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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3-04-23

医疗应急预案(精选11篇)。

76范文网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有关“医疗应急预案”的内容,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搞好防灾减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构的能力和建设,懂得应急预防的重要性我们让预案成为我们的日常工作之一。

医疗应急预案【篇1】

2018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二、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联盟社区卫生服务站

2018年1月10日

医疗应急预案【篇2】

尧都区中医院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贾洪文(副院长)

成员:吉海滨 梁发胜 张雅丽 魏萍 许兴旺 周永琴

二、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

(1)当事人立即报告医院领导,由领导负责现场调查并提供消毒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封锁,做好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3)当事人及所在科室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4)医院内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由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并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境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医院内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由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处理结束后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书事情经过与采取的有效处理措施以及预防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一并汇总并写出最后的总结报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7)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尧都区中医院 2013年1月5日

医疗应急预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院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等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员

组长:陈平春

成员:马玉霞陈国庆袁道剑谭家琴

何义礼陈瑛左自琼王武风

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向医院总值班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并立即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3、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7、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8、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9、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的皮肤部位用流动水冲洗,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10、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清理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11、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及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三、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院污水的`管理,当发现医院污水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总务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总值班。

2、污水处理中心发生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3、发生医疗污水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当发生医疗污水处理意外事故时,应按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污水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污水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污水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消毒。

(6)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5、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的数量、受污染的原因;

(3)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医疗应急预案【篇4】

一、总体目标

应急疫情场景下,确保管制区域内的防疫(医疗)物资有序保供,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防疫(医疗)物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高效指挥。由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组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指挥群,对突发大规模疫情时防疫(医疗)物资的“产、供、储、运、调”实行五位一体化调度。物资调配指令,实施群内应急先批先调,事后补批的快处原则。

(二)执行战时纪律。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相关事项;对重点企业,在供应紧缺的特殊情况下,实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驻厂监管。

(三)强化运力匹配。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交通运输需求;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局建立运力企业名录,预先核发运输通行证件,切实做好应急情况下全市物资调配的运力保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情况下外地物资转运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运力保障工作。

(四)严格物资接收防疫举措。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求每个封闭管控的区域内要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由属地政府负责接收组织工作,并落实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及末端分配使用。

(五)本地应急产能紧急扩产转产。优先采购本地防疫生产企业产品,保护本地应急产能;多举措协助有条件的本地防疫(医疗)物资企业紧急扩产转产,提升物资自主供应能力。

三、应急疫情场景下防疫(医疗)物资应急保供响应流程

(一)需求的搜集

应急疫情场景下,由疫情封(管)控区属地防疫指挥部、市卫健委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疫区疫情形势研判,结合封(管)控区各项防疫(医疗)物资的储备与消耗实际,全面搜集、科学分析后,向市防疫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提出具体的防疫(医疗)物资保供需求。市、县、乡(镇)及街道社区均要密切关注12345、网络求助的特殊需求,主动考虑困难群众和福利场所等特殊需求,及时协调有困难的中央驻闽单位、驻军、省垂管等单位需求。

(二)需求的上报、审批

紧急需求可先行通过微信、电话、传真等途径上报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按市级防疫物资保障现有机制实施网络紧急审批;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审批流程。

(三)保供物资调运

1、市内已有储备物资的。供应

(1)在疫区属地保供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疫区属地指挥部申请及市指挥部研定后,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即刻启动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2)由市卫健委负责,夯实疫区指挥部提请支援物资清单后,提出市级防疫(医疗)物资保供清单,按相关程序报审后,对储备于市级防疫物资储备库中的物资,由市粮储局负责从市级储备库中组织物资后下拨;对储备于企业中的物资,由市工信局负责,即刻联系企业第一时间组织物资后,由专车运往指定地点。

(3)由市交通局负责统筹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交通运力保障;由疫情封(管)控区所在地政府负责,确定物资接驳点,并自行做好末端物资的仓储、调配使用。

2、外地防疫(医疗)物资保障

(1)充分保障从外地(福州市以外)紧急采购防疫(医疗)物资的绿色运送通道。由市交通局牵头,疫情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具体负责,在封(管)控区科学设置外地应急物资接驳点(事先要予以公告)。

(2)由市交通局统筹安排接驳运力,市卫健委负责接驳点上的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工作,市卫健委指导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做好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组织及调拨使用工作。

(四)强化运输全过程管控

疫情封(管)控区的交通运输实行全过程防控管理,市卫健委指导,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强化监督,督促防疫(医疗)物资承运、生产、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专车、专人、专岗。对参与疫情封(管)控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任务的人员、车辆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与全运输过程管控,要求企业保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车辆及行车路线要相对固化。

2、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原材料保供运输车辆等进出封(管)控区域实施绿色通行证制度。由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填报《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报告》及《福州市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表》,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承诺,由工信部门审批并发证。区域内各道路卡口应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对驾驶员按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通行凭证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3、加强日常防护。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驾驶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要求驾驶员要保证每日至少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运输车辆要强化消毒工作,每次进出封(管)控区域前后,都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1-2次的全面消毒。

(五)末端物资分配工作

由封(管)控区域属地指挥部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细案,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与调拨使用。

四、工作职责

(一)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根据封控区域防疫形势及物资储备、消耗情况,提出合理需求;为区域内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及时协调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属地工作。

(二)市工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筛选重点本地产能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医疗企业;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及驾驶人员审批工作,严格把关企业申领资格、发放数量等,并会同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对证件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统筹组织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物资的采买等工作;协调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企原材料、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三)市交通局:统筹组织好物流运力,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调用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补充物资运力不足;督促承运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四)市交警支队:疫情情况下的通行,按照交通部“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执行,在疫情封(管)控区各道路卡口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保通保畅工作。

(五)市卫健委:指导疫情封(管)控区做好物资接驳点落实防疫规范,指导防疫应急(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消杀、人员防护等工作;会同市大数据委,在保证物资运送人员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驾驶员进入封(管)控区绿码不变色,确保驾驶员的定人定岗。

(六)市商务局:督促应急防疫物资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收集、配合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经销企业在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重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市、区防疫工作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人员和运输力量投入,严格按照政府下达任务要求,切实做好物资运输等工作;加强对驾驶员及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和日常防护;落实运输车辆的监管及日常消毒工作。

医疗应急预案【篇5】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各级组织机构。将防范医疗事故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常抓不懈,使之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安全知识,规范医疗行为,依法依规行医。

3、党、团组织应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业道德考评标准和制度;科教科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举办“三基”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减少诊疗工作中的失误;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门诊应加强医疗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考评评估制度,加强对医疗质量考核、评估、反馈、指导工作。

4、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增强责任感,在医疗活动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利,规范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之间的交流,努力提高满意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5、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及医院的有关规定,保证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规范病历管理,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

7、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应热情耐心地接受患者投诉,尽可能提供咨询解释服务,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避免医患冲突。

8、加强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督,,注重工作流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尤其要把工作重心立足于:

(1)重点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医院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及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三查七对制度等。

(2)重点人群管理:新分配、新调入的.医务人员、住院医师、进修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重点考核;实行带教老师负责制。定期对其进行病历质量、处方质量的检查,不断提高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3)重点人群管理:急诊科、妇产科、儿科、icu室、手术室、麻醉科和药剂科等科室作为重点监控部门,应开展技术培训,做好质量分析和安全教育。

(4)重点病人关注:把好疑难、危重、手术、急诊、抢救病人诊治过程中的环节质量关,加强科间协作,坚持各项制度、常规、标准的落实,及时记录病历,抢救措施合理,估计预后充分。

(5)重点时间监控:节假日、夜间、工作特忙特闲时,要高度警惕,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和职能管理部门巡视制,设立二线班,提高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能力。

(6)重点事件的总结:对既往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科室差错事故,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管理,举一反三,警示大家,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高效、安全、和谐、满意的医疗服务。

医疗应急预案【篇6】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撒、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医疗废物处置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指导思想

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构建医疗废物的长效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全院职工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确保在意外事故突然来临时,能够临危不惧,从容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

1、组织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其他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见医疗废物核心组成员名单)。其主要职责有:指挥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果断作出决策;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2、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总务管理部门。由总务管理部门主任具体负责,成员由总务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保卫管理部门人员组成。在应急状态下,实行24h值班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与组织协调,对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导;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承担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发布工作;合理调配医院资源等。

三、预防控制措施(1)、认真督导检查

由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组织医务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管理部门等组成的督导组,对医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医院感染管理科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2)强化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3)控制措施

1、认真落实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

2、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撒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管理办公室,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保卫部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7、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应急预案【篇7】

1、医疗储蓄方案

医疗储蓄方案是全国性并且带有强制意味的储蓄方案,目的是为了帮助个人储蓄,用来支付将来的住院费用。按照规定,每个已经工作的人都必须参加这项储蓄项目,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账户,专门用来缴纳住院费用。另外,医疗储蓄也可以用来支付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家属的住院费用。

医疗储蓄方案所需储蓄的费用大约占到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这项储蓄免税,并且根据平时的平均利率增长利息,最低利率是2.5%;另一方面,医疗储蓄的缴纳有最大限额。医疗储蓄中的钱只能用来缴纳住院费以及一些特殊重大门诊的检查,对于其中的支付费用也有最大限额的规定。

2、医疗保护方案

医疗保护方案与医疗储蓄不同,不具有强制性,由个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这项方案是为了帮助参加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护方案中的保险金直接从参加者的医疗储蓄中扣除,这项保险计划的费用很低,可以用来支付部分住院费用以及一些重大的花费较高的门诊治疗费用,但是不包括一些病种如:一些天生性疫病、精神病、美容手术的治疗费用。

医疗保护方案是大病保险方案,因而参加者必须在医院账单超过一定数目以后,才能获得医疗保险的福利。在资金分配上,其中超过部分的百分之八十由医疗保护支付,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自付或用医疗储蓄金支付。医疗保护方案在新加坡广受欢迎,目前已经有接近百分之九十的医疗储蓄成员参加了医疗保护计划,约十五万医疗储蓄所有者的家属自愿参加了医疗保护方案。

3、医疗基金方案

医疗基金方案是一种特别基金,它是由新加坡政府提供,专门针对那些生活贫困的新加坡人员,帮助他们支付一些医疗保险费用。这项制度为几乎所有新加坡人提供了保障,因为不论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可以获得良好的、基本的医疗保健。

医疗基金方案的金额是这样计算的,第一笔金额为两千万新元,之后只要经济持续增长和预算增加,政府将每年给医疗基金一千万新元,这些捐赠基金的收入分到公立医院。那些无法自行承担住院费用的新加坡人可以申请医疗基金的帮助,每个公立医院都会设有由政府任命的医院医疗基金委员会,负责审批申请和发放基金。

医疗应急预案【篇8】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灾情发生后,医院急救和应急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我院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一、医院高度重视防汛安全工作,完善抗洪救灾组织机构:

(一)成立灾害事故应急小组:

总指挥:杨成虎

组长:胥敏

副组长:贺建军、蒋久富、冯峰、蒲昭谦、羊明

成员:杨淦、文陆林、林春华、任春洪、杨绪、杨烈、杨柳、余燕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医院内各科间的关系,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工作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援设备、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负责指挥抗洪救灾医疗工作。

(二)成立医疗救护队:

一队:队长:蒋久富

队员:宁小洪、谭永、李启、喻双文、祝仁兵、林玉萍、陈峰

二队:队长:冯峰

队员:许海彬、杜华、胥智勇、岳鹏程、吕明波、李莉

医疗救援工作队负责为需要救援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保障医疗救援绿色通道的畅通。

(三)成立防灾抢险队:

队长:胥敏

队员:杨淦、杨柳、杨烈、杨绪、任春洪、余燕

防灾抢险队成员负责医疗救援设备、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保障。

医疗及抢险队成员须服从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服从医务科、医院总值班的紧急调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二、医院各科提高防灾救灾的警惕,做到防灾救灾救护队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做到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人员相对固定,提高对灾害事故的应急能力。

三、总务科、财务科、设备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等有关科室作好物资、资金、设备、药品、器械、车辆、通讯等准备工作,确保抗灾抢险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四、根据抢险工作情况,随时组队变更出发队员,各科室负责人和抽调人员必须按指令派出人员,并安排候补人员接替其院内工作。

五、凡参加抢险人员,均须将联络电话,统一登记交医务科备查。院总值班、救护车班,总机班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保证通讯畅通。紧急情况立即报告院领导。

六、应急物资

1、配备急救车2辆。

2、急救包:存放于急诊科。

3、急救药品:存放于门诊药房。

4、抢险人员装备包(包括:电筒、电池、雨衣、毛巾、被子、雨靴、蚊帐、水壶)。存放地点:物资库房。

七、应急通讯

1、应急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急救车辆配备“120”电台及GPS卫星定位系统。

3、车班值班人员配备电话1台。

4、院内程控交换机配备应急电源,可保证30分钟院内通话。

一旦发生洪涝灾情、险情,立即启动预案,全力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应急预案【篇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2、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办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特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露、扩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身心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损害,所开展的应急处理工作。

4、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职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的培训,队可能引发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露、扩散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院长负责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⑶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全院各科室职工对可能发生的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作出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⑷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医疗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指挥机构

组 长:王万林 副 所 长 副组长:郝 宇 预防科长 成 员:任 萍 护理部主任

苏守影 总务科科长

郭 红 一病房护士长

朱 妍 二病房护士长

刘 薇 门诊护士长

卢 卉 检验科主任

张殿林 放射线主任

王 静 药械科主任

2、工作机构

设立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应急工作办公室(预防科)。具体负责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职责

负责制定本预案,并负责突发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应急指挥,督促人员培训,负责对医疗垃圾废物意外流失、泄漏、扩散上报 2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医疗废物意外流失、泄露、扩散处理及报告流程

1、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半小时内直接向科室或部门领导汇报,节假日或夜班向总值班报告,接报人应立即报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在48小时内向铁西区卫生局、铁西区环保局报告。

2、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立即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4、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5、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告区卫生局。

6、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新津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铁西区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 3 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预防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9、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四、监督管理

1、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预防科定期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相关知识进行宣传。预防科、医务科、护理部做好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及演练,掌握流程及标准,掌握消毒隔离方法及个人防护流程。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责任与奖惩

有关人员服从领导小组安排,随时接受调配。如发生不良事件按照造成的后果,根据《铁西区结核防治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铁西区结核防治所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处罚。

铁西结核防治所 2011年7月1日

医疗应急预案【篇10】

4.1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四级,即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响应。

4.1.1i级响应

(1)i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i级响应行动

省卫生厅接到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报告、通报或指示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在卫生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省卫生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迅速组织和协调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事发地卫生机构,及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向省人民政府、卫生部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需要国家支援的,由省卫生厅提出请求,按规定程序上报卫生部。

事发地设区市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i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人民政府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卫生厅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医疗救治,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措施。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向省人民政府或省专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需要国家支援的,由省卫生厅提出请求,按规定程序上报卫生部。凡属启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省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省卫生厅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救援工作。

事发地设区市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3ⅲ级响应(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ii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设区市卫生局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同时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或市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省卫生厅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需要省级支援的,应及时向省卫生厅提出请求。凡属启动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的响应,设区市卫生局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救援工作。

省卫生厅接到报告后,要对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指导,根据需要和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省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提供技术指导,并适时向事发地周边设区市卫生局发出通报,要求做好相应的支援准备。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v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迅速组织县级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同时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卫生局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市、区)级总体应急预案的响应,县(市、区)卫生局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救援工作。

设区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要对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4.2.1先期处置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伤亡报告和医疗救援指令后,无论事件级别大小,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应立即组织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随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2.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后,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前期处置工作的交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将现场伤病员及处理情况报告后方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4.2.3现场抢救

应急医疗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必要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可向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提出扩大救援力量的建议。

4.2.4转送伤员

当现场处于危险环境或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后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转运。

(2)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全程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转运医护人员要在伤员转运单上认真填写转运伤员的病情,为后续医疗救助和情况汇总提供必要信息。转运单一份交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一份交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救治和后送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4)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要根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报告,及时调度辖区内的急救车辆赶赴现场转运伤病员。同时要根据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的分布情况,合理分流伤病员。本地无法完全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及时转运伤病员。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5)护送的医护人员必须按照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将伤员送往指定医院治疗。

4.2.5后送医院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应当指定相应的医院作为后方治疗医院;接到指令的医院应当在30分钟内做好接受第一批伤员的准备工作,在2小时内作好全面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收治伤员后应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救治情况。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发布

4.4.1信息报告

120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院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派出急救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将初步掌握的伤亡情况、事件原因等信息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的联动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属于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立即报告省卫生厅。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人员伤亡、医疗救治情况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接收伤员的医院要每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和医疗救治进展等,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每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4.4.2信息发布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

4.6医疗救援后期处理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结束不是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工作结束,而是医疗救援进入规范治疗阶段;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管理应区别于正常住院病人的住院管理,治疗进展情况报告实行24小时报告制;医疗救援和随后治疗费,必须实行专人专账管理。

医疗应急预案【篇11】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