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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3-04-20

交通应急预案精选。

下面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交通应急预案,学好防震救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为了共同构建地球村的安全防线。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充分考虑到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等因素,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交通应急预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在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指挥并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抢救、抢险、运输保障、现场处理及善后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运输危险废物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抢救、抢险、保障运输、现场处理及上后工作,服从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三、报告程序

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险废弃物泄漏事故后,驾驶员、押运员必须采取抢救伤员、迅速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及本企业报告,企业在接到报告后对情况做出分析和决策并有XXX上报上级所属

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

相关应急电话:环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医疗:120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车辆、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应急指挥

领导小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或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输时,立即启动本预案,由组长或副组长率领相关人员赶赴目的地进行现场指挥,遵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抢险施救、事故处理和运输保障工作,并即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车辆

1、应急指挥车辆:XXX为应急指挥车,XXX为运输保障车,确保应急之用。

2、应急车辆储备:根据需要,随时调派;储备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尽量保持相对固定,在相同条件下允许作必要的调整。

六、处置措施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或副组长应率领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危险废物运输在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时,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公安、交警部门和企业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名称、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本企业接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运载的危险品性质、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况,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进行处置,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七、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驾驶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还应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交通应急预案【篇2】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在我镇境内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长阳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阳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晋合荣担任组长,综治办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吴新会、创安公司经理、市容所所长肖春亮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组织,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所属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要采取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1、维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

2、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

3、同时上报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xxx)

4、协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核实。

5、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秩序、抢救伤者和事故现场勘察、施救工作,处理善后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

(二)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分队,遇有事故发生时,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听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遣,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单位发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时内上报综治办,三天内将事故具体情况及单位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交通应急预案【篇3】

为加强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严重交通阻塞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恶劣天气给道路通行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快速行动,切实做好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严重交通阻塞,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部门、乡镇及职责

(一)公安部门职责

1、加强道路巡逻控制,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情况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将包括大雾、冰雪路段的起止地点、变化趋势、能见度、路面摩擦系数、交通流量、事故等情况报告县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2、对事故多发、事故隐患较为突出、易发生堵塞的路段及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实行有效监控,遇有大雾造成能见度低于50米或冰、雪造成路滑难行以及大雨造成公路塌方等有碍车辆安全通行的天气,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对能见度小于30米路(桥)面全线结冰等恶劣条件下的路段,实行封道管制,对不能通行的车辆采取有效分流措施;对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或路(桥)面部分结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段实行间断放行办法,并督促通行车辆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驾驶人谨慎驾驶。

4、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快速处置的同时,对受阻排队车辆通过喊话、鸣笛等方式指挥车辆停放有序,杜绝发生二次事故,待现场处置完毕,疏导车辆有序通行。

5、对发生交通堵塞的路段,及时派员进行有序疏导。

6、动用清障车对发生危险或出现故障的车辆,及时拖拽至安全地带。

(二)交通部门职责

1、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隐患较为突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2、对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出现的路(桥)面结冰情形,要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及时清扫清理路面积雪、积水等障碍,保障通行安全。

3、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站内值班制度,严把站门,认真落实“双查”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超员车和“病车上路”。遇路面结冰,及时安装防滑链等防滑设施,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教训,使其掌握冰雪路面的行车技术。

4、针对恶劣天气情形,及时、科学、合理调解客运班线、班次,采取必要措施,严禁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客运车辆通行。

(三)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职责

1、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和行道树倒状等情形及时进行清理。

2、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形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予以处置。

3、对城区道路的事故多发、隐患较为突出的地段及时设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四)气象部门职责

准确、及时地将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信息通报给安监、公安、交通、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播报,提示广大群众注意出行安全。

(五)安监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认真履行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2、牵头组织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对因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督查部门职责

1、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下发红、黄、绿三色督查令,跟踪问责。

(七)各乡镇职责

1、加强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2、对辖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以情形及时措施予以清除;对辖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形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予以处置;对辖区道路的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较为突出的地段及时设置警示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并派专人值守,对辖区旅游道路(安山森林公园由林业部门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和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及时封闭,严禁车辆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恶劣天气是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固始、平安固始的高度,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立足本职,遇恶劣天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同时,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县督查局、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应急预案【篇4】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暴雨、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三)、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应急处置程序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造成公路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公路灾害通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5)、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

八、 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九、其它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交通应急预案【篇5】

1.目的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车辆因交通、火灾、环境自然紧急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车辆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

2.1.交通事故类型

本专项应急预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类型:

1)车辆伤害;

2)火灾;

3)爆炸。

2.2.事故风险分析

2.3.事故分级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2.3.2.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万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3.指挥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工作职责

3.2.1.组长主要职责

1)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

2)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下达参加抢险、救援的命令,服从公司作出相关的处理方案。

3)负责向主管部门及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4)外出不在岗位时,授权副组长或他人代行其相关职责。

3.2.2.副组长职责

1)主管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救助活动,组长外出不在岗位时,根据其授权代行指挥职责。

2)在应急救援中,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协调班组力量参与抢险和救援以及现场维护工作。

3)负责组织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4)组织编制和完善小车班的处理应急事件工作的预案。

5)发现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组长,并听从指示。

3.2.3.成员职责

1)清理通道,疏散人员,减少伤亡。

2)负责应急事件现场的灭火、抢救和救援等紧急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3)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

4)负责提供救护工具、抢险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据现场最高负责人要求,协助做好现场救助和维护工作。

6)发现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听从指示。

4.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4.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见下图。

图4-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

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电话为:0353-5680777

4.2.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4.2.2.事故的简要经过。

4.2.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数伤亡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2.4.已经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级报告

4.3.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值班室,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上报。

4.3.2.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上报。

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在安全部电话:0353-5680777)

政府应急机构(警察:110;火警119;医疗120请求救援)

5.应急响应及处置

5.1.车辆故障事故

5.1.1.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熄火故障应急响应程序

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班组负责人,等待支援。

4)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监控室,同时做好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准备工作。

5)依据上级指示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协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应请求修理厂或交警帮助,将故障车送修理厂进行维修。

5.2.车辆交通事故

5.2.1.轻微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立即拨打120报警,同时报告班组负责人。有随车人员时,随车人员应协助驾驶员保护现场和车上物质,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2)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未受伤人员(或受伤较轻者)应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20求救;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上级和有关政府应急部门的通讯联系。

2)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3)应急处置结束后,班组责任人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处置过程、人员情况和处置结果书面上报综合部。

5.3.车辆起火事件

5.3.1.现场发生车辆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1)机动车辆若在公司停车场、车库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迅速利用车库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2)班组人员听到报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外,其它人员应该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发生车辆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机动车辆在(单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驾驶员应立即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监控室。

2)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起火车辆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3)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5.3.3.车辆行驶过程发生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1)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监控室。

2)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立即拨打119报警,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起火车辆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3)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5.4.机动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洪水、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停靠,并立即电话报告监控室,等危险过后再继续行驶。当自然灾害迅速加重又无法脱身时,驾驶员应视现场情况进行自救及就近寻求帮助,同时报告监控室,监控室在接到现场报警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并组织好备用车辆和人员,按上级指示及要求,做好赶赴现场救援准备工作。

2)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外部及公司的通讯联系。

6.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驾驶员及车长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综合部。同时并按上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车辆应在班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监控室、安全部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7.2.物资保障

车辆与停车场内应配备灭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随时调用。

1)灭火器24个,其中停车场16个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车辆各有随车灭火器两个,由各车责任司机保管;

2)水桶2个,位于停车场;

3)铁铲2把,位于停车场。

8.预案的管理、应急培训、演习和改进

8.1.积极利用培训学习、黑板报、内部专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本预案应由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预案应由班组安全员负责保管、更新。

8.3.本预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预案由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交通应急预案【篇6】

窗外,耀眼的金黄洒在街道上,释放夏天最后一丝热力;房内日历一张张的飘落,斗大的字体宣告着:夏天就要悄悄离去,而秋天正要缓缓降临。尽管再过不久,就要展开新的生活,但我并不会惊慌失措因为我早已整理好行装,蓄势待飞,准备迎接我的初二新生活。

孟塔古夫人曾说:没有比读书更廉价、更永恒的快乐。这句格言,我早已听闻,但直到今年夏天,我才真正了解它的内涵。在今年的酷暑,走在街头,不出半小时,毒辣的阳光就把人烤的全身如被水母缠身般的全身刺痛。因此,今年暑假,我选择躲进图书馆,当只书虫。徜徉在浩瀚的书海之中,我终于了解到,书本,并不只是知识的矿脉,它们更是精神的食粮。当我在其中缓缓蚕食,原本因暑假整天无所事事而空虚的心灵和头脑竟双双充实了,连沉闷的心情,也变得明朗了!

古人曾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年暑假,我就和老师、同学一起进行了一场以人为镜的活动。我们两度前往中山大学,拜访两位教授。在那中山最高的学术殿堂中,我看见一个联考五度失利的落魄学生,如何靠着努力不懈的态度成为名字被写进国内外教科书的知名教授;也让我看到一个教学方式享誉国际的教授是多么的虚怀若谷。在这里,我不仅遇见了知识的传承,更将态度好好地翻修了一番!开满了愉悦的花朵!

今年的暑假,一项项意义深远的活动充实了我的知识、丰富了我的心房,更开拓了我的眼界。这些活动为我穿上知识的盔甲、抗压的头盔和希望的宝剑,让我昂首阔步,迈向六年级新生活!

交通应急预案【篇7】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市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市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 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专业安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安全监督科科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预防预警机制

1、 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市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和省交通运输厅。

2、 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 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 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 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3、 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 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市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 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 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 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 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 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 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 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3、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 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6、 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要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将恶劣天气及其次生灾害检测预警、恶劣天气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7、 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五、 监督管理

1、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 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六、 其他

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交通应急预案【篇8】

一、指导思想

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民政、交通、建设、医疗卫生、交警、消防、保险、公路、运管、社保、农牧、农机监理等单位负贵人为成员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队、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现场勘查调查、现场保卫、医疗救护、现场救援保障、善后处理、联终接特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指导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县区人民政府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紧急处置,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姐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现场勘查调查组:由公安局负责,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程序规定,负责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责任调查,对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员的布控、缉捕、讯问等工作,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必要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现场保卫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交警、武警、驻军、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民兵和附近村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局负责,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要求,组织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抢救费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力争将人员伤亡数显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6、现场救援保障组:由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运管局、农牧局、消防、交警、公路、农机监理等部门组成,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时组织调用救援物资、运输车辆、铲车、吊车、概车、起重机等特种工程设备,负责清理障碍物,采取防护措施,为现场施救提供方便。并会同电力、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供电工作,确保各种信息传递畅通。

7、善后处理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险、农机、肇事单位等部门组成,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保险理赔、死亡人员身份确认、遗物保管和认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了解事故伤者及伤亡者家属的意见和情绪变化,发现和处置事件苗头。

8、联络接待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办、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接待安慰死伤者家属及来访群众、新闻单位、上级部门,负责各种材料的上报下达,及信息反馈。

对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肇事单位,安监局应会同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车辆肇事单位进行整顿,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强化管理,使各项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市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交通、运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应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

四、预案启动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列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员死亡,或者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毁等造成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翻车、着火、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灾害。

五、信息接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灾情和紧急重大情况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程序规定,及时将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况逐级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全体处置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卫生、消防、运管、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并按各系统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实行电话联动,不论是哪一个单位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电话的四台之间相互通报和逐级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

六、现场处置

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规范要求,建立安监、公安、交通、卫生、保险、农机、驻军、民兵等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现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具体按下列要求处置:

一中心现场应当使用警戒带或者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并指派驻军、武警、公安民警、运管人员、农机监理人员和民兵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过往车辆减速行驶或者绕道行驶。

二遇有雨、雾、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和冰雪恶劣天气、弯道、陡坡、拱坡等视距受限的事故现场,应增设警戒标志和警戒人员,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双向封闭道路,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因专业施救需要移动车辆或者物品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告知其做好标记,待险情消除后再勘查现场,严禁险情消除前进入现场。

四遇起火、爆炸、剧毒物品等扩散时,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卫生急救等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开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险情,需要封闭事故现场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民兵、村民协助公安、武警、部队封闭现场,排除险情。

五因水灾、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毁坏道路而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总段组织突击队抢修被毁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六勘查、救护车辆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依次停放在安全处,严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视重特大交通本故应急处置工作,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听从上级政府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人员调集和车辆、器材、设备的调配指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三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对于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