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心得体会 > 导航

读红脖子有感

发表时间:2024-02-21

读红脖子有感通用10篇。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红脖子有感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红脖子有感 篇1

每个人都有母亲,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动物也不例外,就像《红脖子》这本书里写的。

《红脖子》这本书是“世界动物小说之父”E·T·西顿的经典名篇。它讲述了一只红色脖子的公鹧鸪,在野外中摆脱猎人的追捕,为了孩子而与天敌顽强的斗争,在困境中努力奋斗的故事。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两位母亲——红脖子的母亲,和它的妻子。红脖子在小时候,并没有父亲的关爱,而只有母亲照顾着红脖子和它的十一个兄弟姐妹。红脖子的母亲为了孩子们被烈日晒到而中暑,她甘愿自己被晒让孩子们在臂膀下乘凉。当遇到天敌时,她就让孩子们先躲起来,自己单独与天敌斗争。同时,她也在困难中教给孩子们生存技能,就这样她训练出红脖子顽强、勇敢、不服输的性格,丰富的生存经验。而红脖子的妻子,在孩子们遇到猎人喀迪时,她就第一个冲在前方与猎人搏斗,最后死于猎人枪下。

每个人的母亲就像红脖子的母亲那样爱和照顾自己的孩子,每个妈妈的爱都是无私的,就像我妈妈。冬天的早晨十分的寒冷,在被窝里的我就连脚趾头都不愿伸出来,可妈妈为了照顾好我,不畏寒冷,就早早的起来给我做饭了。我醒来后,迷迷糊糊的来到餐桌前,妈妈已经把丰盛的早饭做好了,起床后还没胃口,只吃了几口就去准备上学了,剩了好多饭,辛苦了妈妈做那么丰盛的饭菜,我枉费了妈妈对我的照顾。妈妈也在生活中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和感悟,训练出我坚强、谦虚、勇敢、宽容的性格与好的品质。

西顿先生的动物小说为什么这么有名,我终于明白了,不仅是因为他写出了动物的原始、野性,且所写的动物人物都那么生动与细致,这是因为他对野生动物细致的观察。每篇故事的都让人有很大的感触,还展示了动物朴实、简单的感受,而不是人们那种复杂的思想情绪,使得文章简单易读,能让很多人接受,而且读起来也很生动与有趣。

我不得不说,母爱是永恒的,它不会因为时间而消失;母爱是伟大的,它可以为了你而做出任何事;母爱是无私的,它不求回报的永远爱着你!

读红脖子有感 篇2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终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来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可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读红脖子有感 篇3

【导语】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五月爱情月,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赢得了布朗妮的心。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鹧鸪妈妈有十二只小鹧鸪,其中最听话的一只就是红脖子,他从小在妈妈的怀抱里长大,红脖子长大了,也成了家,他保护着所有小鹧鸪,但最后还没逃脱猎人的追捕,带着他的最后一个孩子逃命时,他的惟一一个亲人也消失在了他的眼前,最后,他被猎人的陷阱给抓住了。

有一次,狐狸来了,鹧鸪妈妈说:

“狐狸来了,快躲起来”

结果,其他的鹧鸪都藏起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红脖子躺在黄木板上。我闭上眼睛,默默地在心里祈祷,但最后还是逃脱了狐狸的追捕。

红脖子是个听话的孩子。小时候,母亲对他们说:

“最近猫头鹰特别多,尽量不要睡在原来的树上了。”

只有红脖子和几只鹧鸪在听,那些不听鹧鸪的已经被猫头鹰抓住了。

而我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永和吃豆浆饭,要了一笼包子。因为里面有海鲜,我不能吃。我对妈妈说:

“妈妈,咱再要一份糖醋里脊吧!”

“不行,咱吃不完。”

最后我还是要了一份,可是这么一**,我可吃不完,妈妈也不行,唉,最后还是打包了。

红脖子不仅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也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有一回,他带着三个孩子,外面下起了大雪,他就找了个洞,让孩子们睡在了里面,第二天,(又下起了冰雹,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他不惜把自己的嘴都啄钝了,才把孩子们都救了出来,可惜他只剩下一个孩子了。

我觉得红脖子很聪明。他好几次逃脱了猎人和猎犬的追捕。他把所有的技能都给了孩子们,而且非常勇敢。

红脖子为他们的鹧鸪家族写了一首绝妙的诗!

读红脖子有感 篇4

《红脖子松鸡》是我去云南旅途中阅读的一本书。这里面有着良多出色的情节,让我与你一起分享。

书中写道“松鸡妈妈带着她的十二个可爱的孩子走下山坡。小松鸡出生才一天,它们浑身松软,像充满雀斑的小绒毛球一样暄腾腾。”这使我面前立即浮现出了小松鸡可爱的样子容貌。

“下了山,松鸡妈妈慈爱地小声咕咕叫着它的孩子们一边向前走,一边啄食。它们穿过灌木林,树林中还有一些沙场。它们躲避着天空中危险的敌人:鹰、游隼……地面的敌人:猎人老迪克、狐狸、狼……”固然它们糊口难题重重,它们依然积极向上,努力糊口。

在这个阅读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只在松鸡妈妈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小松鸡,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红脖子!漂亮勇敢的“红脖子”拼命地克服难题,一次次想方设法,逃脱敌人的迫害,但是终极仍是没有挣脱被猎人算计的恶运。

我替“红脖子”呐喊:岂非说野生动物就不能像人类一样,拥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利吗?请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爱护动物吧!

读红脖子有感 篇5

自从看完e.t西顿所著的《红脖子》之后,我深受感触。我了解到,人类总是把自己视为万物之王,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感情和工具的低级生活。

事实上,在人和动物长久的共处中,我发现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生物,虽然它们不能像人类一样进行语言的交流,但它们有爱的天性,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它们会感恩、会报答。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

我也知到动物是很聪明的:棉尾兔可以用流动的水来躲避危险,狼可以识别有毒的植物,当天敌靠近时,雌狼会尽力保护巢中的幼崽,狐狸可以用火车来杀死猎狗

作者常说,人类以发展文明为借口,破坏美丽的自然,甚至肆意捕杀野生动物。而他始终想赋予他们安宁平静的生活。人类停止杀害野生动物,才是他的最大心愿。

这本书告诉我什么是生态道德,就是平等、自由、善良地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之光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也要照亮动物世界。

当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时,让我们对人类以外的人更具同情心、宽容和仁慈,给它们应有的生命权!让我们用文明来保护那些动物的生命,用生态伦理来保护自然和动物的世界!

读红脖子有感 篇6

动物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有喜、有悲、有残忍、有感动,每一个动物、生物都有着生命中或平凡或辉煌,但都能打动人心的一页。它们的传奇事迹都是让人难忘、感动的!

一只信鸽,一群动物,都在一本书中演绎着生命的传奇……

这本书是《红脖子》,它是加拿大动物小说家西顿的名著,书中介绍了信鸽阿诺克斯、狼王洛波、狐狸疤脸、棉尾兔破耳朵、鹧鸪红脖子等动物的传奇一生,向人们展示了它们生命中最辉煌的一页,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信鸽英雄“阿诺克斯”。

本来阿诺克斯在主人眼里与其它信鸽没什么不同,主人也不太重视它,但有一次主人带它参加一场比赛,想看看它的能力,结果阿诺克斯十分轻松地得了冠军,一鸣惊人,使大家赞不绝口。于是,阿诺克斯翅膀上有了第一枚金灿灿的印章。此后,不管阿诺克斯参加多么有难度的比赛,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还有一次,阿诺克斯参加了一场横跨大海的比赛,可裁判乘坐的船却因遇到大雾而迷失了方向,于是他们就召集所有参赛的信鸽冲出云雾到外界去报信。过了许多小时,甚至不知过了多久,信鸽们还没回来,船上的人都绝望了,阿诺克斯的主人心中充满痛苦和绝望,而这时,云雾中闪出一个金灿灿的影子,是阿诺克斯!好样的!它成功飞出了云雾,迅速找到人报信,不管路途多么艰难,多么坎坷,肩负使命的阿诺克斯仍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它真棒!其它信鸽有的同样迷了路,有的半途而废,有的累倒了……而阿诺克斯通过努力成功了!它是大家的救星,信鸽中的英雄!

而这美好的一切,英雄的阿诺克斯,却在不久后凄惨地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阿诺克斯不久后又参加了许多比赛,它那双金色的翅膀上印满了闪耀的印章,十分招眼,这也给它带来了致命一击。一天,当阿诺克斯再一次参加一场比赛时,落到途中一个鸽鹏上喝水时,贪婪的养鸽人看到它金光闪闪的翅膀,惊呆了。他抓住了它,见腿上绑着布条,上写着阿诺克斯。原来是它!由于阿诺克斯战绩非凡,在当地许多城市出了名,养鸽人把它据为己有。刚开始,阿诺克斯不吃不喝,养鸽人喂食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它逃走。慢慢地,阿诺克斯和养鸽人似乎都习惯了这一切,阿诺克斯不再任性,养鸽人也渐渐放松警惕,但每次喂食还是加倍小心。时光飞逝,转眼,阿诺克斯已在“异乡”呆了三个春秋。一天,养鸽人打开鸽笼喂食,因给其它鸽子喂食耽误了时间,阿诺克斯趁这时以它最快的速度飞出鸽笼,三年来它第一次迈出这个笼子,获得自由。它飞呀飞,凭记忆尽力寻找回家的路,虽已筋疲力尽,仍不停地飞,不幸被一群梨花鹰追逐。终于,英勇的阿诺克斯飞过一片山岭时倒在了一块石头上,梨花鹰飞下来,残忍地把它那对天下无双的金翅膀撕扯的粉碎,阿诺克斯再没起来。当地的信鸽赛上再未出现过它金色的影子,它在山岭中沉沉地睡去了……只见它腿上绑着布条,上面写着:阿诺克斯。

有人认为动物不懂感情,这一定是错的,离家三年的阿诺克斯仍时时念家,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伙伴。有时它们对家、对朋友、对他人的关心与眷恋会胜过人类。人们应该了解它们、理解它们、保护它们。而且,阿诺克斯的不畏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人类学习和发扬。有时动物会让人吃惊、敬畏。

读红脖子有感 篇7

最近,我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的作者是西顿。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呼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遇到了布朗妮并和她生了小松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红脖子那父爱是多么伟大。想想我自己,跟红脖子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红脖子,没有父亲,到最后还被科迪打死了。我恨科迪,若不是他,红脖子一家现在是多么幸福。红脖子和布郎妮夫妻恩爱,一起教育儿女。

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门和谐相处,不能伤害动物。

读红脖子有感 篇8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鹧鸪妈妈有十二只小鹧鸪,其中最听话的一只就是红脖子,他从小在妈妈的怀抱里长大,红脖子长大了,也成了家,他保护着所有小鹧鸪,但最后还没逃脱猎人的追捕,带着他的最后一个孩子逃命时,他的惟一一个亲人也消失在了他的眼前,最后,他被猎人的陷阱给抓住了。

有一次,狐狸来了,鹧鸪妈妈说:

“狐狸来了,快躲起来”

结果其他的小鹧鸪都藏了起来,也不知为什么红脖子躺在了一块黄木板上,闭上了眼,心里在默默的祈祷,不过最后还是逃过了狐狸。

红脖子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小时候,妈妈对他们说:

“最近猫头鹰特别多,尽量不要睡在原来的树上了。”

只有红脖子和几只鹧鸪听了,而那些不听话的鹧鸪早已被猫头鹰捉了去。

而我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永和豆浆吃饭,要了一笼素包子,因为里面有海鲜,所以我不能吃,我就对妈妈说:

“妈妈,咱再要一份糖醋里脊吧!”

“不行,咱吃不完。”

最后我还是要了一份,可是这么一大盘,我可吃不完,妈妈也不行,唉,最后还是打包了。

红脖子不仅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也是一个称职的爸爸。

有一回,他带着三个孩子,外面下起了大雪,他就找了个洞,让孩子们睡在了里面,第二天,又下起了冰雹,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他不惜把自己的嘴都啄钝了,才把孩子们都救了出来,可惜他只剩下一个孩子了。

我觉着红脖子非常聪明,他好几次逃脱了猎人和猎狗的追捕,把所有的技能都交给了自己的孩子,并且还非常勇敢。

红脖子为他们鹧鸪家族写下了一首辉煌的诗篇!

读红脖子有感 篇9

在这个充满温情的人世间,爱是最温暖的感情,这感情中包含着一种最伟大的情感——亲情。亲情使我们感受别样的温暖,亲情使我们感受到家的温馨。动物、植物、人,不论哪一种动物,亲情,无处不在。

《红脖子》这本书的作者E.T.西顿,是世界知名的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用多彩丰富的语言,清新明快的笔调,生动地描述出了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的形象。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为了保护妻子和孩子不慎落入老猎人的陷阱而痛苦死去的故事。

这本书十分感人,读着读着,我被山鸡父亲强大的家庭责任感深深地打动了,也为老猎人狠毒而伤心,更是为了红脖子凄惨的结局感到惋惜。动物之间存在的不仅仅只是防御,其实更多的还是亲情。

人们用小白鼠做癌细胞抑制试验,白鼠母亲挺着正在腐烂的身躯,一到把自己的孩子喂完奶,才依依不舍的死去;金丝猴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任凭敌人将自己的撕咬的血迹斑斑;藏羚羊为了让小藏羚羊顺利地降生,可以给猎人下跪并流下两行热泪;金钱豹在即将死去的状况下,竟然奇迹般地跑到百米之外的洞穴里给豹仔喂奶;宠物狗为了保护主任的安全,坚定地扑到了手雷上······这一件件事情都足以说明动物之间浓浓的亲情。有一次,我在大街上亲眼目睹小狗之间互相保护的情景。在车辆飞驰的马路上,有一只白色的小狗和一只小黑狗在嬉戏着。

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其中小白还毫不知情的在马路上开心地“汪汪”地叫着,小黑狗发觉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同伴受伤,毫不犹豫、奋不顾身的冲了上去,将小白狗撞到了一边,而自己却被摩托车重重地撞飞了,小白狗被撞倒一边后,一抬头便看到小黑狗的鲜血在半空划了一道鲜红地弧线。周围的行人很惊讶,摩托车司机也为之一惊,但却付之一笑,照样潇洒地开着车离开了。

小白狗的叫声立刻变了,它痛苦地呼唤着同伴,一声又一声,一声又一声······亲情是最宝贵的情感,动物之间的情感更宝贵,虽然它们不会用语言表达,但是它们的心是纯真的,它们不会处心积虑地研究可以谋取多少利益,也不会把属于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更不会枉费恩人的一番感情去背叛你。亲情与爱,并没有范围和规定。幸福,难道不是关爱带来的吗?

读红脖子有感 篇10

红脖子是唐河河谷的一只鹧鸪,它有十一个兄弟姐妹,妈妈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这十二个鹧鸪。然而,鹧鸪的生活并不是简单的:狼,猎人,猎狗小鹧们一次次跟妈妈共度难关。

后来,孩子们长大了,都各自离开。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直到有一天,红脖子和布朗妮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小时;到后来,他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甚至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红脖子不由得紧张、担心、焦虑不安起来。最终按捺不住,无法安心的他在树桩上、峡谷里啄个不停。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唧唧呀呀的小不点儿。红脖子的誓言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可是在他们生活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说到这里,这不,一位名叫科迪的猎人就来了,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红脖子也因为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结束了一生。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