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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1642读后感|伦勃朗1642读后感(汇编13篇)

发表时间:2020-07-22

伦勃朗1642读后感(汇编13篇)。

【1】伦勃朗1642读后感

《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2】伦勃朗1642读后感

教学目标:

扫清文章字词障碍,理清文章内容。

重难点:

1.深刻理解文章内容,把握文章的线索。

2.学习作者的描写方法,借鉴其散文写法和小说的笔法。

一、新课导入

同学们,我们上一节课领略了“各拉丹冬”独特的美景,今天我们在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笔下去感受勃朗峰的异域风情。

二、资料助读

勃朗峰,意为白色之山,是欧洲阿尔卑斯山的主峰,位于法国的上萨瓦省和意大利的瓦莱达奥斯塔的交界处。勃朗峰的最新高度为海拔4810米,它是西欧的最高峰。在勃朗峰,每年都有大量的游客前来滑雪、登山。

马克吐温,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是他的笔名,原是密西西比河水手使用的表示在航道上所测水的深度的术语。代表作品有小说《百万英镑》《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耶历险记》等。马克吐温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他的主要作品大多已有中文译本。20xx年,马克吐温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16名。

三、诵读,整体感知文章

1.自读课文,疏通字词

(1)组内合作,运用工具书给下面加点的字注音。

雇(gù) 翌日(yì) 陡峭(qiào) 隧道(suì) 俯瞰(kàn)

穹顶(qióng)巍峨(é)皑皑(ái)逗留(dòu)缭绕(liáo)

妩媚(mèi)蔓延(màn)浮躁(zào)颠簸(bǒ)沟壑(hè)

旷野(kuàng)打嗝(gé)络绎不绝(luò)轻歌曼舞(màn)

瞬息万变(shùn) 纷至沓来(tà) 名副其实(fù) 和颜悦色(yuè)

(2)在课文里找出下面的词语,查词典解释其意思。

翌日:次日。

俯瞰:指俯视,从高处往下看。

皑皑:形容霜、雪洁白。

妩媚:形容女子、花木等姿态美好可爱。

蔓延:像蔓草一样向周围扩展。

沟壑:山沟。

络绎不绝:形容(人、马、车、船等)前后相接、连续不断。

轻歌曼舞:轻松愉快的歌声和柔和优美的舞蹈。

瞬息万变:形容极短的时间内变化快而多。

纷至沓来:纷纷到来;接连不断地到来。

名副其实:名称或名声与实际相符合。

和颜悦色:形容态度和蔼可亲。

2.学生默读课文,小组合作讨论,从文章结构、内容的角度整体把握课文。

文章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1~7自然段):描绘山中奇景,嶙峋的怪石,变幻的光影和无限的感叹。

第二部分(8~11自然段):叙述奇人奇事,惊险的旅途,怪异的车夫。

3.跳读课文,画出文中描写山中奇景的句子,用自己的语言品析。

(1)我们拾阶而上,威严的穹顶也随之愈升愈高,耸入蓝天,最后仿佛独踞苍穹。(山为什么会随我拾阶而上而“愈升愈高”?)

从视角的角度描写山的高大。

(2)我们曾仰面遥望附近的一座峰巅,但见色彩斑斓,彩霞满天,白云缭绕,轻歌曼舞,那朵朵白云精美柔细,宛如游丝蛛网一般。五光十色中的粉红嫩绿,尤为妩媚动人,所有色彩轻淡柔和,交相辉映,妖媚迷人。我们干脆就地而坐,饱览独特美景。

从色彩变幻的角度,表现了山景的变幻无穷,令人着迷的情态。

(3)良久,我们终于感悟到,眼前的绚丽色彩以及它们的无穷变幻便是我们从漂浮的肥皂泡中看到的一切,泡泡所到之处,种种色彩变幻,尽被摄入其中。自然界中最美丽最精致的造物,莫过于肥皂泡泡了:刚才空中的华丽色彩,天衣云锦,恰如那在阳光下破裂并蔓延开去的肥皂泡。我想,假如世上只有一个肥皂泡,其价值会是多少呢?

作者抒发情感,感叹美景不常在的内心淡谈的忧伤。

4.作者在写景的同时,花了大量篇幅写车夫,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作者在前面详细描绘勃朗峰的美景,有助于读者对勃朗峰的美景感性的认识和享受,但是,为了丰富文章的意蕴,作者在观景的同时运用小说的手法刻画了车夫的形象,这样使读者不仅仅领略勃朗峰的美景,而且零距离地感受这里的人美,起到了丰富文章内容和深化中心的作用。

四、课堂小结

从这篇文章也可看出,马克吐温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幽默作家(尽管幽默在这里表现得比较清淡),同时也是一位笔下极富诗意和擅长写景状物的文章妙手。

五、课外阅读

利用课外时间阅读马克吐温《海外愚夫》(1869),内容记叙了他旅游欧陆时的种种趣闻逸事。

六、板书设计

登勃朗峰

山中奇景,嶙峋的怪石,变幻的光影,无限的感叹。

叙述奇人奇事,惊险的旅途,怪异的'车夫。

【3】伦勃朗1642读后感

1、还没有一个更异想天开的白痴,那么轻信甜蜜的谎言,把毒药当做美酒吞下。

2、假如人们对于残忍不公的人老是仁厚服从,那么坏人就要为所欲为了。他们就绝不会觉得害怕,所以他们就绝不会改,而且越来越坏了。

3、外表最严肃的淡泊者,毕竟也是有人性的;带着大胆和好意“闯入”他们灵魂的“默海”,时常是给他们最上的恩惠。

4、感情中没有判断实在是一口含水的酒;但是判断若不被感情调和,给人类吞咽也是一口太苦,太粗糙的粮食。

5、矜持的人比较开畅的人,时常更真正需要坦白地讨论他们的感情和悲痛。

6、我从不说谎,如果我善于骗人,那么我会说我爱你。但我早就坦言,我并不爱你。

7、缺少判断的感情就如同淡而无味的白水,不过,没有感情进行调和,判断也会像苦涩而又粗砺的`食物,令人无法下咽。

8、没有雄心壮志,又怎么成得了事儿呢?我们有这个天赋,总该有所得吧。我们该珍视自己身上的才华,就算到头成不了大器。

9、真正的友谊不是一株瓜蔓,会在一夜之间蹿将起来,一天之内枯萎下去。

10、虽然有许多可以引起失望的东西,却没有什么可以把爱情冷下去或驱逐走。

11、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

12、所有天才的人,无论他们是感情的人不是;()无论他们是狂热者,贪望者,或专制者--只要他们是真诚的--都有他们崇高的瞬间,这时他们克服而且统治。

13、上帝只不过等待灵魂与肉体分离,以赐予我们充分的报酬。当生命很快结束,死亡必定成为幸福与荣耀的入口时,我们为什么还要因为忧伤而沉沦呢?

14、爱情是真实的,是持久的,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甜也是最苦的东西。

15、如果上帝赐予我金钱与美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你我都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16、我奇怪为什么道德家说这个世界是一个荒芜的旷野;在我,它却玫瑰一般开着花。

17、可是既然不可避免,就非忍受不可,命中该你忍受的事,如果说你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

18、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

19、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舍难分,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20、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恨你,都相信你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相信自己是无辜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21、不与他人分享的快乐几乎不能叫做快乐,那是索然无味的。

22、即使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是当我们的灵魂从坟墓经过,我们都是一样的。

作者简介:夏洛蒂・勃朗特18生于英国北部约克郡的豪渥斯的一个乡村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专收神职人员孤女的慈善性机构――柯文桥女子寄宿学校。在那里,她的两个姐姐玛丽亚和伊丽莎白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15岁时她进了伍勒小姐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主要作品;《简爱》《维莱特》.

【4】伦勃朗1642读后感

《珠宝》是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讲的是一对夫妻和珠宝之间的故事。

丈夫是个职员,和妻子结婚虽然已经六年,但他们的感情却比初恋时更加甜蜜牢固。妻子精打细算,聪明能干,对丈夫关爱备至,温柔体贴。唯一让丈夫不满的是,妻子爱看戏,还喜欢假珠宝。有一次,妻子去看戏患上风寒,最后因肺炎而死。丈夫迫于穷困,去卖“假珠宝”,却意外发现珠宝竟然是真的。当知道珠宝是用妻子的贞洁换来的,丈夫悲痛欲绝,羞愧难当。可是转眼就觉得还是做有钱人好,不但心安理得地卖掉珠宝,而且还厚着脸皮以此夸耀于人。莫泊桑以巧妙手笔表达了夫妻情爱名誉都是假的,只有金钱珠宝才是真的。作者在文章开始就埋下伏笔。结果是:妻子去看戏,从而认识更多的有钱人;才会把自己打扮的光鲜漂亮;妻子爱珠宝,才会千方百计地去获取,哪怕不惜失去自己的贞洁,以假珠宝来蒙骗丈夫,由此我们能看出人真奇怪!

读了故事,我知道了在一些人心中,亲情,爱情都不重要,只有金钱最重要。但是对于我,我觉得亲情友情才是最至高无上的!

【5】伦勃朗1642读后感

有谁不珍爱自己的青春星,月,蝶,杜鹃,虚无的名利,红颜的静女……然而,对于一代文豪鲁迅先生而言,这一切却又是多么地悲凉缥缈!

人的生命,如蜉蝣般短暂,芦苇般脆弱,与浩大的世界比,人只是一粒微小的尘埃而已。人世的辛酸,国家的不幸,终归只是一个梦,而在那战火连年的时代,人们总习惯在梦中生活。

鲁迅先生审视了生命的本体,并且无情的剖析,最终看到了生命本质的阴郁而冰冷的面目。《野草》中处处弥漫着神秘的情趣,鬼怪的气氛,整个儿好似一个变形梦魇的世界。欢乐,恐怖,青春,死亡……一切都使人透不过气。那阴阳两极的沟通,人鬼之间的交流,让我们听出了生命的悲歌,对于常人来说,这就像是在伤口上撒盐,难以忍受。

鲁迅先生是那旧时代的先行者。他孤高,他苦闷,他时时忍受着折磨,死亡意志的咬噬,他目睹着人变兽,兽变人的残酷现实。他是用带血的头颅,一次次去撞击那地狱之门,最终让那生命之树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鲁迅,他站在人类文化的高原上,他呼传统之风,吸外来之雨,中西熔铸,取其精义,从而使《野草》成为了一座不可企及的丰碑。

对于宇宙而言,我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我自己,我却是一切。辛涅科尔是这么说的。一只蚂蚁显示出来的力量和一只大象所显示出来的力量,难道在本质上会有什么不同吗既然精卫能填海,夸父可以追日,那么这世界上又有什么不能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呢就算人生是幕悲剧,也要有滋有味,有声有色地演好它,以不失其情致和乐趣,壮丽与快慰!

我们是明日,虽然我们现在安逸,但须知居安思危。我要以那苦难的时代为戒,为鉴,要如地狱中运行的火,一俟溢出必会复苏,燃烧,成为通红的慧星,成为炎炎升腾的火柱,从而夷尽一切黑暗,让世界变得通明透彻。

【6】伦勃朗1642读后感

简爱,简单的爱,扩张开你的名字便是如此可爱的呢音。人如其名,你一直在用心去简单的爱着别人,也同时渴望着这简单的爱。就好像一朵盛开在深谷里的花朵,坚强的绽放光彩,也极其向往着阳光。

我还记得童年时的你是这般可怜,被姑母姐姐欺负,关小黑屋子,吃剩菜剩饭,幼小的你苦苦承受着寄人篱下的痛苦,终于有一天解放了,也只是走向了另一个地狱。学堂里的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好友,在你谨慎小心的维护着这份友谊时,她却像阴湿处的小花一般,迅速的凋零死去。可怜如你,又是一个寒冬。

也许是上帝可怜你,长大后的你终于找到了你的阳光——罗伯特先生,在特恩费罗庄园里的你拥有了你从小到大都没遇见的幸福,可天不遂人愿,一系列感情的挫败让你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做错了事急急的逃开,然后没有目的的流浪。亦如童年的你一般。而当你重回庄园时,你学会了释然,你选择了幸福,你一直渴望的阳光。

我想你还是当年那个纯真的孩子,你那纯粹的灵魂,放在阳光下也看不出一丝的杂质的灵魂,不屈又悲伤。你一路跌跌撞撞的成长,穿过了荆棘,穿过了黑暗,纵是遍体鳞伤,也绝不会地下你那高傲的头颅。深谷里的你是娇嫩的,柔弱的,也是高傲的,美丽的。你在一片死灰里惊艳的绽放,又顽强地挺过了无数的寒冬。

我想像她这般的孩子是舍不得让她承受太多痛苦的,可就是因为苦难,才让她真正拥有了永久的幸福。深冬的暖阳轻柔地照射在冻僵的花瓣上,花朵开始苏醒,开始重生。

不知为什么,想到你我便极容易那位名字如同高原上湖泊一般的诗人——-海子,他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爱啊简爱,我想你也是这般对幸福充满了无限的想象,追求生命的意义。

简爱啊简爱,让我们一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7】伦勃朗1642读后感

1642年,荷兰阿姆斯特丹,一幅由城市自卫队员“众筹”定制的巨幅画像,正成为上至贵族客厅下至市井茶肆的笑料。16名自卫队员想请画家把他们穿着华美军服的荣耀形象永久地留在画布上,高挂在市政厅墙上,供后代仰望。可是这个画家却画了什么呀?有的人被光照着,有的人被塞在暗影里,这个头盔遮挡面目不清,那个只露了一个肩膀半个脸,说好的雄赳赳集体肖像呢?还有画上怎么多出了好多路人,前排腰间拴只鸡的小姑娘是谁,她付过钱吗?……每人100荷兰盾的付出,就只为了荣幸地挤在黑暗的大门里边那许多看不清、认不出的人物中间,做“一片富有生气的阴影”?

300多年过去了,这幅历经耻笑、切割、烟熏、水泡、甚至被泼过酸液的巨幅油画,如今早已是荷兰国立博物馆镇馆之宝。这幅画,后来被命名为《夜巡》,这个画家,就是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

1606年7月15日,伦勃朗出生在荷兰莱顿。这是个大学城,也是毛纺业的中心,人们丰衣足食,既务实也相对开明。伦勃朗是家中的第6个孩子,父亲是磨坊主,母亲娘家则是面包师。他和城里所有人家的孩子一样,早早上学,读的是拉丁文学校,1620年14岁时,他进入莱顿大学读法律。但他对学业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很快就退学了。他只想当个画家。他的这个爱好并不被人们看好。

1621年,伦勃朗拜当地画家雅科布·范·斯瓦宁堡为师,3年后转到阿姆斯特丹,成为历史画画家彼得·拉斯特曼的学生。1625年,他在莱顿城挂牌画画,同时招收学生,教授素描、版画和油画。23岁那年,当地名流康斯坦丁·惠更斯发现了他与众不同的才华,将他引荐给了荷兰执政腓特烈·亨利。

再次来到阿姆斯特丹的伦勃朗和他仰慕的前辈一样,只要有了大人物的赏识,才华便有了用武之地。凭借着来自大人物之间的口口相传,他的订单源源不断。况且富裕起来的商人也迫切需要像贵族那样给家族留下自己的光辉形象,他一个人忙不过来,索性收了几十个交学费的徒弟,画室就像一个生产车间,流水线一般忙碌有序。“来自莱顿的伦勃朗·哈尔曼松”这个阿姆斯特丹最受追捧的署名,就像印钞机,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1632年,伦勃朗的《杜普尔教授的解剖课》问世,更是将这种成功推向顶峰。和风行的画法不同的是,这幅画将人物构思在特定的场景中,人物在这瞬间的动作和表情,定格成了一个关于“现代医学”的精神境界。这是伦勃朗最骄傲的与众不同,但他不知道大部分人赞赏他,只是因为这幅画上的人平均排列、面目清晰,并且画中还有每个人的名字。1642年,当他签下一个更大的订单时,他已经有了更新的构思——他就像一个舞台上的导演,殚精竭虑地安排16名自卫队员的位置和动作,小心翼翼地处理光影、色彩。

約安尼斯·约翰·凡·隆恩是伦勃朗的家庭医生,也是最早看到这幅画的人。他在日后的回忆录里记录下了自己当时因为震撼而目瞪口呆的激动。伦勃朗滔滔不绝地向他讲解了画的由来和构思——

“这些人的父辈或祖父,都是遭受绞刑、火刑和车磔刑的房屋粉刷工人、烧酒酿造工人和鱼贩子,都是为了良心上过不去的事情,为了跟卖酒卖鱼或粉刷房屋毫不相干的事情起而战斗的人们,岂不知他们在市政厅各位官员的统治下,仍和在国王的统治下一样需要战斗。他们身上有一种使他们显得优秀而高尚的东西。好,既然有,我就要找到它,把它画出来。”

“这是城市自卫队正在离开武器库,前去执行一项任务的一刹那——一切还都异常混乱,一个老头儿在击鼓报警,有些士兵在摘取短矛,另一些士兵在整理枪支,小孩子和小姑娘正从士兵们的膝下钻出来,还有每次出巡必然要来的一条狗,它往往夹杂在行列的中间,这里有一个人是领袖,是个信心百倍的人,他深知自己的职责所在,他从容不迫地稳步前进,因为他了解,无论他做什么,其余的人都会奋起追随。”

“你喜欢我给尼古拉·杜普尔所画的肖像。但在那幅画上,我画的并不是正在讲授解剖学的一个有学问的医生。我是打算使那幅画具有较广泛的意义——较‘抽象’的意义,我打算画的是科学,而不是一群科学家。正像在现在这幅画上一样,我尽最大努力,使观众对‘市民的义务’产生一个印象,而不是让观众看到一些各做各的琐碎事情的互不相干的市民。”

但伦勃朗没有料到,他这种“艺术布局方面的新变革”,这种“把思想贯穿于色彩之中”、“把感情变为光线和阴影”的尝试,竟然成就了一场轰动全城的“笑话”。祸不单行,就在他承受着这样奇耻大辱的时刻,他的妻子也因病去世。1642年就像一把无情的钢刀,将他的人生彻底切成截然不同的两半。

1642年的夏天,伦勃朗的妻子莎丝佳在辗转病榻一年后,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周岁的儿子。结婚10年,他们前3个孩子先后夭折。莎丝佳分娩前后吐过血,不得不请保姆来带孩子。保姆告诉伦勃朗:“你老婆不过是着了风寒,不必大惊小怪。”现在看起来,病已经耽误得不轻。

在当时的荷兰,法律有一大套繁文缛节保障仆人的权利,除非抓住偷窃行为,否则雇主是不能轻易解雇仆人。莎丝佳匆匆请来的这位保姆叫盖尔特,是一位有着强烈掌控欲的女人。也许是心有所感,莎丝佳留下了一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给了儿子泰塔斯,而伦勃朗只要不再娶妻,就能随意动用这笔遗产。

莎丝佳走了,盖尔特以照顾孩子的名义留在了家里。起先伦勃朗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需要有人料理家务。然而这“一家三口”渐渐不再是主仆关系,盖尔特已然反仆为主,一心想做女主人。1647年,忍无可忍的伦勃朗将21岁的亨特克里奇带回家中。伦勃朗给了盖尔特160盾,并且保证以后每年再付她60盾。不料心怀不满的盖尔特去而复来,讹诈要钱,并且到处散布伦勃朗与她有夫妻之实却不给她夫妻之名,甚至上法庭起诉伦勃朗。而伦勃朗本人不胜其扰,只求能回到画布前专心工作,便答应了她的要求,每年付给她200盾。

1654年,亨特克里奇怀孕了。

命运和伦勃朗的缠斗此时竟然又卷土重来。当初莎丝佳用来提防心怀叵测的盖尔特的遗嘱,此时成为伦勃朗娶亨特克里奇的障碍。自《夜巡》遭受名誉与财产的双重“失败”后,他的收入锐减,债务缠身,虽然莎丝佳的财产一直被她娘家亲戚以保护孩子的名义挂在账上,但好歹他也能因为莎丝佳的遗嘱而借到钱。但宗教裁判所可不这么考虑,他们传唤了挺着大肚子的亨特克里奇,判处她与伦勃朗属于姘居关系,犯了娼妓罪。始终心怀怨恨的盖尔特也乘机落井下石。之前她因为仇恨而丧失理智,以致她的兄弟站在伦勃朗一边向法庭作证,将她送进疯人院,但此刻她正因病保释,闻风而来的她立即大吵大闹,直接将伦勃朗告上法庭……这次盖尔特成功了,1656年8月8日,法庭判决,她成了伦勃朗的债权人。

这一年伦勃朗50岁,他跌入了人生最黑暗的日子:因为《夜巡》,他被上流社会和富商们抛弃;因为与亨特克里奇的爱情,他被教会逐出;因为盖尔特,他成了妇女们的公敌;因为一场接一场的官司,他真实的财务暴露无遗——莎丝佳的遗产只在她娘家人含糊不清的账本里。无数说不清的债务人堵上门来,不懂财务的伦勃朗连请个律师都是那么不靠谱,只得宣告破产,他的房子和他大手大脚买来又舍不得出售的收藏一概被查封、拍卖……

如果说1642年的伦勃朗如同跌下悬崖,50岁的伦勃朗则是身处看不到希望的黑暗之中。

1663年,亨特克里奇去世;1668年,刚结婚的儿子泰塔斯也离开人间。伦勃朗经受着接二连三的打击,他的眼睛几乎瞎了。1669年,伦勃朗自知时日无多,请求隆恩医生为他念《圣经》中雅各与天使搏斗的章节。

“那人说,你的名字不再叫雅各,要叫伦勃朗,”这时他那依然沾满墨水和颜料的苍老多节的手指,又重新搁在他的胸口上,“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得到最后胜利……独自一人,但得到了最后胜利。”

【8】伦勃朗1642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故事《乐不思蜀》,这个故事给了我有很大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三国时期诸葛亮死后,蜀国大不如昔。不久,刘禅就被俘。司马昭建议曹髦封他为安乐公,刘禅的随行大臣隙正献计,告诉刘禅如果司马昭问他是否想念蜀国应对的一些话。几天后,司马昭在宴会上问刘禅想不想回蜀国,他居然把隙正教他的话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结果被司马昭识破,刘禅很老实告诉了司马昭。司马昭见刘禅很诚实,叫属下好好招待,几天后,在宴会上又问刘禅想不想回去,刘禅满意地说:"这里很舒服,回蜀国有什么好?

昏君不知亡国恨。刘禅的昏庸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刘禅的一番话不仅伤了大臣的心,恐怕九泉之下的刘备诸葛亮也会蒙羞。真叫人难以理解,诸葛亮当时为什么不取而代之,或者另选良材,难道让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断送在阿斗的手里就是对刘备的忠义,让蜀国在别人手里振兴强大也是对先帝的背叛吗?

刘禅本来就不是什么将才帅才,甚至他比普通人都要迟钝。只因为他是刘备的儿子,所以就得担起国家兴亡的重任,也就注定他要在历史上留下骂名。这不是他的错。如果他是个普通人,侍弄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可能会满意地说:"这样很舒服,做主公有什么好?"

由此看来,人的确应该量力而行,做自己能够胜任的事,做能够使自己快乐的事。

【9】伦勃朗1642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上下五千年》。里面有许多故事让我感触颇深,其中有讲秦始皇从建国到灭亡的故事就耐人寻味。

秦始皇打败了六国,统一了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的混乱局面。他认为自己有很高的功劳,所以自称为第一皇帝,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修建了长城、阿房宫、陵墓等,征用了大批农民工。那时全中国还不到两千万人,造长城要动用民夫几十万,还发兵三十万;又使用军民三十万和七十万囚犯动工建造阿房宫。

到二十即位,又从各地调集十万囚犯和民夫大规模建造秦始皇坟墓,耗费了不知多少人力和财力,逼得老百姓怨声载道。

终于有一天老百姓开始反抗秦朝了最先反抗的是陈生和吴广,起因是他们在被拉去看守渔阳的路上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反抗。虽然在战斗中陈胜吴广被杀害了,但是他们点燃起来反抗秦朝的那把火在到处燃烧,尤其是项羽、刘邦等起义军接之而来起义反抗,最终打败了秦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治理好国家,不能让老百姓做太多的劳役,搞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修长城是有一些必要,可以保卫边疆。

可修阿房宫是没必要的,只是自己享受,修坟墓等都一样。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能治理好国家。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个年轻的农民,从农村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憧憬,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自己的外国车。最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工作中,祥子攒钱买了自己梦想中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

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心爱的福柯自杀,让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

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 ,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祥子曾经讲义气,开始欺骗朋友,利用朋友。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

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

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在黑暗社会中,人性被扭曲,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仇恨。正是在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下,象祥子这样的下层公民受到了压迫。打了几拳,祥子终于明白了:

即使我们甘愿受苦,即使我们心地善良,也无法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过上幸福的生活。祥子得堕落,除了他的短视和狭隘的自私外,更多的是由于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来的堕落。

【10】伦勃朗1642读后感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11】伦勃朗1642读后感

作者写与友人游览勃朗峰的经历,重点描绘了勃朗峰的美景及富有传奇色彩的趣闻逸事,一方面表达了对大自然创造如勃朗峰神奇美丽景观的赞叹;

另一方面作者也感叹如此的美景转瞬即逝,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吉时美景,应积极投身于大自然中,纵享大自然的馈赠。

【12】伦勃朗1642读后感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着,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着,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

【13】伦勃朗1642读后感

作者的散文集《天真汉在国外》,内容记述了他以报社记者身份搭乘“奎克城”号轮船前往欧洲和巴勒斯坦采访的种种经历和见闻,并结识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奥利维亚·兰顿。作品一经出版便获得巨大成功,《登勃朗峰》便是其中很有特色的一篇。马克·吐温以其深厚的写作天赋描绘了登勃朗峰时所见种种美景和为他们赶车的车夫,写景时笔下极富诗意,文采斐然;写人时刻画生动,尽显幽默本色。

夏蒙尼·勃朗峰,位于法国和意大利边境,是阿尔卑斯山脉最高峰,也是欧洲第一高峰,海拔4 810米。勃朗峰地势高耸,常年受西风影响,降水丰富,冬季积雪,夏季不融化,白雪皑皑,故勃朗峰法语意为“银白色山峰”。显然,这座“阿尔卑斯山之王”的奇壮景观使作者为之着迷。无论是远观时层层雪岭,高大雄伟,气势磅礴,直插云霄,还是在山顶上,环顾周围,一览众山小;无论是山中诸峰形状各异,鳞次栉比,还是山中云朵流彩变换,璀璨缤纷,精工绝伦,都让他在登山时只顾欣赏而忘记了时间。作者用华丽、精准的词语,流畅洒脱的句子和铺张的文字将勃朗峰的一切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无一不让我们沉浸在她的美妙景色之中。尤其是他对勃朗峰云彩的描写,独具匠心地将她比作在阳光下破碎的肥皂泡,种种色泽变幻莫可名状,让作者发出了“世上的皂泡如其可求,其价值将不知几何”的感叹。

与勃朗峰的美景相比,为作者赶车的车夫更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这是一位操着蹩脚英语、自信、乐观、健谈的车夫,这位自封的“车夫之王”,深为他的工作和技术自豪。无论是他神气十足地保证能够超越在他前面的车队,还是在每一次化险为夷之后的镇定庄重的自我夸奖,或是在几乎遭遇不测后的面不改色,依然调侃嬉笑,都让作者一行在深刻体会到从未有过的惊险和刺激之余,感受到他的高超卓越的驾驭技术和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而与车夫的谈话,也同样充满着幽默与生活情趣。作者故意将车夫的法语句句直译成英语,以产生滑稽的效果。遗憾的是,这些在汉语译文中几乎无法传达,只能以捎带生硬的语句与词汇表示。同行的还有车夫同样自信地操着德语的导游朋友,一位曾经47次登上勃朗峰,自封为“勃朗队长”和世界上最好的向导。其实,在游人看来,壮美的勃朗峰对于在此工作的车夫和向导来说是相当危险的,然而从作者的描写中,我们丝毫没有感觉到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抱怨,而是抱着乐观积极的心态和自信的工作态度代表这座山峰迎接她的每一位客人,他们才是勃朗峰真正的主人。也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原本美丽的山峰更加显现出诱人的魅力。

文章虽名为《登勃朗峰》,然而作者没有着力描写登山的过程,而是注重勃朗峰美景的描写,更重要的是通过当地的车夫和导游,向读者传达出一种乐观向上、积极自信的生活态度。这也正是马克·吐温所一贯坚持的在幽默的语言和简明的句法下对社会现实和生活在这个现实中的普通人的深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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