到看到那一句,“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开始想,为什么眼睛没有水龙头?

以哥哥的态度陪伴沈默,真希望时间能让沈默的心真正成为回忆。默笙在思念,应晖就等默笙的思念淡去。生命一点一点融化,却无法融化沈默心中的冰墙。

失去控制的代价是距离的扩大,所以我不得不赌一次。沈默要有勇气去推动。回去吧,如果天气好,就呆在那儿;如果风雨萧瑟,就赶快回来。这里,天气一直晴朗……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何以琛对默笙妈妈说的话)

原来,这世界上,痴情到傻的不止默笙一个。那么,他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呢?为了她,为了保护她,为了告诉她美国的过去,为了她,她圆离了她的生活。原来,他只是她生命的过客。

“笙,预祝圣诞快乐”,那是可以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吧。

“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还有一个一直是妹妹的,以玫,不喜欢她的应该有很多吧,尽管,这也是一个痴情女子。但是错在以爱为名,伤害了不止一个人。其实,不是不可以原谅。

她一直爱他,也许有记忆的同时就交付了她的爱,却只能眼看着她爱的他介绍她是妹妹,只能眼看着她爱的他拥吻另一个她。绝地反击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但最终没有她,只有另一个她。以琛因为遇到默笙,所以不将就其他的她;她因为遇到以琛,所以不将就其他的他。

在漫长单调的岁月里,每一个人都有着同样的心情。天地暗黄,宇宙苍茫苍凉,沧海桑田无望等待,年复一年。一个人,一个人绽放,一个人坠落,这么多年,没人问。

读完了顾漫的这本《何以笙箫默》,何以琛在等待了七年之后终于还是等到了赵默笙,这个让他一辈子难以忘却,难以释怀的女人。故事的结局很简单,单却是真实的。它不会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想象空间。看了之后似乎还有一种意义。或许,这就是爱?

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可以说,孩子缺乏耐心,但最能保持自己思想的也是孩子。那些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的孩子,那些倚在台上数星星看北斗的孩子,那些于夏凭窗听蝉鸣的孩子,都是有耐心的。他们都***心地等待,因为等待,便有希望收获所有的期待。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

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他变得残酷,对自己,也对那些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人,这种伤害,我们不需要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弥补,因为爱,肯定会有伤害,这是必须承受的,既然如此,那就坦然接受吧。

还是火柴说的好啊,她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那些男人口口声声对你说给你下半生的幸福,其实是说给你下半身的幸福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赵默笙,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写她。我只知道,她在慢慢成熟起来,她没有放弃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当那份期待已久的幸福不期而至时,她也在与自己苦苦挣扎,可她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

何以玫,站在局外,我们或许会不禁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顾漫显然也对这个人物有些同情甚至可怜,在故事的最后又把她单独拿出来另成篇章,不仅没有任何多余之感,反而更加让我们深深的陷入对现实爱情的思考。

她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以琛,失去了自己同样弥足珍贵的等待中的青春,失去了自己对真正爱情的那份奢望,虽然这份爱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属于自己。她学会了一个人慢慢的去习惯,***些人,***些事。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小屋里,阳台上的那盆花何时盛开过?又在何时花落?

花儿的确是开过,为了他,虽然也许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当年彼时的那阵芬芳已经证明了那一切。可是现实往往是带着几分残忍,漫长的岁月终究留不住她期待永恒的花香。回过头,再看去,只剩一抹残红在空中摇曳,证明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何以玫会很“幸福”,傻傻的幸福着过一辈子,因为那个人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是,这份幸福并不是她所能给的。

其实,还有一个人---应晖。他的命运与何以玫竟有几分相似。“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笙,我已变心。”这是他给默笙的最后一封信,遗憾的是默笙没有在关闭信箱的那一瞬间明白过来,这句话里面寄托了应晖太多太多的无奈,或许这也是件幸事,没有让赵默笙在未来的日子里增添更多的愧疚,她已经很累了。有些事,就是如此,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一般,没有给我们任何挽回的机会。

应晖,你是否后悔过放默笙回国呢?你以为这样会让她对那个人彻底绝望,却最终没有想到那个绝望的人竟是你自己,这多少是上帝与你开了一个玩笑。别怪她,因为她的心从头至尾都未曾放到过你这里,难道不是么?

这个故事,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故事情节,一样的话题,不一样的结局,到底哪种才是我们所想要的呢?

5月2日,快乐大本营最新一期迎来了《何以笙箫默》剧组,杨晓明携手杨幂、angelababy、马苏、何穗亮相《快乐大本营》。快乐大本营录制现场照**,黄晓明、杨幂当场跳起了《青春修炼手册》,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男神、女神萌翻网友。

默笙眸光微微黯淡,转向车窗外的世界。现在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堵得一塌糊涂……他们,也要这样一直堵下去吗?

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书桌前摆着一盆翠绿色的郁林仙草,嫩绿的叶子焕发着勃勃的生机,传说它的枝头会在春天长出红色的小小果实,虽然冬天已经渐渐来临,但是这凉意丝毫没有阻挡它生命的脉搏。在这个夜里,我仿佛能听到它静静的言语,在对我——这个守候者,诉说着明年春天的故事。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9篇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

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

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

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0篇

郝思嘉,任性如小孩,梦幻如女孩,坚韧如女人。她的存在,是偶然的凑巧、宿命的必然。

作为《飘》中当仁不让的女主,她的身上不单有普遍女主有的闪闪发光的优点,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还抛弃了那些仅有虐死人不偿命的女主光环,致力于“一生只做一件事”,使得郝思嘉性格更加矛盾多面,也使我渐渐对她转恨为爱、转恶为怜。

16岁以前的她,是一个出生于南方种植主家庭的所谓“富家女”,生活似乎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她,捧于众人掌心中,万众瞩目,于是傲娇甚至任性。她认为漂亮的衣裙和清秀的面孔是征服命运的武器,而她拥有了这一切,便注定常驻于成功,直到得知自我的梦中情人卫希礼要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的消息,她第一次尝到受挫的滋味,在遭到他的拒绝、逃婚后,赌气地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理。然而,美国的南北战争间接导致了查理的死,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伤悲,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了遗腹子并且有了寡妇的称号,而之后又因贫穷勾引了妹妹的未婚夫并间接导致他的死,之后又嫁给了一向默默爱着她的白瑞德。

郝思嘉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没有理所应当地成为大家闺秀,甚至对南方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嗤之以鼻,她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行为带来了止不住的流言蜚语,而她却并不对此十分在意。她是社会的反叛者,又是自我的牺牲品。她虚荣自私,为了自我的目的,在三段婚姻中,葬送了别人的幸福,却不为此深感抱歉,战乱后一切都面目全非时,却能够因为金钱使一些卑劣的狡诈伎俩,无情地间接害死了好几个人。

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郝思嘉也并非没有可敬之处。历来为人称道的是她在战争中体现出的坚韧。她一向信守着当初对卫希礼的承诺,冒死保护媚兰母子,热了回忆,却不让承诺变冷。回到塔拉后,发现精神支柱没有了——妈妈去世,爸爸之后也疯了,两个妹妹大病初愈,家里还有两个声称只干家务不干农活的黑人,她还要抚养韦德、媚兰母子,全家的重担全压在了郝思嘉肩上,然而她却没有弃大家于不顾,并努力保住父亲口中唯一永恒的东西——土地。

在我看来,她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她的独立,当时社会要求女孩做个“柔软无助、依靠性强,有着小鹿般眼睛的可人儿”,但她却自我经营锯木厂,公然与这个“男人的世界”反抗。

书中还有两条为人瞩目的感情线——她与卫希礼、她与白瑞德的感情纠葛。她一向以为自我爱的是卫希礼,而正如瑞德所说“她爱他只是因为她得不到他而已”,而她的本性根本无法容忍一个男人爱上别的女人而不是她自我,她的这份爱,就像一个小孩子要东西吃,要马骑,要一张柔软的床一样,既简单明了,又不可理喻,而她却不了解他,否则不会爱他。同样她也不了解白瑞德,不然就不会失去他。相比卫希礼,白瑞德不是那种公认的绅士,他嘲笑甚至欺辱郝思嘉,但这却是因为他爱她,甚至了解她,他说他们是同一类人,郝思嘉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唯一一个用实用眼光看问题的机会主义者,然而,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最终他心灰意冷,选择离开……

小说的最终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引人遐思,“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日,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是郝思嘉,教会了我们坚韧,更教会了我们要珍惜当下,希冀未来。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1篇

爱情,人类永恒的话题。斯佳,一个活泼、可爱、迷人的女孩,一定会有自己的爱。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在她一生中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男人——阿希礼和白瑞德,但没有一个是她真正了解的,因为可怜的是她只是在追逐着自己虚幻的爱情梦想,从而忽略掉了身边真正的幸福,一个始终苦苦等待着她回心转意的白瑞德。

生活是充满**的,常常使我们迷失自我,迷失方向,找不到自己的归途,我们总是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这就告诫我们需要擦亮眼睛,拒绝**;伸开情感的触角,用心去捕捉动人的瞬间,留住你心中的所爱,珍惜是一种幸福。

爱,多么美妙的一个字,我认为爱是一种宽容和理解。小说中,白瑞德一直包容斯佳丽的一切缺点和不好,他完全明白到斯佳丽心中爱着阿希礼,已经没有容下他的位置,但还是选择和她结婚,给她幸福,给她承诺,这是爱的无私。爱是一种守护和坚持。斯佳和玫兰都守护着对艾希礼的爱,而瑞德则守护着对斯佳的爱。

爱不是冒险,但我们在冒险中有爱。它适合那些走到最后的人。它从一开始就为彼此而生。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人注定要相爱,那么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和她的每一步都会走向对方,不偏不倚,无论多么不可能。

总之,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一个懂得爱你的人或者遇到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当幸福之神来到我们的手中,请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2篇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3篇

我第一次看《乱世佳人》这部电影,是我在上高中时,历史老师给我们讲美国南北战争,所以让我们看了这部电影。那时,我没有什么印象,只觉得女主是个很坚强的人,并且这部电影很长。第二次是在大二的时候,跟同寝室的朋友一起看的。从这时起,我就彻底喜欢上了这部电影,喜欢这部电影里的每一个出场人物。现在,因为喜欢这部电影去看了《飘》这本长篇小说。

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isanother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4篇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5篇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6篇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7篇

今天有幸读了《伟大的历程:热血红飘带》,这是一部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少年小说。小说中叙述了在红军长征的队伍中,有一个十二岁的小战士,她叫童彤。童彤的爸爸是红军战士,妈妈也是红军战士。从瑞金出发,童彤最后到达甘肃会宁,去延安,走上抗日前线。童彤和战士一起突破敌人的四道封锁线,经历了湘江战役、走过云贵高原、走过雪山草地……途中,妈妈牺牲了,战友水妮、素园叔、大九爷和青草小哥牺牲了,很多很多战士牺牲了;途中,童彤得到了战友水妮、湘仔和苗族少年云伢以及很多很多群众的救护。在艰苦卓绝的跋涉中,童彤看到了、听到了、也经历了激烈的战斗,感受到人民的温暖,体验到战争的残酷与和平的珍贵。

合上书卷,回想长征那段光辉灿烂的岁月,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书中,一个个鲜活的灵魂跃然纸上,那种纯粹信仰的力量熊熊不息,直击灵魂,哪怕躺在担架上瘦骨嶙峋的红军战士,依然不屈的执着向前,一寸一寸的挪向革命的汇聚地。

长征,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一部理想和信念的史诗。看长征,历史就从金沙江中的几艘小船上渡过去了;看长征,历史就从泸定桥上那十三根晃晃悠悠的铁索上溜过去了;看长征,历史就从雪山、草地的严寒困苦中走过去了。这是一场对革命信念最严肃的“拷问”,目的是为了绝大数人之尊严与民族的解放。同时也为后人树立了一座可以仰望理想高峰的纪念碑,即使斗转星移,谁也不能抹杀长征在今天乃至未来的精神伟力。

时光荏苒,长征已卷入历史的浩渺。循着远征者铿锵的足音,血性仍在,激情仍在,理想仍在,信念仍在。我们应该庆幸,正是长征让彷徨、颓废、麻木的中国人有了自己的坐标和奋斗的方向。时间不能倒流,命运也不能逆转,所有长征时的血腥悲壮和以后的激情岁月,都沉淀到了时间的底层,宠辱皆忘,波澜不惊。但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牢记了这个伟大的.历程,也牢记了“红军”这个永恒响亮的名字。我要勇敢地接过长征精神的火炬,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8篇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飘读后感。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读后感《飘读后感》。“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dg15.cOm 工作总结之家】

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何处佳人奏笙箫飘读后感 · 第19篇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爱书中的几个鲜活的人物。

斯佳丽这个人物,是让我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時,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時,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時,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時,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時,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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