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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

发表时间:2023-11-09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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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 篇1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范文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以上,以供借鉴。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如果学生的智力生活仅局限于教科书,如果他做完了功课就觉得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他是不可能有自己特别爱好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以下的内容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仅供参考。

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

我在书架上偶然翻开一本显得有点陈旧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旧了点,可我一翻开看就爱不释手。

《汤姆叔叔的小屋》介绍了汤姆叔叔悲惨的一生。这部书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处处都充满了对奴隶制度罪恶的控诉,同时也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看完这本书有两个黑奴隶的形象使我记忆犹新。

第一个就是一次又一次被卖掉的汤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_教精神和奴隶主的任何决定,汤姆叔叔的一生是不幸的,他努力地生活却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能在一次次地转卖中期盼能遇到一个好心的主人。最后落到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还有一个就是一次次努力越过障碍的丽莎。为了自己的儿子不被卖掉,超常地从河岸跳到很远的冰筏上,滑倒了,站起来再跳,鞋子掉了,袜子划破了,留下斑斑血迹在冰筏上,还继续往前走,最后用自己的勇敢让儿子得救。

书中,一切听从他人摆布的人死亡了,而勇敢反抗,挑战的人得到了新生,通过将这两个人的对比,不难发现作者要告诉我们的一个真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传说中,女娲娘娘创造了人类,但她对人类没有信心,她认为人类世界中充满了太多的丑恶,决心重创人类。但一个人改变了她的想法,那个人就是伏羲,他一直在为人类奋斗。他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人的命运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并不是神所能左右的。”

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事例印证这个真理!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悄悄地离开了这人世,而又有多少人创造了奇迹。22岁的乐刘会,地震时不幸被埋在废墟中。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她心中怀着光明。有人时她就大声呼叫,无人时她就保存着体力。在艰苦的环境里,她从来没有放弃过活下去的信念。靠着这信念,她终于获救了。如若她放弃了活下去的信念,她就不可能获救。说到底,是她自己救了她自己。我多想告诉汤姆叔叔:是生,是死,掌握在自己手里。

看过这本书后,我非常后悔为什么以前书放在书柜上我一直都没看?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面对困境,我们不能逆来顺受,要勇于反抗敢于斗争,原因是因为逆来顺受的结果终究都是不变的,而反抗却有一丝扭转悲剧的希望。

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相应的东西,而不是一味的索取,不劳动是不应该的。

文中的汤姆叔叔是个好人,为了最后两个女奴,而被主人活活打死了。我特别恨这个主人。原因不就是为了女奴吗?为什么要打死呢?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好人总有好报的。

只有多读书,才能多知道一些故事。读书不仅能增加知识,而且还能提高写作水平,所以我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自从读过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只有付出,只有劳动才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才是最有用的。

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著者是美国的斯陀夫人。这本书中主要叙述了汤姆叔叔在三个不同奴隶主手下的生活。除了汤姆叔叔这个重要的角色,书中涉及到的人物还有汤姆的三个主人——谢尔先生、克莱尔先生和农场的奴隶头雷格里,汤姆的妻子克洛婶婶,善良又美丽的仆人丽莎,可爱的孩子们,如克莱尔先生的女儿伊娃小姐、黑人女孩儿托普西,等等。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有几个片段写得十分精彩传神。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伊娃在临死前与家里所有的仆人告别。当我读到“‘我最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到这里来,’伊娃说,‘是因为我最喜欢你们,最爱你们,我有话要对大家说,我希望你们记住我的话……我快要离开你们了,再过几个星期,你们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时,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段描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非常同情这个年龄幼小、心中充满对他人的爱的伊娃。

第二个片段讲的是:伊娃死后不久,托普西很想在伊娃的身边放一朵花,可罗莎不同意,当克莱尔同意时,罗莎才肯让她进去。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书中情真意切的文字吧!

托普西把花轻轻地放在伊娃脚下时。突然,她放声大哭。”伊娃小姐,伊娃小姐,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等等我呀……“那哭声撕心裂肺,有如什么东西把心掏空了似的。克莱尔不由得悲从中来,他的脸上不禁涕泪纵横。

”起来吧,孩子,“奥菲利亚小姐柔声地说道,”你不要哭了,伊娃小姐进天堂了。“

我读着这个片段前前后后的文字,悲伤和感动之中仿佛这就是一段真实的故事,我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个人物。

后来,克莱尔先生不幸去世,这个家就落在了脾气暴躁、残忍的玛丽夫人手里。最后,汤姆叔叔被卖到农场,但因不告诉农场主人逃走的凯西和埃莫林所在之地而被活活打死。

这部以悲剧结尾的经典小说栩栩如生地记述了汤姆叔叔的悲与乐,令我非常感动;汤姆叔叔宁可牺牲自己,也不让别人当受害者的高贵品格令我敬佩不已。

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四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

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书里还写了许多其它被拆散的家庭。在拍卖会上,一对母子正准备卖出,可是买主只买了孩子。还有汤姆在新奥尔良遇见的老蒲露,就是因为孩子被夺走而伤心,最后悲痛地死去。

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他为人正直,伸张正义,他宁肯牺牲自己,也不会出卖他人,不会做自己认为不该做的事。他主动为体弱的人摘棉花,防止被奴隶主抽打。

书中还写了其他奴隶主的形像。奴隶贩黑利冷醋无情,圣克莱尔的妻子玛丽随意处置奴隶,完全无视奴隶的情感。乔治的主人非常自大,把奴隶视为物品,奴隶主雷格更是已经没有了人性,曾经一脚把母亲踢晕,妈奴隶更是残酷无情,在收棉花的季节里,他逼着奴隶一天干到晚,只给一点干粮奴隶吃。

这本书讲出了人类的自私和邪恶,大家共同在一个地球上,只是肤色不同,为什么黑人天生是当奴隶的,而白人就天生高贵,我们人不能发生这种事。

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五

刚开始正为读什么名著苦恼时,我突然想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忘记了是谁告诉我的,说这本书很好看,我便拿来翻了一下。谁知刚看了一点,就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了。

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细腻的描写,可这本书却让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那颗炽热、善良的心。这本书主要讲了19世纪中叶,美国北方肯塔基州农场主谢尔比家有一名忠心维护主人利益的黑奴,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叔叔。因主人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而破产,主人只好将此汤姆等十名黑奴价卖给奴隶贩子利格里抵债。一起乘船运回南方。在船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下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入骨,隧下毒手将他暗杀,从此,汤姆叔叔又落入奴隶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不愿充当利格里玩物的奴女卡茜,被车撞得重伤致命。他在生命奄奄一息的时刻,终于悟出了只有斗争才会有自由的真理。他督促黑奴们尽快离开这人间地狱,于是黑奴们砸开水闸在白人的帮助下,与利格里展开斗争。这时汤姆叔叔躺在他的小屋里,眼看着利格里自认失败落魄离去,对自己黑人同胞能取得胜利,以及有许多白人都站在他们一边而无限欣慰地离开了人间。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非常喜欢的人物:高贵的英雄——汤姆叔叔,在整部作品中,汤姆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伟大的母亲——伊莉莎,在得知自己5岁的儿子哈里将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她带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时,她与丈夫乔治·哈里斯重逢。他们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后再到了法国,最终定居于利比里亚。天使般的女孩——伊娃,她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传统的绅士——亚瑟·谢尔比,汤姆在肯塔基州时的主人。善良的妇女——埃米莉·谢尔比,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妇女,并努力用她的仁慈与道德来影响她的奴隶们。最有同情心的奴隶主——奥古斯丁·圣克莱尔,汤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亲;他已然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但却还未能为割舍它所带来的财富作好准备。在他的女儿死后,他变得更加地信奉宗教,并开始给汤姆阅读《圣经》听,并决定给汤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却由于他的意外身亡而终成泡影。

《汤姆叔叔的小屋》所发挥的作用“在历史上只有少数其他的小说能够企及。”随着小说的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废奴主义观点曾引发了一场奴隶制度拥护者们(他们创作了大量的作品来反驳这部小说)的抗议狂潮。此外,作为一部畅销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还对后来的抗议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幸福又充实,不需要受很多的苦。所以,我们要珍惜生活,珍惜生活带给我们的爱与温暖。我们要想汤姆叔叔那样,坚持,奋斗。或是像伊娃那样,有一颗善良的心。

中外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范文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 篇2

故事以奴隶主和奴隶贩子之间的交易开始。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没有在**市场进行投机。为了还债,他决定卖掉两个奴隶。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哈利,伊丽莎的儿子,一个黑白奴隶。

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不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跑,但他没有。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

他被转卖给新奥尔良,成为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伊娃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买下了汤姆。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

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很快小女孩突然去世了。根据小女孩的愿望,圣克莱根决定解放汤姆和其他奴隶。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

圣克莱的妻子没有释放汤姆和其他奴隶,而是把他们送到奴隶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

汤姆忍受着这种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办法为自己找到出路,而是默默地奉行做人正直的原则。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出各类奴隶主的内心世界与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并不完全相同。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 篇3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总是让我想到“人”这个问题上来。如果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就是书中描述的那样。那人就的确是一个不好定义的“东西”。

“人”怎么可以贴上标签,在市场上明目张胆的出售呢?就算是作者在书中对奴隶制度揶揄“你们是受过教育的,他们胸无点墨;你们高贵,他们卑贱;你们文雅,他们粗俗;你们才华横溢,他们愚昧笨拙”,可是我们作为“人”在同一世界生活着。如果弱肉强食是人类生存的严格准则,那人的每个“缺点”都可以作为“非人”的标签,那么人类的最终结局又将是怎样可怕呢?遗憾的是,那时代的美国仅仅将“肤色”作为一种标签。黑人的生活不堪入目。

汤姆被出售后,虽然厄运并没有那么快的降临,但却是一个死亡时刻的端倪。忠实可怜的汤姆在被迫抛妻别子后遇到了心地善良、仁慈孱弱的圣克莱。他虽然是个奴隶主,可是在他心中,奴隶仍是一个“人&r选自.初中作文 dquo;,他们仍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属于汤姆的曙光仿佛已经到来。圣克莱的女儿伊娃(伊万杰琳),仿佛是汤姆、也是奴隶制度下的所有黑人的光明使者。我总是隐约觉得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伊娃不是世间的凡人,因为那样的灵魂,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尚不一定有,更别说是个孩子了。

伊娃的那一段独白是故事中最感人的一段,她向苍天发出的最哀婉、深沉的呼唤:“我想让你们记住,还有一个美丽的世界,耶稣居住的世界,那个世界属于我,也将属于你,你们每个人都能变成天使,永远变成天使,耶稣肯定会保佑你的。”这是从一个有稚气的孩童嘴里说出来的。也许伊娃便是耶稣的替身,把所有的苦难包揽在一个人的身上,从而给别人光明。但幼小的伊娃终究却在疾病的折磨下死去了。

有着丰富、真挚感情的人在那个惨无人道暗无天日的时代,必定是生存不下去的。伊娃的死让圣克莱心如死水。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最终被人误伤而溘然长逝。可怜的汤姆又一次遭受“商品”的转卖,黑人的命运最终仍旧摆脱不了奴隶制度死亡的指定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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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小屋的感悟模板


当我们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或者特定时刻。我们都会把当下最真挚的情感去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可以表达我们的感受,优秀的感言要怎么写才好呢?76范文网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汤姆叔叔小屋的感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汤姆叔叔小屋的感悟【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感人肺腑的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斯托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在这本书里生活的人们,因为有了白皮肤的人和黑皮肤的人居住在这片土地上,让这样一个国度变了样。人们总是认为白色代表善良,是天使的化身;而黑色代表邪恶,是魔鬼的化身。因此,这里便有了主人和仆人的分别,白色欺凌着黑色。

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他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十分乐于助人,他还十分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怨地替谢尔贝先生管理着庄园。汤姆叔叔极其信奉上帝,希望上帝能够给予他和所有黑奴自由。他也经常读《圣经》,向别人宣传上帝。然而苍天无眼,就这样一个善良、淳朴、厚道的人却没有好下场,被残暴的奴隶主结束了性命……不是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为什么汤姆叔叔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彩的世界而那些可恶的奴隶主却迟迟才有了报应呢?

书中还有一个叫海利的奴隶贩子,他是一个极度强调自己是一个坤士,一个情操高尚的人,不知羞耻地在别人面前说自己的多么好,为了不让黑人孩子的母亲伤心,每次卖黑人孩子的时候都会把黑人的母亲骗走,然后,把孩子送到很远的地方……天啊!他居然还说得出口,我们都知道孩子对母亲来说有多么的重要,简直就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的命根!要知道失去孩子对母亲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的心碎了,她无法生活了!我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当一个母亲失去孩子的时候,她是多么的悲痛。我仿佛听到了母亲的哭声,那哭声是多么的刺耳,又是多么的令人心寒,我仿佛看到了一把隐形的刀刺在母亲的胸口上,流出了很多隐形的血……

可恶呀!为什么那些拥有白皮肤的人的内心如此恶毒?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一个人,要得到别人的尊敬。而他们自己把黑人看作什么?只是一件商品,一件任由他们买卖的一个活商品!

当我合上这本书之后,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和书中的黑仆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生活在快速发展的新中国。我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我还是怨声载道;故事里的黑奴呢?整天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可一声苦也没有叫过。同时,我也看透了世间的假丑恶。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都是阳光灿烂的,还有很多阴暗面,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汤姆叔叔小屋的感悟【篇2】

星期一,在妈妈亲昵的嗓音中,开启了一天的生活。吃过早饭之后,我背起红色的小书包在晨光中上学去了。虽然刚刚入秋,但下过雨的早晨还是蛮冷的。可是没关系,有妈妈的叮咛照顾,我穿了很多的衣服,一点儿也不觉的冷。走在路上,看着远处稻田里雾气蒙蒙的,我的思绪又飞到昨天晚上看的书中,想着汤姆叔叔如果生活在今天,他的结局肯定就不一样了。

汤姆叔叔生活在黑暗的奴隶制中,只能过着受压迫的悲惨生活。汤姆叔叔本来是谢比尔先生的奴隶,为谢比尔先生管理整个农庄,一点儿也不需要谢比尔先生的操心。在谢比尔先生的农庄里,汤姆叔叔和克洛伊大婶以及两个孩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小屋。小屋非常漂亮,每天都有快乐的歌声从小屋中传出来。

可是,这样美丽的小屋汤姆叔叔却住不了了,他被谢比尔先生卖了,卖给了残忍的奴隶贩子黑利!汤姆叔叔的命运从此不一样了,我可怜的汤姆叔叔呀!幸好,汤姆叔叔被卖后的第一个主人是圣克莱尔,一个外表冷酷,但是内心充满同情心的人。在那里汤姆叔叔暂时获得了安静,等着小主人乔治的解救。

可是汤姆叔叔等不到了,圣克莱尔去世了。他被卖给了雷格里,一个残暴的奴隶主。在那里汤姆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收到毒打,而且伤还没有好又要下地干活了。最后被雷格里打死了。这样一个善良、宽厚的人啊,就这样死去了!

这一切的罪恶就来源于万恶的“奴隶制”。让无数的黑人就如同货物一样被卖来卖去,没有一点自由,没有一点尊严!他们在奴隶主手里整天干活,稍微慢一点就被打,连牲畜都不如。拿我们现在的生活和汤姆叔叔相比,真如同生活在天堂中一样。我想汤姆叔叔如果生活在现代,凭他的智慧才干,一定会生活的很美好。当然,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是来之不易的,是无数革命先辈用自己的热血换来的。没有这些革命先辈哪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就这样,一路思绪,来到了学校,校门口一株野花让我想起汤姆叔叔门口鲜红的藤萝花和野蔷薇。汤姆叔叔已经去世很多年了,不知道这些花还有没有人照顾,不知到还能不能再花香满屋了。

汤姆叔叔小屋的感悟【篇3】

这本小说讲的是150年前美国奴隶制度下,黑奴汤姆一生的悲惨故事。

汤姆在温和善良的庄园主谢尔贝家做奴隶,汤姆忠实可靠,主人一家对他很信任,他们还教给黑人认字,读圣经。使黑人奴隶懂得爱与感恩。可是谢尔贝先生因负债累累被迫卖掉了汤姆。

汤姆在被贩往南方的船上又遇到了新主人,待他宽厚的圣·克莱尔和小主人天使一般的小姑娘依娃。过了一段安逸却思乡的生活。

可是最后汤姆还是没能逃脱奴隶制的迫害,新主人死后,汤姆遇到了坏奴隶贩子黑利,和拷打迫害他的坏主人格勒里。汤姆最终死在奴隶制的黑手里。

黑人的不幸遭遇,深深让人同情,奴隶制的.黑暗让人恨之入骨,从故事中我看到了人性的善良与美好,邪恶与丑陋。

打动我的一些段落:

好身姿,优雅飘逸,仿佛来自仙境,就像人们在梦境中见到的那种神话或寓言式的天使一样。

她穿着雪白裙子,像影子一样飘来飘去,身上却一尘不染。

神情中夹着诙谐和轻蔑,好精力充沛,动作迅速而果断。

我喜欢的词:淳朴、热情、正义、文雅、澄明、勇毅、睿智、清澈、朦胧、傲慢、文静、怡然自得。

汤姆叔叔小屋的感悟【篇4】

如果在中国的孩子中提到奴隶制这个词,他们可能看起来很茫然,但如果他们向任何一个美国黑人提起这个词,都会立刻让他们想起自己的长辈这些年来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美国白人对黑人人格的无限践踏,以及当今社会讲述的痛苦经历,这些都会让大多数人流泪。这是《汤姆叔叔的小屋》:——黑人反奴隶制斗争的主要故事线。

书中的汤姆叔叔是典型的奴隶。他温顺、虔诚、忠于主人,堪称奴隶中的楷模。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奴隶,处处为主人着想,却死在了最后一个残忍的主人的棍子下。作者在这里画了一个问号,然后毫不犹豫地结束了文章。问号后,没有后续文章。作者有过怎样的感情,他细腻的`描写让人对以汤姆为代表的被奴役的奴隶充满了深深的同情。大师不存在他还能说什么?读者们,历史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必须说,奴隶制把奴隶和妻子分开,过着非人的生活,但一个制度存在很久一定有原因。奴隶制盛行,主要在南方,南方的种植园需要大量劳动力,廉价劳动力的最佳候选人是黑人。想想吧。如果换个角度思考,让白人体验黑人残酷奴役下的艰苦生活,白人会有什么反应?所以人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因为肤色而受到歧视。这难道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则的最好体现吗?

讲师:霍华涛

作者:袁青阳

体会范本: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600字精选一则


过去我的想法和我现在的想法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心得体会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来写,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体会范本: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600字精选一则”,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正在筹思着如何写这篇作文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望向了电脑旁的书柜,书柜并不大,但满满的全是书。我仿佛看见了一个老人在气喘吁吁地背着沉重的包袱,以至于他的背早已被压得扭曲变形。说实话,几乎二分之一以上的都是名著,我有个怪毛病,就是喜欢买书,特别是名著,买了又无法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便使一年多前买的名著看起来崭新无比,以至于我的唠叨老妈收拾书柜的时候又在责备,怎么又买了新书?你是不是嫌钱太多了没处花啊?那么多本名著,从头到尾完完整整地读完了的却只有两本,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心得体会是自己的所感所悟写下的文字,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写下来会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心得体会的结尾一般可以再次总结并深化主题,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 篇1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心里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有同情辛勤工作的黑奴。

书中的故事激怒了我,因为它真实地再现了19世纪美国南部被奴隶主压迫和折磨的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奴隶贩子赫尔利和奴隶主雷格雷的所作所为让我非常愤怒。赫尔利贪婪不人道,迫使阿利查带着儿子逃亡;雷格雷心狠手辣,经常殴打黑奴,汤姆叔叔被他活活打死!

不过,我也被书中的故事感动了,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可爱的伊娃,还有圣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时,他没有逃跑以报答他的谢意。不过,为了让同伴们顺利逃脱,汤姆叔叔宁愿死也不愿背叛他们。他是多么高尚的人格啊!还有美丽的伊娃,她像天使一样,心地纯洁,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可惜年纪轻轻就病逝了!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可以让汤姆叔叔自由,但谁知道他竟然死了,真是可惜!

我也很同情书中的其他奴隶,比如Lucy、Emmeline和Lucy。露西的孩子被奴隶贩子卖了,她绝望地跳入河中自杀; Emmeline不得不离开母亲,不幸被卖给了Regret,遭受了种种屈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她自己的房子。她的丈夫作为列格瑞的奴隶,因身体虚弱,经常被列格瑞打骂。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了解到这个世界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我觉得我们应该关心身边受苦的人,平等相待,善待他们,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 篇2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斯托夫人写的一本书。书中通过描写黑奴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一个忠诚于主人、有爱心的教徒汤姆,因为主人欠债而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又被黑利转卖给圣克莱尔。当他即将获得自由时,不料好心的圣克莱尔却死了,他又被圣克莱尔得夫人送到了拍卖所,被暴躁的雷格里买下。最终惨死在皮鞭下。读完这本书,我同情汤姆叔叔的悲惨遭遇、痛恨罪恶的奴隶制社会的'同时,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没有等级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这里,无论谁都不能买卖人口。但也有一些“人贩子”,置法律于不顾。

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孩子被卖到“黑”煤矿,每天只能吃白开水煮烂菜叶,睡四面透风的大通铺,却要干和他们年龄不符的很重的活。少有反抗,就会被“狗腿子”鞭打,过着非人的生活。这些孩子的家长在丢失孩子后,不是精神失常,就是变卖自己所有的家产到处寻找孩子。这正是“拐卖一个人,毁掉一个家”。看到这一幕,我嫉恶如仇,恨不得冲进电视里揪住人贩子和“黑心”煤老板,让获救的人狠狠地鞭打他们,让他们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同时,希望国家能够严厉打击贩卖人口的交易,严惩人贩子,以彻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 篇3

这本书反映了黑奴是如何被赫格利和黑利这样的人残酷训练的。当时,海莉看中了伊丽莎和汤姆为主人还债。汤姆告诉伊丽莎和她的孩子们逃跑,他很害怕,但决定一个人呆着。汤姆宁愿自己的罪多受一点,也不愿让主人家再有一个奴隶陪伴他。他一次次被棍子抽打,疼痛难忍,一次次忍着,但还是没有屈服,最终死在雷格里的混乱之下。之后不久,雷格瑞被凯茜设计的“闹鬼”事件吓坏了,死于一种奇怪的疾病,黑奴们被释放了。

汤姆是一个有理想的人。 “理想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是人类在奉献精神驱动下的共同追求。”这是冯骥才的爷爷说的。不管是什么情况,不管是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汤姆就是这样的人。理想小到小事,大到国家和民族的牺牲。我们必须为此坚持不懈,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汤姆是个善良的人。他不想让雪比尔家族的另一个人受苦,他牺牲了自己,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别人。他的善举是为了让其他黑奴过上更好的生活和幸福的明天。

汤姆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看他当时的状态,有人在看,有人在鞭打,他根本没有自己的生命。与我们现在的情况相比,现在我们过着自由快乐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向命运低头,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努力学习,为国家富强、民族富强而奋斗。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 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着,是一部伟大的反奴隶制宣言。它掀起了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对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奴隶主希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忠心耿耿的汤姆和哈里卖掉。艾莉查不是一个俯首帖耳、死心塌地听人摆布的奴隶,当她碰巧得知要卖掉儿子的消息后,连夜带着哈里成功逃离。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的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甘愿被主人卖给奴隶贩子。后又被自己所救女孩的父亲圣克莱尔先生收买,当他们父女相继去世,汤姆最后被残忍的玛丽·圣克莱尔卖到一个凶残的奴隶主列格雷那里,被狠狠地用皮鞭打死。

我为汤姆的忠厚的品格感动。为他为主人着想的品质而感动,但也为他的呆板感到惋惜。他本可以像卡西太太和埃米琳从列格雷的魔掌中逃出去,可他出于一种对主人的忠诚留下来时,也在与列格雷进行反抗,但并不按照他的意愿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我还为乔治·哈里斯他们勇于抗争的精神而高兴,乔治·哈里斯带着他的家人们逃了出去,又有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女儿小伊丽莎,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在书里,我更感受到了令人痛恨奴隶制度的黑暗,它曾使多少人无辜地死去,使黑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限制,使黑人失去了自由的权利,痛苦地守着不为自己所用的肉体!现在解除了奴隶制,好多黑人重获自由后,快乐生活着。

今天生活在美好制度下的我们,应该学习汤姆叔叔忠诚老实、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 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好多书。其中,让我深受启发的一本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写了一个叫汤姆的人所经历的事儿,他在主人的花园旁边建了一座小屋,他在里边帮一位大嫂看着她的三个孩子,汤姆的心地很善良,很爱乐于助人,所以,他是主人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主人最忠心的仆人,所以,主人很喜欢他,什么事都让他去做。

有一次,我在学校看见三个小同学在操场里追着打,一会儿,一个小同学摔倒了,他的一个同伴赶紧把他扶起来,问他摔倒了没有,用不用去医药室抹一抹药,而另一个小同学连一句话都不说,连问都不问,连理都不理。过了一会儿 ,一位大姐姐走了过去,对那个小同学说:“你做得很对,而你就做得不对了,他是你的同伴,你怎么能不理他呢?”小同学听后低下了头,他说:“大姐姐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不会再像今天这样不知道关心别人了!”

同学们,我们不能像那个小同学一样不知道关心人,不知道爱护别人,所以,我们应该向汤姆一样关心别人,爱护别人。

读《长腿叔叔》有感写作范例


每个人的性格和想法都不一样,你不可能符合所有人的想法。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写下来会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以下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特精心整理的“读《长腿叔叔》有感写作范例”,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今天,我废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把整本的《长腿叔叔》这本书给全部读完了。下面,我来做一下最终的总结吧!

幻想奇迹的人往往碰不到奇迹,从不奢求奇迹的人却能奇怪地遇到它,就像从小生长在孤儿院的17岁少女乔若莎一样。

乔若莎在孤儿院里度过了单调的童年,长大的她必须每天帮助女监事料理孤儿院的一切。生性叛逆、热爱自由的乔若莎厌恶这枯燥无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她在一篇名为《忧郁的星期三》的文章里对忙忙碌碌的生活发了些牢骚。恰好这篇作文被一位富有的且有幽默感的理事看到,他认为她很有写作的天分,于是决定出资供她念完大学。瞧,我们的乔若莎凭她的“牢骚作文”遇到了她的第一个奇迹。

从没离开过孤儿院的乔若莎,进了大学之后真是如鱼得水,欣喜若狂。她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而且什么都想试一试,譬如她个头矮小,却偏要进篮球队,因为她相信可以在别人跳到半空时,“从她们的脚底下抢到球。”乔若莎把这新奇有趣的一切全都写信告诉给那个好心的陌生人——她称他为“长腿叔叔”,因为她曾在孤儿院里看到过他高大瘦长的背影。

也许你要问,乔若莎这样一个从孤儿院出身的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的可怜姑娘,怎么能做到成天快快乐乐的呢?那是因为乔若莎有一颗爱与感恩的心。她原本一无所有,所以比别人更能感受到拥有亲情,拥有零用钱,拥有学业是多么的幸福。经历过苦难的乔若莎懂得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她明白快乐的真谛是活在当下,要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于是,懂得爱与感恩的乔若莎遇到了她最意想不到的奇迹——她敬爱的“长腿叔叔”与她亲爱的杰维居然是一个人。喔,那一刻的乔若莎一定幸福得晕过去了,她是天底下最幸运的姑娘了。

读汤姆索亚有感(通用6篇)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心得体会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来写,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肯定有些许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汤姆索亚有感(通用6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汤姆索亚有感【篇1】

童年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灿烂而难忘的历程,连续两遍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同时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很多。让我知道了汤姆是个聪明顽皮的孩子,但他足智多谋,富有同情心,不满社会现实。因此,他一心要冲出村庄,争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智慧的领导者,是个英雄。而最让我难忘的是从他们身上可以寻找到自己童年时的影子:聪明而正直、勇敢而自信。

通过小说第二章的着力描写,充分显示了汤姆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汤姆睿智而诙谐的表现,不仅自己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地送东西给他,作为劳酬。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成功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喜极泪下,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翁。

从他们面对困难时表现出的正直和勇敢,以及在平时生活中聪明可爱,幼稚而又认真的举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这部小说就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从书中的汤姆的成长经历中,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轻言放弃,坚信只要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生活在充满阳光的汤姆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

不可否认,我非常喜欢天真活泼,自由自在的汤姆,在他的身上确实可以看到许多我童年的影子。但他自由活泼的性格特点也让别人太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大人们的心思,我想这或许是汤姆身上唯一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我最欣赏的还是他对一切新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好奇心和想像力,并且能大胆实践,勇敢面对,而对自由、未来的向往和执着追求,怎能不让人啧啧赞叹呢!

人们常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尤其可见,童年的时光不但美好,而且十分宝贵;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只要充实地过好每一分每一秒,童年就会变得更加灿烂辉煌。

读汤姆索亚有感【篇2】

穿过斑驳的树叶,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身上,我正阅读着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是富有同情心,他对现在的生活十分不满,一心想着当海盗,过着行侠仗义的生活。

在莎莉姨妈眼里,他是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但她自己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汤姆。在孩子们看来,汤姆却是一位领导者,大英雄。从汤姆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优秀的品质。

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但令我忘却不了的.是他在坟地的那个晚上。他的朋友费恩想把手上的疣子弄掉,原本可以直接用豆子来弄掉的,但费恩从一个孩子那弄到了一只死猫,因为费恩想尝试一个新的办法——鬼魂跟着罪尸走,死猫追赶鬼魂去,疣子随猫快而消失。他们来到坟地时,却目睹了一件凶杀案,让两人心惊胆跳,魂不守舍。为了正义,汤姆挺身而出,最终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

有一天,汤姆想摆脱枯燥的生活,于是他和他的两个朋友决定去当海盗。他们到岛上后,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让他们的家人痛哭流涕,当他们家人为他们举办葬礼时,他们却奇迹般出现了,他们的家人破涕为笑。

汤姆历险的路上遇到过许多磨难,但他却利用自己的智慧克服了。在成长的路上,他遇到了知心的伙伴,每一天都过得多姿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觉得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我们不妨大胆一点,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像汤姆一样勇敢,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天空,有时是晴空万里,有时是黑云密布,有时是彩霞满天飞,有时是晚霞簇簇拥。风雨后,是蓝天,还有美丽地彩虹。

读汤姆索亚有感【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的有趣的历险和他们几乎传奇的生活。故事中的人物被作者描绘的有血有肉——汤姆·索亚顽皮又不失机智,哈克贝利·芬恩粗鲁又不失勇敢。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索亚非常喜欢冒险,先是在夜晚去墓地去庞子,又去杰克逊岛当海盗,去鬼屋挖宝藏,在山洞里挖宝藏。他足智多谋,被罚粉刷围墙,就施出诡计,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买”下这份工作。他因为逃学使姨妈罚他粉刷围墙,他用自己巧妙的语言吸引了本·罗杰斯。于是他用一整个苹果“买”下了这个职业。到本干不动的时候,比利用一只风筝买下了下一个位置……

我觉得如果汤姆没想到这个点子的话,即使他付出四个苹果、八只风筝,也不会有一个人来帮他刷围墙。但用了汤姆这个点子,他不仅收入四个苹果、八只风筝,还会有十二个人来帮他刷围墙。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机智勇敢、正直乐观,我要向他学习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

读汤姆索亚有感【篇4】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他也有优点:他是一个聪明爱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

汤姆在书中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东西他,作为劳酬。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有一次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他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读汤姆索亚有感【篇5】

这天,老师引导者我们学习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一些片段,我们都被作者马克·吐温所写的优美句子所吸引了。似乎也亲身感受到了这几个男孩的故事,走进了他们的内心,与他们作着心灵的沟通。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男主人公汤姆·索亚了,喜欢他的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因为他的这一性格特点所以才演历了这一场精彩动人的故事,因为他的勇敢,所以才让无辜受冤的人重获清白,我喜欢他,因为他是真正的大英雄。

我也很喜欢文中汤姆的好朋友——哈克贝利·芬恩,他虽然是个流浪儿,看起来跟礼貌社会格格不入,但是他心地善良,正直无私,不尽如此,他还用他的勇敢救了寡妇。我喜欢他,因为他也是真正的大英雄。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一部着作,每一个人物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去了解,去喜欢。

读汤姆索亚有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爱过本书。

而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是个正义、勇敢、足智多谋,做错事后敢于承认错和缺点。他是淘气精灵鬼,镇上孩子的头儿,他从山洞回来的时候筋疲力尽,却不忘夸张地吹嘘一番。

汤姆索亚是个不畏艰险的孩子,因为有一次他和同学们一起去野外玩耍,结果发现了一个可怕的洞穴,大家都很好奇,纷纷点起蜡烛,走进洞穴中,汤姆也和他的“女朋友”一起进去了。洞内冷得像冰一样,洞口四壁是坚硬的天然石灰岩,上面还慢慢渗出冰冷的水珠,但他们却毫不害怕,而是兴致勃勃地在里面玩起了捉迷藏,玩到半夜时分,其他孩子都顺利地走出了洞穴回家了,但是汤姆和他的“女朋友”迷路了,凭着汤姆的机智勇敢,他们顺利的走出了山洞。

而汤姆发现了一个人类行为的一大法则-----尽管他自己也不知,那就是要使一个大人或孩子其想干某件事,只需把他们要想得到的弄得不到手就行了。

我懂得了做任何事不怕困难,勇于探索。

[感悟模板]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写下来会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心得体会的结尾一般可以再次总结并深化主题,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由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特整理的“[感悟模板]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件皱巴巴的上衣,一条便捷的短裤,一件红夹克,一双皮鞋,再配上棕色的头发和圆溜溜的大眼睛,就是“小海盗”汤姆索亚的形象。

读了这本书,我最想谈的却是感受。

感受一:其实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发现,即使我们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我们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人们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这时我才真正明白。

感受二:汤姆多勇敢啊!他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让我明白我们不能够像一般人一样首先被自己吓倒,而应该像他一样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我很难再谈出什么感受,但是我对汤姆的敬佩是真心的。

精选心得: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其八


想法不一样,每个人的成功与失败都不相同。心得体会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精选心得: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其八》,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有一个男孩,他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敢于冒险、正义、勇敢、足智多谋,是人们心中的小英雄,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一个有趣的冒险故事:汤姆因为厌恶学校枯燥乏味的生活,和野孩子哈克一起偷偷离家出走,后来又跟踪杀人凶手来到山洞,最后成为了大富豪。汤姆在困难时表现出来的正义和勇敢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过一段短暂而欢乐的童年,但汤姆的童年却更加丰富多彩。有一次,汤姆因为和镇上新来的男孩打了一架,波丽姨妈罚他把栅栏墙刷白,而汤姆却巧施妙计,让过路的孩子心甘情愿地把心爱的玩具奉献给他,以换取一次刷墙的机会。还有一次,汤姆用自己的宝贝从别的孩子手中换了各种颜色的票,在礼拜日的主日学校用手上的票换了一本《圣经》,大出风头,还博得了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的好感,让在场的孩子都羡慕不已。

《汤姆·索亚历险记》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了童心的透明,青春的激情,人生的温情和自由的可贵,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从《聪明的粉刷工》中,我体会到了生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惊喜和可能;从《坟场凶杀案》中,我体会到了利益会让人迷失自我;从《遭遇暴风雨》中,我体会到了人生只有这样经历过,才会更懂得生活真实的面貌,才会懂得珍惜;从《山洞迷路》中,我体会到了面对困境,保持乐观的心态是何等重要……把汤姆的行为当做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见自己,并不断地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我们始终保持一颗纯净的童心,拥有善良的本性。

合上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因为我懂得了面对每一件事情,都要像汤姆一样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的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读《爱迪生》有感系列9篇


现在办公通常都需要撰写各种文档,在写作中我们经常会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参考范文不是单纯抄范文,而是参考别人的写作思路,这个范文应该要怎么写?以下内容“读《爱迪生》有感”为76范文网的编辑收集整理,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爱迪生》有感 篇1

今天 我饶有兴致地读了一本书 ,它的名字是《 爱迪生的故事》。文章内容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无论我们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在困难面前都要去动脑想问题。

我也听过几个类似的故事。

在果园里,丰收的季节到了, 许多果民都纷纷去采摘苹果, 可是他们都没有发现,树上的苹果成熟后都会垂直从树上掉下来,而不是掉到天上去。 细心地牛顿发现了这件事情,他经过一番认真的思考,终于发现了万有引力,成了一名著名的科学家。

还有一件事情, 当敌人的舰队进攻阿基米德所在的城市时,由于守城的部队太少了。这时, 阿基米德在紧要关头想出了好办法,他叫城里每个人都拿起自家的一面镜子,集中对准敌人船帆的方向。 由于过去的船帆都是用油布做成的 ,很快,透过镜子聚焦阳光反射到船上,敌人的船队着起了大火。敌军就这样很快被消灭了。

通过这些故事, 让我懂得“思考是智者的习惯,思考是成功的关键。思考是智慧的火花,思考是成就未来的翅膀。”的深刻道理。

所以我们在困难面前,要不退缩 要勇于面对。

读《爱迪生》有感 篇2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为《爱迪生》的书。书中描写了大发明家爱迪生的生平事迹与发明创造的辉煌成就。给我印象最深的事《火车上的小报童》。它写的是爱迪生少年时期在火车里卖报,他与车长谈好卖完报后在吸烟室搞实验。有一次因火车的震动过大,装有易燃化学品黄磷的瓶子摔破了,车厢里一下子燃烧起来,最后,众人合力才将火扑灭。因此,乘警打了爱迪生几个耳光,使他失去了听力,造成终身残疾。但是爱迪生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他的实验,他把困难化为动力,更加努力钻研,先后发明了高级的电报机、简单的电灯和留声机等等。

我认为爱迪生不但是一个顽强的孩子,而且还是一个永不认输,永不停息的发明家;是一个在生活道路上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并且能够战胜一切困难的强者。

我很佩用爱迪生,并要学习他那种倒下了再站起来,永不服输的精神,也要努力做一名生活中,学习上的强者。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这些,还有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也希望能读到更多像这样的好书,不断地充实自己。

读《爱迪生》有感 篇3

今天晚上,我终于把《爱迪生》这本书看完了,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但是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血丝,显得那样地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他夜以继续日地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地发明了电灯,把光明带给了人们。同学样,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你在明亮耀眼的电灯下学习或娱乐时,可曾想到这看起来很普通的电灯,却是发明家爱迪生用了多少辛勤汗水换来的呀。

由此我想到,爱迪生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多么值得学习的啊。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想要放弃,结果往往只差一点点就可以解出来的难题就前功尽弃了。虽然他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了,但是他这种不怕苦的精神却永远地值得我学习。

读《爱迪生》有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个爱迪生的故事。爱迪生,生于 年、死于 9 年。在他伟大的一生中发明了电灯、留声机、电影放映机等等, 000多项发明。爱迪生小时候是一个爱问,问题、好奇心强、爱做实验的孩子。八岁时,爱迪生上小学念书 。上数学课时,老师教 + = 的算术。小朋友都跟着老师读,只有爱迪生问老师为什么 + = ?老师被问的张口结舌。上语文课时,老师教关于星星和月亮的诗歌,他却缠着老师问:“为什么星星和月亮不掉下来了。”对于这些问题老师答不上来就骂爱迪生是笨蛋、糊涂虫、低能儿。校长也觉得他只会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就让他退学。可怜的爱迪生仅上了 个月的学就回家了。从此爱迪生开始了自学。每天晚上,人们用得是油灯照明。爱迪生决定一定要发明电灯。爱迪生开始寻找通电后能发光的灯丝。他的朋友劝他别人做都失败了。爱迪生不相信,他试了 00多金属,可是结果都失败了,但是他不放弃。改变了方法,开始寻找纤维的东西。爱迪生和助手们每天用许多东西做实验。有一天爱迪生像触电似的跳起来:“去买棉线!”终于有一截棉线成功装进玻璃泡,通电后亮了起来。就在这一天电灯终于被发明了。

爱迪生发明了电灯,给千家万户带来了光明。因此他称为了发明大王。我很敬佩他那种坚持不懈、毫不气馁、刻苦钻研的精神。

读《爱迪生》有感 篇5

一天,我在书店无意中看到了《爱迪生》的故事,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便认认真真地读了起。

爱迪生从小就很勇敢。有一天,爱迪生发现这个世界除了他家是黑漆漆的之外,还有全世界也是黑漆漆的。于是,爱迪生从那时就有了一个梦想发明电灯。

但是电灯可不是说到就可能做到的呀!可是爱迪生为了完成这个梦想,便每天都在想呀想,做呀做。饿了就吃一些饼干,困了就躺在椅子上休息一下。总之他是不会浪费一丝时间的。就这样,爱迪生原本的肌肉,便成了瘦肉。

后来,他经过了几个月的仔细,最后,终于造好了灯丝,发明了电灯。全世界的人都十分感激爱迪生,都为爱迪生感到骄傲,感到自豪。当每一天的晚上,你在灯光下娱乐的时候,难道你就从未想过爱迪生是怎么发明电灯的吗?当每一天你浪费灯光的时候,你就从未想到爱迪生发明电灯多么辛苦的呀!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滴汗水。这是爱迪生说的话,这句话我永远要记在心中,永远都不忘记。

爱迪生是多么的厉害呀!我们要向爱迪生学习。我长大的时间还有很多,所以,我要努力,认真地学习。长大报答父母。我还要向爱迪生一样,为祖国做贡献。

读《爱迪生》有感 篇6

这几天我在家看了《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故事》一书,令我感受非常深。

爱迪生是科学界的传奇人物——虽未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但凭个人奋斗和非凡的才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自学成才,以坚忍不拔的毅力,罕有的热情和精力从千万次的失败中站了起来,完成了1100多项发明,我们今天的电灯、电话、电影等等,他给世界带了光明,给我们后人带来了幸福生活。

想想我们现在的小孩,大多数娇生惯养,遇到一点困难和挫折就放弃了,而爱迪生在千万次的失败中都站了起来,完成那么多的发明。如今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时代,更应该奋发图强,不怕困难,坚持,坚持,再坚持,迎着像爱迪生一样伟大先人的步伐不断前进!

最令我难过与感动的是有一次,火车发动了,爱迪生还没上车,到最后一节列车的门前,他纵身往上一跳,想跳到踏板上,一个列车员为了帮他一把,双手正好抓住了他的耳朵,由于用力过猛,爱迪生的耳朵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这种生理缺陷伴随了他的一生。

爱迪生为了实现理想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这种忘我的奉献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而我们在家里连自己的衣服还不会洗,功课和作业还要在老师、家长的不断监督下才能完成。我们不缺吃,不缺穿,在社会物质丰富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激励自己好好学习,从小就要学会不虚度光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对社会对人类有价值的人。

爱迪生将是我永远的学习榜样!

读《爱迪生》有感 篇7

爱迪生在一生中,有2100多项发明,平均每12天半就有一项新发明。

《爱迪生传》主要讲了爱迪生的一生。小时候,他脑中总充满奇怪的想法,常对老师提出令老师张口结舌的问题。他被大家视为低能儿,可他对科学却很感兴趣。

一次,他救了一个小孩儿,孩子的父亲为了感谢他,免费教爱迪生学习电报原理。从此,他便与电的世界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因此踏上了科学之旅。长大以后,他在纽约办起了自己的公司。1876年,他改造了贝尔发明的电话。几年以后,他发明了电灯。

在他发明电灯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难题,就是灯丝的选择。他废寝忘食、日夜操劳,试验了100多种材料,最后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制成了高效耐用的灯丝。

爱迪生靠的不仅仅是高智商,更多的是恒心,毅力,坚持。它的进取心是永无止境的,他并不因为让电灯亮而沾沾自喜,他向人们宣布,在灯泡寿命未达600小时之前还不能算成功,他成功了。

爱迪生在被困难困扰的情况下,毫不退缩,勇往直前,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终于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目标。这种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懈追求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这句话流传了一代又一代。这句话伴随着爱迪生这位天才发明家的一生,时刻激励着他,鼓舞着他。读了《爱迪生传》才真正领会了这句话的意思。

读《爱迪生》有感 篇8

我爱上了《爱迪生》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我笑在脸上,甜在心里,越看越有滋味。

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学,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流浪、饥饿的痛苦,有很多沮丧的失败,但他还是一心爱科学,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每一次试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地做。肚子饿得很厉害,他就随便吃一些东西;眼皮困得张不开,他就在桌子打个盹。不知付出多少个不眠的夜晚,付出多少个劳累的白天。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成功靠勤奋,这是我读了这本书后的最大收益。记得有一次,我数学考试,考试前,我以为我可以取得好成绩,就马马虎虎地复习,结果数学考得不理想。从那时候,我就决心认真学习,决不松懈。那时,我还用课余的时间做作业,认真复习。那一次考试,我取得了好成绩。这时,我认识到成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要靠自己的努力,才可以成功。

看着爱迪生的画像,我一瞬间想起了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我缺少了灵感,所以要用功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收益很大。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读《爱迪生》有感 篇9

他的一生,共有三千多项发明,这些发明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他像一个最伟大的的魔术师,把电送到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让整个地球变得灯火通明,让图片上的人会唱会跳,让远隔千里的人们听到彼此的声音。他,就是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

他的小时侯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他让邻居家的孩子自己调制的药水,差点把人家害死;他在火车上卖过报纸,空闲之余还做实验,火车上发生火灾,站长给了他一耳光,他的一只耳朵失聪了……真不知道他闯了多少祸。他只上了90天的学,却在妈妈的指导下,读完了《世界史》《英国史》《罗马帝国盛衰史》等等著名书籍。

他聪明,他刻苦,他勤奋。他步入了发明大门的门槛,门里是个神奇的世界。数不清的问号,解不开的谜底都在向他频频招手。12岁那年,他在火车上做了报童;15岁那年,他在火车上办报纸;22岁那年,发明自动表决机;29岁那年,开始改进贝尔发明的电话……就连“汽车大王”福特也做过他的工人,然而就在他无限光荣的背后,是付出过多少汗水与泪水的啊!

1931年10月18日,爱迪生从昏睡中醒来,他睁开眼睛对床边的人微笑着说:“哦,那里真美!”说完,他就永远闭上了眼睛。人们通过他发明的电话,电报,收音机,知道了这个不幸的消息。葬礼那天,整个美国熄灯一分钟,向这位伟大的人表示纪念与哀悼。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这才不是懦弱者的表现。爱迪生一生让我们知道:在倡导科学的社会里,凡是有志之者,他的机会必定是均等的。只要辛勤地工作并且有坚定的信念,就必然会有成功的机会!这个事实,将不断激励我们追求上进!

[心得分享]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经典版)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在生活上,大家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心得分享]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经典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我们学习了汤姆。《索耶历险记》,学完这篇课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时不时会有些许激动。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五件事:汤姆和哈克去墓地试胆量,汤姆、乔奇和哈克是海盗,汤姆和哈克在鬼屋里寻宝,汤姆·贝基的山洞不见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金币。

看完这段文字,我才知道,汤姆乐观勇敢,足智多谋,有爱心,调皮捣蛋,有正义感,追求自由,敢于冒险。我最深刻的感受是,汤姆和他的搭档贝基在山洞里迷路了,这充分体现了汤姆的勇气和足智多谋。最后,他和贝基走出了山洞。

汤姆就是这样的人,我为自己着想。这辈子,我都没能勇敢起来。有一次,我和搭档在树林里迷路了。我非常害怕,焦虑,跺着脚。我只是很焦虑。我没有静下心来试着走出森林。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没有学会自己解决。还有一次,很晚了,我妈加班让我在家吃热菜,我却吓得躲在床上,直到我妈回来我都不敢出来也不敢开灯。生活中,我就是这样一个胆小怕事,怕遇到困难的人。

从现在开始,我要改变自己,多学习汤姆的勇敢和自己解决问题的精神。

「热搜体会」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wps版


想法不一样,每个人的成功与失败都不相同。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搜体会」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wps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最近我读了一本充满童趣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主人公是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可爱的孩子,但他同样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的形象,调皮捣蛋、恶作剧、逃学自然是家常便饭。他就是汤姆。他不仅常常这样恶搞,而且捣蛋的方法一次比一次高明,“鬼点子”越来越多,总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不仅学习不自觉,还太调皮,经常惹大人生气,与文中的汤姆很相似。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短暂而快乐的童年,只是很多人的童年并不能像汤姆那样快乐,自由。我们在童年里只会无忧无虑的玩耍,哪里会像汤姆一样有理想,有抱负呢?

小小年纪的汤姆,古灵精怪,在犯了错误马上要接受惩罚时,总会想起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妙招”为自己解脱。聪明睿智的汤姆让我学会要微笑着对待人生,生活才能丰富多彩。

我要向汤姆学习,有理想,有目标,有责任心,也要像小主人公一样永不言败!

读《毛泽东传》有感系列7篇


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读《毛泽东传》有感,文档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给大家的,可以提前收集一些有用的范文。仔细思考范文的写作逻辑得出自己的结论,你平时有收集遇到过的心仪的范文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1】

罗斯·特里尔的这本《毛泽东传》内容丰富,情感细腻。不仅体现出作者对于历史事件高度的敏感性,而且也渗透着政治学视角的理论穿透力,对于人物的情景分析更使历史出神入化,引导读者体味故事背后的时代困惑和制度机制,把毛泽东丰富的情感与的挑战性的理论创造联为一体,从而全方位地展现了中国革命的壮观图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论,对我来说,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似乎更轻松有趣一些。毛泽的幼年及青年时代,洗冷水澡狂晒太阳提升体制、断食轻食法让自己保持身体轻盈、在闹市口看书训练专注力、逆风朗诵提升表达能力等等等等,这些都让我不禁感叹,他走在了那个时代甚至是这个时代的前沿。年轻的毛有活力、有远见、有畅想,勇往直前如同在泥潭里负重前行的斯巴达勇士,老年的毛却似乎有了莎翁笔下李尔王的影子,自私、傲慢、愤怒、绝望,如同一杆天秤的两边,当秤砣不停叠在老年一端时,红日落幕的悲情感不禁涌上心头。

毛泽东之所以成为领袖,并不单纯是依靠其组织技巧,也绝不是由于莫斯科的保佑,更不是因为发展出对马克思主义新的应用。他的崛起,是由于他专心致志和坚忍不拔,因为他把某些简单的哲学理论和社会真理付诸行动。他追逐权力的方法一直是本土式的。他把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外衣剥掉,换上中国的长袍。他没有试图在上海重演列宁在圣彼得堡所做的,而是像中国农民造反者几个世纪以来所做的那样,走向山区,枪杆子里出政权。他也没有在中国传统之外去达到他的全部目标。他把共产主义的未来状态,设想为实现古老理想中的大同主义。在新的社会主义中,每个人都由于互相负有义务而被紧密联系在一起,甚至比过去更严密,在那个时代,革命就是更好的健康,冗长的会议,纸糊的高帽子,关闭的寺庙,新的桥梁,配给券,印度尼西亚的苏加诺到来向“人民中国”致敬。毛创造了太多,也毁灭了太多,他不是神也不是恶魔,而是一个复杂又伟大的人物,你可以说他是天才,也可以说他是哲学家、诗人、政治家、军事家,结合着他“微妙、固执的头脑,令人敬畏的感召力和顽强的智慧”,为中国成为世界经济新龙头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有的歌手一辈子靠着一首歌成名,有的作者依靠一本书功成天下,很佩服罗斯·特里尔,从一个外国人的视野与角度刻画了一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像,丝毫不逊色于AndyWarhol画笔下的多彩绚丽的波普版毛。

20xx年看完的第一本书,不能说特别惊喜,沉稳的基调符合这颇为平淡的开年。一切都不能只看表面,不断的变动是唯一真实的现实。未来并非在远处,而是必须现在就把它抓住,混乱是大多数美好事物的催化剂。20xx年底的时候,有位客户跟我说,“我们来日方长”,当时我颇为反感,可20xx年一年过去,经历的很多人和事确实让我想法有了巨大变化,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与日俱增,内心的波澜似乎越来越习惯处变不惊的节奏感。20xx开年时,有人问我,“你今年的梦想是什么?”我想了想,梦想我有,但我不想喊出来,说出来只需要几秒,但真的实现梦想需要的却是成百上千万秒去沉淀拼搏,ABCDEFG,低维的世界没有回头的路,在高维看来都是循环,带着思想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年底再看不同。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2】

《毛泽东传》读后感1000字:

五年前,我读了罗斯·特里尔所著的《毛泽东传》,作者按毛泽东的生命轨迹进行叙事的方式流畅自如,颇合我的胃口。这本书比较关注毛泽东的个人生活及心理轨迹,将其还原为一个普通人,以便一般读者也能较好地理解他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所作所为。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评价伟人毛泽东并非不合时宜,而是评价他实在太考验评价者的历史功底、国际视野及思考能力。

我得承认,我不具备这个能力。

正因为此,我会更多地去看他身上的闪光点,看他的过人之处,如能从中吸取到一些力量,这对于我的前行之路一定大有益处。五年前的春天,在某咖啡馆的一次小规模的读书会上,我与几位同事分享了罗斯·特里尔的《毛泽东传》,简单做了几张PPT,现粘贴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学习。

毛泽东出生在大山里,成长于非常普通的农民家庭。他小的时候尤爱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但对私塾毫无兴趣。他通过读《水浒传》以及国外名人传记等养成了一定的英雄情结,立志将来也有成为有作为的人。韶山冲显然束缚不住这个有野心的孩子,他辜负了父亲的期待(种地务农,做点小生意),一口气跑到湘乡东山学堂去上学。

在东山,他接受到与私塾教育完全不一样的新式教育,极大地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他的文章写得尤其好,很受老师的喜欢。后来,他又求学于长沙一师,读的最多的是《新青年》,深受陈独秀、胡适等人的新思想的感染。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可以为这个山河破败的国家做点事,而且他也发觉到了自己身上非同一般的“组织才能”和“领导才能”。

毛泽东后经岳父的介绍去北大图书馆工作,但那儿的学者教授几乎都不搭理他,这让其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他开始更多地关注国际事务,初步成为一个有理想的马克思主义者。突出的演讲及写作能力很好地助力他于人群之中绽放光芒,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建立起自己的影响力。实践的毛泽东,革命的毛泽东有着典型的湖南人的霸得蛮的精神,行动力强而且轻易不妥协。他领导劳工运动,同时又当过国民党的组织部秘书;他组织家乡人民轰轰烈烈闹革命,同时又因秋收起义的失败而成为颓丧的“弃儿”。

他在中共领导地位的确立经过了太多的波折,李立三、王明、博古等人可都不给他啥面子。当然,也有更多的老革命,比如周恩来等也不是一开始就对其很信任。他的地位是从枪杆子里挣来的,是从一场场的胜仗里打出来的。他深知快速消灭对手的重要性,所以坚决认为“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一路曲折,中年得志,毛泽东上位过程之艰难,远非普通人可承受。独裁的毛泽东是可怕的,更是孤独的。那十年间,多少的老战友成为亡命之徒,多少的社会精英成为冤魂怨鬼。他说要文斗,却硬生生把事态逼成了“武斗”。至今想来,谁能不唏嘘感慨?

晚年的毛泽东,依然有着开阔的国际视野,他的一句“全世界人民,包括美国人民,都是我们的朋友”为后来中国与西方外交关系的破冰打开了局面。罗斯?特里尔说毛泽东身上既有老虎的狂妄固执,也有猴子的聪明灵活,所以他屡屡受挫而能于夹缝中求生存,赢得至高权力。

当然,权力成就了他,也害了他。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3】

毛泽东的民族主义没有退潮。在中共领袖中,几乎只有他一个人在农民集会上讲反对帝国主义。他警告说,国民党干的最坏的事情之一,是和外国人结成同盟,并敞开大门让外国人来统治中国。1932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对日宣战。这在当时让人(中华苏维埃之外听到这话的少数人)听了发笑,但是十年以后,这看上去就像是天才的一笔,虽然他们在几年之内没见到一个日本人,虽然他们只控制很小比例的中国人口(他们只能管辖不到900万人)。但是毛泽东是有眼光的。他的目标不是抽象的社会主义方案,不是俄国革命的重复,并不是“另一个十月”就可以概括在江西山区里流汗流血的目的。他关于世界革命的梦想并不清晰。中国是底线。如果中国处于危险之中,那就没有什么比挽救中国更重要。中国没有了,那么一切关于革命的谈论就只是没有根的知识分子的空谈。

毛泽东的眼光及其长远,已经站在了一个制高点去俯视整个斗争过程了,对于事物本质的洞察能力极强。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4】

毛泽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袖,是我心目中的伟人。他怎么能够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起新中国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阅读了《毛泽东传》,找到了一个重要的原因:

毛爷爷十六岁前,除了中间曾停学两年,在家务农外,其余时间,他先后在韶山一带的南岸、关公桥等六处私塾读书。在上学期间,他早晚还要放牛拾粪,农忙时也要参加收割庄稼。被老师称为“闲书”和“杂书”的《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等旧小说,也偷着看。青年时期,为了锻炼毅力,在街头读书,以求闹中取静。战争时期,在生活最艰苦,最紧张的环境中依然没有放弃读书,书籍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对书爱护有加。解放后,他将卧床的一半留给了书,为的是能够更便利地取书、读书,真正以书为伴。读书,可以说是毛泽东一生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看到了这些,我认为:毛爷爷酷爱读书,才让他有了救国、治国的本领,成为了一代伟人。读书有益啊,我们要学习毛爷爷的读书精神,与书为伴,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积累“能量”,为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的而努力。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5】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毛泽东都是20世纪最杰出的历史人物。

作为革命家,他在中国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农业大国中成功地领导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大大加快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作为思想家,他以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和追求真善美的理论创新勇气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种符合中国历史要求的思想体系,为落后民族走向社会主义前途开拓了一条崭新的思路;作为军事家,他依据对人民革命战争特殊规律的深刻认识,制定了高超的战略战术原则,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创造了以弱胜强、以小胜大的战争奇迹;作为诗人,他留下了一篇篇气势恢弘、才华横溢的千古绝唱;同时,他又是一位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像常人一样具有自己独特的性格、气质和情感,体验着人生的喜怒哀乐。这一切,构成了毛泽东的历史人格。此其一。

毛泽东以其毕生奋斗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走向和世界的政治格局,在中国现代史半个多世纪风云变幻的进程中,他始终处于时代潮流的中心,中国革命的轨迹同他的个人经历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烙上了他作为领袖人物的不可磨灭的个人印迹。可以说,不懂得毛泽东,就不会真正理解中国现代革命史,反之亦然,要真正理解毛泽东,也必须对中国半个多世纪血与火的艰难历程有一个透彻的理解。此其二。

毛泽东的一生全部奉献给了中华民族的解放和发展事业,他的功绩无与伦比,但是他在晚年也出现过一些严重失误,尤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某些重大问题上,他的真知灼见和错误言行交织在一起,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状况。此其三。

至少是由于以上三点,完整地、准确地、生动地再现毛泽东这位历史人物的本来面貌并对其功过是非作出令人信服的评说。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6】

对于伟人的评价随着社会的包容性,民主性的增强,确实平民百姓越发地能客观认识神坛上的伟人,伟人也会犯错误也有缺点就像太阳的黑子一样虽然有不完美的地方,但绝对不影响他的伟大!伟人已逝,但其建立的事业未竟,我们后人仍在努力完善与继承着!

战争年代中国出了那么多的汉奸与无血性的奴才,更悲哀的是在中国正蒸蒸日上国力强盛国际地位越来越高的时代,某些人群不感恩祖国不感恩社会,反而在公众平台上用无耻无底线的字眼骂伟人,其心何等的恶臭与歹毒,这种所谓的懂历史,懂民主,懂哲学的畜生,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到处留言评论骂中国共产党,反社会……还咄咄逼人地反问他人:毛泽东有什么贡献?真想狠狠地甩他两嘴巴子,这个不肖畜生,就如同指着他贫穷的娘,恶狠狠地说:“为什么把他生出来,怎么生出来”的问题一样。这畜生估计早被一些国际反华的势力给收购了。那些专门收集中国垃圾的势力早就闻见他的臭了!

从未这么义愤填膺过,也从来没有看书评看得这么悲愤过。即使是曾经遭受过社会的不公正对待过,也应当内心充满阳光,若是内心充满了正能量,怎么会到处都是黑暗一片呢?用你的阳光与正义去感染人,而别用你的狭隘自私去报复社会!别让狭隘蒙蔽了你看到阳光的心与眼!

那群脏势力,请闭上你的嘴,想想你为什么发声,你代表谁在评价伟人?你们有资格代表中国的十几亿的人民群众吗?你们就不怕人民群众让你们灰飞湮灭吗?我们的伟人由我们来评论来信仰,不需要你们这群败类来指手画脚!

想评价伟人的人除了要有深厚的历史素养,还需要真正经历过伟人生活的年代,那才真有发言权,除此之外我们的所有的批评与赞誉也不过是隔靴搔痒与无病呻吟,不是说不能崇拜与质疑,而是说所有的我们的这些评价,根本都不是在代表着一个时代一个民族,而仅仅代表你个人的观点。骂伟人的也许你曾被人民政权给专政过,也或许你被反华势力豢养过,或许你是个爱国的人,但你爱得太深责得太切,快要被人民唾弃了!!!

别以为自己博学,别以为自己是圣人,请骂上你那臭气熏天的那张丑陋的口腔,我们快呕吐了,回家用你准备泼向曾瞥过你一眼的对你的不道德行为有些微词的人的硫酸漱漱口,用你准备刺向某个观点对立的人的尖刀清清肺去吧!祝您早日解脱,早日脱离我们所有中国人挚爱的社会,回去你的天堂吧!去吧,去吧!那里有一群群你的同类等着你庆功!!!

读《毛泽东传》有感【篇7】

1921年7月1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中国共产党成立了;1949年10月1日,这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毛主席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如今,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第90个年头,最近,我读了《青年毛泽东诗传》,深刻的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以及革命的艰辛。

本书为孟蒙教授为毛主席的写传,书中用七言律诗的形式描写了毛主席在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学习、求索与成长。作者用饱满的政治热情,赞颂了毛主席意志的坚韧,思想的深湛,气魄的雄阔,情态的昂扬,以及他凝重风雅的品格。

阅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行径以及对人民的压迫。再往后,我又读到了人民的反抗,人民站起来了,腐朽的封建王朝被推翻,人民革命不断涌现;红色政权带来了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井冈山上的红旗高高飘扬,共产党在那里续写着他的新篇章;为了更好的发展,两万五千里也要走过去;长征胜利了,民族的未来充满了曙光。

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个新的历史,一个新的毛主席,一个新的共产党。在本书的序言部分,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什么是黑暗,什么是封建,那一行行文字揭露了君主专制时代人民的悲痛,让我体会到了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人民的不断反抗也让我深刻的明白了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水能覆舟。这个永恒不变的真理。后面那些描写人民艰苦奋斗的片段,更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最鲜明的特点,一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革命大军向一切剥削人民的政权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强有力的进攻。随着共产党的建立,社会有了新的希望,一个让人民当家作主,追求和平与解放的组织,自然而然的受到了人民的拥护,随着黑暗势力的不断被打败,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井冈山根据地的建立,以及长征的胜利,共产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这就是我心中的《青年毛泽东诗传》,通过这本书,我更深刻的地了解了毛泽东,了解了党的光辉历程,希望我们能够牢记历史,沿着老一辈革命家指引的革命道路继续前进。

读夸父追日有感系列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下面是由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特整理的“读夸父追日有感系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夸父追日有感 篇1

我觉得夸父很容易放弃,因为就在夸父追到太阳快要把它抓住的那一刻,它感觉很渴,如果在忍一忍等捉到太阳,这里的水随便你喝!喝完水还觉得很渴,既然已经喝过黄河、渭河两大河的河水,为什么就不能再忍一忍呢,想一想你马上就可以得到永恒的光明,为什么不再努努力,把太阳捉回来呢?

我还觉得夸父光顾着自己的享受,都不想想别人怎么想!太阳如果只挂在你的头顶上,其他地方不就很黑暗啦,一直是黑暗,你不喜欢,难道别人就喜欢吗?种植在夸父门前的那些庄稼、花草树木怎么想呢?只有炎炎烈日,没有滋润万露的雨水,那些植物会不会枯死才怪哩!?再想一想,难道你自己也不睡觉吗?别人不睡觉吗?在亮堂堂的地方是很难睡着的,而且这种想法也太不现实了。

不过,夸父的手杖很神奇,可以变成一大片硕果累累的桃林,为饥渴的人们解渴,这是夸父(更确切的说是他的手杖)做的一大好事,哈哈,我都想去尝一尝啦!

读夸父追日有感 篇2

今天,我们把第八单元的课文学完了。在这四篇课文中,给我留的印象最深的,当然要数那篇神话故事——《夸父追日》。当读这篇课文时,我的眼前浮现出夸父追日的情景:太阳就在夸父的头上,夸父很渴,去喝黄河、渭河里的水,咕嘟一下,两条大河的水都被他喝干了!可夸父还是很渴,就去喝大泽里的水,还没到大泽,夸父就倒在地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昨天倒在田野的夸父,已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有一片桃树林,树上的桃子是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

通过这篇课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虽败犹荣。虽然失败了,但我们努力了,仍然很光荣!

比如:唱歌比赛没有拿到奖,但自己努力了,就跟那些拿到奖的小朋友一样光荣!

这篇课文还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自信。

比如:有的人因看病耽误了学习。要考试了,都很紧张。其实,只要用活动课的时间来补课就行了。考试也要充满自信。

以后我们应该多读一读这样的文章,因为这样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启发。

读夸父追日有感 篇3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读夸父追日有感 篇4

“夸父”是我国古代神话中善于奔跑的巨人。“夸父追日”是我国最早的著名神话之一。他为什么要追太阳,那是因为他好奇,太阳为什么会发光。他带着疑问去追太阳。一眨眼就追了两千里。可是他太累了。

太阳下山了,夸父遗憾的趴倒在地,把拐杖一抛进入了长眠。第二天夸父已经变成了大山,而他的手杖变成了一大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林,那是夸父的手杖变的。

《夸父追日》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夸父追日》的故事,讲的是夸父跑的飞快,速度如风。有一天,夸父在丹朱面前吹牛说:”我能跑过太阳!“丹朱想开眼界,就说:”好,回来之后有奖赏。“就这样夸父出发了,他跑了好长时间才追上了太阳,这时候他非常口渴,把整个渭河的`水都喝光了,但却被大禹的部下应龙误认为是妖怪,被杀死了。

大禹觉得夸父死的很可惜,但也没有办法了。后来,埋藏夸父的地方变成了一片森林,人们叫它”夸父沃野“。

读夸父追日有感 篇5

今天,我们读了一篇神话故事,名字叫《夸父追日》,它好看极了,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下我读完的读后感吧!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大英雄,名叫夸父。他的身材很好,为人很正直,所以人们都喜欢他。有一天,他说我不喜欢黑暗,我喜欢光明,要想个办法让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永远保持光明,后面我看了文章,知道了夸父是一个跑的很快的人,它要去抓太阳时候,它一下子就跑了两千里,太阳还没落山呢,但是,因为夸父太渴了,所以把两条河都喝完了还是没喝够,夸父又向北方跑去,想去喝大泽里的水。可是没到北方得大泽就倒了下去,我觉得夸父追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了只要有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就有回报,因为:夸父坚持的追赶太阳,所以,他变成了森林,因为,它变成了森林,夸父的下一代旅行时,可以吃到夸父变成的森林里的植物或者动物还有酸甜可口的果实,因为,夸父的下一代能有机会吃到夸父变成的森林里的果子。所以,才有勇气继续冲向前方,去勇敢的实现自己的目标,这也算是为继承了夸父逐日中的夸父的精神了。而夸父努力追日获得的就是他的下一代为实现目标不辞艰辛勇敢而持久的努力。我觉得夸父太可惜了,离成功只差了一点点,如果他当时要是没有倒下,追到了太阳,他就实现了他的梦想,也许太阳就能不分白天黑夜的照耀着当时的夸父了,那样,那时候的水果一定会很好吃,因为日照时间长了,水果会特别香甜。

我推荐你们去看看这本书吧!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得到很多知识的。

[推荐]读《汪曾祺散文》有感系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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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1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2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3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4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5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述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就应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齐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就应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述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就应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但是来气,想必,他们就应刚开始是很悲哀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应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好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齐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述。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贴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就应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齐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期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期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齐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期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期望和善良的人民。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6

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7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8

五大本,共20xx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9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0字:

手头所拿的这本是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文化部、财政部2005年度送书下乡工程书目之一。这是近日从乾县图书馆借的。

以前自己读书一般都是直接用电脑写读后感,很少存留纸质版的,总觉得比较麻烦,因为自己读书的目的还是要将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的,如果先要弄一个纸质的笔记,再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就有点重复啰嗦了。这次因为一个活动的影响,自己还是决定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把自己对于书中片段的点滴感受记录下来,到后边整理电子版的时候也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所以这篇文章和我在笔记本中所做的摘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因为这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在其中。

知道汪曾祺,大约是因为那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自己十七八年前就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来惭愧,那时候自己孤陋寡闻得厉害,还真的不知道汪曾祺是何许人也。

只是一看到这个题目我有一种深深地震撼感,我觉得肯定会有所收获的。因为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男人们大多数有恋母情节,与恋母情节相反的,就是父子成仇。而且在中国,受封建社会礼法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的影响,父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就是山,是和严厉、古板、不苟言笑相结合起来的。至于说,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能够广为流传,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反常态的讴歌了父亲,一个在自己母亲去世、差事交卸、身处困境、却仍然能对和自己发生矛盾的长子心细如发的父亲。所以,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理念上的严峻挑战,而能提出这样的说法的人,在我想来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果然令我耳目一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汪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至少我看到了包括汪先生的父亲在内的四代人其乐融融的感人场面。多年父子成兄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人生启示,要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和理解每一个关爱或者伤害过自己的人。普天之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在自己的因缘之中。

再次了解汪曾祺,是因为他关于美食的文章,读汪先生的文章能够感悟到他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其中有对物质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细化追求,也有对人生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追求。所以写下了《四方食事》《手把肉》《五味》等精彩篇目。更因为先生对于这些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的敏锐感知力,成就了作者,造福了一批又一批有心之人,使我们能够欣赏到先生的《烟赋》《寻常茶话》《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精美文章。

读汪先生文章,有一种闲适的感觉,仿佛在听人侃大山,在摆龙门阵,娓娓道来,声声入耳。尤其是在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能够静下心来读汪先生文章,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个缓歇的机会,这简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汪先生文章只要你认真阅读,沉浸其中,定有收获。让自己的生活更有品味,让自己的心灵从此不再寂寞,从阅读汪先生散文开始。

最后,要谈到的是这次在阅读先生散文集是的收获:第一就是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和一些虽然平凡但是很真实的人。汪先生是沈从文大师的得意弟子,与金岳霖大师往来甚密,在他的笔下这些大师们褪去了华丽的光环,存留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真性情、真趣味、真自我。沈从文先生是这样,金岳霖先生也是这样。读这本散文集,我也知道了年度大片《无问西东》中“跑警报”片段的由来。明白了汪先生的文章不只是用来耳目一新的,而是要用来走心。

近年来,对于沈从文先生的评价不断提升,但这其中也却有很多的误解。通过汪先生的抽茧剥丝般的述说,我们得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沈从文先生,认识他认真做事的精神。无论是他在讲授习作课,还是他对后辈的提携,对于学生友人借书或者文玩相赠时的大方慷慨,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确如张充和为沈先生撰写的挽联中所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即使晚年在研究文物时,也非一般的文人雅士们的将文化精品据为己有,而是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满腔热忱,在研究终结以后,将大部分赠与科研院校,这种气度与豁达几令后辈星爷们羞愧欲死,颜面无存。

通过汪先生的讲述,我们还知道了沈先生对与衣食的不甚讲究,他的不慕名利,这在他对于葬礼的要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必然伴随着对于假丑恶的揭露和批判,这一点,这师徒仍然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沈从文是一种消极的“躲避”,所以他写了《湘行散记》;而汪曾祺先生是用文字来控诉,《钓鱼台》就是汪先生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录和控诉。

其次,王先生对于人生苦难的豁达与大度,这在《牙疼》《随遇而安》等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对终年往事有所不满和愤恨,也是淡淡的“为政治民者,可不慎乎”一句轻轻点过,这需要多少的人生历练才能练就。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汪先生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小市民、对待胡同、写下水母娘娘的颂歌、赞美白马庙中的哑巴,叙写胡同中的大妈,以及闹市中的闲人。但是闲人不闲,闲人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和追求,这就使得闲人变得有趣了。从这些卑微的人、平常的事中感悟人生、汲取动力,这是汪曾祺先生的感人之处。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篇10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