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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粮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4-25

2025成品粮应急预案(实用十四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油储存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关键时期的物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特制定本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本预案旨在明确物资储备的目标、原则、组织机构和应对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关键物资储备充足、调配迅速、保障有力,为应急抢险、救援等行动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支持。

2. 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障有力、快速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确保物资储备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物资储备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各部门落实物资储备措施。

2. 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物资储备计划,定期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确保储备物资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物资信息,协助做好物资调配和运输工作。

四、物资储备与调配

1.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制定详细的物资储备清单,明确各类物资的数量、规格、存储地点等信息。

2. 建立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资储备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确保各级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

3.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物资储备应急指挥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实际需求调配储备物资,确保物资能够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

1.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物资需求信息。

2. 根据物资需求情况,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迅速制定物资调配方案,协调运输力量,确保物资及时送达。

3. 在物资调配过程中,要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运输畅通无阻,避免因交通堵塞等原因影响物资送达时间。

六、后续工作与总结

1. 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预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和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加强物资储备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物资储备工作的高效运行。

通过本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2

一、风险类型

1、车辆机械故障

因配送车辆机械故障,机件失灵或自身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造成配送中断,货物配送迟到以及货物安全的风险。

2、交通事故

因配送车辆违法违规行驶、恶劣气候、其他车辆违规驾驶或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配送中断配送延迟甚至货物灭失的风险。

3、车辆扣押

因配送车辆违法违规行驶导致车辆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造成配送中断、货物配送迟到的风险。

二、预防与预警

1、供应商的配送司机须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配送车辆须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行驶证。

2、要求供应商在开始配送前对配送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降低车辆发生机械故障的风险。

3、要求供应商严格对配送车辆实施保养、检修、年检,确保车况完好,并及时提供车辆保养检查记录和证明。

4、每季度根据不同季节特点以及货物在不同季节下的安全配送需求,与供应商沟通协作对驾驶员进行配送安全培训。

5、在预计配送过程会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的情况下,立即提醒供应商在车辆配送出发前对配送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行驶方面的强调。

6、每次与供应商沟通的时候或进行安全规范化培训的`时候,同时强调一旦配送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告知我司,共同就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协调确定。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得到因车辆原因造成配送中断的通知后,第一时间与配送供应商进行协调沟通,要求供应商安排另外车辆去事故发生地点倒货。

2、如果事故责任供应商不配合倒货工作,在第一时间协商无果后,立即安排备用配送资源派遣车辆至事故发生地点倒货并继续完成配送任务。

3、如车辆被扣押,车辆与货物一同被交通管理部门管制后,项目部要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并向客户解释原因。同时与事故责任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就货物暂扣进行责任协商,并根据交管部门给出的放行时间,合理安排是通过返回当前货物由仓库补货发运还是继续发运。

4、如因车辆交通事故造成货物灭失,项目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就补货发运的安排进行确定,同时客服人员向终端客户做好解释工作。根据合同条款,与事故责任供应商就理赔责任进行协商,明确货损的赔偿金额。若事故后部分货物仍完好,项目部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安排车辆或调用备用资源发专车将完好货物返回至仓库。

四、应急处理原则

1、避免因货物配送延迟造成客户投诉;

2、及时补货;

3、及时知会客户;

4、持续关注事故处理进展;

4、紧急配送措施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3

一、目的与原则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粮油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如火灾、洪水、霉变、虫害等,确保粮油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原则:

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快速响应: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高效地进行处置。

统一指挥:在应急处理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指令畅通、行动协调。

科学施救: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二次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依法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行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仓储管理、后勤保障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初期处置、人员疏散、救援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通信联络、交通保障等。

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对外发布工作。

三、预警与监测

风险评估:定期对仓库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识别潜在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监控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粮库环境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温度、湿度、虫害等情况。

预警机制:根据监测数据,设定预警阈值,一旦达到预警条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四、应急响应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说明事故类型、地点、初步原因及影响范围。

初期处置:现场处置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切断电源、隔离火源、疏散人员等。

应急救援:根据事故性质,调动必要的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同时请求外部支援如消防、医疗等。

信息发布: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避免不实信息传播造成恐慌。

五、后期处置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评估损失,提出整改措施。

恢复重建: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运营。

总结与改进: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六、保障措施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消防器材、防洪沙袋、急救包等。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4

本预案适用于友谊县粮食系统粮食储备及所属加工企业。

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具体任务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粮食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县粮食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险公司经理

县电业局副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联系电话:5812483、5812485。

(二)具体任务

1、总指挥主要负责全面组织、调动、协调各部门的扑救工作,疏散及抢险救护工作,并将火灾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2、副总指挥主要负责协助制定灭火及抢险救护方案,确定火灾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迅速组织调动有关部门进入灭火及抢险救护工作,同时,做好各组之间的衔接,包括通讯畅通、物资保障、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医疗救护等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火灾及抢险救护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3、抢险救援组组长:驻县消防大队队长

成员:县消防大队队员

根据灭火方案及指挥部的要求进行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要迅速将伤亡及破坏情况反馈给指挥部,对火灾造成的破坏及伤亡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护与清理,尽量减少火灾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4、医疗救护组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负责人

主要负责联系“120”急救中心,在专业医护人员未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前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对受伤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做好入院后的安置与护理工作。

5、物资供应组组长:县粮库主任

成员:县粮库仓储科、地秤负责人

主要负责火灾现场抢险及排查人员所需的工具及物资供给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县粮库党支部书记

成员:粮库后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火灾扑救期间的生活食品,饮用水及其它所需用品的供给。

7、通讯组组长:县粮库副主任

成员:电工组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各组之间的衔接工作,做到各组间通讯畅通,联络方式一致。

8、信息发布组组长: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粮食局综合股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灭火后火灾所造成的物资损坏、人员伤亡情况做认真细致的记录,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此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物资、装备、队伍、专家等信息的有关情况。

9、技术专家组组长: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公安局技术科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灭火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估算、清理、将损失结果反馈给信息发布组,并对此次火灾的发生进行技术排查。

10、治安维护组组长: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公安局治安科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及库区重点区域的警戒工作,同时协助公安部门对库区可疑人员进行摸底排查。

11、稳定工作组组长:县粮食局副局长

成员:粮食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在此次火灾事故中造成的思想不稳定及抵制造谣声势人员的帮教工作。

12、善后工作组组长:县粮库主任

成员:粮库专储粮区、商品粮区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此次火灾事故后的清理与重建工作。

二、事故报告程序及措施

1、值班人员或当事人发现起火点后,要在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19”,同时和库内消防队、保卫科取得联系。

2、消防队接警后,要问清起火地点、区域,而后迅速出警并报告值班领导。

3、保卫科接警后,要迅速安排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并请求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支援,同时向粮库领导汇报,并联络各小组进入战斗准备。

4、报警人员在与消防队、保卫科取得联系后,就近组织附近人员利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5、指挥部在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结合起火点区域实际,迅速传达给各小组。

三、重点防范区域

友谊粮库储粮板仓及席穴囤较多,分布面积较广,宜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资材区、“4、27”区域、铁路罩棚、烘干塔为重点防患区。为防患于未然,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经常性检查重点防患区域及排查不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有效地处理并上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针对重点区域及部门的实际情况,后勤部门要相应准备各种抢险救援及排险救护装备及物资,各组成员要对所辖区域及重点防患区做到熟练掌握与了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出现人身伤亡伤害事故,在“120”急救车未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前,由消防车承担救护用车。

县消防部门抽调技术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粮食系统要做好救援工作的所需资金和物资准备,如有困难及时向上级请示。

五、相关预案的衔接、及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部门及消防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的分析和预测,随时查找和堵塞次生事故的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制定相关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关预案,降低事故的损失。

2、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落实任务,明确措施。要做好战备工作,预防火灾事故。要步调一致,服从指挥。

火灾事故救援电话:“119”、“5812485”、“5816646”。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5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为确保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

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xx科,由xx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各企业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本市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分工是一把手负总责,主管付职具体负责,xx科、业务科负责定期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安全储粮情况,并向市粮食局汇报安全情况;xx科负责各企业会计、出纳人员管理及资金安全情况;办公室负责局本身及企业安全防火及值班情况;企业一把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落实及定期检查情况;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确保本企业的安全。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从市局到企业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实值班、值宿、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二要加强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经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企业。三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消除。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四要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坚决克服库存量小不易出现坏粮事故的麻痹思想,确保“一符四无粮仓”的巩固,确保储粮安全,机械作业、登高作业和化学药剂必须由市局统一购置分配,设专仓或专室保管,由熟悉药剂性能的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手续。五要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粮库区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部张贴上墙

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产和保卫制度、值班制度、粮情检测制度、防汛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消防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五、切实做好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报告工作

各企业认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逐级上报。凡属于有人员死亡事故,损失粮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损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损失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质严重的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在发现后1小时以内上报市局,市局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及安检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事故处理后,要及时补报详细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虚报。对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尽可能减少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抢救,殆误时间,对发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要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要求

1、各企业一把手要经济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应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业坚守值班,确保通信畅通。粮食局值班电话:xxxxxxxx

3、预案一旦启动,粮食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对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6

一. 目的与原则

目的: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粮油储存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员安全,维护市场稳定。

原则: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协同应对。

二.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和协调工作,通常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

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初步处理,包括灭火、排水、隔离受污染区域等。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伤员救治、通讯联络等支持工作。

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对外信息发布。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后的损失评估、保险理赔、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 预防措施

定期检查粮库设施,确保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到位。

实施定期虫害监测与防治计划,控制库存粮油的温度和湿度。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防止粮油被盗或混入杂质。

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四. 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报告:一旦发现事故,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说明事故类型、地点、时间、初步估计的损失等。

应急启动:应急指挥部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小组迅速到位。

现场处置:现场处置组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如疏散人员、切断电源、启动消防系统等。

信息通报:信息报告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信息。

后续处理:善后处理组评估损失,组织恢复重建,处理保险理赔事宜,总结经验教训。

五. 应急保障

确保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储备,如消防器材、防洪沙袋、通讯设备等。

建立稳定的通讯网络和信息传递机制。

与当地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支援。

六. 培训与演练

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7

一、目标与原则

本预案旨在确保在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货受阻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恢复供货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并维护客户利益。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1、应急小组:负责全面领导供货应急工作,包括决策、协调、监督等。

2、物流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运输公司等紧密沟通,确保货物及时到达。

3、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变动,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管理和货物调配,确保库存充足且货物质量不受影响。

三、预警与监测

1、市场信息监测:定期收集市场动态,分析可能影响供货的因素。

2、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供货能力和质量。

3、库存预警系统:建立库存预警系统,当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时自动报警。

四、应急响应流程

1、启动应急响应:当发生供货受阻事件时,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情况评估:应急小组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3、制定应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寻找替代供应商、调整运输方式等。

4、执行与监控:各部门按照应对措施执行任务,并定期向应急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5、总结与改进:事件解决后,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预案。

五、保障措施

1、人员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物资支持。

3、技术支持:加强与供应商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提高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4、法律保障:完善相关合同和协议条款,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为应急处理提供法律支持。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9

为增强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积极有效地组织救援和处理,减轻事故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粮食仅指原粮,适用于全区境内在粮食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因粮食卫生指标不合格,导致或可能导致影响人体健康、发生人员伤亡等严重危害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江州区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

二、事故分类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并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三、机构组成和职责

(一)机构组成

江州区粮食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江州区下属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即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综合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现场处置组、技术检验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二)机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启动我区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解除应急处置状态;指挥、协调对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对参与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2.综合应急办公室职责: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和分析突发事故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处置、解除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建议。

3.现场处置组职责:对突发事故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技术检验组职责:参与事故调查;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送自治区粮油质检站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的检验报告;对确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提出处理意见。

5.监督检查组职责:调查经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来源、流向和数量,责令有关企业召回或就地销毁,对储存、运输、加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6.综合保障组职责:做好应急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通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故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

四、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

(一)应急程序

1.事故报告及前期处置

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并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故状态,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依据现场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按照分工职责开展工作。

4.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若遇有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5.终止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应急办公室报告。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故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6.调查和恢复重建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置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处置措施

1.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

(1)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封存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

(2)追查问题粮食的来源、去向和数量,及时将情况通报所在地食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

(3)责令有关企业召回或就地销毁存在问题的粮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

2.重大事故

(1)实施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的处置措施。

(2)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协调处置有关问题。

(3)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应急领导小组发布有关信息,告知公众事故情况,消除恐慌情绪。

(4)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检查,对质量问题涉及地区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第一时间封存问题粮食。

(5)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3.特别重大事故

(1)实施重大事故的处置措施。

(2)责令存在问题的粮食经营企业立即停业,全力追回售出的问题粮食。

(3)江州区粮食局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检验送检样品。

(4)报告并经区政府同意,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发布消费警示,防止问题粮食扩散。

(5)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

五、附则

(一)责任追究

对不按照本预案要求、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执行或违背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江州区粮食局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和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变更,以及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将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7月20日起实施。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 第 4 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11

一、总则

1、目的

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有效供应物资,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市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初级产品、成品油料等物资严重短缺时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应对区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4、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完善区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切实做好我区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区级物资储备系统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区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简称专项协调指挥部)并启动《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专项协调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卫生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药监局等有关单位。

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

(1)专项协调指挥部职责

①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②决策储备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③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提出对外新闻方案;

⑤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在储备物资投放过程中给予物资、财力、治安、运输等方面的保障。

(3)办公室职责

①执行专项协调指挥部的决定;

②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工作;

③检查、督导专项协调指挥部决定的执行情况;

④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⑤完成专项协调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二级管理机构体系

区级物资储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依托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物资储备仓库二级管理机构体系,对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动。

(1)区发改委生产计划科履行指挥部办公室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2)各成员单位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执行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物资调动指令。依据本预案,比照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设立本级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1、物资储备

(1)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将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区级物资储备系统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和医药等专项区级物资储备,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区级物资储备系统。

区发改委协调应急煤炭储备。

区农办负责应急粮食和食用油储备。

区卫生局、区药监局负责提出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应急药品及医疗器械储备,并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区城建局负责应急水泥和部分建筑预制件储备。

充分利用现有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从本区商业部门现有空余库容中选择确定必要的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仓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选择合适的工厂车间改造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选定交通便利现已停产的工厂或车间,由区财政拨付必要的经费,由相关单位承担改建任务,并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区级储备物资的统一管理,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建设和租用区级物资储备所需仓库,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存储、调动和更新等工作。

(3)区财政应给予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区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租用,应急物资的购进、储存和更新。各有关部门、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区级储备物资计划,具体落实各自的物资储备任务,并负责日常的物资保管。

(4)区级储备物资主要用于区政府对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经区政府批准也可用于街道(镇)或局部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区级物资储备仓库在完成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同时,也可为街道(镇)提供储备服务,支持街道(镇)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2、分级响应标准

(1)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结合区级物资储备应急职能的特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分工,区级主要应对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并就需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主要应对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

(2)区级物资储备系统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盗窃等重大事故,视危害程序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级别,进行应急处置。

3、分级响应程序

(1)当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区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达处置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应急委员会。

(2)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当我区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区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汇报,由区应急委员会向市里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争取市里支持。突发事件发生地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相关街道(镇)可向区政府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专项协调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下达任务,由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物资支援,并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专项协调指挥部。

4、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

(1)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指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2)区财政局按区政府或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对调动区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3)公安分局应当指导、监督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做好应急物资调出、运输、在目的地的储存和保管、投入等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4)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接到紧急动用命令,要按照本单位的具体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调动准备以及储备品种与数量调整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执行命令,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5)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要针对区级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和处置措施,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全力予以协助配合。

(6)本预案启动后,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物资储备机构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区级物资储备信息网通畅。信息报送内容应准确、完整、及时,不得瞒报、谎报、报、迟报。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储备物资应急调动一般不对外新闻,确需新闻的由专项协调指挥部按《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处理。

(7)承担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需将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报区发改委备案。

(8)区级物资储备系统依托信息中心建设物资储备信息网,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级机构储备物资库存品种、数量和储备地点,随时做好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9)各成员单位物资储备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一支能够符合储备物资紧急调动要求,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四、评估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专项协调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区级物资储备应对事件处置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2、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专项协调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补办动用或收储物资手续,及时结算物资资金及费用开支,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3、根据紧急动用储备物资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将储备物资实际调用消耗和需补充更新情况报送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应及时调整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及时补充及更新储备物资,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4、区发改委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在应急状态下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对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 (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 (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三、物资调配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四、物资库存情况:工区库房和四楼库房清单附后。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五、疫情防控紧急情况下物资保供方案。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13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叶炳如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罗东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 勇 党组成员

程 刚 党组成员

成 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21)3 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 1 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成品粮应急预案 篇14

xxx有限公司根据省粮食局(x粮明传[20xx]56号)文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减轻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危害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洪水汛雨到来之时,储粮仓房无坍塌,储存粮食无水浸,危重险情无伤亡。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汛。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库区抢险工作的安排、布署和决策指挥。

2、通讯组:由公司财务科人员组成,是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传达任务;掌握险情及险情动态;拟定抗洪抢险临时条令、命令;协调解决各方面的工作,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接待上级和外地来单位抢险人员等项工作。

3、抢险组:由公司仓储科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维修加固工作;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专项专人保管;搞好灾后抢险工程使用的物资供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4、运输组:由公司保卫科和经营科人员组成。负责对车辆

状况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好汛期值班车辆和备用车辆的安排,随时待命待发;灾后紧急调度车辆,保证公司指挥部门和抢险用车的统一调配;确保抢险人员、物资的运送和伤员救护。

5、救护组:由公司检验科人员组成。负责做好药品和临时治疗点的准备;受灾抢险时按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伤员医治、转移和登记工作。

6、调查组:由公司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经理组成。职责是组织好防汛减灾和防洪抢险的调查活动,稳定职工情绪,根据上级指示进行调查报道。

四、防汛物资准备

要切实备好沙袋、蓬布(塑料布)、铁锹、抽水泵、雨衣、雨鞋、应急灯、应急车辆等防汛物资,并根据各自情况配足配齐、放置到位,明确保管人。

五、防汛救灾预警等级

根据汛期的降雨量和粮库所在地域内河流量的情况,救灾预警分为三级;

1、天气预报中到大雨,降雨量在20—30毫米为三级;

2、天气预报大雨到暴雨,降雨量在30—50毫米为二级;

3、天气预报暴雨,24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3小时降雨量在25毫米以上。

六、预案启动前的准备

1、建立和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在汛期到来前,成立防汛领导组织,制定防汛工作方案,配足人员,做到平时抓防,紧急时能抢。要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做到抓早、抓紧、抓实。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建立对上对下的联络网,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等部门联系,设专人按时听取气象预报,做好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备好自救的物资,防患于未然。

2、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工作防汛领导小组要加强汛前检查,查制度、查岗位责任制、查防雨防雷设施是否齐全,对存在的问题和各种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低洼地段的粮食,要查清货位,整理形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部转移出去;确保粮食安全;对库内排水沟渠、沉水井要迅速清理疏通,维修好防汛水泵、机具、配足动力,防止发生积水内涝;对现有险仓、险房、险墙要抓紧时间抢修,防止倒塌伤人;对避雷设施要进行检测,防止雷击引发火灾。

七、预案的启动

根据汛期中汛情的实际情况,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部署指挥各部门的防汛救灾工作。

1、当三级预警时,各个岗位的防汛人员都要到位,值班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检测地面积水情况,开动强排设备进行排涝,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当二级预警时,启动“xxxx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向防汛抢险工作小组报告情况,抢险救护队待命,准备随时抢险救灾。

3、当一级预警时,在抢险防汛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密切注视汛情的发展。如果发生灾害,组织人力,抢险救灾,抢运被雨湿、水淹的粮食,并及时向上级防汛工作小组报告情况

八、受灾后的应急行动预案

1、破坏性洪灾发生后,公司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即时行使防汛救灾指挥系统的职能,迅速部署抢险工作。

2、技术部门必须在洪灾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照制订的工作顺序,尽快沟通公司指挥部与上级机关及公司所属各主要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系,切实保障灾情上报、抗洪抢险指挥和信息反馈工作。

3、各抢险组必须在洪灾后半小时内立即派出抢险队伍,按照制定的顺序迅速对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工作。

4、物资供应组和交通运输组要立即调运抢险物资和运输车辆,根据公司防汛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配合各抢险队伍,保障人员及物资的紧急及时调运。

5、后勤服务组要迅速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根据公司抢险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医疗救护工作。同时要调集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领取和发放抢险人员的医疗急救用品和食品供应,以保证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6、治安保卫组要迅速对公司要害部门和部位进行治安保卫,确保要害部门安全,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7、宣传组根据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到职工,以平息洪灾谣传、误传,安定职工情绪。

九、防汛处置方案

1、事故发生后,在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立及起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排险救援。

2、在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如实向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在报告时,要尽可能说明事故发生的大致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增援的需求,同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必要准备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各组要履职尽责,立即开展救援排险行动。

十、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遵守本预案,在防洪防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表现突出的小组和个人,由公司或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违反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或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履行防汛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

2、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应急救援前线指挥部调动、指挥的;

3、发生防洪事故时,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不组织自救的;

4、在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相互推诿,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

5、拒绝提供可以提供的各种抢险所需设施、设备;

6、有关人员不按规定赶赴现场,或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十一、组织要求

各小组成员要以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履职尽责,做好防洪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迅速快捷。

各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继任者为当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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