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工作计划 > 导航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4-03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8篇)。

根据您的需求我整理了以下信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为了提高城市抗灾能力,而加强城市防汛、防台风。做好应急预防工作是我们对自身安全负责的表现,希望我的意见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请记得将它收藏起来!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1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2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教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提高公民的防范能力。

7.1.2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1.3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监督检查

市环保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3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4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环境污染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事故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灾后滋生其他灾害、二次污染。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污染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5

(一) 机房烟雾告警

1、 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 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 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 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 UPS输入掉电告警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 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 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 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 UPS输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 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一) 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 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 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 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7

(1)正常生产时如突然停电,相关当班负责人要立即与生产调度或现场值班电工联系,值班电工要尽快赶到变配电房查明停电原因(同时机电班要安排发电机司机到位,做好发电前的准备),分清是外部电网停电,还是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如是外部停电,则由生产调度安排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电源。

(2)站内备用电源为2台装机功率为200KW的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为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启动供电,为保证生产对办公生活区一般不实行临时供电。

(3)在启用备用电源前,电工要先切断配电总柜内的隔离总开关,发电机司机要再次检查发电机组各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按发电机操作规程正常启动,此时由发电机司机和电工查看各部参数正常后,并具备送电条件时,由电工进行倒闸操作,把电送出去。

(4)为保证备用电源随时正常可靠运行,设备部制定了相关备用电源管理制度,对发电机组实行严格的定机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走合保养,随时了解发电机工况,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排除,决不带病运行;另每天灌注桥梁前保管司机要提前1小时启动发电机运行15分钟,确认发电机是否正常。

(5)机电班每月针对发电机组、砼商砼站的维护修理情况,每季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8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