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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精选10篇

发表时间:2022-12-27

法院自查报告。

古人曾说,力行而后知之真。当一项事情结束时,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报告能让我们迅速理清思路,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我们写报告时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我们的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1)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12月至2日起到20xx年2月2日,在全大队开展“严纪律、守规矩、强管理、保安全”为主题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活动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市委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警纪条令,通过学习教育、查摆检查、整改提高,使全体民警更加敬畏纪律制度、更加敬畏岗位职责、更加敬畏群众利益,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真抓实干的良好警风,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确保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我中队根据大队统一要求,结合中队实际,以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发广大交警的工作热情为切入点开展活动。

一、认真对照自查

对照“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诸暨市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警纪条规,重点开展十项自查自纠。

(1)有无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的行为;

(2)有无违反规定进入陪侍性娱乐场所的行为;

(3)有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4)有无参与赌博或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活动;

(5)有无参加民间非法高利借贷活动;

(6)有无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案件当事人的行为;

(7)有无向办案民警说情打招呼的行为;

(8)有无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请吃的行为;

(9)有无在办理各类证照过程中与“黄牛”等相对关系人交往密切的行为;

(10)有无在办理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中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在落实“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诸暨市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警纪条规时存在时松时紧现象。缺乏“警钟长鸣”的思想意识,在主观上没有树立警纪条规要时时抓的意识。今后,在工作圈内,要反省能否坚持建功立业为人民;在生活圈内,要反省能否坚持一身正气拒腐蚀;在交际圈内,要反省能否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

2、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不注重政治素养的提高。自认为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业务基础,能胜任本职工作,思想上认为只要懂业务就行了,理论学不学无所谓,缺乏学习兴趣和热情,即使学习也是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更不会运用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认为政治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可有可无,以业务忙为由放松管理,以致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甚至于落空,形成了重业务工作,轻政治学习的不良习惯。

3、主动发挥指挥中心的综合协调作用不够。虽然能够做到按时完成大队领导交办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但主动想办法、出思路,充分发挥指挥中心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综合调度和协调作用不够。

4、联系群众不够。平时呆在机关时间多、到基层少。下基层、接地气,工作上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实际的少,没能主动到群众中谈心交流做朋友,掌握群众所想所思所盼,宗旨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5、思想政治工作做的不扎实。对民警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了解不全面,帮助民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导致民警工作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

6、开拓进取、刻苦钻研的精神不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工作深层次问题上还显得眼界不够广、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习惯按老套路老办法解决问题。

7、对精神生活的标准不高。对一些贪图安逸现象缺乏足够的警觉,疏于对健康运动等高尚文化生活的追求。

8、发扬艰苦艰苦奋斗作风不够。在日常生活上,忽视小节,勤俭节约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艰苦朴素意识有所淡化,有时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有与别人攀比思想。

9、没有合理利用好现在的科技装备。在科技装备的管理上大手大脚,存在坏了就报废的现象,对损坏的科技装备没有很好利用。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学习不自觉。

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学习上缺乏热情和韧劲了,不愿意静下心来学习,常常以事务多、工作忙为自己开脱,不善于挤时间学习。很多时候是组织逼着学,有的时候是现用现学,用什么学什么,零打碎敲,不系统。正因为学习不够,使自身在知识更新、学识结构优化等方面,进步不大,直接影响了领导水平的提升和工作办法的改进,在理论指导实践上差距较大。

2、思想不上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时指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思想修养是一生的功课,是时刻不能放松的生命线”。但从自身看,入党多年,自认为世界观、价值观早已经形成了,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也就这样了,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由此,放松了党性修养、忽视了思想改造,满足于现有状态,得过且过,没有持续把思想政治修养的强化与提升,作为改造世界观、促进自身发展的根本动力源泉,导致行为发生了一定偏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逐渐增多。

3、作风不够实。

工作年限长了,不自觉地产生了“惯性思维”和“惰性思想”,在工作上求真务实的思想意识在弱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缺乏应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觉得天塌有高个,地陷有矬子,工作干个差不多就行了,闯劲、冲劲、韧劲在减少。这实质上也是人生观、价值观、工作观出了问题。最终导致在处理和解决问题上态度不认真、工作效率不高、解决问题不彻底。

4、要求不够严。

工龄长了,年龄大了,大大小小的事经历的多了,就自认为抵御腐蚀的能力也强了,进而在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御腐朽生活方式上降低了标准,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细节问题上,逐渐放松了自己要求。由于对一些所谓的小问题、小毛病不以为然,习以为常,导致了很多“四风”问题的产生和出现。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只有找出问题、分析问题再解决问题,对症下药,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的角色,才能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努力方向。对照自己的不足,坚决清除思想上、精神上的病因,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努力做到学习认认真真,工作勤勤恳恳,生活简简朴朴,做人清清白白,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理论水平。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传递正能量。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二)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突出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群众路线”统领公安工作,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加强艰苦奋斗和执法为民思想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公安工作在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奋斗目标和方向,从而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用富有时代特点的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2)

关于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通知

本院各单位:近年来,随着我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裁判文书制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裁判文书的质量有很大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格式不规范、说理不充分,错漏字、病句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引用法律明显不当,错引、漏引法律条文现象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有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司法权威。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裁判文书质量,更好地体现裁判文书辩法析理、定纷止争的功能,达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裁判文书,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充实、结构严密、层次分明、用词严谨、通畅、说理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裁判公正合法。

裁判文书的写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要求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同时遵循审判方式改革的原则。

裁判文书的说理要增强针对性,重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进行阐释,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

裁判文书正本必须采用打印方式(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统一用二号字,黑体,加黑;案号、主文等用三号仿宋字体,A4双面打印,每页25-26行、每行25-27个字,不得用订书针装订)。严格控制填充式文书使用,除外出办案因有关因素不确定,经院领导同意使用填充式文书外,对外的法律文书不得采用手写方式。

裁判文书附件应注明使用的法律条文。

二、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质量管理机制。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除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及本院关于法律文书签发的暂行规定外,对涉及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信访案件以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重点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庭长审核,分管院长签发。

裁判文书的原本必须使用规范格式的拟稿纸样式,拟稿人签名、合议庭成员会签、庭长、院长签发符合法律及本院的有关规定。

实行裁判文书校对责任制。裁判文书签发制作后,在送达前由承办人负责再行校对后再进行送达,确保送达的裁判文书“零差错”。裁判文书不得以校对章纠错。

三、实行裁判文书检查评比制度。业务庭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院案件质量评查组每月对各单位报结案件逐件全面检查案件质量,并重点检查法律文书制作情况。对质量较好和差错文书进行通报,按规定扣分。

院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奖励活动,评比范围为

2 xx年10月1日以后至xx年9月30日前制作并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凡业务庭审判执行人员每人报送1份参评(报送文书须删除尾部)。奖励办法:评出一等奖一名,奖励600元;二等奖三名,奖励400元;三等奖五名,奖励200元,对获奖的法律文书报送参加市中院的裁判文书评比。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2、优秀裁判文书评审参考标准;

3、获奖民事判决书一份。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3)

裁判文书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自查整体情况

我院共自查裁判文书3304份,其中上网文书3178份,未上网文书126份,发现问题119个,纠正问题119个。

上网裁判文书中,xx年及以前上网裁判文书评查1578份,评查问题56个;xx年上网裁判文书评查1600份,评查问题44个。

未上网裁判文书中,xx年及以前未上网裁判文书评查160份,评查问题9个。xx年未上网裁判文书评查166份,评查问题10个。

二、问题分布情况

(一)上网文书中的问题

在上网文书中自查出100个问题:其中程序性问题100个,集中表现为当事人信息屏蔽不完整、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未发现实体问题。

从文书类型上来看,民事裁判文书发现问题46个,占民事裁判文书总数的%,集中表现为当事人信息屏蔽不完整、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刑事裁判文书发现问题8个,占刑事裁判文书总数的%,集中表现为当事人信息屏蔽不完整、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行政裁判文书发现问题4个,占行政裁判文书总数的1%,集中表现为当事人信息屏蔽不完整、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执行裁判文书发现问题42个,占执行裁判文书总数的%,集中表现为当事人信息屏蔽不完整、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其他裁判文书发现问题2个,集中表现为当事人信息屏蔽不完整、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

(二)未上网文书中的问题

未上网文书中自查出19个问题:其中程序性问题19个,集中表现为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未发现实体问题。

从文书类型上来看,民事裁判文书发现问题10个,占民事裁判文书总数的1%,集中表现为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刑事裁判文书发现问题3个,占刑事裁判文书总数的%,集中表现为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行政裁判文书发现问题2个,占行政裁判文书总数的%,集中表现为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执行裁判文书发现问题3个,占执行裁判文书总数的%,集中表现为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其他裁判文书发现问题1个,集中表现为语法运用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

三、自查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要求案件承办人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四、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力度,不定期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专项评查活动,对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明确责任,严明奖惩,提高我院裁判文书质量。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4)

关于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思考

最近在中院参加了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总体来看,这些裁判文书无论在程序描述、事实认定还是法律论证方面都较前有很大的进步,但从中也发现,在事实较复杂案件的证据分析认证方法上,在法律说理的充分性上,在对证据分析认证及法律说理论证的布局结构安排上,不少裁判文书还是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

一、关于事实认定

裁判所涉事实有繁有简,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有多有少,双方所提供证据的冲突情况也各不相同。这些对于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分析都带来了不同的要求。

1、对于案件事实简单、证据清楚且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一般可在将案件事实作简单陈述后,再以:“以上事实,有……为证”的列举式表达方式罗列相关证据名称,而不必过分拘泥于一定要对证据展开充分的分析论证,做到裁判文书该简就简。但即使对于事实简单的案件,在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上,也必须遵守按照法律要件的需要展开事实描述的原则,即陈述与法律关系构成要件相对应的要件事实。现在有的裁判文书事实认定部分看起来写得很长,但有的事实细节与当事人诉讼请求及法律关系所指向的法律要件均无关联性。

2、对于事实复杂,双方争议点较多的案件,应着重把握围绕事实争点进行证据分析和认证。现在我们的不少裁判文书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只采取简单列举证据的方式,而缺乏深入充分的分析认证,看不出事实与证据之间的逻辑关联,对证据为何采信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事实的认定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挖掘过程,对当事人所提交证据的简单堆砌并不足以发现事实,法官审理案件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大量杂乱无序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律规范要件所需和证据规则进行分析论证,从中确定具有法律意义的要件事实。既然案件审理围绕争点进行,法官在裁判时也就不能回避争点,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逐一阐明。对此类案件,裁判文书格式上可采用在当事人诉称、辩称之后,专段列明案件事实争点,并针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质证情况,根据证据规则逐一进行分析认证,作出相关事实认定。在此基础上,最后再以专段对法院所查明的全部要件事实作综合性阐述。此外,在对证据分析认证上,法官应对证据的真伪、证据与案情的关联性、证据链的形成等问题的逻辑思辨及心证过程予以公开,从而使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法律对其相关行为的评价,一方面使其更易接受裁判结果,同时也利于促进当事人今后类似行为的规范化。这里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在对证据的分析认证过程中,也可能出现进行法律说理的情形,即运用法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对证据的真伪或举证责任的分配等进行法律判断。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法律说理其目的在于发掘和确认法律事实,并不同于下文所述的基于事实基础上的法律责任分配的判决说理。

二、关于法律说理

以充分的证据分析认证为基础的事实认定的完成,只能说是成功了一半。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离不开法理情兼具的能打动人心的法律说理。如果说事实认定方面更多体现的是法律人的逻辑严密性的话,那么法律说理不仅仅反映了法律人的逻辑性,更能表现法律人的法治思想、人文情怀以及对生活经验世俗规则的尊重。此外,近年来社会上要求扭转裁判文书脸谱化局面呼声不断,然而,面对效率价值的现实追求,要裁判文书全盘弃模式而求个性显然又是不可能的。如何在制作与创作、个性与共性之间把握平衡,我以为结合点还是在法律说理上。因此,加强对法律说理部分的研究和探索,其意义不言自寓。

开展法律说理,在我国成文法国家里总的原则是按照逻辑三段论的方法进行演绎推理。首先需找到大前提,即在分析请求权性质的前提下找到解决这种法律关系所对应的完全性法律条文,这是裁判文书取得正当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当然,由于立法的滞后,有时候会出现找完全性法条困难的情况,此时法官就只能将原则性条文或法律精神作为大前提。其次是分析小前提,即根据所引用法条的构成要件逐一分析所认定的事实的特征和当事人诉请,看是否均能对应。最后,根据事实特征、当事人诉请与法条构成要件的对应情况作出最终的法律判断。

上述原则性方法描述并不能完全涵盖丰富多彩的具体适用,事实上,在程式化的逻辑推理的表面之下,法官为价值判断和利益平衡而展开的对于大前提构成要件的分析,以及对于小前提特征对应性的分析,才能真正体现出法官的才智和理性的光辉。也许大多数案件由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并不需要法官做过于详细的说理论证。但总有一些案件,或由于立法的滞后和漏洞,需要法官对法律原则和精神予以深刻的解读;或由于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交织的情况,需要法官进行公平合理的点评;或由于基于公平正义原则或利益平衡,需要法官对当事人的责任分配进行情理法的综合考量。这时就需要法官以自己的智慧,用平实的充满说服力的语言来完成裁判文书的说理。也正是这时,出现了一篇优秀裁判文书的产生契机,出现了一篇富有创造性和法官个性的裁判文书的产生契机。

三、关于布局结构

现在法院裁判文书在基本格式上都是按照最高院要求进行布局的,包括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情况、诉讼过程及程序性事项描述、当事人双方诉辩情况、法院查明的事实、法律说理及最后的判决主文。在按照这一结构进行布局时,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证据分析认证及法律说理论证的结构安排在法官之间不尽相同,有的法官将对证据分析认证包括对证据认证时所作的法律分析说理均安排在法院查明的事实部分,有的法官则将当事人有争议的证据的分析认证放到“本院认为”说理部分。这里就涉及到对最高院裁判文书格式规范的认识问题。从最高院规范格式的逻辑结构看,法院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说理是递进的关系,先有基础事实的查明,才由法官依法律进行判断。所谓的法律说理,是指针对事实所对应的法律关系所展开的演绎推理,而非是对证据是否采纳的评判。基于这样的认识,对证据分析认证包括对证据认证时所作的法律分析说理都应放在事实查明部分为妥。这样既利于所查明的事实使人一目了然,也利于法律说理部分更具针对性和逻辑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各部分的详略问题。不同的案件都有不同的事实和法律争议焦点,有的事实复杂,证据真伪交织,但法律关系简单;有的事实和证据争议不大,但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有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都非常棘手。针对这些不同情况,在裁判文书制作时也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体现有详有略。事实复杂的,就着重围绕事实争议点和举证、质证、认证情况展开铺陈,做到全面反映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充分阐述事实认定理由;法律关系疑难的,就着重按照一定的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对法律争点予以一一回应,把法官的观点讲清讲透。当案件所涉及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较多的情况下,还应注意裁判文书的层次性,各节事实、各类争点的排列顺序要体现逻辑上的递进关系,避免凌乱或分散。

裁判文书是记录法官审判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审判活动的最终产品。一份文字精练、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不仅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在司法公开的背景下,更能赢得公众的尊重,树立司法的权威。裁判文书的写作需要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但更需要掌握行文的一般逻辑结构。从此次裁判文书评选情况看,更需引起法院重视的似还是后一个问题。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5)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本人严格执行厂党委和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现将本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围绕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反对“四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在学习和反思中坚定了政治思想信念,提高了素质,增强了明辨是非和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自觉地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关大局的工作来做,始终贯穿于“三个文明”的建设之中。

2、严格要求自己,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务必遵照党的纪律,谨于言,慎于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影响。按照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反对“四风”的要求,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断增强廉政意识。认真遵守厂党委和部门的廉政和反腐败的各项规定,主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文献,没有接受或索要乙方的贵重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情况,没有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的情况,没有要求过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没有参与或授意有关人员虚增工程量和加大工程款拨付额度。

3、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认真履行责任:作为一名党员,一年来,我始终以身作则,保持清醒头脑,努力排除和克服各种干扰和压力,认真履行好职责,坚持从小事做起,从严要求,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反思,发扬优点、克服缺点,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廉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6)

法院裁判文书质量亟待提高

因为工作的关系,有机会接触过两级人民法院的许多裁判文书。总的感到,随着法院队伍建设的加强,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也越来越高。但是,就目前的现状看,仍有相当数量的裁判文书制作的要求不严、成文的质量不高,与其应有的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显得极不相称,与全社会大力推进法治化进程的新形势、新要求也显得格格不入。裁判文书质量(不涉及裁判的结论是否正确这个问题)不高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表述不完整。有的遗漏适用>'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条款。如刑事判决书中判决理由部分认定被告人是累犯,却不引用《刑法》第65条第一款;离婚案件缺席判决,但判决书中却未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30条。有的判决内容丢三拉四。如有的当事人有多项诉讼请求,但判决时却漏判其中一项或数项请求;有的判决理由部分表述对原告的某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判决主文部分却未驳回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有的判决主文有给付内容,却不判决给付期限;有的判决书不交待诉讼费由谁承担,有的不交待上诉的权利、期间和上诉法院名称,以及缴纳诉讼费的银行等。

逻辑关系不严密。事实、证据、理由和处理结果之间,不是一环套一环的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而是互不联系的三张皮。有的诉审不一。如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被其借去用作抵押的房产证,房产抵押不是房产证抵押,在办理过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应当归该房产原所有人所有。本案审理应当围绕被告借房产证用以抵押的事实是否存在来进行,但法官在查明事实部分所查的却是抵押关系及其责任,最后判决原告对抵押负有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有的前后矛盾。查明事实、本院认为部分及判决主文内容前后不相呼应。如对原告的某赔偿请求,查明事实部分只字未提,本院认为部分虽然提及,但无具体计算依据和方法,在判决部分就直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且判决数额与原告诉请也不一致。

详略失当畸短长。有的裁判文书动辄万言,却说不出个所以然,让人看后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有的裁判文书一味求短,省去了不能省略的内容,或者重要的内容表述得十分简单,使人看过后弄不清讼争的前因后果和法官查明的事实和判决的依据等,使裁判文书失去了应有的告知、宣传>'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教育作用。如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所欠租赁费给付时间约定不明的,经双方当事人补充协议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依照>'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规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如双方对给付时间约定不明,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办人在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称应依照>'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规定确定租金给付时间,但却未交待>'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当事人看了判决书后,还是弄不请法官是如何按照>'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确定给付期限的。

文意晦涩难理解。有的裁判文书内容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存在明显的歧意,漏洞百出,让人感到“横看成岭侧成峰”,怎么推敲怎么象。有的内容表述不够到位。该涉及的问题看是涉及到了,但总是让人感到尚有一层窗户纸未能捅破。如一借贷纠纷案件,判决书中称合法的借贷关系受>'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保护,但却未交待该案的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的裁判文书用词搭配不当,词不达意;有的语法错误,病句不断;有的渲染铺陈或夸大与缩小,尤其是归纳概括走调,以致情节事实不符,改变了性质;有的语句有多意理解;有的语言不够庄重、严肃,褒贬不当;还有的结构混乱,思路不清。

字面差错频出现。字面差错在裁判文书中是最普遍、频率最高的质量问题。一是“多”,就是在裁判文书中出现一些与内容毫不相干的文字,最常见的是电脑中的联想词组跟在某一个字的后面,如“要求被告赔偿我的>'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经济损失”写成“要被告赔偿我的确良>'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经济损失”;再比如讼争标的中的阿拉伯数字多出一位甚至几位数字;二是“少”,缺词漏字,使一些词句改变了成份,失去了原意;三是“颠倒”。如原告诉称变成原告辩称,有的甚至将原被告诉辩内容意思写反,字与字前后颠倒更是屡见不鲜;四是“错”,有的将当事人姓名弄错,同一份判决书中就同一个当事人竟然出现几个不同的名字;有的将讼争标的额或案件受理费数额弄错,五是别字,如“抵押”写成“抵压”等。

格式要素不合规。有的字号类别不统一,同类案件有几种不同的表述;有的在调解书尾部遗漏固定格式用语,使人不知调解书何时生效;有的庭审开始时未交待组成合议庭,但落款处署名却是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而有的交待了由几人组成合议庭,落款处却是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的署名;有的存卷裁判文书甚至没有法院印章。

文书种类乱“戴帽”。裁判文书的种类的适用必须绝对准确,绝不能互相替代。但有的裁判文书“张冠李戴”,文种与内容严重不符。例如,有的应该使用判决书的,却戴的“裁定书”或“决定”的帽子。

如此等等,裁判文书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从主观原因看,有的同志工作责任心差,制作裁判文书时草草了事,不认真推敲,不仔细校对;有的>'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业务水平低,对>' target='_blank' cla='infotextkey'>法律原理理解不透、似懂非懂,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而也无法以通俗的语言把别人讲懂;有的知识面比较窄,加之又不够谦虚,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说不清道不白,只能含糊其辞,依样画葫芦;有的文字功底薄,对于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如何对结构进行谋篇布局,如何从逻辑关系上讲究前后照应、上下呼应,遣词造句上如何讲究语言的精炼恰当等,都心中无数,只能将就着把一些内容机械地捏合在一起。从客观原因看,基层许多审判人员工作太忙、负荷太重,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裁判文书的质量。因而,裁判文书出现结构混乱、条理不清,丢三拉

四、前后矛盾,病句不断、错别字频频等各种质量问题也就在情理之中。由此可见,要提高裁判文书制作和成文的质量,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必须着重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教体字(20xx)108号文件,强化制度和纪律的约束机制,全面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队伍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校领导的履职行为、教师的从业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作风硬、形象好的教师队伍,20xx年8月28日,学校召开了“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专项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全校职工全部参加。

会议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刚主持,会上李校长从三方面讲了这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郭恩慧带领大家重新学习了开鲁县教育系统“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李校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我校教师队伍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现在个别教师身上的:有的教学敷衍了事,不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不钻研新的教学方法等等,我们要通过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实现我校教师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良好、工作勤奋、廉洁高效的教师队伍,真正办好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

对这次活动,各班子成员和所有的老师都要严格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着力提高专项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切忌把活动流于形式,作秀一样走过场,班子成员和教师直面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我们每个个体都做到位了,学校教育的整体形象就树立起来了。

李校长还强调,校领导班子务必要对学校党支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落实好专项活动的各项要求当作一件大事抓实抓好,直至抓出成效。要准确把握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的目标是严明班子成员和教师队伍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强化纪律和制度的约束性,提升全校的工作效能和教育质量。我们要集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制度建设。要想从纪律的层面规范班子成员和教师的从业行为,首要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处室要结合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长效性,还要突出制度强制性的作用。

二、要突出品德修养。如何提高品德修养,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方向和民族的

未来,每位班子成员和教师,都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严以修身,坚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警醒自己,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

三、要突出解决问题。“严纪律”是手段,“守纪律”是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的具体含义,要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发挥榜样作用。

“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校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长期任务来抓,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调查分析教师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对策,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学校领导日常行为规范》、《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约束班子成员、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行为,在全校真正形成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生动活泼的良好的育人局面。

第一阶段已经结束,通过动员学习培训,各位老师都学习了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材料,记录了学习笔记,学校领导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号召全体教师从工作中积极要求自己,做一名学生敬畏的好老师,单位的骨干力量。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8)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是我国司法文书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裁判文书作为法院与法官的最终产品,不仅体现了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而且在执行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成为展示我国法律制度、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的窗口。但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特别是在基层,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虽从整体上来讲结构较为合理、基本能起到令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作用,但仍然存在很

多问题,比如:格式化现象严重;部分裁判文书对程序性事项的记载不够,说理较少;对证据仅仅是简单罗列,未深入分析;语言上有瑕疵,事实不清;对细节关注不够,有低级错误出现等等。产生以上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诸如: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单

一、陈旧;受到传统文化及社会现实的负面影响;法官个人责任心不强;内部管理制度不够科学等等。笔者个人认为,要解决以上问题,宜从以下几点入手:提升认识高度,增强责任心;加强学习,提高法官个人素质;改革制度,探索科学的管理方式。另笔者针对 “合议庭不同意见” 是否应公开、“法条附后”问题、“法官后语”问题等目前理论界、实务界争论较多的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与指正。

法院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审判权,在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它是法官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法律回答,是就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书面结论,也是对当事人相互之间法律关系的书面确认。“一份好的裁判文书是法官责任、水平与良知的宣示。” 通过裁判文书,群众可以了解到人民法院行使职能的流程、方式与依据,制作出说理透彻、论证严谨的高质量裁判文书不仅是检验法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改革审判方式的必然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目前,司法界、理论界对我国司法裁判文书制作的现状讨论很热烈,在学习了各位专家、学者、同仁的文章之后,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员,我不敢在理论上妄加评论,但欲就基层现状以及几个热点问题谈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各位老师。

一、基层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现状

xx年6月,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已有了质的提高,但就基层法院来讲,仍存在着一些不足。笔者通过对平桥区人民法院近几年生效的裁判文书的研究和分析,发现当前基层法院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1、格式化现象严重,千案一面。很多案件的判决书乍一看似曾相识,甚至有的文书仔细一看最大的区别竟是原告与被告的名称。很多裁判文书中空话、套话较多,主文部分基本都是沿用“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经审理查明”的“三段论”,对当事人起诉状和答辩状全盘照抄照搬,导致很多简单案件的裁判文书中“经审理查明”部分就是对前文的简单重复,读来让人顿生冗余之感。

2、部分裁判文书对程序性事项的记载不够,首部的表述过于简单,有些文书案件的立案时间、送达时间不做介绍,对案由的表述不够正规;“判决书的说理部分系判决书的灵魂,是充分展示法官思路,依据法律规定和精神,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根据证据规则阐述论证的平台”,可目前很多裁判文书说理部分较少,往往是一两句话带过。有的裁判文书未将争议焦点点透,该讲的道理没有讲出来;还有的只堆砌所适用的法条,而没有运用法理分析适用该法条的道理,缺乏对法条中所蕴含精神和法理的阐释。这样做尽管在实体上可能是正确的,但有程序上的瑕疵。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应在于让普通百姓读懂并认可其公正性,使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

3、有些文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支持,对证据的认定仅仅是简单的罗列,而未逐项分析,使当事人不能清楚的了解哪些事实和证据存在争议,看不出有关定案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从而削弱该文书的法律说服力。

4、少量文书对案件事实表述不够清晰,对案情交代不够全面,省略了一些必要的细节,使下文对事实的认定中稍显证据不足,导致裁判文书有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发生。另外,文书事实陈述部分语言单调,文风刻板,个性化风格无从谈起,文书可读性差。

5、很多裁判文书对细节部分不够认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有错别字现象出现,部分填充式裁判文书手写字体潦草,数字、时间等关键部位不易辨认;第二,计量单位和数字使用不够规范,有少量计算错误;第三,文书制作装订不规范,有的不同页码的页面设置不一致,采用字体、字号不同;第四,文书最末处加盖印章不规范,相当多的文书印章斜盖,有损人民法院的尊严;第五,文书印刷质量差,用纸规格不统一,造成订卷时纸张大小不一。

二、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根源

从总体上来说,出现这样问题其原因就笔者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近年来,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在不断探索和改革,但

目前我们总体上还是以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即“92样式”为主。该样式虽能基本做到层次分明、叙事清楚、说理透彻,但在今天已显得有些拘于形式。现在各种复杂、新型、疑难的案件层出不穷,所有案件都套用一个模式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2、我国传统文化及社会现实的影响所致。法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职业的磨练,使很多法官都养成了不显山、不露水的严谨习惯和作风,再加上传统文化里中庸之道的思想及社会大环境的双重影响,“言多必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被一部分人奉为座右铭,这直接导致了部分裁判文书的简单化、格式化和部分法官的责任心不强。

3、法官个人因素的原因。当前,在法院系统,特别是在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官的素质良莠不齐,个人能力差别很大。有些法官经常只注重自己的审判权,而忽略了当事人的权利,判决文书说理不足,针对性不强,有时缺乏公开性,使当事人不能清楚的了解判决书的具体内容,使其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还有的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不注意细节、粗枝大叶,导致在文书中或多或少出现一些低级错误。

4、法院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相关制度未能真正落实。在基层法院,相当多的裁判文书制作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有的书记员认为裁判文书质量的高低并非是自己的责任,只要有承办法官的审查把关,自己机械地履行完程序,就算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这种机械死板的管理模式必然影响书记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同时无形中也增加了法官的责任和负担。这样的结果直接造成了裁判文书在最后装订好后、送达当事人之前所必经的文检程序被省略或流于形式,导致最终在文书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以上问题由来已久,要想迅速解决也不现实。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为宜:

1、每一位法官都要从思想上提高对裁判文书制作的认识高度,增强责任心。裁判文书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司法权威的载体,是诉讼价值的体现。法院裁判文书不仅记录了审判权的运用过程,也综合反映了承办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每个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官以全局的高度真正从内心认识到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意义,司法界裁判文书制作的总体水平才会进步,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价值目标才会真正实现。

2、加强学习,提高法官个人素质。“要制作出语句凝练、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从根本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就必须回到基础。回到基础,就是要学好中国语文。” 法院裁判文书是应用公文,与写其它文章一样,法官除了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外,还得具备词义辨析、遣词造句,准确使用标点符号这些文字基本功。千万不能盲目自信,以为自己是科班出身就无需再学习了。此外,每一位法官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的法律修养和综合素质。现在新型、复杂、疑难案件层出不穷,新的法律也在不断颁布实施,要不断学习法律以外的新知识,了解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新动向,研究新法律、新政策,以更好的服务于审判工作。

3、改革管理制度,探索新路子。制度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发展和创新,而发展和创新的源泉和动力在于实践。目前,以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法院为代表,各地司法机关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上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和大胆的改革,对于这些经验或教训,我们完全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吸取长处与方法,这将对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质量有重要启示和帮助。

4、一些具体措施。结合平桥区法院的实际情况,建议实行以下措施:第一,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的监督机制,可考虑成立裁判文书审阅小组,成员由文字功底扎实的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组成,专门负责裁判文书的校对和审阅,以把好文书质量关;第二,减少手写填充式裁判文书的数量,统一文书装订、制作的形式要求,将文书字体、字号、纸张大小、页面设置等要求都制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使每一份发出的文书都美观大方;第三,可试行取消校对章的使用,若发现文书中有错别字等文字毛病就必须重新制作;第四,可由业务素质高、文字功底深的老同志举办讲座,向大家介绍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并定期举行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比交流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对当前一些热点问题的看法

当前,网络上对一些有关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问题争论很多,笔者才疏学浅,愿就一些热点问题和大家交流思想,诚待各位的批评与指正,现就以下三个问题发表拙见:

1、“合议庭不同意见”是否应公开

xx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尝试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增加判决的透明度与可信度。该院在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时,在范围上主要选择一些法律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还不至于引起当事人严重对立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民商事案件作为试点;在内容上,不得披露发表不同意见法官的姓名,不得将评议的具体过程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公开;在表述方式上,强调着眼于案件本身,针对如何认识和处理案件进行阐述,保障裁判意见的严肃性和独立性。以上措施,虽体现了“公开”的要求,但就基层法院现实情况来看,笔者认为暂时还是不宜公开。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尚不具备公开的条件,从内部来说,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合议庭不同意见”在订卷时应订入副卷,而当事人只能查阅或复印正卷材料,如果将“合议庭不同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公开,那副卷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作为基层法院,应待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及档案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之后在做行动不迟;从外部来说,当前在法制不健全、当事人不够理性、法官存在较大职业风险的状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受地方政府、党委、人大的干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在基层更甚,若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时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案件承办法官的人身安全。

2、关于法条附后问题

法条附后,就是在裁判文书后将该文书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具体内容予以明示。笔者认为,实行裁判文书后附署法律条文,不仅使当事人方便明了地了解法官裁判的依据,更使裁判文书的法律教化功能得以直观体现,有利于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应,应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逐步探索实施。但在实施这一措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对于案件事实简单、适用法条较少的案件,应尽量在主文中直接引用所依据的法条内容,避免一味的“法条附后”;第二,对确需附后的法条,特别是难以查找的法条,不仅要写明所依据内容的全文,也要将该法的颁布时间、实施时间、发布机关等相关信息写明,以使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依据更加明了;第三,保证所列法条准确无误,注重质量而非数量,避免法条的简单堆砌,走出引用法律越多越好的误区。

3、关于“法官后语”问题

“法官后语”是法官为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判决形成的理由,结合具体案件,于法理之外,在判决书后运用社会伦理道德知识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教育和感化的按语,于1996年在上海二中院出现并一直实行。关于“法官后语”,从内容上看,是表达法官个人的感悟,是对相关当事人的劝慰、疏导,也是对定案依据的解释和分析,在某些场合,法官后语的确能起到教育、感化当事人服判息诉之作用,但是若无限制的使用则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某些“法官后语”极尽道德之教化,凸显人情之能事,欲借此达到以情感人、以情服人的目的。且不说结果是否如其所愿,单单这种法官个人情感的流露,便会使公众对法官的中立性抱有怀疑。从法律制度上来说,“法官后语”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裁判文书中的“法官意见”部分,在英美等国家,裁判文书由“裁定理由”和“法官意见”组成,“裁定理由”类似于我国的事实认定部分,“法官意见”则是法官个人表达自己信仰、观点、感悟的部分,而且在英美法系国家,裁判文书是由法官个人署名,所以其裁判文书中出现法官个人意见是合适的,其“法官意见”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法院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做出的法律上的判断,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代表法官个人观点,法官作为个人,在以人民法院名义发布的裁判文书后加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观点,有损于法律的权威性,从某种意义来讲,在陈述“法官后语”时,法官已经不再是以法官身份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了,“法官后语”与法院裁判文书正文同时出现并不合适,有画蛇添足之嫌,同时也影响了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目前,全国政法系统都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院来讲,制作出完整、顺畅、简洁、庄严的裁判文书是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需要精通司法实务又具法学功底的学者型法官,社会也需要说理透彻、论证严谨、看得懂且充满人性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增强法官引用和解释法条的能力,循序渐进、逐步铺开、讲求实效,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不断提高。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9)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们是与中国法治建设共同成长的一代,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实际上是一个契机,促使我们能够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和专业理论学习。兼顾学习和工作的确有难度,但我们必须克服,两手抓、两不误,这正是集中精力、锻炼耐力、提升能力的关头,是为未来审判、执行工作打牢思想、理论基础的当口。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活动,获得各方面的提升,然后在未来的工作中摆正位置,端正姿态,利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服务人民回馈人民,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在自己的岗位上,角色中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通过此次教育整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进取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从前的迷茫经过教育整顿已经成为了不断奋进的动力,院长鞭辟入里的教育也警醒自己时刻需要注意政治站位,不间断地进行理论学习,现在我的工作就犹如发轫之始,行为和思想仍不成熟,希望领导和同志们能对我个人的缺点和不足随时给予警示批评,我必将认真改进,希望有一天在领导们的带领下,在和同事们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过程中能够真正的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为法院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法院自查报告怎么写(篇10)

近日,我院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着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庭室负责人,我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准则》学习,并对照《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现就本人政风肃纪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自上次岗位轮值以来,我一面适应法庭工作,而且庭室工作也在4月份进入了业务忙碌期。作为庭室负责人,尽管对《廉政准则》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是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还不能真正起到表率带头作用。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处理的事务日趋繁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理论学习的主动性。

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具有其独特性,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方面有着极为强烈的渴望,但由于轮岗之前工作的习惯性,思维趋于定式,未能大胆吸收借鉴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案方式。在推动工作方面,尽管始终努力寻求更多调解案件的经验,但往往未能及时应用到实践中,还没有完全树立创新的理念。

三是工作形式急需改善。由于需要时间熟悉庭室工作,还要及时处理旧存案件,导致工作压力很大,工作

中难免出现满足于尽心尽责、不出差错,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尽管工作热情持续高涨,但效果始终不尽人意,求稳心态时而浮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还不时存在。

二、整改措施

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敏锐力和政策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名利、权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思想上与贪腐贪腐划清界限,行动上与廉洁自律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公公正正办案,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推动业务发展。敢于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主动迎接新形势、新问题的挑战,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表达方式,不断探索能够体现司法公信力的新方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