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我们不妨用心做好个人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指我们可以将工作分解为各个小型、可实现的具体任务,一份优秀的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事半功倍的完成工作。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着手写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关于工程应急预案3000字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应急预案 篇1
目的: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关键词: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②.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③.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④.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具体分工如下:
①.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监督站或劳动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②.项目经理负责向通信工程部汇报,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积极协助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成员(安全员)负责安全资料准备,形成书面事故情况汇报材料,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④.成员(技术员)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其防止事故扩大。如实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事故有关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记录、监理指令等.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证据。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其河流湖泊水域。
⑤.安全事故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如左备注)并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通信工程部应立即启动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的组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总工程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
5.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施工队按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尤其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措施。
6.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准备。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8.项目经理应书面事故报告提交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工程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监管和预报
3.1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救援和处置
4.1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
4.3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附则
7.1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工程应急预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企业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柳州市政府和市建委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化。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都要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停的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产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5、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6、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程度低。
可见,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因此,建筑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统计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以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质安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电话:
(二)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每个工程项目开工时,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每个小组需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卫生急救人员和保健医药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
(三)职责和分工: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日常工作由公司生产部兼管。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军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康涛任副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公司XXX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抢救和应急处置及报警工作。
(四)训练和演习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分公司、项目部每年(或每工程)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施工,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末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工程应急预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一)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镇派出所或社事办,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报警电话:。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建设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应急预案 篇5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废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201520152030
临建设施205620151530
非易燃库、站156615151020
易燃库站20201520252030
固定明火处25151525~2530
木料堆2015102025~30
废料、容易燃杂料303020303030~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zUoweN101.com 高分作文网】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工程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单位的管理体系及电力行业特点,我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生产过程及本单位内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生产过程及本单位内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5、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山东斯迈格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坐落于济南市工业北路95号院内,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安全出口2处。现从业人数60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安全负责人3人.是一家经营输、送电线路工程、电缆工程、新能源工程的有限责任公司。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以及现场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电动工具,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信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 4 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王全
副总指挥:赵生元
成 员:马延滨、张臣
职 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赵生元
成 员:王旭、马延滨、石慧龙、郭尚增
职 责:
(1)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通信联络组:刘璐、张臣、田文倩
职责: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信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马飞、刘冬冬、裴延亮、沈建党,以及施工队留宿人员
职责: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
疏散组:李广启、王立业
职责: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抢救组:施工队留宿人员
职责: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二)组织体系框架:
应急指挥部
应急办公室
通信联络组 灭火组 疏散组 抢救组
工程应急预案 篇7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工程员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在主要出入处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员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并做好记录。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员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统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统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甲方。
3.会服立即协同工程员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困人后,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进行施救。
4.工程人员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项目部负责人,及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联系监控室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所有人员,要求大家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夜班人员,安防员应正确维持秩序,通知保卫科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人员,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防员到主要出入口维持秩序,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工程部人员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8.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人员及消防巡查员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物业应提醒各部门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安防、工程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工程应急预案 篇8
按照GB/T28001:20xx标准、GB/T24001:1996标准,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识别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确定为本项目上的特定紧急情况有: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坍塌、有害气体、触电、坠落。
一、机构组成
组长:林①
副组长:林② 林③ 林④
组员:林⑤ 林⑥ 林⑦ 林⑧ 林⑨
二、分工及职责
1、组长由项目经理林①担任,是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及物资、资金的保障,负责对重大事件组织或上报处理工作。
2、副组长由林②、林③、林④担任,负责各专业组的管理和督查工作。
3、报警组由林⑤负责,其职责是负责报警。
4、救护组由林⑥负责,其职责如下:
(1)对救护人员进行伤害救护基本知识教育,必要时可作演习;
(2)向后勤组提出救护物资、药物等需求;
(3)一旦发生需救护事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组由林⑦负责,其职责是:负责提供应急预案所需要的合格物资;
6、资金保障由林⑧负责,其职责是:保障应急预案所需资金得到满足。
三、应急设施
应急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由林⑥具体负责。项目部储备常用药品,由林⑤负责,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及时用上。
1、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及报告现场负责人、领导小组。应急值班人员应立即以电话形式首先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林①,并作好现场疏散安置工作。应急小组组长接到值班人员电话后,应与副组长分工联系各组员,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对于严重事故需要外部单位救护在电话报救时应说明以下问题:
1、事故地点:说明详细地址,现场负责接应人员(至少1~3名)联系方式,接应地点;
2、事故内容:包括发生的具体情况,严重程度,现场伤员人数、伤情,现场已采取措施,事故有无发展等。
四、应急设备
1、应急设备
见附表
2、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见附表
五、可能发生的事故具体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预案
1、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项目部的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为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办公室主要是抽烟不注意,烟头可能引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宿舍主要是用电不当造成火灾;食堂主要是用电和天然气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因办公室、职工宿舍同一楼,上下距离较近。一旦发生火灾,职工的被褥、铺盖、生活用品、办公区的桌、椅、电脑、纸张等设施、用品会迅速引起火灾。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项目部办公区、职工宿舍和食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在食堂、宿舍、办公区、大院门口合理设置自来水管,以备急用。
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人为的因素,所以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大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必要的技能。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火灾发生的应急措施: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人员和周围易燃物品及贵重物品,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人员组织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灭火组:负责灭火、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直接扑灭火灾的任务;通迅组:负责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火场通迅联络、看守电话以及上报火情、下传命令等通讯联络任务,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卫生部门和友邻单位; 疏散引导组:组织人员从楼道疏散。疏散人员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湿床单、被褥等物防护,抢救组:负责救人、疏散物资等任务,实战中要与灭火组紧密配合,共同作战。如果有人员受伤亡,立即送附近医院进行抢救,确保人员的安全。
4、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队义务领导成员一起,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按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调查处理事故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爆炸应急预案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爆破物品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当操作均可能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发生爆炸事故将导致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出现死亡事故。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发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对爆破物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够了解而产生的,为了避免发生爆炸事故,由保障部、公安民警及相关人员对涉及爆破物品使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让他们对爆破物品有充分的了解,并在运输、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项目部安质部、保障部随时对炸药库记录(包括爆破物品的入库、出库、退还)进行清查,对现场使用的爆破物品应严格要求其在未使用时入库,使用中按规范要求操作,并由保障部、办公室民警经常检查使用记录,防止爆破物品泄漏。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指挥组人员,由指挥组人员组织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三)食物中毒应急计划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食物中毒可能发生于食堂。由于目前项目部职工集体就餐,原因可能是橱具、灶具的不清洁,购买发霉、变质等食品,蚊蝇传播,炊事人员的健康卫生、就餐人员的餐具及人员外购食物等,都有可能是易发性食物中毒源,其后果将会导致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危害。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堂的卫生要符合规定要求,保持橱房的干净,同时食堂应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消毒柜),对灶具、橱具、餐具进行经常性消毒,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炊事人员在工作中应穿工作服,戴卫生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控制购进不卫生的食品,尤其是禁止购买熟食物、有腐烂、发霉、变质的食品,对食堂的剩钣菜进行适当处理等。办公室应与当地附近医疗机构联系,对食堂卫生定期检查和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从源头上全面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四)坍塌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坍塌事故主要发生在隧道开挖、路基挖方、挖孔桩施工中,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对施工中地质资料掌握不准确造成的,坍塌事故的发生将会使机械受到损坏、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因坍塌事故引起的机械损坏及人员伤亡,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应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在施工中对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勘察,避免因地质判断有误出现事故。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人员应多对现场进行巡视,及早发现可能出现坍塌的部位,提出加固措施,并监督施工队完成,对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施工队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项目部安质部经常到各施工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坍塌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五)有害气体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有害气体事故主要发生在隧道开挖、挖孔桩施工中,主要发生原因为隧道开挖爆破、挖孔桩施工爆破后通风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有害气体将会对人员的呼吸系统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造成伤害,在孔、洞爆破作业后应严格要求施工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通风,通风结束后由检测人员对孔、洞内的大气指标进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级大气标准方可准许其余施工进入孔、洞内进行施工。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有害气体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加强通风及吸氧,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六)触电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触电事故主要发生在职工宿舍、办公区、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私拉乱接电线、环境潮湿、漏电开关失灵、雷雨湿度电击等。发生触电事故将会引起触电人员肌肉痉挛、心跳超速、呼吸困难等,严重者甚至造成死亡。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生活、办公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首先帮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方法有以下几种: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的时候,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当闸刀离触电地点较远不能及时断开闸刀时,应快速地用干木棍或其他绝缘棍将电线从伤员身上挑开。当触电人员衣服干燥时,可用绝缘物体将手包住将触电人员拉开。触电人员脱离电线后,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帮助伤员恢复正常呼吸。现场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七)防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坠落事故可能发生在施工现场支架和脚手架的安装、桥梁施工中墩台身、架梁、桥面系施工、路堑刷坡、隧道开挖钻爆和衬砌等。发生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完善。坠落施工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在高空作业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经常检查,对经水浸泡和由于磨损而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搭设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搭设应牢固,不留孔洞,必要情况下应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
3、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发生坠落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