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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3-04-21

防控应急预案汇总。

按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我们需要事先规划好下一阶段工作了。工作计划,是我们对自己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系列的步骤,当我们忙起来时,容易忽略一些环节,工作计划可以起到提示的作用。在写工作计划时需要考量哪些要素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防控应急预案汇总”,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防控应急预案【篇1】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防控应急预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日前,市教育局就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一要加强人员排查处置。要重点全面排查7月6日以来南京返锡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学生以及其他关联人员。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不得进入培训机构。有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如无法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立即向社区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暂不进入培训机构。如师生员工的共同生活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因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等情况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师生员工暂不进入培训机构。二要严格防疫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人员管控、个人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和测温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主动接种疫苗。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改;如要恢复培训业务,必须经过申请、相关部门现场严格审查等程序。三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恢复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疫情防控情况;还要在“无锡市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每日登录、上报防疫情况,确保相关人员信息应报尽报,相关数据正确。

防控应急预案【篇3】

近期,受北京疫情影响,特别是境外确诊人数仍呈爆发性增长,国内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很大。因此,大荔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将常态化持续进行,同时,X月XX日起复工复课后,大荔县境内部分无资质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教学辅导工作,严重扰乱了县域培训机构市场的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X月XX日起,大荔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同时对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进行集中治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要求各证照齐全的“白名单”合法培训机构要注重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过程中将重点治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小初衔接”等违规培训行为。同时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简章)、乱收费行为、不按要求公示各种信息、乱挂牌等现象,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二、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停止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行为,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三、对违规开展文化及艺术、“幼小衔接”等培训的托管机构、幼儿机构进行依法取缔。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机构存在的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隐患、安保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要求立即停办整改。五、对公告以后仍然无证办学的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并列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非法校外机构、公办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等行为进行举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防控应急预案【篇4】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四、形势研判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专家研判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风险。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

五、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乡镇(街道)无病例,个别乡镇(街道)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及省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重点地区来天台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种者的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各地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止疫情跨社区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安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力量。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监测、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县域疫情传播,即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在乡镇之间传播,防止疫情向其他县(市、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县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力量,必要时争取省市支援支持。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乡镇(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做好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县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酌情采取关闭所有公共场所、全域交通限制、停工停业停学、人员不能离开本区域等措施。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县内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乡镇(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县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县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省市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县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城市局部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六、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