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必备17篇)
发表时间:2022-05-02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必备17篇)。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x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x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xxxxx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x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xx年11月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xx、上海中船第x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xxx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认可,高xxx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xxx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xx建工集团第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xxx
请求事项:请依法通知xx、xxx等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事由:为了帮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特申请法庭依法通知xxx、xxx等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其可以证明之事实主要有:
1、对方提供给法庭的《钢材购销合同》涉嫌造假;
2、原告起诉之前曾经想让申请人帮忙向第一被告朱xxx追款。
此致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______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__________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证人名单
注:1在举证期间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写清证人的基本情况。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因(××××)……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申请你院通知×××出庭作证,以证明……(写明待证事实)。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证人出庭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制定,供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注意:
1、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2、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3、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某某司法鉴定所接受委托人俞某的委托,对其伤残等级以及伤后三期作出司法鉴定。某某司法鉴定所于20xx年12月17日出具某某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1409号司法鉴定书。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具体理由如下:
1、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本案的'鉴定对象俞某受伤后并未申请认定工伤,且本身已经年满55周岁,与某县天合胶合板厂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既然不属于工伤,则依法不能适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劳动能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xx)》进行鉴定。因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并直接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2、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该鉴定意见书中第一页明确列明了委托鉴定事项,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和伤后误工损失日、护理期及营养补偿期评定。其中并不包含因果关系评定。然后该意见书的第三页“分析说明”中却直接作出以下表述,“被鉴定人俞某左眼孔原性视网膜脱离的损伤系20xx年12月25日发生的外伤所致,应予认定”。而且又在第四页的“鉴定意见”中直接评定了外伤的参与度。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14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审查。显然,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这一鉴定事项并没有相应的委托手续,且鉴定机构也疏于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故申请人认为其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3、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不仅程序存在异议,在内容上也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
本案中,即使要进行因果关系认定,也必须依据相应的检材,比如胶水成分的检测、视网膜上或者眼睛中确实含有胶水成分的诊断报告、胶水对眼睛视网膜危害程度的检测报告等,但本案中委托人并没有提供,鉴定机构已没有自行收集调查,其出具的因果关系认定结论的真实性可想而知。
综上三点异议,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某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俞某某、王某某出庭作证,恳请批准!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1985年10月19日出生,住*****,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男,汉族,1998年1月23日,住*******,身份证号*****,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王康庭律师
通讯地址:海口市金贸区国贸大道景瑞大厦B座1803室
申请事项: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陈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申请人是陈某的辩护人。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向贵院提交了由海南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琼医鉴20xx-009号)。该鉴定书认定陈某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王某的死亡存在部分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中存在诸多事实不清的地方。为了解决本案涉及医学专业方面的问题,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参与上述鉴定的专家组出庭。
请贵院通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王康庭律师
20xx年一月四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___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___支行个贷部___某经理处审查,___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___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___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___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__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XXX(身份证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XXX系参与涉案XXX人员,了解涉案XXX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XXX出庭作证,证明涉案XXX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X
通讯地址:XXXX
电话:XXXX手机:XXXX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X系“XXXX与X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X能证明上诉人XXXX与X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XX厂的机器设施作价XXXX万元,由XXXX支付XXXX万元给XXXX,XXXX享有该厂其中XXXX股份,XXXX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X支付了XXXX万元款项给X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台州市黄岩XX模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定代表人:张XX。
申请事由
申请贵院通知证人郑XX、廖XX、韦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郑XX、廖XX、韦XX系我公司与常州XX车业有限公司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郑XX等在外出差或不愿出庭作证等原因,导致上诉人台州市黄岩XX模业有限公司客观上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在申请人多次劝说之下,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郑XX、廖XX、韦XX能证明上诉人台州市黄岩XX模业有限公司与常州瑞悦车业有限公司之间试模的实际情况和交付试模样件的实际情况。
作为上诉人台州市黄岩XX模业有限公司。我们认为,郑XX、廖XX、韦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故申请贵院通知郑XX、廖XX、韦XX出庭作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台州市黄岩XX模业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附:证人:
1、郑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XX区XX街道XX路后巷XX号。
2、廖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布依族,贵州市XX县人,现住台州市XX区XX街道。
3、韦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安徽省XX县人,现住台州市XX区XX街道。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X律师
单位: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写字楼XXXX座XXXX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X委托和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X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XXXX的辩护人。申请贵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关键证人高XX出庭作证。(姓名:XXXXXX,性别:XXXX,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址:XXXX号楼X室。电话:X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对本案依法作了调查,会见了被告人XXXX,并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申请人发现案卷材料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中只有XXXX的言词证据,申请人认为其证言和辨认笔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关键证据,是本案的孤证,其无法与其他证据佐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第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据此,我们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免遭错误的刑事追诉和判决。
XXXX人民法院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河南银谷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利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河南银谷投资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本案原告(被告)纠纷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需要本案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本案主要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通知上述证人出庭作证,望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
1、证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证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_________________通知证人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_______________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_______________能证明上诉人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程海,亲友代理人,电话1891xxxxx。
申请人王道刚,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662xxxxxx
两申请人均为被害人王友志兼被害人周秀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
申请鉴定人刘良、任亮、刘茜、陈晓瑞、刘子龙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你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文军被控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郭铁伟被控滥用职权罪,任海波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太原市检察院委托湖北湖北同济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司法鉴定查明被害人周秀云的死亡原因。20xx年1月29日该中心做出《法医学鉴定意见》[同济司法鉴定中心(20xx)法医病理检字第F-2号],鉴定周秀云的死亡原因“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椎间盘断裂、颈髓损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鉴定人为刘良教授等人。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证明被害人周秀云死亡原因,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直接影响,另外还需由鉴定人出庭说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的含义以及因此导致周秀云死亡的医学原理、死亡的时间,这对于确定被告人王文军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死)有重要影响。为查明上述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等规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请予核准办理
此致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程海、王道刚:
20xx年3月9日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 与 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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