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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协议: 装修材料采购合同篇二

发表时间:2022-08-01

装修材料采购合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合同,签订合同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一件事。我们要仔细签署好这一次重大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证双方交易能够顺利完成。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协议: 装修材料采购合同篇二”,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装修材料的采购一般是没办法一次性发送到位的,这就需要合同来进行约束,按时按量的发送.

(一)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一、产品采购: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____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______%的货款总额。收款单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八、包装: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_______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_______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_______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_______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_______%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_______%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Fw76.CoM

第九条 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装修材料采购合同常用范本

(三)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销售方(乙方):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附表所列)

第二条 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利解除合同,另选其他供货商。其他质量要求: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小心,如果对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及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第四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方式选择如下第(2)种方式:

1、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天内结清货款。

2、甲方在月日前支付货款给乙方,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可以从新签订书面合同。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保修、保退、保换或者产品在保修、保退、保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比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_____%(比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_____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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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协议: 材料买卖合同篇一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一份合适的合同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你在制定借合同时会不会借鉴别人的呢?下面是由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协议: 材料买卖合同篇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买受人(甲方):项目名称:

出卖人(乙方):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挖掘机

320

39

台班

3200

124800

铲车

50

77

台班

1200

92400

渣土车

合计金额(小写)

(大写)

备注: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第二条、验收标准及异议: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如有异议,货到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三条、售后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货方式、地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甲方工地。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整车运费由乙方承但。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方收到产品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八条、其它承诺:无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结清后,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不按时结款,每天支付全部货款的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及上级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实用协议】 材料采购协议


用通俗的话来说,合同是我们签署的一份协议,保障自己的协议,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那你就无法得到更好的保障。必须要做好具有重大意义的合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无谓的经济损失。只不过您可能不知道和合同的一些具体步骤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实用协议】 材料采购协议”,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最新协议: 建筑工程合同篇二


在这个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我们是时候签订好需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在制定借合同时会不会借鉴别人的呢?以下是76范文网(fw76.com)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协议: 建筑工程合同篇二”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合同借鉴] 装修协议其二


在平时需要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必须要做好具有重大意义的合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只是您晓不晓得我们的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合同借鉴] 装修协议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算无误,如有漏项或根据装修工程常规、惯例而需施工(增加)的,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费用不增加。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 ________日历天,除非经甲方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否则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按照包干价 ________元进行结算(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本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材料所需费用,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不论施工图是否明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合理预见的事项(例如石材镜面处理等),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合同包干价构成(详见《施工内容及报价单》):____________

A、材料款 ________元(包含装修装饰工程所需的所有合格主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河沙、勾缝剂、各类胶水、板材等);

B、人工费 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人工费用);

C、机械费 ________元(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施工、返工、加班加点、乙方提出增加的项目或工序施工的所需的一切机械费用);

D、设计费 ________元(乙方承诺设计);

E、施工垃圾清运费 ________元(乙方自行联系车辆及垃圾场地并承担费用);

F、搬卸费 ________元(所有装卸、搬运的费用,不论装卸、搬运地所在何处及距离);

G、管理费 ________元;

H、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元(包含但不限于餐饮、交通、通讯、保险等费用)。

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地板、墙漆、木工/吊顶、设备安装等各项施工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的 ________%。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返工不顺延工期。

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按甲方指令返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不合格项目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 ____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工程质保期届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 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 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____________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及批准均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3、 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房屋平面图。

4、 以及其他根据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甲方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代表,授权范围:____________就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等范围内代表乙方接收文件、确认事实;代表乙方对相关合同事务进行协商、处理;代表乙方接受、认可、放弃相关合同权利以及其他乙方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即全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履行终止之日。乙方对项目经理/代表所签认的文件及法律结果予以接受并不予撤回。

2、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提出优化方案及审图意见。

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并书面告知甲方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标准规范、施工常规、惯例等方面,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以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和甲方指令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材料、设备并提供有效质量凭证。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并承担责任,禁止野蛮施工、禁止乱弃施工垃圾、禁止施工扰民,如导致向第三方或物业赔偿/支付罚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防火灾,禁止往管道倾倒施工垃圾,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否则由乙XX负责修复并赔偿。

6、负责已完工程、设备和成品的保护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

7、 严格按照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及清洁工作,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

8、乙方项目部人员,均须具备相应资质,人员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9、乙XX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象资料。

10、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均应出具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或该批次检测报告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2、 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需由甲方询价及定价,如本合同为乙方包工包料的,乙方按甲方所确定品牌、规格、价格进行采购;

3、乙XX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如挪作他用/掉包更换/搬移出甲方装修场地,应按该材料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品牌、规格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按该批材料设备的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6、工程现场所存放的材料设备,无论甲方或乙方采购,装修施工期间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灭失、损毁均由乙方照价赔偿/自行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承包方不得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2、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由甲方、乙方共同签证确认。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装修、装饰工程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为合格。

2、具备中间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时,乙XX须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就覆盖的,视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本合同结构改造、水电、地砖墙砖、墙漆、木工、安装等实行分项验收,每项完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4、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主体签具验收证明。甲方认为验收不合格的,乙XX须按甲方指定期限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验收不合格的,整改不得顺延工期。

5、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6、甲方的验收签认意见并不豁免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质量责任以及工期责任。

7、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清理现场并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移交工程前必须撤除临时设施、撤出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查验符合规范后,甲方接收工程。移交前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2、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符合工程档案备案标准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合规的工程结算资料。

3、 乙方未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或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工程竣工验收或结算工作。

第九条 施工安全

1、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安保责任,除加强安全、XXX以及购买各类保险外,乙XX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治安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施工或乙方及其员工其他行为所导致的对甲方、乙方以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毁以及其他安全事故、治安及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即使甲方或第三方有过错,也应视乙方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施工手续

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物业部门协调、报批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怠于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被责令停止施工,或被处以罚款等,相关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____________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

质量保修期:____________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按实际维修费用的150%扣除。

第十二条 签证、索赔

工程签证及索赔文件均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甲方工程师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不能代表甲方进行签认。

签证及索赔均需在事件发生日七日内提交相关申请,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或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结构、水电、地砖、墙漆、木工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返工合格。返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乙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经乙方整改第二次验收仍旧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及解除合同。

2、乙方工程逾期完工(须竣工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计取乙方逾期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

3、乙方施工偷减施工工序,或所用材料、设备经甲方检查或检测为不合格或有假冒伪劣、短斤少两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质量违约金。

4、乙方拖欠乙方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员工,并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6、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按合同施工内容施工或提出增加工程费用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8、乙方施工中乱弃施工垃圾、噪音扰民、施工堵塞管道,或因乙方施工导致房屋结构损害或其他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整改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赔偿,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甲方指令整改/赔偿。乙方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乙方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欺诈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按 _________万元计取乙方违约金,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根据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酌情按每次500至50000元计取乙方违约金(合同有专门约定的,按专门约定计取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合同清理条款,即便合同解除,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四条 其他

因本协议所致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约地即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今日协议: 钢材买卖合同篇二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合同,双方协商签订好合同后能够省去很多麻烦。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信你一定在寻找有关于范本合同的资料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今日协议: 钢材买卖合同篇二”,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双方采购钢材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工程的名称及地点:

二、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项目部指定收料人在与各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中指定,甲方项目部指定收料人及对帐人为 ,联系电话 。

2、甲方以传真、短信或口头方式通知所需采购的钢材具体的规格、数量,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径28以上钢材需提前30天报供货计划),将所需钢材送到指定地点,如乙方原因造成供货延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钢材供货额万分之六/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将钢材送达工地后,甲方收料人应当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核实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该单作为乙方与甲方的结算凭证。

四、钢材的计量方式:螺纹钢按理论重量计算;9米定尺。线材按电子磅计量,磅差不得超过每吨3公斤。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交货地点按照合同的指定工程地点,由乙方负责送货到达。乙方配送部 ,手机: ,传真 : ,乙方核对人: ,手机 。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如下的指定品牌供应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的钢材,并随每批货物出具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甲方的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如下: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采购以上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的货源送达甲方工地,向甲方支付20xx元/次的违约金,并应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当天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采购上述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以外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三个以上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品牌供甲方选择。

七、验收标准和方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达钢材后五个工作日内取样送当地有检测资格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甲方未复检使用钢材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钢材在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检测报告后无条件负责退回货物,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供应合格产品,并承担退货相关费用(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接钢材复检不合格报告后未能在三天内通知乙方的,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在现场抽验钢材外观质量和理论重量,乙方应保证合格。不论甲方是否将材料送去检测,乙方均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钢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的当天,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在乙方送货凭单上签收确认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该签收凭单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2、乙方把结算清单送达工地,甲方代表应在三十天之内书面或口头回复是否准确。

3、付款方式为: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同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供货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其他约定事项;若到钢材到甲方工地时间为05:00到20:00时间的甲方负责工地5小时内及时配合卸货,若甲方原因不能在5小时内安排卸货的,向乙方支付误工费1000元/日,若钢材到甲方工地时间为20:00到05:00时间的甲方负责10小时内及时配合卸货,若甲方原因不能在10小时内安排卸货的,向乙方支付误工费1000元/日。

十、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日期:

[优质合同] 供货合同篇二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接触合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我们在签合同范本的时候,尽量清楚其中的要点。只有签署好了很重大很有意义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优质合同] 供货合同篇二”,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现将宿州市浍水西路下关中学南侧的中央大厦工程的石子、黄砂用料由乙方提供,本着平等互利,各种其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条例如下:

一、 甲方卸货地点:宿州市浍水西路下关中学南侧中央大厦工地。

二、 材料的价格:黄砂、石子价格:乙方进入工地现场黄砂按每立方元,石子按每立方元。材料的价格按市场行情价进行涨幅。

三、 质量检查:乙方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须经过甲方收料员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材料的数量合格后方可卸货。

四、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材料进场,甲方应及时收料,乙方要按甲方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把材料进入现场,如乙方供货不及时,甲方有权另选供货商。

五、 付款方式:乙方送入工地现场的数量达到立方时,甲方应给乙方按数量的70%给予付款。结算时依据,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以甲方收料员签字的材料数量为计数,开票结算。

六、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按总工程材料款的3%赔偿。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