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分享11篇)_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发表时间:2021-08-24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分享11篇)。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外墙铝单板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4、承包内容:外墙铝单板安装
第二条 承包价款及结算
。
2、此工程无预付款。按照乙方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具体付款方式为:以每月为一个周期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
第三条 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计划:合同签定后,待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进场;竣工时间以不影响整体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为准。计划进场开工时间为 20xx年 6月 28日,竣工日期 7月 31日,工期 35 天。
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标准 :合格。
行业标准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对该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艺精心施工。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装饰行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
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乙方在重要工序施工前需向甲方汇报施工方案并确定其可行性,重要工序必须先做示范样板,待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但因甲方不正确指导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开工前带领乙方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地点及管理沟通流程等,对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进度及现场安排及时向乙方交底。
质量及技术标准等施工指导文件。
3、负责协调乙方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地点和材料加工场地,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电、线路的使用,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工期进度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部署。
第五条 乙方义务
相关材料用料计划、并提供施工用电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搬运与保护工作;已竣工工程未交付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
。
市及所在地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或条例,精心组织施工,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方面服从甲方及上级部门管理。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的对工程的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经评估后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须指定专人做为本工程现场施工代表。并于合同签订3日内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及近期证件照片等资料一套。
7、进度款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工人工资发放名单并签署工人工资发放承诺书,进度款支付后2日内,向甲方返回工人工资领取确认回单。因此原因导致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或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 约束条款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文明施工,材料堆放合理有序,定期清理现场,达到现场无施工垃圾或定点堆放。乙方达不到以上要求,甲方可以采取措施组织清除施工垃圾,并在乙方工程承包费用中扣除,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便甲方为进场施工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工程施工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5、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出现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甲方有权代为发放,并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施工中如遇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材料不增加二次搬运费。
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对各家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手册》实施刚性管理,对所有参建单位每月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奖优罚劣。对于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评为差的单位,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加倍处罚。因为乙方表现优秀而甲方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所得奖金全部奖励给乙方,并由甲方加倍奖励。
工期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均达到甲方满意程度,在竣工结算时甲方将酌情降低质量保证金额度或质保期。但乙方仍须尽到保修义务。
9、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乙方做好相应人员劳动力部署,如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导致人员窝工三天以上者,由甲方补偿乙方人员生活费。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进度履行其义务,工程进度缓慢、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不利于乙方的结算价格将剩余工程量转包,并以函件形式通知乙方。由于解除合同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合同的权力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执贰份,乙执壹份。
甲 方:
负责人:
地 址:
经办人: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年 月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经办人: 电 话: 日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
。
第四条、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
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
第六条、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______%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_____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____%人工工资。
4、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_____元,技工为每日_____元。
5、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第八条、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材料,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四、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等级由甲方工程质检员按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工程时进度达到八层时,以上每一层由甲方负责质检人员验收并签定验收单。
2、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保证:
乙方应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不得因其它等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设计变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1、甲方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资料及工程材料(建筑材料、施工图、变更通知、会审纪要)。
2、如图纸变更与原图纸工程量的差异,甲方计算乙方其增加工程量(如施工完后需要更改,甲方需确认返工等费用)。
3、甲方不能将本合同的劳务作业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按图纸相关法规及施工规范施工。
5、在正常情况下,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工程,未完成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工程量中扣除。反之如是甲方或其他原因迫使乙方退场,乙方所做的工程应如实一次性计算给乙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不得借任何理由扣除乙方工程费用。
6、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工程及图纸要求的,如出现甲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7、甲方提供控制坐标点及总工程师,乙方负责配合。
8、工人住宿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甲方应按乙方各工种提的所需材料计划予以保证,如甲方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而造成停工待料,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损失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且工期顺延。如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向守约方赔偿总价5%的违约金。
八、工程量的确认和验收:
九、本合同属内部劳务承包协议,甲乙双方不得外传,一经发现没收劳务履约保证金。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定地(履约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就本工程以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3、工程内容;消防工程地下停车场。
4、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包括防排烟部分,通风系统。主要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蓝图设施工程。蓝图没有设计,按消防验收规范进行。
1、本工程为以质检站确定后的合格工程。
1、价款及计算方式:
地下部分:防排烟部分按镀锌铁皮展开平米计算,每平米37元(包括阀部件),风机安装费计算方式:按每个#65元计算(包括辅材)。
2、付款方式:在甲方未计算量前支付日常生活费用但不超过现有工程量的10%,每月甲方计量后支付现有工程量的65%,在承保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合格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价款的95%,其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1、乙方必须在工地现场设立安全专管人员,协同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不间断的全面检查和管理。
2、如果乙方管理不到位或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因此所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统一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负责支付费用。
1、向承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费用由甲方承担。
2、负责协调设计、监理及现场的工作配合关系。
3、负责管理、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1、对本合同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建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延迟、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赔偿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及其他设施,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7、乙方需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8、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甲方与乙方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乙方不按甲方进度计划表实施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等级,乙方应承担承包费额5%的违约金,并支付甲方承包费总额的15%额外的补偿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甲方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自行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向乌海海渤弯区人民法院诉讼。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的约定: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修金按工程款总额的5%留取,到期支付,不计利息。
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甲方审核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安全保护用品、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结算的具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4、预算造价为:?大写(暂定):人民币
5、承包单价: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
A、其中砼浇筑单价包括:现场浇灌、养护费用,清洗、砼回收利用的补贴费用,5%为二次浇灌(预留孔洞)费用;
B、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2)如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
A、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C、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临时设施按承包单价下浮10%,独立样板房承包单价按以下方式执行:附在主体结构中的样板房,主体项目不另计,装饰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独立修建的样板房,其全部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相关定额人工费计算。
(4)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税金。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满1年保修期后30天内清结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收款,若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等值的有效发票。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6、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天,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剪力墙柱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转换层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原浆找平小时内完成。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
3、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外加剂等材料凭甲方相关人员签发的领料单或开料单到仓库领用(散装水泥、商品砼按甲方仓库人员的签收单为依据),材料损耗率按甲方公司成本控制指标(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成本控制指标》),没有规定的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质量条款
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砼施工质量要求
(1)砼灌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3m。
(2)在浇灌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墙浇灌完毕后停歇1-1.5小时,再继续浇灌梁板。
(3)砼浇灌施工缝应按规范规定设置,施工缝先铺水泥砂浆应用铁铲和泥桶倒入施工部位,不得用泵管直接泵送
(4))砼浇灌完工后,应在12小时内浇水养护,一般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养护初期,昼夜每2小时一次。
(5)砼的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砼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
(6)钢筋特密的部位可以采用人工插捣和机械振捣相结合的办法,使砼振捣密实。
(7)砼浇灌标高层高允许偏差±10㎜,截面尺寸允许偏差+8-5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垂直度允许偏差5mm。
(露筋、夹渣现象。
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十、定岗定员要求
剪力墙柱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标准层原浆找平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4、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12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人。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如乙方需要增加施工图份数,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搅拌机、斗车、泵机、振动泵、照明设备。
(二)乙方职责
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砼浇筑过程中钢筋负筋的护筋、砼浇筑完毕之后七天内砼养护、保温工作和费用。
搅拌站场地的清理、保养工作和费用。
泵送管道疏通清理、砼的回收利用及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方式确保连续施工的工作和费用。
工具、管道的安装、使用、疏通、拆除、清洗、保养、堆放等工作。
抹平工作,楼面采用原浆抹平工艺如达不到规范要求,单价不增加,还应扣除超出规范部分所增加成本。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雇佣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自带必备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支架、灯头、插头、电线、灯泡、灯管、太阳灯管、钨丝灯等。
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切割机、砂轮片、冲击钻、锯、盘锯、软水管、施工用水龙头、灯泡、保险丝、螺丝、彩条布,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斗殴、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会议纪要、招标、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发包人(全称):山东鸿润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一、 工程名称:钢结构厂房
二、 工程地点:海阳市行村工业园
三、 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 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部分工程施工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如有变更,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 工程期限:自钢架进场之日起, 天内完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六、 付款方式:本工程钢结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价款的元:钢结构工程安装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元;剩余价款的35%¥ 元三个月内付清;余留合同价款的5%¥ 元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一年结束后五日内付清。
七、 工程质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承包方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 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发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后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九、 施工安全: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本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安装人员的安全及人身保险,如果出现事故完全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不负责任何事故责任。但承包方不负责施工现场第三方的人身保险。
十、 本工程依据发包人提供图纸施工,工程量若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发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年 月年 月 日 日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范本一、甲方(委托方)
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方)
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__________
三、合同基本内容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
2. 项目位置:__________
3. 承包范围:在约定期限内,按设计文件、施工图等文件要求,完成建筑施工基础工程的施工任务。
4. 工程价款:__________元
5. 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6. 施工时间:日历天。
7. 保修期:__________年。
8. 施工地点:__________
9. 工程监理单位:__________
10.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四、施工条件的保证
1. 甲方应在承包合同生效后 __ 天内为乙方分批提供工程所需的施工资料、图纸、资金、材料等相应保障,以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 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工程现场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及施工所需的地方。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该注意现场环保,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灾害,如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甲方可根据工程量的不同做出相应费用的补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需乙方自行承担。
4. 在承包过程中,甲方应保证施工地面的平坦整洁,如发现与同等工程量区域不匹配,应及时进行沉降或加深地基(浅基坑),以保证建筑的稳定。
5. 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应保证工期的准确性,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5天或通过甲方协商才可以扩大或缩短时间。
6. 在施工工程末期,乙方应送验收标准已经外墙清洗、开楼装式干燥保养环保等相应的工作。
五、收款条款
1. 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验收,符合国家规定和土建课外部标准,并得到工程监理单位认可的,方可进入收款程序。
2. 乙方每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安排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提交相应证书后方可进入下一收款阶段。
3. 合同价款分某几个阶段付款,每期款项应在验收后__日内支付,具体阶段、支付比例及时间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并列入合同附件。
六、合同变更和解释
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其他事宜,需经共同协商,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一致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2. 本合同如分件以便各方管理,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如无明确表示,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
4. 本合同所附表格、附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方法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不能正常履行该合同,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依照本合同签定时的规定处理。
2. 在履行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乙方有权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履行仲裁裁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乙、甲双方协商,在合同约定区之内,补充、修改并签定书面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3. 本合同以中文签订,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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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发包方: 珠海新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四川省南充金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安顺市城投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10、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恪守遵照执行。
1、主体分部工程: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中底板板顶标高以上的结构主体: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内外墙抹灰、公共部分的墙面及楼地面的瓷片嵌贴(除干挂石、电梯门进出口石材在外)、楼地面、楼梯踏步、屋面、斜屋面(不含防水层)的制作完成的人工工资以及木方、模板、铁丝钉子扎丝等辅料、消耗料款及所有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承担;除甲方接电做到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包括其材料和人工费全权由乙方负责。按蓝图标明应施工内容,均由乙方统一完成总体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2、技术变更:
本工程的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洽商中的工作内容。
⑵门窗制作及安装;
⑶栏杆制作及安装、防水工程(屋面、厨、厕)、油漆;
⑷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信息”网络智能工程的安装及材料; ⑸电梯安装、保温层;
⑹室内外管网、绿化及环境工程;
⑺内外墙保温、涂料、油漆;
⑻室内涂料、天棚腻子;基础开挖,地下室排水,塔吊,内外脚手架搭拆,安全防护,施工电梯等临建。
1、甲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建筑主要材料、施工用水、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水通、路通。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周转材料、辅材及小型施工机具。
1、钢材消耗按工程实际用量的要求5%核定加工(以废品除以实际用量核定)损耗,如乙方能节约,按节约部分的50%给予奖励,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其他材料由甲方施工人员监督使用,如发现有意浪费,按规定处罚,在结算中扣除。
3、所有的消耗材料如乙方能节约,其中的50%给予乙方奖励,损失则赔偿。
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_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经监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_年 月 日,工期为450天。
本工程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套,并分别交接施工场地,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地质和地下管线、管网资料;用电(二级箱)接点、用水接点,并负责派专人管理。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各种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对计量、检测、实验、材料复检的检查验收。
4、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5、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负责提供主材(如:钢筋、套筒、水泥、混凝土、河沙、石子、标准砖、空心砖、配砖、砌块、外墙砖、地面砖、添加剂、石灰粉、钢丝网、止水(螺杆)带,二次供水、主体以上每楼层等其他主材料)乙方承包内的其他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
7、负责现场的人员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负责管理暂住人员办暂住证,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可办理专业工程上岗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发给项目上岗证,入场上班民工需挂牌上岗。
9、保证材料供应到位,若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待料、停水、停电48小时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48小时,由甲方补偿乙方工作误工费,每人每天生活费6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96小时、停工一周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用周转材料、管理人员工资及设备的租赁费用,工期顺延(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除外不计费用)。
10、对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量及时签证。
11、负责办理工作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12、协调内外关系,为工程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1、建立项目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施工员不少于4名,安全员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组织具有大型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具有识图、编排模板料单、开钢筋单等能力,并有担任工长的经验和组织能力。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5、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工期目标;加强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地清,争创文明施工样版工地。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施、材料保管、保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情况;配合甲方搞好与现场相邻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照顾全局。
8、按甲方现场平面统一规划区域堆放施工材料、安置机具并设置标牌,按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内的防水、防盗、安全用电、治安保卫工作。
9、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工作师的指令,同时应配合甲方进行部分项工程的每次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经业主、监理、质监验收检查,必须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配合甲方做好测量放线工程,并在实施过程中对轴线及有关尺寸进行复核,如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12、向甲方提供材料的用量计划。
13、乙方自行购买的辅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查标准和设计要求,负责该部分辅材的质保书及合格证,收集做好报验工程,并及时将资料交甲方存档。
14、配合甲方进行各种原料的取样、制作试件。
15、乙方承包范围使用的各种小型机具均属于乙方,甲方提供电源和场地。
每平方米包干价为 肆佰叁拾圆 (小写:430元/m2)计算,即以包干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为工程总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1)临高部分土石方参照基础工程相关单价执行。
(2)砖砌体0.4元/块(含拌制砂浆、50米内材料转运)。
(6)其他可参照计时工单价执行。
4、计时工单价:
5、技术变更:
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乙方按照最新变更或新增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所变更或新增内容的实施,单价按主体组成价计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完成变更或新增的任何工作内容。
6、增加项目单价:
增加项目另签补充协议: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下的基础工程劳务费按 建筑面积每平方390元 计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地下室剪力墙外边线尺寸计算为准。
1、基础工程:每一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月进度的80%结算,甲方付款时间与业主付款同步,按月报量计价支付人工费。
2、主体工程:每栋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人工费的80%,按实际工程量当月25日报量,次月10日支付工程人工费。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接到报表后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逾期视为认可),除特殊情况以外。次月1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80%工程人工费。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以业主方付款进度同步)。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30日内交业主方完成审核(逾期视为认可),由业主方审核完成并向甲方付款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款的98%,余下2%,在1年保修期满后(或无质量问题)1月内付清(不计资金利息)。
3、工资发放:乙方须按月提供在职在岗农民工工资表,并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未按月发放工资导致发生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群体事件,则一切责任归乙方负责承担。
1、保证金交纳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待基础地梁基槽开挖完成后再付50万(伍拾万)作为向甲方缴纳的工人工资、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的保证金(以收款依据为准)。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第一次在开工5个月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第二次在20_年2月底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最后一次在工程竣工备案证书下发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余下的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
3、如甲方延期未退还保证金,甲方按银行利息的4倍利息赔偿乙方。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进入现场后,施工班组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并自觉做好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佩带安全劳保用品,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在贰万元以内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超过贰万元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外,按5:5分担,即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由甲方统一购买工程团体保险。
1、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上交各种上岗证复印件,做到认证对号,主动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出入证。
2、严禁私拉接电线、烧电炉、电炉锅、电水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严禁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采取罚款(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医药费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在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特种作业机具擅自使用(经施工人员同意除外)的采取罚款处理。
6、如发现乙方工人有意破坏公物或浪费饭菜和水电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结合公司批准的项目部《现场管理安全》进行处罚。
7、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9、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等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清退。未完善安全保护和饮酒后严禁作业,若有发生,一次给予罚款200元,造成的医药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天之内如不能进场施工,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违约金 ,并退还保证金,合同继续生效。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中所有的规定,如乙方未交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
3、如甲方连续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停工并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返工整改或多次返工整改时,赔偿全部材料费,并处予罚款。
5、分包人、班组人员由于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不能满足建设方、承包人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时,经三次(以书面形式)指导、学习、教育、交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有权拆换班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处理好事后工作。
6、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质量的80%结算,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若确实无法协商,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发包方(甲方):四川****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已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阳城·心灵家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为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班组负责人,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劳务施工交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内部承包。
经双方依法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第一节 工程概况及目标
1.1
1.2 工程名称: 阳城·心灵家园项目a标段建设工程#楼。 建筑面积:暂定:。实际建筑面积竣工结算以施工图为准,建筑面积实行固定建筑面积包干,共 m2 。
1.3
1.4
1.5
1.6 建筑层数: 工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村5/6/7组地块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工地 进度目标:开工日期: 年 月 日;±0.00以下工程竣工日期:年月 日;全部主体结构封顶, 年 月 日;全部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80天。
第二节 承包内容、范围及劳务承包方式
2.1承包内容及范围:建筑物散水以内含散水、排水沟、坡道及台阶,从基础砼垫层开始到竣工为止的设计图纸范围内(除2.2内容外的)所有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内容及现场检查自检资料的整理
2.2乙方工作范围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护壁及桩基础。
(2)楼梯、阳台的铁制或玻璃栏杆。
(3)腻子、内外墙涂料以及外阳台、公用部位外的地砖、墙砖、花岗石等二次装饰内容。
(4)防水、保温分项工程(土建部分除外)。
(5)设备、通风、消防、电梯、弱电等安装工程(土建与安装工程的配合费已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
(6)门窗安装工程。
2.3 内部承包方式:人工费(含丝接人工及机具设备)+辅助材料费(含铁丝、钉子、砂轮、锯片、封口胶、焊条、焊药、扎丝、砼垫块、对拉螺杆、拉片、钢筋垫块及水电安装辅材等)+周转材料费(含架管架料、扣件、模板、木材、阻燃安全网)+施工机械费(塔吊、施工电梯、大小型机械等)+措施费(含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维护费及文明施工费(含办公区维护)+其他不可预见费,按照《20xx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一次性平米价包干的劳务承包方式。
第三节 合同价款
3.1 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rmb元/㎡(详见《阳城心灵家园(a标段)劳务等承包费报价及组成表》),合同总价约为¥ 元,(含出据0.8%的农民工工资的发票费用)。
大写:
零星签证用工技工单价: 120元/工日;零星签证用工普工单价: 80元/工日。
3.2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及费用:
3.2.1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从施工准备、按照合理工序施工、质量检查、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直至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并且无权收取甲方另行发包的承包单位的任何费用。
3.2.2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用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运距指在施工现场内)
3.2.3 乙方班组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等。
3.2.4 乙方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3.2.5 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具、各型机械(例:丝接设备、电焊机、弯曲机、断筋机、调直机、对焊机、振动棒、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和机具)的费用等。
3.2.6 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辅助材料费用等;
3.2.7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及高温防暑所增加的人工费用等;
3.2.8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3.2.9 施工现场内的材料等二次转运费(装卸车、清料、码放所需机械台班、人工费)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但不包括钢筋下车时的吊装费用。
3.2.10 预制砼构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用等;
3.2.12乙方生活及生产责任区的建设和清理,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堆放保管等;
3.2.13为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指标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等;
3.2.14本合同价已包含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应包括人工、辅助材料(或设备)、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的所有费用。
3.2.15外脚手架:本工程采用普通钢管悬挑式脚手架或整体提升架,其所有材料及人工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使用时间为主体结构及外墙装饰全部验收合格、方可拆除脚手架。外脚手架搭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外架搭设方案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外架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外架临街面要求用钢丝网或竹胶板密封主体上升时最上部的四层。
3.2.1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管必须进行油漆处理。
3.2.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密目网、尼龙水平网)必须是阻燃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必须是全新的。
3.2.1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翻新处理。
3.2.19甲方劳务合同里面针对乙方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考核内容及费用。
第四节 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及资源
4.1商品砼由甲方运至施工现场(二次结构砼为自搅砼),卸料、加压泵及浇筑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全由乙方负责。
4.2生产、生活等临时用房: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活动板房,乙方使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理。工人的日常管理及用品等由乙方自理。
4.3甲方不对劳务人员设职工食堂,由乙方自行解决食堂问题。
4.4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提供:
甲方负责将水和一、二级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计量表;场地内的临时用水和二级配电箱后用电设施及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电费由甲方负责。
4.5其他临时设施:乙方进场后,甲方指定地点搭建,材料由甲方提供,搭设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板房由专业单位搭建除外)。
4.6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商品砼、钢材、水泥、石灰膏、砂、石、标砖、空心砖、墙与砼界面处所用的钢丝网以及外墙面砖、室内墙砖、地板砖、电缆、电线、线管、线盒、给排水管及管件、配电箱)由甲方提供。
第五节 乙方应提供的资源
5.1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除本合同第四节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工程所必须的各型机械、施工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等都应由乙方自己提供,乙方有责任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施工需要。
5.2在承包工程范围内,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材料不合格而引致的连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3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成都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5.4乙方必须提供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责任书。
第六节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暂定由包利剑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但不超过其委托权限),签证用工必须由甲方或委托负责人签证方为有效(具体委托人员由甲方总负责人届时确定),签证用工必须是甲方另行安排与本合同无关的工作内容。
6.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管理。如有迹象表明乙方已无履行承包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内部承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班组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所有责任的权利。
6.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
6.1.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如需增加施工图份数,乙方可自行加晒,费用自理。
6.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1.6负责提供商品砼,但乙方负责泵站前、后台管理并取样。
6.1.7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6.1.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协调乙方组织中间验收及分部分项验收工作。
6.1.9负责把钢筋原材料运至施工现场(首次汽车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6.1.10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大检查。
6.1.11图纸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1.12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但自检资料和强制性检验测试资料由乙方按时检验后提供给甲方。
6.1.13有权对乙方的班组民工工资发放方式进行审查及监管。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乙方还应配备其他13名项目管理人员,其配备的数量如下(名单由乙方进场时一并提供):
班组执行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测量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水电工长(1人);大门口门卫(2人)以上人员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书由甲方压证管理。以上人员的工作考勤由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必须和项目部所有人员一致不得少于28天(2月份不得少于26天)。
6.2.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因除甲方要求更换的不作为人员、不可抗力或个人特殊原因需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以更换外,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5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6.2.3乙方保证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违约处罚。
6.2.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6.2.5严格执行攀枝花钢城建安公司、四川蜀龙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6.2.6乙方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6.2.7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6.2.8按成都市建委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自备各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包括测量工、大型机械操作工)且特殊工种需要持证上岗。
6.2.9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将视为违约,并按违约给予处罚,甲方保留劝其退场的权利,因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2.10将许可证和施工的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备案,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做工卡。并将身份证、做工卡复印件交工程承包人备案。
6.2.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并积极配合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6.2.12提供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件和混凝土试件,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按规范及发包人见证由承包人现场制作,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实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制作及送样所需的费用及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3本工程钢筋配筋(包括预埋铁件、穿墙杆等)由乙方负责,其配筋单计划应提前10天交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进行加工。
6.2.14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入场。
6.2.15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6.2.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形象工作的要求,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有关的工作;自备符合甲方形象工作及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费用自付。
6.2.17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月形象进度报表。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渡头塘派出所竹山点公租房食堂
2、工程地点:竹山村
3、结构类型:砖混
4、承包范围:派出所食堂
包机械、包铁丝、包钉子,每平方米( )元。
二、工期
1、开工日期:自签订合同第二天开始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代表应当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后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三、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标准设计要求及各项交底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如经甲方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认真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须保证生产安全。
四、工程结算与价款支付
1、价格支付方式:每月支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价格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结算方式:按基础面积结算。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做出最终裁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有关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4500字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分包方式:(土建劳务分包扫地出门);总体结构工程按建筑面积平方米承包。
四、承包面积:
以施工蓝图结算为准,承包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五、承包内容:
1、墙体砌筑、墙面抹灰、主体混凝土浇筑。
六、承包价格
1、墙体砌筑、墙面抹灰、主体混凝土浇筑承包单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
2、以上承包价格中已含:人工费。
3、工程劳务费按施工图建筑面积办理结算,设计变更工程量另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加建筑面积按实际增加面积计算,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文明施工检查、质量、安全检查评
定。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和施工定额所含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
七、付款方式:
两层主体框架浇筑后付80%的工程进度款。
八、甲方义务:
1、根据施工图和相关施工文件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工地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施工中质量、安全、施工规范化管理等到方面的监督。
2、甲方提供经伟仪、铅锤仪,大线。乙方自备仪器进行工程测量放线,甲方只负责验收复核。仪器使用期间的维修,检定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制定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提供周期计算并参加甲方协调会。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停工或消极怠工。
3、乙方负责堆放管理,保证道路畅通,材料堆放整齐,必须确保文明施工现场。
4、乙方负责甲方供材的保管和使用,如水泥、砂浆等,用完后自行收拾整洁,如甲方发现有材料浪费现象,按照浪费程度大小进行现场定价罚款,罚款资金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取。
十、安全责任划分:出现安全事故后,费用2000元以内由乙方支付,2000元以上的乙方支付10%,甲方支付90%。
十一、增加工程量:价格现场协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贰分,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工程结束及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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