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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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篇1
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部署、争主动”,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全体老师及在校员工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防汛抗洪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与部署,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2、指导健全校级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分层级建立防汛抗洪管理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负责汛前检查,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学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况,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5、积极筹集防汛抗洪物资,强化管理,始终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6、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汛救灾行动。
7、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实用申请书 WWw.373939.com)
8、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以及灾后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等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准备期间
1、学校要立即修订完善本校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足物资,密切注意汛情通告。并广泛开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随时准备部署、执行防汛抗洪任务。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财会、电教室、仪器设备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抗洪的顺利进行。
5、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汛期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6、要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
(二)预警期间
1、当降雨量较大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预警后,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须临阵待命,及时向各学校、教学点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必要时,集结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灾情,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低洼易涝、紧靠山体学校更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4、预警期间,有关学校要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灾期间
1、发生洪涝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2、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检查,疏通排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线路(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3、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
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要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4、灾后,各校要根据校内的特点,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灾情发生时,各学校教职员工必须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擅离职守、不听指挥影响抢险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所辖学校防汛抗灾情况与能力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灾的意见或建议。
(三)在汛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觉天气突变或接到上级通知,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险情发生,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篇2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 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 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篇3
小学校园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范文【精选】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校园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范文【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有效预防在火灾、地震、建筑物倒塌等突发事件时,能有条不紊地疏散师生远离事发现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我校特制定本应急疏散演练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xx小学全体师生。
二、演练时间
(一)预定演练:每年5月10、11月9日
(二)非预定演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2、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具体工作组,其成员和职责
(1)演练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根据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制定各小学本校演练的时间、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组织开展演练;掌握本校演练情况,及时小结报告;对演练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果断处置并上报。
(2)演练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所在班教室)
基本职责:在演练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快速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演练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购置演练时必需的器材等物质。
四、紧急疏散演练程序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
1、做好演练过程所需的物质准备。
2、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
3、演练要求及演练中应急注意的问题。
⑴演练应事先告知学生,本周有演练,但不具体公布是哪一天。等到特定的一天,课间操或者学生休息时,学校突然以高音喇叭喊:全校紧急疏散!或按约定的`信号:如紧急集合铃声等;
⑵学校规划好每个班级的疏散路线,并事先告知每位学生与教师。(如有两个班疏散时合用一个楼梯的,每班必须排成单行。每个班级疏散到操场上的位置也要固定,每次各班级都要按要求站在自己的地方,不要出错。)
⑶跑出教室的顺序要提出统一要求。前面几行从前门撤离,后面几行从后门撤离,每列走哪条通道,要事先教育好每位学生。
⑷越底层的教室里的师生跑的速度更要注意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越往上楼层的学生要注意跑得慢些,避免在楼道中造成人流积压。
⑸老师的站位要严格要求。(疏散演练时,正在上课的教师要注意学生从教室跑出来的组织工作,没在课堂上的教师则要站在楼梯或楼道的拐角处,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⑹老师上完课不能马上离开教室,以备在紧急疏散演练时能组织好学生快速撤离。
(二)、实施阶段:
现场指导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记时,并观察疏散的秩序,密切注意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作适当的指导。
(三)、总结阶段:
疏散后现场指挥小组要及时对演练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予以表扬;同时讲评各班级中存在的问题。
五、巩固提高
让学生说说在这次防灾减灾演练中的收获,以及对这次活动的建议,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写演练体会。
消防演练与地震演练应注意细节
(1)消防演练时还应注意跑的姿势
①加强低头跑;
②用衣物或手帕捂住鼻嘴的练习
(2)地震疏散演练时,注意地震刚发生时的躲避演练。教师事先要教会学生如何躲避的常识:
①靠墙的学生要迅速躲到墙根或墙角;
②教室中间的学生应及时躲到桌椅底下,并用手护住头部;
③如果是在建筑物外,应跑到空旷地带;
④在家里等其它场所,应先就近躲进卫生间等房间面积小的地方。
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为保证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圆满地实施避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小学生防震应急演练预案。
一、组织领导:
集中统一,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责权明确。
二、防震应急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领导全局,现场总指挥;
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处置等工作、人员安排;
成员:应急疏散,现场维稳,抢险救灾,后勤保障,通讯、资料收集;
主要职责: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规矩实际状况,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通知等;实施防震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三、应急措施:
1、沉着冷静地应对对地震,不能惊慌失措;
2、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地带,成人要优先保护儿童。
(2)日常要加强教育,讲授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校园内逃生路线;
(3)教育师生面对灾难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老师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教师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学生,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学生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因为时间来不及。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酲学生并有序组织学生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学生在一起,及时给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予以心理上的安慰。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抢险救护人员组织实施救助工作。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受伤儿童身体状况,并尽量为被困学生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五、工作要点
1、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宁可千日无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上课,妥善安置好学生。
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篇5
学校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于预防学校火灾,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学校火灾处置能力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都是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堆积杂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取底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果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在等待消防队员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之前,如能集中起来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灭火。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将临近所有灭火器对准火点集中使用,不要零打碎敲,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扑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扑灭后的起火原因调查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