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工作计划 > 导航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29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精选。

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我们要为新任务制定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每一个职场人士进行时间管理、项目管理的手段,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着手写工作计划呢?小编通过精心筛选,为您整理了“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精选”,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1】

1.对班主任工作的要求:

1)晨检时间做好一摸二看三问,了解有无生病或不适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及追访。

2)监督、指导学生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2.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预防流感疫情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不打折扣。要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要有防病意识。

2)日常工作中要摆正预防重大流感疫情流感疫情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摆在第一位,把预防流感疫情工作作为学校第一要务。

3)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实行健康首问责任制。

4)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

3.对学生的要求:

1)遵守学校的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体温≥37.5oc伴呼吸道症状时,在家隔离观察治疗,每日汇报体温及其它情况,退烧两天后方可返校。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经常洗手,坚持体育锻炼,坚持开窗通风,不与别人共用水杯、餐具等,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捂嘴。

3)要有防病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身体不适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2】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新冠疫情突发引起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食盐保供工作,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和科学防控相结合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人物同防”,强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在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促进人员和货物安全有序流动。

(二)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供销社及所属企业认真落实环境整治、清洁消杀、验码测温、限流限距等防疫举措;按照属地的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对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管理,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时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好核酸检测;尽量不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进一步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盐业公司做好食盐储备等应急工作,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市政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保供领导统一指挥,市供销社和盐业公司负责保供,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食盐储备工作,稳定市场、保障食盐市场供应。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全系统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供销社主任张春生担任、副组长由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xx担任,成员由盐业公司、综合业务科、办公成室等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专班、应急储备运输专班和后勤保障专班。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食盐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措施;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食盐应急供应任务;协调组织市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食盐应急保供工作;提出建立市级食盐储备计划和使用市级储备食盐数量,根据预警级别及时下达动用市级储备食盐投放市场指令。

(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负责与各成员单位、保持沟通联系,组织落实食盐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及时采集汇总有关食盐供求信息,掌握全市食盐市场供需动态,为指挥中心提供决策参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指挥中心采取有关调控和应急措施;依据市场波动程度,及时通报全市;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完成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协调专班工作职责

负责信息接收、食盐调配、市场动态监测等工作。

(四)应急储备运输专班工作职责

负责食盐储备,按照指令及时、准确的将所需食盐配送到保障供应点位。

(五)后勤保障专班工作职责

负责食盐应急保供后勤保障,保供参与人员核酸检测,保供信息的上报及外宣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食盐储备。按40万人口、每天每人纯入口盐最多6克计算,我市全域日需食用盐约2.4吨。平泉市盐业公司按省级、平泉市级食盐储备文件要求(省级食盐应急储备200吨、本级食盐储备60吨)和我市实际,确保储备各类食盐不少于300吨,全力保障乡(镇)村600余家食盐供应网点、城区范围内各大超市以及市指挥部确定的配送点食盐供给充足。

(二)确保供应及时。全力做好市场分析、信息收集、食盐调配等工作,成立3个运输配送分队,配备运输车辆3台,应急保障车辆1台,确保在收到指令后及时将所需食盐配送到保障供应点。

(三)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机构专班、组成员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指令要求,全力做好食盐应急保供工作。各机构专班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组成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4】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5】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6】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严格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制度落实,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带动。督促镇村干部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勇于担当作为,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强履职监督,推动责任落实。重点聚焦各村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是否落实、工作责任是否靠实、工作措施是否细实、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三是压实防控责任,增强防控意识。疫情不退,督查不停。镇纪委坚持每天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白天到村到户督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晚上到检测点督查人员到岗到位、值班值守情况,已累计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X次,向镇党委、政府反馈督促发现问题X条。同时,指导各村监督委员会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村“两委”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7】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预案【篇8】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一、


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正式宣布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爆发,这场疫情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为了有效地应对疫情并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各地纷纷成立了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本文将对该组织的应急预案进行详细探讨,旨在提供科学、高效的解决方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由政府、防控部门、媒体等多个部门共同组成。其中,政府担负着协调和领导的责任,防控部门负责疫情监测和减少传播风险,媒体负责宣传和传播相关政策等信息。还应设立行政支持、物资配送、社区协同等专门的部门,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应急预案


1. 情况分析和风险评估: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需要深入了解疫情的严重程度、传播途径和扩散速度。根据情况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应对策略并做出相应的预案调整。


2. 储备与供应链管理:疫情期间,物资供应是保证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关键。保障组应及时进行必需品的储备,并确立供应链管理机制,包括统一采购渠道、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合作,以及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等。同时,还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备选供应渠道,以备不时之需。


3. 物资分配与调度:根据不同区域的疫情严重程度,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制定合理的物资分配和调度方案。例如,疫情严重的区域可以优先发放一次性口罩、消毒液等物品,同时加强物资调度,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信息共享与宣传:保障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和汇总疫情相关信息,包括感染人数、医院床位情况、物资储备等等。同时,还要加强对疫情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减少人员流动和社交接触。


5. 社区协同与志愿者管理:社区协同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设立社区协调员、志愿者队伍等,保障组可以促进社区自救和互救能力的提升。志愿者管理包括招募、培训、任务分派等方面,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最大化地利用起来。


6. 应急响应与评估: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突发情况。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对整个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为未来类似事件提供经验教训。


四、总结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是有效应对疫情的关键环节。通过完善的组织机构、科学的分析和评估、灵活的物资调度和配送、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宣传、紧密的社区协同和合理的志愿者管理,可以实现物资保障和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这一系列措施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确保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和社会安全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