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签订合同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唯有在重大的合同范本签订好了之后,可以增加交易顺利完成的成功率。可是,我们的合同范本又有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合同参考: 劳动协议630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工伤诉讼的追诉期为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精选阅读
[合同参考] 劳动协议其四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合同,签订合适的合同能够帮助顺利达成的交易。此时就可以对自己的合同做个签署了,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只不过,您又知不知道不同类型合同该如何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参考] 劳动协议其四”,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对工会在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职工关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找准切入点,以基本职责为基准,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履行各项职能,使企业的改革力度、发展速度与职工的承受程度相统一。
一、劳动合同法中,工会权利的性质及其特征
工会权利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由劳动者个人作为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作为法人来确立和实现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个别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要明确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维护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和利益的平衡。
工会权利的基本特征:工会的权利来自劳动者一方的授权;工会的权利与劳动者的利益相关;工会的权利属于以劳动关系内部平衡为目的的劳资自治协调机制;工会的权利覆盖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全过程。
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基本作用
由于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工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和实现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也就为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作用提供了依据。这些作用表现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五个方面。
1.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认定,工会发挥的是指导作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为前提。通过工会的帮助指导,避免劳动者个人在无法明确认定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诉求,工会发挥的是表达作用。工会组织就是将劳动者个人的利益诉求集中概括起来,通过合法的组织渠道沟通协商,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呼声,尤其是在用人单位采取某些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可能危害到劳动者利益之时。
3.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实现,工会发挥的是维护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4.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工会发挥的是制约作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仅凭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据此强化了工会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发挥的制约作用。
5.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工会发挥的是协助作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权。但是,单靠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执法,显然无法有效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因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覆盖面广,直接接触劳动者多的优势,加强工会的群众性执法监督,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
三、工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主要职责
1.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要处理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一定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执行和广大职工
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及心理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大家的法律和维权意识。
2.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制度建设。1)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由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签订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平等,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完善健全三大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调解体系。工会要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切实保证合同的履约兑现。
2)建立完善民主监督体系,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工会要组织职工进行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对职代会的有关决议事项、集体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会还要积极主动地争取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提高。此外工会还应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使职工知厂情议厂政,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3)建立完善职工利益保障体系,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企业要想协调好劳动关系,必须逐步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等职工利益保障体系。对离退休、患病、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公司要予以帮助。
综上所述,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权利和作用的实现,既要靠工会自身,也要靠工会外部的环境。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和作用,也是它对所代表的劳动者应负的社会责任。工会承担对劳动者应负的维权职责,其自身的条件在于:要有广为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机构,有敢为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键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只有如此,工会才能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良好的工会外部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条件包括,党和政府正确的执政理念和对工会发挥作用的支持,社会舆论的配合,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赋予工会制约平衡劳动关系更为有力的手段。
[合同参考] 劳动协议篇二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签订的合同要选择具有法律效应的。只有签订好你们约定好的计划合同过后,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参考] 劳动协议篇二”,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乙方患有精神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用人单位给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后仍不能胜任的原因,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并由甲方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__元。
三、双方无违反劳动纪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四、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甲方应给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参考] 劳动合同(篇七)
合同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我们,并为我们提供可能,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是时候对自己现在需要的合同进行签订了,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无谓的经济损失。那么,您一定在找一些合同范本的资料内容是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协议参考] 劳动合同(篇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A、劳动合同期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2个月;C、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1、根据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岗位的;
2、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岗位的;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产假导致原工作岗位被其他员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实行月工资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资标准:
1、乙方岗位发生变更调整的;
2、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调整的;
3、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变化的;
4、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愿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
第十条 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甲方只支付生活费。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根据乙方的申请,由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甲方将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和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
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诈、胁迫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年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为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不办理离职手续:
1、给甲方造成损失未承担的;
2、违约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还的;
5、负责的货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合同参考] 员工解除劳动协议其三
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也会需要用到很多的范本,在不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记得一定要在看完合同后再签。只有签订好你们约定好的计划合同过后,可以更好的保证双方交易能够顺利完成。你目前是否在寻找相关的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合同参考] 员工解除劳动协议其三”,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企业与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xx年2月1入职,20xx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
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第一种情况:企业开除员工甲,员工甲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為2800元。那么企业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开除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2800元*工作年限7.5年)*2倍=42000元;
问:為什么是7.5年不是7年:因為员工甲方入职到离职是7年零3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準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甲没满6个月因此是7.5年。
问:為什么是乘於2倍而不是按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7.5个月呢员工甲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无法定理由开除员工甲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準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是2倍。
第二种情况:企业不开除员工甲而是与员工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员工甲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7.5个月=21000元;
第三种情况:员工甲的劳动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甲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xx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 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3倍=3600元。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 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 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
[协议参考] 劳动协议.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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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23号)
第4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5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
浙江省劳动厅: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4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第99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23号)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执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1993年9月2日公布)
第20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的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注:对于违约金责任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方法规规定。
[合同参考] 劳动协议(推荐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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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全称
乙方(职工)
备注:本合同适用于退休人员。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乙方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和工作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工作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工作职责任和工作要求、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和发放时间: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4、出现其他法定终止条件的。
第十条 任何一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如果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或标准为: 。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接受医疗期间内,医疗费用自理,且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 保险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的实际经营地(实际居住地)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参考] 终止劳动合同其四
当今社会在交易时一般都少不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是时候对自己现在需要的合同进行签订了,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所以,您是否在寻找合同的一些内容东西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协议参考] 终止劳动合同其四”,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由乙方提出协商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与甲方办理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
二、甲方已与乙方结算***年**月份工资,该工资将于*****年**月**日通过银行转帐到个人帐户,工资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保相关转移手续;
四、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五、双方履行完上述事项后,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