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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23-05-31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集锦7篇)。

随着大众树立起更强的法制观念,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出现的频次已经举不胜举。合同要怎么写才好呢?想了解“水电工程施工合同”76范文网小编帮您搞定,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四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结构形式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质量目标竣工日期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水、电、暖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制定施工计划。

5.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乙方: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乙方承包栋楼的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合同预算价暂定为:万元,每平方米为 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

2.工程量结算按20xx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安装阶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1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电;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xx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5%)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5%后)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进场交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10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总价的分项比例为:1、主体 30% 2、水 10% 3、电 30% 4、暖 30%。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3】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工程施工合同

为优质、安全、高效、准点、文明地完成,甲方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般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2.2 具体工程进度必须根据业主及甲方要求完成。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审定的第三方决算,并在乙方的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现场职责:

3.1.1 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为

3.1.2 本工程实行监理制,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指令。

3.1.3 在业主方的安排下,按时提供具备施工条件和要求的场地。

3.1.4 在业主方的安排下,提供水准点与控制点。

3.1.5 施工过程中参与全方位管理,监督工程进度以及主要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

3.1.6 在开工前,组织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

3.1.7 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不称职的乙方项目负责人。

3.1.8 负责及时协调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入厂手续。

3.1.9 为便于工程联系,甲方现场联络负责人为:

3.2乙方的现场职责:

3.2.1 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为:

3.2.2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项目负责人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项目负责人职权,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义务。

3.2.3 在开工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纸并参与工程交底,编制施工预算及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方案),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材料清单,送呈业主及甲方有关部门审定。

3.2.4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事先将施工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明、暂住证、健康证、务工证等证件原件交甲方保卫部门复印备案。

3.2.5 乙方必须把施工人员上岗操作证原件交甲方质量和安全部门查看并复印备案,其中,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焊工等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为必备条件。

3.2.6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场,并全权负责乙方职工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甲方及业主方要求)组织必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场。

3.2.7 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工作量统计报表、现场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同时提供当月的实际人数资料。

3.2.8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收集承包范围内的实际消耗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料,按要求每月报甲方合同主管部门。

3.2.9 乙方自行负责其施工区域所需照明器具、电源接线盘、安全围栏等设施,并负责该区域的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3.2.10 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成品实施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

3.2.11 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时,乙方应即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同时采取抢救及保护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采取进一步的紧急措施,以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的安全。乙方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立即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并在随后的48小时内向甲方递交报告。

3.2.12 严格遵守业主方和甲方的厂纪厂规。

3.2.13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甲方(或业主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或业主方)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2.14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2.15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3.2.16 为了便于工程联系,乙方现场联系人为;现场的材料员为。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1 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编制,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7天提交甲方(或业主方)审批。甲方(或业主方)应在7日内签发审批意见。甲方(或业主方)未在七日内签发审批意见的视为确认。

4.2 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或业主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或业主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或业主方)的要求制订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进度延误的,乙方无权要求工期及费用的索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3 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在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业主方)。甲方(或业主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或业主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48小时后仍未答复则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予以顺延。甲方(或业主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乙方必须按期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4 暂停施工:甲方(或业主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或业主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或业主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业主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因停工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5 工程竣工: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或业主方)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或业主方)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或业主方)

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并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五条、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

5.1.1 本工程以科学管理和加强控制来确保工程质量,实施高标准达标投产,无尾工、零缺陷、无重大技术改造移交。试生产期实现无故障、稳定、经济安全运行。建精品工程,创国内一流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以国家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为依据;国家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执行行业的标准、规范;国家和行业都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的,执行地方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或业主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并经甲方(或业主方)认可后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最新的规范、标准,特殊情况仍应执行原规范、标准的,必须征得业主方的批准。

5.1.2 工程质量目标为单位工程优良率 具体目标见甲方与业主总合同中的合同条件)。

5.1.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条款规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根据双方责任分别承担。

5.2检查和返工:

5.2.1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证明文件、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验收及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业主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2.2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条款规定标准者,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甲方(或业主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的部分,由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正式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业主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业主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或业主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和重新验收,直至工程质量完全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或业主方)验收合格而擅自进行隐蔽,则甲方(或业主方)有权要求乙方剥离或开孔进行检验,无论检验是否合格,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4重新检验:

当甲方(或业主方)要求对乙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2 乙方必须及时编制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上报甲方现场联络负责人,经甲方(或业主方)施工技术、安全监督等部门审查合格后严格执行,并由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存档备案。

6.3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负责工程施工中安全及一切安全设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和有关管理规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如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工伤或造成其他单位伤亡事故及产生环境影响或污染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上报、统计、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及负责善后

处理,同时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6.4 甲方应对乙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即将开始的施工需要安全防护时,乙方应在施工开始前2天向甲方递交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6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保措施。

6.7 乙方在施工中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提前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

6.8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程、环境保护法规及各项制度,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要求持有效特种工作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6.9 乙方应严格进行现场安全环保监督,如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甲方有权按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6.10 本工程施工中的垃圾必须及时处理,决不允许排入城市下水管道,并做好施工进场道路的保洁工作。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

7.1本合同所需的材料除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需用的甲供主要材料应派专人领用,并实行限额领料,当超额领料和浪费材料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妥善保管从甲方仓库领出的设备材料。设备、材料一经领出,其风险即转移至乙方,直至乙方将工程施工完毕移交业主方且余料退回甲方仓库。乙方领用甲方的材料、设备后应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7.3 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其要求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情况和供货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和权力。乙方采购前应将供货单位名称及价格报甲方审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并应交甲方查验、存档。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的查验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工具、机具

8.1 工程所需工具、机具除大型起吊机械(含操作人员)、现场二次驳运机械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全部由乙方自理〔包括5吨(含5吨)以下的链条葫芦〕,并在进场时用书面清单一式二份报甲方对口施工部门、保卫部门备案,以便工程结束时办理出门手续。

8.2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带入现场的计量器具目录编号及鉴定证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8.3 乙方必须保证配备足以满足本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各类工具、机具、施工机械。

8.4 甲方有权禁止乙方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及工、器具进入现场施工。

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9.1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为执行本工程内容的施工、管理、维护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措施费、劳务管理、利润、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有关费用。

9.2 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按单位工程项目编制“工程量完成情况”,经甲方项目工程部确认后,报甲方项目经营部;乙方完成某一分项(或阶段)的工程后,在申请支付进度款时,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计价原则计算当期工程价款,报送甲方项目经营部,甲方经审核后,即办理中间付款。

9.3 乙方应在每次收到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并应承担与获得该发票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如果乙方未能提供该等发票,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至其获得该等发票。

第十、竣工与验收

10.1工程执行不验收不结算工程款的制度。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本),在竣工验收签证结束并经甲方的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0.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修改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造成修改的费用。

10.3 乙方在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和电子版本结算书,甲方收到竣工结算书(包括电子版本)后应及时审核完毕,盖章确认,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付款依据。

10.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一切责任乙方自负;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质量保修

11.1 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1.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1.3 在质量保修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4 保修期内,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相应的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等余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和争议

12.1 当发生违约情况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施工中如有经济或其他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工程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13.1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3.1.1 乙方必须停止转包或再分包,自行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3.1.2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将部分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按甲方审定的第三方结算,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13.1.3 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

13.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同时,亦应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合同中有关施工范围、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有关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和条款。

13.3 施工中如双方对某一问题发生分歧,在没有得到统一前,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13.4 乙方应自行负责涉及到当地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建筑业管理费、治安费等。13.5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总体施工水源、电源的统一布置管理维护,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在结算款中扣除。

13.6 乙方必须完全遵守业主方的管理制度,如因乙方原因业主对甲方罚款,此罚款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保有对乙方追加处罚的权利。

13.7 甲、乙双方应签订《治安保卫承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三。

13.8 甲、乙双方应签订《廉洁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四。

第十四条、保险

14.1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财产办理保险。

14.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4.3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5.1.1 因不可抗力(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5.1.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5.1.3 乙方将其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1.4 当乙方因质量、安全、进度、人员及机械配备等情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1.5 双方协商一致。

15.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领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6.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16.2 本合同副本叁份,甲方保存贰份,乙方保存壹份。正本、副本及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验收合格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结束。保修期满,质量保证金结清后,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 :

联系人 :联系人 :

签订地点 :

签订日期 :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索赔问题的探讨

李迎春

(辽宁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沈阳110001)

摘 要:施工项目承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施工周期长,投资额大,可变因素多 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 以及施工图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施工索赔。这类索赔往往是由于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方面原因,致使承包人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 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运用谈判、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要求发包 人偿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或延长工期。所以,施工索赔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维护承包人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施工索赔;规律;原则;程序;期限;计算方法 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2007)04-0067-02施工索赔的性质是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 定存在法律上的关系,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受我国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承包人在实际施工造价管理过程中,考虑到与 发包人、工程师方面的关系,没有认真对待索赔,没有深刻理解索赔工作管理程序,不能提 供充分的索赔依据。因此,为了顺利地开展索赔工作,必须注重施工索赔的规律、原则、程 序、索赔种类及计算方法等。

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规律

1、可索赔工期的条款,一般可同时索赔成本;

2、可索赔利润的条款,一定可以同时索赔成本;

3、在工期延长和利润补偿二者之中,只能得到一种,或工期延长,或利润补偿;

4、相当多场合可以索赔成本,但不能补偿利润,利润补偿的机会较少且不能单独进行。

二、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承包人遇到索赔事件,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利益纠纷。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承包人与发包人、工程师等 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 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施工日志,记录发包人、工程师等的现场口头指令执行 情况和验收记录、计量记录等,执行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记录制度,现场记录事件发 生时间及发生过程;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延误的工期;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

增 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及有效票据等,为处理索赔时提供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如果 承包人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会影响承包人的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 的进度。拖到后期进行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工程结算、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

三、施工索赔的处理程序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包人的其它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 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 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的时间间隔阶段 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报告。

6、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 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做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

7、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 意见通知工程师。若双方接受工程师决定,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在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 其中任何一方不接受工程师决定,双方均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

四、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

书颁 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规定在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 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

五、索赔项目种类及计算方法

1、延发施工图纸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由发包人或其委托工程师下发 的施工项目图纸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依照合同规定提出索赔申请,按合同条款规定应提 供图纸最后期限的次日作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 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成本索赔。

2、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包括施工项目的增减、局部尺寸、数量变化及标准变化等。承 包人收到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发包人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索赔起算日,变更工程完 成日为索赔结束日。承包人可以进行工程成本索赔和(或)工期索赔(或利润索赔)。

3、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恶劣的气候条件等原因,有些项目承包人无法作正确的判断和计算。在承包人未能预见的 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索赔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 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的工程成本索赔和(或)工期索赔。

4、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的使用权 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索赔起算日,外部环境影响 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成本费用索赔。

5、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索赔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 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承包人可以进行工程成本索赔及利润索赔。

6、由于发包人违约导致的索赔。承包人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和成本索赔。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人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索赔起止日期和索赔内容。

总之,施工索赔是一项综合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致的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 施工合同,了解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范围及其计算方法,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 施工来往文件,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为索赔提供充足的依据,按索赔处理的原则、程序、期限和计算方法及时完成索赔工作。〖HT〗〖FL)〗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5】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兹因甲方单位需要建筑水、电和其他附属工程壹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的改造工程。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办理及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 。

3、合同价(含税):工程预算价为(大写): 。

4、工程日期: 个工作日内完成。

5、本工程竣工日期若遇雨、雪、冰冻及法定假日而导致的停工,上述工程顺延。

6、该工程系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施工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返工。

7、保证质量,做到节约用料,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人力不能抵抗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不负其责。

8、工程施工时,双方须选工地负责人,以便取得联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完成。乙方应文明施工,符合施工安全规范,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工程决算:执行国家、省市造价部门计价办法,材料单价按同期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甲方确认的市场价;工程量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按实计取。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决算资料后送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核,审核成果经甲乙双方签认后作为决算定案依据。

10、付款办法: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保修期一年。

1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技术施工,工程竣工后所有管道及设施均免费终身进行维护管理,人为损坏另行计价维修。

1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四、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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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五、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六、争议及解决办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7】

浅析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2008-10-29 8:18:50作者:王勇 魏光辉

摘 要:索赔与反索赔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在对当前索赔与反索赔认识误区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了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进而具体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和对水电建筑市场的作用。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施工索赔 施工反索赔

一、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造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目前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承包人进行的施工索赔,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针对承包人的索赔进行的反索赔。施工索赔和反索赔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它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水利水电建筑市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水利水电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误区

关于索赔与反索赔的内涵,目前在国内的意见不一致,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有意见认为,应从《合同法》和《合同条件》的规定,来理解和解释索赔与反索赔。这一类意见认为,索赔是双方面的,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方提出索赔,业主方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这是由业主方、承包商之间平等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干扰事件后,双方都在进行合同分析。一方面想在合同中找到对已方有利的条款作为依据,尽快追回在事件中所产生的损失。另一方面又想在合同中找到对合同另一方不利的条款,尽量推卸掉已方的责任,防止已方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因此把追回已方损失的手段称为索赔,把防止和减少合同另一方向已方提出索赔的手段称为反索赔。也就是说,凡是主动提出权利要求的,均被称为“索赔”;凡是对此项“索赔”进行反驳、修改或拒绝的行为,均属于“反索赔”。甚至还有人认为,索赔就是承包商依据合同赋予的权利,对合同业主方过错给予惩罚,从而弥补损失并由此获利的过程。更有甚者,有些承包商根本不知索赔一词。

三、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索赔常常是承包方获取更多利润的一个手段,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按照国际对索赔及反索赔的界定,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我国水电实际工作中的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索赔是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的正常的管理业务,我们习惯上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称作“施工索赔”,索赔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费用。而对于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或者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评议,否定其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称其为“反索赔”。

1.索赔(1)风险引起的索赔

一般包括合同、政治、经济,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水利水电

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绝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严重不足的现象,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所以此类施工索赔往往由承包商提出,而且双方的分歧往往较大。

(2)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尤其是设计变更。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价,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在实际施工中,此类索赔也会经常引起争议,主要是业主和承包商因为各自利益角度的不同,对合同条款中“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事件”理解的偏差。

(3)工程量变化太大引起的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第四版FIDIC52.3条款明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就是工程量的变化,主要引起的索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是承包商施工设备失调造成的损失,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所述的工程量和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应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型号并据此组织订货,运输进场,而工程量的大量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的数量,引起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如果工程量大量削减,则引起原有设备的窝工或弃置不用,导致承包商的亏损,同时,工程量的变化,还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第二,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4)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

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引起的损失。工程施工中,由于气象、水文、地质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当承包商额外支出的费用得不到补偿时,势必引起索赔。

(5)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

当水电工程项目计划进度受到干扰,影响了总目标工期的实现,导致项目不能按时竣工,业主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业主通过分析认为工程的推迟完工将给自己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时,或由于部分工程的延期导致一系列工程的延期时,业主可采用赶工措施,发布加速施工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资源来完成该工程项目,保证总目标工期的实现,这必然导致承包商工程成本的增加,引起承包商的索赔。

(6)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引起索赔。

2.反索赔

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自然业主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索赔和反索赔是进攻和防守的关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必须能攻善守,攻守相济,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1)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工程按合同顺利实施,没有损失发生,不需提出索赔,合同双方没有争执,达到很好的合作效果,皆大欢喜。

2)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另外,早日提出索赔,可以防止超过索赔的时效而失去索赔机会。

(2)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

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1)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做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2)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索赔和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就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发生的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这样对合同双方处理起来易于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

随着水利水电建筑领域法制的日益完善,作为工程建设合同的双方,都应按照规则办事,严格遵守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诚实守信,只有这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才能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专业)[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