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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04-21

【热门】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合集6篇)。

人确定了目标,就需要制定计划去实现目标,当我们对于眼前的困境,手足无措的话。我们应该提前制定好一份工作方案,在公文运行中,“方案”一般作为“通知”或“函”的附件下发。以下为76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二、目标任务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 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四)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城区环境秩序管理整体水平,着力打造精品城市,提升泗洪对外形象,根据《泗洪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洪政发〔20xx〕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依托,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生态宜居之城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问题,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居民小区、市场秩序、噪音扰民、市容市貌和城区河道整治工作,不断美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城区。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抓住群众的关注点,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社区工作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电视台、网站、报社要切实加大报道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始终,开辟专栏,安排专人,每天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树立文明典型,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影响环境秩序的现象要紧盯不放,加大社会不文明现象和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社会舆论攻势,在全社会营造出爱护城市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

1. 道路交通综合治理。(1)公安局牵头,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实施有效治理。对城区已建的地上、地下停车场要确保全部开放、充分使用,在主次干道两侧可用于机动车停放的区域划定停车场地,做到应划尽划,缓解停车场地缺乏问题,切实加强停车场地规范管理,确保有序停放,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及时清理,并依法予以处罚。(2)公安局牵头,青阳镇、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人力三轮车阻碍交通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取缔营运机动三轮车,对城市下岗职工、特困户等人力三轮车主进行核实登记,发证管理,并统一车型外观,划定禁行区域,实行错日运营,保障城区秩序,缓解交通压力。(3)交通运输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物价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营运车辆实行规范管理。严肃查处公交车、出租车违规停车上下客,在城区主次干道随意调头及出租车乱收费问题,加大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2. 环境卫生综合治理。(1)城管局牵头,青阳镇、开发区、住建局等单位配合,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扫除、大清理,清除道路两侧、绿化风光带、大型广场、居民社区、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堆存的垃圾、渣土、废弃物和各种物料。城管局负责北至嘉陵江路、南至黄河路、东至武夷山路、西至泰山路范围内(开发区除外)主次干道的卫生保洁工作,对繁华地带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提高清扫和保洁质量;青阳镇负责辖区内社区、背街巷道的卫生保洁工作;开发区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地、村庄等卫生保洁工作;住建局负责风光带、景观绿地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无缝对接,避免形成卫生盲区。(2)环保局牵头,城管局、工商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大排污治理力度,控制废气、废水、废渣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和超标排放,加大对露天烧烤、饭店油烟、餐厨垃圾等治理力度,从源头上净化城区环境。(3)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单位配合,切实加强对渣土车辆的管理,实行渣土清运许可证制度,所有渣土车辆加盖防抛洒装置,严禁抛洒滴漏,并确保将渣土倒入指定位置。

3. 居民小区综合治理。(1)城管局牵头,青阳镇、开发区、住建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内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运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整改;同时,积极探索小区社区化管理模式,确定试点小区,并逐步推广。(2)青阳镇牵头,城管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各社区内未列入物业管理运作的居民团点、老小区进行集中治理、改造,修复道路、公厕等基础设施,规范设置垃圾集中清运点,补植绿化苗木,清理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外溢等有碍观瞻现象。

4. 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城管局牵头,工商局等单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城区各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经营秩序进行整治,确保实现划行规市、秩序井然、环境卫生、通行顺畅。大力整治各专业市场广告标牌、店面招牌、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等,一次性纠正到位,并实行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力量、突击整治,全面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等问题,主要街道实行全线净化,一律不准店外经营,坚持疏堵结合,通过严治严管,真正实现还路于民、还路于行。

5. 噪音扰民综合治理。(1)环保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卡拉OK厅等深夜扰民、沿街个体经营户促销类噪音扰民问题实行有效治理,控制营业时间及音响音量。严禁沿街个体经营户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所有广告音箱须置于店内,背景音乐节奏须舒缓,并控制音量。(2)文广新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露天演唱场所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取缔以营利为目的,或唱词庸俗、唱腔低俗,严重扰民,市民反应强烈的露天演唱行为。对位置适中,以满足市民娱乐、健身为主要功能的露天舞场实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活动时间和音响音量。

6. 市容市貌综合治理。城管局牵头,全面整治户外广告招牌和道路两侧店面招牌,统一规范广告招牌制作,坚持上下一条线,中间一个面,做到版面整洁,画面美观;大力推进城区夜景亮化工程,临街建筑、沿街门面都要设置安装夜景亮化灯具;划分严禁区、规范区,加大对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清理整顿力度;整治沿街立面空调外挂机不规范、乱拉乱接、乱喷乱写等现象,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7. 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水利局牵头,青阳镇、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配合,对城区河道水面实施清理,组织停泊的运输船只及其他营运船只转移到适当地段。

(三)总结提高。集中整治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根据整治要求和内容,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题召开会议,回顾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兑现奖惩,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巩固工作成果,找出差距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深入推进。

(四)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城乡交通秩序规范,市场管理有序,环境卫生达标,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1. 市容市貌全面改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开展大扫除、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城管部门要增加清扫班次,延长保洁时间,加快保洁清运速度,定时定点收集,达到保洁全天候、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街容立面无有碍观瞻的遮阳棚、雨棚、悬挂物以及乱贴乱画,阳台楼顶无乱扯乱拉等现象,沿街店面无破损、脏污墙面,各类店面招牌制作统一规范,亮化设施齐全。持续开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始终保持查违拆违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确保市容和环境容貌全面出新。

2. 交通秩序全面规范。开辟新停车场地,启动地下停车场,引导机动车辆有偿停放;规范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经营区域;杜绝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杜绝车辆乱停乱放、挤占道路以及行人闯红灯、攀越护栏、不按规定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等现象;杜绝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带客、随意调头、随意停放等现象,全面消除城乡交通拥堵,规范交通秩序。

3. 市场管理全面入轨。专业市场内部达到划行规市、秩序井然、环境卫生、通行顺畅的管理目标,完善市场内部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无马路市场、无市场外溢、无流动摊点,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4. 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坚持对物业小区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常规检查,定期进行星级评定,奖优罚劣,对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团点、老小区强化督促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全面提高小区、社区管理水平。

5. 包保责任全面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一片,提升一片,规范一片,长效管理一片。要严格责任落实,在每个包保责任区树立公示牌,明确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包保内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城管环卫责任制,企事业单位庭院、临街业主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绿化亮化、车辆停放秩序等问题由产权单位或经营业主自行负责。主管部门要挨家挨户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范围、奖惩措施,不留死角,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为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县政府专门成立泗洪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城区环境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推进表,把任务细化、量化到每月、每周,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县城管委的统一调度和指挥,顾大局、讲配合,形成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打好城市管理攻坚战,全面塑造泗洪对外新形象。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措施,完善考核办法。要通过正面引导、反面曝光,定期编发督查通报,重点督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措施是否得力、管理成效是否显著,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泗洪县人民政府)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有效解决我市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全力推动工业集中区环境质量改善,根据《xx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xx字〔xx〕60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市场和宣传等手段,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实现工业集中区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善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工业集中区现有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xx年,实现工业集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健全,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清洁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明显下降,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工业集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任务分工

(一)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

1.科学规划工业集中区布局。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规划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xx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和地下水现状监测调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

2.严把环境准入门槛。按照建设规划环评要求布局相关产业,入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引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对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安监局

(二)加强企业污染防治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业集中区污水产排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化工和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排企业必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业集中区废气、粉尘排放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废气、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加强对物料和固体废物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并确保正常运行,外排废气、粉尘必须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5.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对环评批复中明确为危险废物和暂按危废管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转移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转移和处理处置。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6.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环境项目。对污染严重、职业病危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贸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能源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7.乌兰色太、何家塔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xx年底前完成选址及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大柳塔试验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8.上xx树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xx年内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西沟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9.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xx年底前完成前期规划,xx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10.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绿化工作,探索实施“一区一类”园林式绿化,切实将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绿色型、景观型、碳汇型生态园区,不断释放工业集中区的生态效应,力争xx年底完成工业集中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住建局

11.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逐步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

整改时限:xx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环保局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2.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会同环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集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落实到位。企业应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按时保质进行整改,直至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允许生产,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必须依法关停。

整改时限:xx年底前完成排查,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工贸局、能源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13.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加大对工业集中区企业的环境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放状况。依法查处工业集中区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业集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14.加大惩处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对工业集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实行区域限批。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公安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五)强化信息公开

15.加大工业集中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工业集中区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费缴纳、行政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环境信息。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贸局、安监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16.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对涉及工业集中区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信访人或举报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工作。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要切实担负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责,加强工业集中区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认真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报道。市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发布信息,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例。

(三)严肃考核问责。市环委会将组织开展对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将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提升村庄后续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措施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工作要求,整合完善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实现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垃圾收运制度健全,保洁人员配足配齐,农村广场、道路、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积存或零散垃圾;生活污水得到管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无淤积堵塞渗透,排放污水达标;乡村道路通达有序,路基完好、路面平整、标志齐全、无路障;公共设施运行良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村容村貌清爽整洁,公共区域无垃圾、积水、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镇)在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县级部门组织领导,乡(镇)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社区)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管护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落实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市场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效率。

二、重点工作

(一)庭院卫生机制

1.家风美。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夫妻和睦、勤劳善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互助、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家庭成员健康卫生习惯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和封建迷信活动。

2.居室美。家居整洁美观,家具器物摆放整齐,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经常擦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被罩、门窗帘勤洗勤换,床品叠放整齐、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和清洁能源,灶台清洁不油腻,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有专用墩布清洁。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4.庭院美。庭院规划布局合理、整齐。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入库;家禽家畜入圈饲养,建设人畜隔离墙;积极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庭院干净整洁。

5.绿化美。积极开展庭院和室内绿化美化,房前屋后栽花、种菜、植树,建设有花隔墙花园菜园,使庭院有花、有菜、有果,引导群众争相创建“美丽庭院”。

(二)生活污水设施管护机制

1.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维护监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维修和设施更换。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化粪池、调节池、处理工艺主体和出水井等构筑物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窨井、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进行清渣清淤维护;对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电力电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3.对进出水水量、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并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对出现较严重情况如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乡镇办事处报告。对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时排除处理设施故障,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制订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等,建立设施运行情况台账,定期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每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运行情况、进水量和出水水质等情况。

5.禁止乡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五)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三)植绿护绿机制

1.做好绿化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以确定保留的庄点为绿化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乡村绿道建设。主要以主干道路、沟渠两侧绿色通道、大网格的农田防护林、“空心村”复绿、美丽乡村建设及经济林等国土绿化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开展春秋两季造林绿化规划工作。

2.做好林木灌水管理。针对春季降雨少、大风高温的不利气候,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创造灌水条件,及时对近三年幼龄林进行灌水,最大限度地提高树木成活率。

3.做好幼林地中耕除草。及时对新植林地进行中耕除草破板结,做好新植林地夏季管护工作。

4.做好树木修剪抚育。重点对道路两侧、村庄示范点周围及5年以下中幼林进行修剪,确保树木成材、林相整齐,达到美化效果。

5.做好病死木、枯死木清理补植。及时彻底清理病死木、枯死木,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补植计划,改善自然生态景观。

6.加强林木巡视管护。加大林区巡查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管护区域,压实管护责任,制定奖惩措施,提高护林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营林、护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森林、林木及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四)农村保洁机制

1.村庄保洁。村庄清扫保洁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环卫设施规划合理、摆放有序、外观整洁。

2.公共场所及空闲场地区域卫生。无乱堆乱放、无白色垃圾,公共设施清洁、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3.主次干道区域卫生。道路及两侧绿化带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沉积物、无杂草等。

4.河沟渠湖及林带区域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

5.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区域卫生。管理规范、清洁干净、设施完善、无异味,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五)厕所运行机制

1.建立维修服务制度。建立改厕维护管理协调网络,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具体落实,形成“县—乡镇—村”管理协调网络,实行“县级协调、乡镇落实、村居负责”制度。各乡镇为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机制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后续管理工作,以村或区域划片成立农村卫生厕所运行维护服务队,公布农村改厕运维服务电话,承担厕具故障的维修、粪液抽取和无害化运输处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本地生态农庄、农业合作社、林果种植等规模化种植企业积极参与运营。

2.建立清运服务制度。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覆盖全部改厕村庄的粪液粪渣清运服务体系队伍。根据辖区内改厕村庄数量、服务人口、运输距离等因素,分片区开展清运服务。拓宽服务运作模式,可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本地农业产业、林果产业等规模化组织合作,进行粪液清运合理利用;条件成熟的乡镇,可根据实际,委托有能力的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或者卫生厕所维修服务单位负责粪液收集、运输、处理。

3.建立利用处理制度。做好粪渣粪液的利用与处理。粪液收集后优先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严禁农户随便倾倒,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加强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支持有意愿的社会组织规划建设适度规模的粪液收集中转站或粪便处理点,进行有机肥料生产利用。

三、运营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发挥“积分制”“红黑榜”激励优势,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有条件的乡镇社区,由社区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居民或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责任权益,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进一步加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能工作,做好日常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管护。村级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二)强化宣传保障。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与乡风文明各类活动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村村享、宣传栏、微信、会议、标语横幅、文化墙等不同形式和平台,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政策,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家训家规,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持村庄卫生、维护公共设施。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激发村民爱护家园、珍惜环境的意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中来,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村庄环境管护不到位、行为不文明现象,形成“比学赶超”的环境治理良性循环。

(三)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模式。县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受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四)强化制度保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监管考核办法和评分奖惩细则,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村庄清洁评比,组织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督促和鼓励村组抓好村容环境日常维护。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切实做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农村环境整治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并建立完善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支持机制。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