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赔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5-05-13退赔申请书(锦集十二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来参考自己需要的申请书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索赔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退赔申请书 篇1
广州市___区工商分局:
有限公司于20__年_月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地址,把原公司地址为:_______,迁移至:______。故申请将我司档案调入___区工商分局,望批准!
股东签名:___
公司20__年_月__日
退赔申请书 篇2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复退军人,已在太原铁路局,xx工区工作了一年,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主要做铁路维护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好成绩,这些成绩都是在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取得的,我特别感谢帮助的各位领导。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从一个刚刚离开部队的军人,逐渐成长为一个铁路的优秀员工,我是铁路培养起来的,我热爱铁路上的工作,愿意为铁路奉献自己的'青春。
近日悉知xx段有司机岗位空缺,我希望申请调动到该岗位工作。听着火车鸣笛声成长的我,看着来来回回的司机,望着满载煤的专列驶向远方,火车司机岗位成了我心中的目标。我认为安安全全完成每批货物的运输才是铁路的灵魂,才是铁路工作的实质。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崇尚,过去我在业余时间经常与老司机交谈,听取他们的工作经验,以此做基础,再加上到新岗位的岗前培训,我相信我可以胜任这份神圣的工作。作为当代有志青年,我希望能用自己的力量在机务段司机岗位为铁路做出更多的贡献。
我会将军人吃苦耐劳的精神融入工作中,不断努力,积极进取,在新的岗位做出更大的成绩,请领导看我的行动。
谢谢领导抽时间看我的申请,请考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退赔申请书 篇3
尊敬的局领导:
您好!
首先,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审阅及重视我的请求!
我现成都铁路局贵阳工务段息烽车间乌江线路工区职工,男,20xx年4月出生,家住贵州省铜仁市,在20xx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因离家较远(450公里),我是家里独生子女,家里父母身体不太好,年迈的奶奶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婚后育有一女等都需要我的照料,因离家较远回一趟家也及为不便,为了解决家庭实际问题,免除后顾之忧能更好的投入工作,曾交过几次申请到车间,可一直没有音讯,在此,恳请上级能体谅考虑我的困难,请求调至离家稍近的涪陵工务段秀山车间,望批准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赔申请书 篇4
xxx供电公司:
我公司在xxx工程xxx已施工结束,现申请办理销户手续,户号xxxx,户名:xxxxx。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赔申请书 篇5
支行:
我单位在贵行开立用电结算账户,户名为xx,账号为xx,账户余额(大写)为xx元,已核对一致,现因无业务发生,该账户已不再使用,特申请办理销户手续,望贵行见信后予以办理。
未用重要空白凭证xx份,号码为:xxxxx。
未交回重要空白凭证xx份,号码为:xxxxx。
因遗漏凭证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贵行无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退赔申请书 篇6
赔偿请求人:李**
赔偿义务机关: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潘**
请求事项:
一 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
二 晋州市法院潘友海的代理人张宏生,在庭审中,已对本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宣传确认无异,石家庄市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在(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中作出“赔偿请求人李振刚提出名誉精神损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交通费、误工费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赔偿。”的结论,是对下级院超越职权侵害他人名誉行为的极端袒护,是对自身利益适用法律的严重倾斜,是特别严重的司法错误。请求贵院公开听证审理,依法作出晋州市法院,对造成赔偿请求人李振刚的各项损害后果,折合人民币共计523320.99元,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事实根据与理由:
石家庄市法院,20xx年12月28日立案审理,20xx年3月19日,送达(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开庭审理,是在钱仁冬的办公室(东楼302)进行,并由他一人主持,基于晋州市法院(赵永定主办)主动向本市电视台提供新闻材料,致使赔偿请求人李振刚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之情节:
钱仁冬问:赔偿义务机关,对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宣传的事实,有无异议?
赔偿义务机关代理人张宏生答:无异议;
钱问:对诉求的赔偿数额,有无异议?
张答:电视台的宣传后果,与法院无关,赔偿数额,他要50万,您全判给他,我没异议。您不判给他,我也没意见。我还是坚持,我们法院对他实使拘留,没错(庭审笔录未准许复制)。
晋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5日,以李振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作出(20xx)晋法字第1号拘留决定书,并实使执行。
经石家庄市法院复议,20xx年11月5日,向李振刚送达(20xx)石立民终字第00339号复议决定书,结论为:撤销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5日(20xx)晋法字第1号拘留决定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1996年5月6日 法释(1996)15号】第二条“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一)错误实施拘留、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侵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
一 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
二 对晋州市人民法院侵害李振刚人身权、名誉权、及由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各项损害后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作出给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一)事实拘留
(1)拘留15天X111.99元/08年国家职工平均日工资=1679.85元
(2)拘留期间,拘留所伙食费300元
(二)晋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7日,由赵永定负责主办,带有法警、采访人到本市拘留所,进行讯问李振刚,及采访后,主动向本市电视台提供新闻材料,致使李振刚被电视台,在《晋州新闻》栏目中,以其三个儿子李X(未成年)、李X(未成年)、李XX被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不服,在晋州市法院闹事儿,被法院依法实施拘留为题,向社会滚动播出。经石市中院复议,对晋州市院的职权行为和法律文书,作出公开纠正。而晋州市法院,拒不向电视台提出播放被纠正的法律文书和更正其报道失实的行为,电视台又不向赔偿请求人作出播放证明造成的:
(1)李振刚个人名誉侵害300000元
(2)家庭名誉侵害150000元
(3)李振刚及家庭成员精神损失50000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侵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1998)26号】
六问: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的公开的文书和职权行为引起的名誉纠纷,是否认定为构成侵权?
答: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误,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七问: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侵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一下两种情况:(一)主动提供新闻线索,致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当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
(三)申请复议及申请国家赔偿期间,晋州市院又造成:
(1)20xx年3月13日,王占世代表晋州市法院,吴英正代表晋州市检察院,()牛伟代表晋州市公安局,纪朝强代表晋州镇,参与四机关联合在晋州镇政府院内,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7天X111.99元=783.93元
(2)20xx年7月10日至9月20日,因涉及法院上访,又在晋州镇院内实使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73天X111.99元=8175.27元
(3)20xx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因涉及法院上访,又在晋州镇院内实使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51天X111.99元=5711.49元
(4)交通费 以车票为证共511元
(5)误工费 天数以车票+提起复议、国家赔偿、取生效结论共55天X11199元=6159。45元
共计523320.99元 大写伍拾贰万叁仟叁佰贰拾元零玖角玖分整
附:车票复印件4页,晋州镇全天24小时严盯死守证据1页,晋州市委矛盾隐患包案领导及主管责任人分工证据1页,晋州市法院2008年信访隐患一览表1页。
此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请求人:李振刚
**年**月**日笔迹鉴定申请书调薪申请书
退赔申请书 篇7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我是南昌通信段永安车间一名通信工,自20xx年7月参加工作,我一直勤勤恳恳、努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在领导的关怀下让我在工作中不断成长,不断的充实自己。
在6个月的实习期间,积极向师傅虚心求教,顺利的通过了定岗考试,在工长的合理分工下担任永安通信工区安全员一职,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正式的通信工。在此期间积极配合工长完成工区任务,为工长分担一些压力。在单位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愿,与同事和睦相处,并且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各项活动。
目前,由于我女朋友在深圳工作,距离比较远,为了更好的增进感情并考虑到段一直以来鼓励人员去新线锻炼的机会和我个人希望正直年轻可以去高铁线锻炼下,熟悉一些新设备和更多的学习一些新技术再加上亲戚朋友多在深圳安家,父母也希望我最好能在深圳定居,经过反复慎重考虑,我现申请调至漳州车间工作。
我坚信:作为一名正式的铁路工人,经过车间领导这段时间的培养和教育,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新师傅的教导下和利用自己所学胜任新的.工作岗位。我深深感谢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关心,我只能用优异的工作业绩来回报单位对我的信任。恳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我一个锻炼自己、在新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多才能的机会。特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退赔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申请事项:
我叫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案件的申请人。因未履行判决,法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我实施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现因_____________(说明解除高消费限制的原因,如已履行相关义务、经济状况变化等),我特此向贵院申请解除对我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申请理由:
1. 履行情况:自限制高消费措施实施以来,我已偿还欠款,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 经济状况变化:由于______(,我目前的经济状况难以支持高消费限制对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特别是_____________。
3. 诚恳态度:我对造成的`后果深感歉意,并表示今后将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基于上述理由,我恳请贵院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尽快解除对我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以便我能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赔申请书 篇9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____执行一案,案号________。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_____年7月23日作出了(20_____)粤__执__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赔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案号: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事实与理由:
我叫______________,系上述案件的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_原因,我目前受到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院申请解除对我的限制高消费。
1. 案件进展:根据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我已______(如:履行了相关的'经济义务、债务清偿或其他要求),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
2. 生活状况:因受到限制高消费,我的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希望通过解除限制高消费,能够恢复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3. 诚意履约:我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没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意图。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考虑我的实际情况,依法支持我的请求,解除对我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以便我能够恢复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赔申请书 篇11
_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中标承建的贵局__项目,因我公司员___身体突发疾病,需要休养,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施工管理,现申请将员__变更为具有同等施工经验的_员__。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
__年_月_日
退赔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xx,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于xxx年6月22日作出了(xxx)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xx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32917.19元、滞纳金 22082.81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xxx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xxx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38759822.84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345585.00元为 38414237.84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384142.38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271143.31 元,xxx年度应提为112999.07元,实提154420.00元,多提41420.93元,税前已自行调整54670.94元,实际少提 13250.01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99749.06元,决定书所写的.70612.78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65834.38 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32917.19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22082.81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税务总局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南省xxx市国家税务局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xx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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