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文写作
发表时间:2025-04-25最新司法公文写作(热门十七篇)。
司法公文写作 篇1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司法公文写作 篇2
公文是我们企业的脸面,也代表一个企业的品质。为了能使我们企业文书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集团公司新闻办组织我们进行了学习公文写作信息处理培训,从山东大学请来了新闻专业的知名教授谢锡文教授、国资委办公室分管公文处理的李科长、王科长和现代交通报社杜宝山总
编辑来公司为我们做了为期一天半的培训。在这一天半的学习期间,新闻办的同事们一课也没拉下,自始至终跟大家一起听课,做练习,始终坚持谦虚谨慎,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最具有感染力,最值得我们学习,也是我们这次参加学习感受最深刻的一点,下面简单谈几点体会:
①在一天半的学习中,各位讲师根据他们多年工作的经验,以及无数次在行政、企业授课的感悟,从实际操作中总结出了一些写作经验和写作方法,应用大量的企业实践案例分析、企业公文写作实用模式,以课堂案例分析演练法、课堂提问法、相互讨论法、实际写作学习法等多种互动体验的方式,带给我们最具实用的公文写作培训体验。讲师们还介绍了常用公文的写作特性,公文的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规范文书的写作技巧,提高我们的写作技巧。
②公文写作具有相当的严谨性,在应用写作时要具有“非我”的心态。一般文体的写作往往是站在“自我”的角度,表达自己,或者抒发自己的感想心绪,或者阐述自己的观点,或者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说明。新闻、纪实文学之类的文体,也往往是以作者自己的观点,去所思、所感。但应用公文写作一般是要求文书站在一个群体、一个组织、一个集团的位置上,它所传达的是被代表的单位的发出的信息,接受者也往往是集团性质的。所以在写作时不要总想着自己,而要多考虑文中所代表的单位的立场,因为表达的是“非我”,而非“自我”。
③通过学习掌握了写请示、公函、报告、简报等写作规律。一要弄清楚本单位与所发的单位之间的关系,如隶属关系、行政级别关系、业务工作关系等等,二要采取合适的文体,在文中使用相应的语气和措辞,这样才能作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否则可能一个细小的疏忽,可能会酿成大错。在课上李科长举了很多例子,正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应用写作所站的角度是非常重要的。
④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国资委的讲师着重讲解了企业中常用公文的种类及用途。讲解了决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几种文种的'特点及写作方法,特别是我们用得最多的请示与报告,就二者的区别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在讲解过程中指出了我们常犯的写作错误。还从个人的工作实践中挑选了几篇错误特例进行分析讲解,加深了我们学习的印象。结合在实际运用中,我们的确出现过这样的错误,通过学习使我们心境明朗,应验了那句老话“木不钻不透”,学用结合,根深蒂固,铭记心中从而使我们不断得以提高。
⑤现代交通报社的杜总编辑用新闻案例的课堂讲解形式给我们分析了新闻稿件。让我们明白了新闻消息是区别于公文写作的一种写作宣传文种,新闻报纸作为一种大众精神食粮,拥有易碎性、快速性、传播性、机遇性、组合性的特点,以及新闻稿件的构成要素和写作要求,为我们今后的新闻写作宣传积累了扎实的理论经验。
总之,这次的学习使我们受益匪浅,也够我们消化一阵子的了。在此,感谢公司领导及新闻办的同事们对我们公文写作信息宣传者的支持与帮助。
司法公文写作 篇3
1. 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2. 养殖场养殖免疫档案,需完善以下内容: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生产流水日报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兽药疫苗采购记录、药物添加剂及限用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销售记录、饲料采购记录、标识使用记录等。
3. 养殖场需妥善保管养殖免疫档案,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2年。
4. 养殖场所停业后,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交回发证机关注销。
5.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的,于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司法公文写作 篇4
我有幸被集团公司推荐,参加了行政公文写作培训。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认真聆听了老师的授课,其内容紧紧信息写作知识,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给我很大的启发。现就此次培训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课程中,老师讲解的信息写作基本知识,我觉得更具体、更实用,他从消息的标题、导语、正文、结尾等重点部分着手,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通过自己的写作经历,把成功的经验毫无保留的和盘托出,使我们深受启发。老师在讲解会议工作报告写作、会议纪要的记录,以其通俗易懂的语言、轻松的方式告诫大家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使我拓宽了思路,我还了解了一些写作技巧,认识到工作中的小事可以反映出大问题。我们每个人在平凡的岗位上,身边不会发生那么多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可我们能通过平时细心观察在平凡中找到闪光点,因为生活中处处有新闻,从身边的平凡小事也能发现许多的新闻素材。
经过这次的培训,的确带给了我一场思想认识的洗礼。由此我感觉到工作就好像是写作:首先,写作需要明确目标。写文章首先要立意,做工作首先要定目标。我们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找准突破口,然后有的`放矢,果断行动,一气呵成。其次,写作需要掌握基本知识,要有责任心,作为一名企业员工也要这样,踏实走好每一步,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再次,文章是需要不断修改的。"文章不厌百回改",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同样在工作中我们也必须时时自我反省工作中做得不够完善的地方。最后,写作需要持之以恒。文字工作靠日积月累,做工作也要持之以恒。必须有谦虚谨慎的心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细心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发现问题和契机,并一直坚持下去。
虽然只有一天的时间,但真的让我受益匪浅。也感谢集团公司给我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能从另一个角度尽观自己的不足,对我来说是一种进步。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写勤练,努力把身边发生的事写好写出来,我相信,就这样在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中,自己在写作方面会有所提高。同时,也是对自身的一种锻炼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司法公文写作 篇5
派出所:
本人xx,是xx芜湖凯西尔科技有限公司xx员工,(男、女),出生于xx年xx月xx日,xx族。现因办理xx入职手续xx事宜,需要证明本人自出生日起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特请求贵处予以审查,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公文写作 篇6
答辩人:____________,男,1952年5月23日出生,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核桃园北里。电话:010—65044570,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
法定代表人:史辉,主任。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________)京02执64号执行裁定书》实施了划扣执行款而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被答辩人的执行异议于实体法无据,应予驳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款措施合法,有利尽快完成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1、答辩人侯瑞昌与被答辩人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一审判决中的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民事诉讼案,业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4日作出(____)二中民再初字第949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给付答辩人侯瑞昌赔偿款人民币伍佰万元。后因答辩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________年12月30日作出(20________)高民再终字第1612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改判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承担支付义务,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答辩人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赔偿费500万元的义务,至今已逾期52天,致使该案申诉20年至今,受害的答辩人仍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2、20________年1月12日,答辩人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________年1月26日作出(20________)京02执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冻结、划拨被答辩人资金,或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用于执行。
3、_____年10月,全国最高法院民庭提审本案,庭上,北京市民政局一方向李明义法官承诺:庭审前北京市民政局领导已明确表态,民政局一方会尊重并服从法院的判决。被答辩人如今却拒绝服从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证明其再一次欺骗了全国最高法院。
4、被答辩人的执行异议于实体法无据,没能举出二中院执行局的划扣执行款违反了哪款法律、法条,是无理缠诉。
5、被答辩人提交的《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不能证明人民法院划扣专用存款账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常明确,只有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执行异议才能成立。《暂行办法》是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物价局等单位共同出台的文件,属于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其性质充其量只是个规范性文件,不是规章、也不是行政法规,更不是法律,所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划扣行为是合法执行行为。
《暂行办法》内容中没有涉及规定人民法院不能划扣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的任何内容。
《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以加强银行资金账户的管理。很明显该文是为了规范被答辩人的财务行为,其实施的对象是被答辩人,其约束的是被答辩人,是被答辩人应该遵守的财务规定,并非是人民法院需要遵守的规定,更不能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司法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对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________)高民再终字第1612号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且答辩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具有合法的执行力,因而答辩人的权益获得了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判决内容实现的保障,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划扣专用存款账户的情况下,贵院划转被答辩人的5087400元维护了司法判决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6、被答辩人名下拥有1700万元以上的'所有者权益,北京二中法院执行局划扣508万元执行款后,其净资产尚有1200万元以上,属于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答辩人声称划扣了其基本建设账户资金。
该账户是被答辩人名下的资产账户,是其套账总资产中的一部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限制法院在该类资产账户中强制执行划扣款。
该账户分项是其筹资资产户,在自有套账内筹资账户中的短期拆借是财务常用做法。北京二中法院执行局于20________年2月18日划扣508万元强制执行款,等于使被答辩人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对自有套账内的筹资账户形成了短期拆借,属于自有套账内分项账户之间的内部拆借,使其减少了套账内总资产额而已(法院划扣执行款额等于总资产减少额)。
由于被答辩人拥有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是划扣508万元执行款的三倍以上,完全具有在其1700万元的净资产中紧急调剂,尽早还清508万元短期拆借款的能力,故,减其所有者权益总额用于还其筹资账户拆借款,仅自我调账即可,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本无碍。
另,基建支付款常规是每月支付一次,该筹资账户资金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平均成12个月分批收支,只短期拆借六分之一,若被答辩人及早平账508万元短期内部拆借款,完全不会影响基建项目的正常运行,故,二中法院执行局在其套账内总资产中划扣强制执行款完全合法(详见《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资产情况表》)。
再,二中法院执行局实施划扣执行款至今已达12天,被答辩人不在其1700万元的净资产中紧急调剂,尽早还清自有套账中的508万元短期拆借款,自我平账,反而是于实体法无据的提出执行异议,是栽赃二中法院执行局依法划扣行为,仍属坚持抗拒强制执行,属于无理缠诉,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执行异议,并请贵院支持尽快强制执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3月1日
司法公文写作 篇7
××派出所(公安分局):
您好,姓名,男/女,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员工,现因办理公司新三板挂牌相关手续,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新三板挂牌的要求,需出具公司员工无违法犯罪证明的文件,特请求贵处予以审查,如无犯罪记录,请开具该同志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7日
司法公文写作 篇8
法律文书是法律专业人员履行其职责的一个重要书面表达形式,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专业人员的重要门面。然而,在法学教育中,法律文书这门课却没有达到其应有的地位。我校法学院仅将其设置为一门专业选修课,每周一节课,学习一个学期——如此设置实在难以满足莘莘学子对法律文书这门综合性和实用性极强的学科的学习需求。本人深以为,法律文书不仅反映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更是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是衡量其专业水准的重要尺度,故本学期毅然选择了这门重要课程。
通过本学期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从起诉状到上诉状,从刑事法律文书到民事法律文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文书与法律实务操作联系的紧密性,同时认识到自身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巨大缺失。以下是本人对本学期法律文书学习做的几点总结——文书写作思维
一、依据观念
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必须依法制作,不能任由作者的意志自由发挥,它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形式,一定要受法律的约束。制作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文书制作还须于法有据,符合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涉及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包括一些商业习惯和国际惯例。文书写作的一切内容都得有理有据,依据观念的重要性在各类文书中得到充分体现,例如法律依据直接影响起诉文书中诉因的合理性,事实依据是司法机关审查文书的重要标尺,案件标的额的计算依据将成为其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依据是逻辑思维能力的展示,只有理据充分的文书才是思路清晰,推理严谨的,才能让人心悦诚服,自觉接受法律文书,发挥法律文书的重要作用。
二、分析法律关系的重要性
法律关系的性质往往决定着诉讼案件的案由,直接影响着法律适用和责任的承担,是法律文书制作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个案无奇不有,文书制作者须在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客观分析,理清其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或者行政法律关系,物权关系或者债权关系,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制作者对法律文书种类的选择,影响了法律纠纷救济方式和请求内容。例如案件法律关系是民事合同关系,其救济途径往往是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案件法律关系为侵权关系,除了请求经济赔偿外,还可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若侵权严重足以入刑,对方当事人还将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法律文书制作者须客观分析法律关系,方能应对复杂的案件,制作出适当、实用的法律文书。
三、读者思维
法律文书是写给当事人、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公众看的,一定要让读者看明白,正确地理解文书制作者的意图,特别是法庭演说词和裁判文书一类的法律文书,需要说服别人接受制作者的意见。例如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考虑到读者是非法学专业人士,文书语言应通俗易懂避免晦涩;考虑到读者一般为法人的高层管理人员,其阅读时间有限,文书排版应清晰明了,内容尽量控制在一页纸内。这些都是考虑被说服者的心理接受度即运用读者思维的体现。文书制作者只有在准确把握读者心理的基础上,其文书才能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文书语言表达
法律文书的语言属于公文语体,主要使用书面语言。它适应于不同的交际领域,通过反映目的、内容、对象而选择语言材料、表达手段,形成了具有特定风格的语言体系。由于司法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的权益和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要比其他语体的各类文章要求更高更严格。一个法律工作者,不仅要熟谙法律,还要研究和掌握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语言规范化要求,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只有规范,才能产生准确和纯净,才能获得权威和强制,才能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
一、词语运用要精确
词语精确是法律文书语言的生命线,也是法律文书制作中的首要要求。一字当否,一词得失,甚至一个标点符号的错用,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张某某跟王某某去过杀人现场”。这句话中用了一个兼类词“跟”,它既属于介词,也属于连词,判决书中的“跟”如果看作连词,则主语就是“张某某跟王某”这个词组,因而,“张某某”就是杀人嫌疑犯之一,而“跟”如果在句中是做介词,“张某某”就是主语,“跟王某”就是状语,表示跟随的对象,那么“张某某”充其量就是个从犯。由此可见,词语运用必须反复斟酌,深思熟虑,一字不苟,精益求精,以免影响法律的正确实施,造成不良后果。
法律语言要求明确贴切,肯定否定态度鲜明,不能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所以法律文书中切忌使用“基本”“大概”“大体上”这类词语。如“关于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大体达成协议。”这句话语意含混,不是法律工作中使用的语言。从司法的角度讲,达成协议的内容应该是明确的、具体的,而不是“大体”的。使用这种表示大概意思的词语,就会给法律文书的解释和执行带来困难。
二、句子表达要严密
所谓表达严密,就是指说明事理时,要注意客观地、全面地、深入地阐明问题的性质、特征,注意区别事物的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以及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联系等。比如“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坚决支持当事人的要求”这句话就欠周密。“要求”太笼统了,只反映事物一般情况。难道“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也要坚决支持吗?阐明事理,必须作客观、全面、深入的分析,不能有丝毫的漏洞。要做到表达周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不能出现语病、避免出现歧义、切忌前后矛盾、缩小词语的外延。
三、语言风格要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言属于公文语体,具有高度的严肃性,用词必须注意风格色彩的庄重性,而且要有鲜明的立场,符合公文语体的要求。特别是需要向外张贴的布告,是向社会公布的公开文书,在众目睽睽之下,影响面很广,更要注意庄严郑重,不能有损于司法工作的严肃性。
首先要庄重严肃。法律文书语言要求客观地、如实反映事物情况,不像文艺语言那样可以尽情地铺饰、渲染,更不能褒贬混用,用拟人、夸张等特殊修辞手法。
其次要立场鲜明。比如:“被告张某某目无国法,持械行凶,杀死无辜,手段极其残忍,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xx条xx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这是一份刑事判决书的语句,选用了一些四字格的词语和文言词语,具有鲜明的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显得庄严、凝重,不可侵犯。
第三要使用法律术语,不宜使用口语或方言土语。如果是记录被告人的口供,或是记录证人的证言,为了起到真实具体的作用,可以保留口语色彩。而法律语
言是诉诸理智的文字,要求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不能使用不规范不精确的生活用语。
法律文书学习方法
一、练习的必要性
法律文书写作是和法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的。法律文书课程教学的直接目的就是要使学生能够根据实际的案例及制作要求,制作出符合规定的法律文书,在整个教学过程就是要从务实致用出发,不断培养训练学生采用法律文书语言、结构形式对法律活动进行记载和反映的能力。
法律文书实用性极强,其学习必然不能照本宣科或者纸上谈兵,必须通过写作练习来了解各类文书的结构、发掘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技巧、锻炼法律实务思维。故本人认为,法律文书课程“作业多”也是理所当然,部分同学不能理解这一点,在选课确认阶段仅因“作业多”放弃学习这门重要课程,此等敷衍塞责的学习态度必将造成其法律生涯的亡羊之叹。
二、小组讨论形式
本学期的文书写作练习都是以小组形式完成的。每一份作业我们第二小组都很认真对待:协调讨论时间,各自思考作业材料,在微信或QQ讨论上提出问题并讨论,进一步搜寻法律法规等资料来解决问题,制作讨论记录,各自制作文书并整合修改,再次讨论争议点,最终完成并发送至老师的邮箱。有两次作业由于分歧太大,只能上交两份作业。我们小组每一名成员都很用心地对待这门课程,上课全勤、课堂录音、认真笔记、独立思考、积极投入讨论,我们都希望在短短一学期内真正有所收获。
小组讨论完成作业这一学习方式与法律实务中的“律师团队”接轨,提前让我们粗略体验律师工作的模式。对我来说,小组讨论的方式使我更深刻地巩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了其他组员的法律思维和资料检索方法,提高了学习法律的兴趣。学以致用,十分充实。
司法公文写作 篇9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法官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两个多月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进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很有利的,因为民一庭是整个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两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整理卷宗几十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xx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做庭审的临时记录。在庭里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在庭审过程中试着做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办公室的法官草拟了几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印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多月来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司法公文写作 篇10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职责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务必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状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务必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务必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务必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务必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光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能够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光、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务必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务必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务必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务必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司法公文写作 篇11
说老实话,大部分学生对法律文书的重视程度都是不够的,我也不例外;所以,如果针对大家进行一次动真格的法律文书考试的话,我估计绝大部分学生都会不及格的。但毕竟学习了法律文书课,对每个人来说,收获毫无疑问肯定是有的;当然由于各位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态度不一样,所以各自的收获也就当然有所不同了,所以说,现在有句很流行的话特别适合在这里说一下:态度决定一切。
再说一句老实话,很多同学觉得写法律文书多少有点郁闷:知识点凌乱,格式僵化;但不郁闷,又怎么会有进步呢?我想,要想进步,就必须耐得住寂寞,忍得住郁闷。真的是这样,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也就是正处于蓄势待发阶段,在这个蓄势阶段肯定要真真正正地实实在在地做些学问的。
再说一下我对这门课程重要性的认识。原本我就知道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重要性,这样说似乎有点儿恭维老师的感觉,就算是吧,但我确实还算比较重视,呵呵。通过学习从而很好地掌握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和行政诉讼文书等各种专业法律文书写作并为以后从事实务工作打好基础,对于将来极可能从事法律工作的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同时这种能力又多么令人刮目相看!所以,我很羡慕那些能写出较规范法律文书的同学;看到别人写得简洁得体的法律文书,我真的希望有一天可以我也可以写出他们那么漂亮的法律文书!
另外,我想,在学习过程中真的要刻苦钻研、踏踏实实、虚心求教、持之以恒。而更重要的是:独立思考!一定要尽量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作业,而不能照搬照抄、马虎应事或死记硬背;尤其是照搬照抄,它的危害最大,照搬照抄当然可以完成作业,但你对专业知识是一无所获,仍是一片空白,等于没学,太可惜了,太浪费老师这块资源了,这种资源是稀缺资源!
在实际学习中,我以为最起码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一)重在理解,找出规律,总结特点。
在学习时要抓住法律文书的特点、基本理论、写作要求和具体写作方法,理解法律文书是如何提出和适用的,又是怎样解决和实际应用的;注意各部门法律内容之间的联系,前后是如何呼应的`;重在理解,找出规律,总结共性特点,便于记忆。
(二)通过实例练习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并培养分析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在这次课程中老师布置了几次作业,我应该算是比着葫芦画瓢的完成了作业,效果不那么明显,对所学知识的掌握不是很熟练,但总归让我掌握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对我以后从事法律工作肯定会大有帮助。
(三)对于自己不会的地方还应虚心求教。这一点我们倒是可以学习一下古人的经验。唐代大诗人白居易都知道吧,他写诗请教老妪的故事真可借鉴。
好了,说了这么多,一是为了当作业交给老师看,另外也更是对自己这一学期下来学习法律文书这门课的总结吧;感慨良多,五味杂陈,无头无绪又不想止笔;但还是停下来吧,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说我还有其他的事要做。我还会加强学习,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有时间学习这门课,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有机会聆听老师的教诲,想想,这样的时间恐怕也不好找了,所以很伤感,外面还下着小雨!感谢老师的谆谆教诲,学生将永生收益,再次感谢!
司法公文写作 篇12
答辩人:彭________,男,195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________省________人,住________县________镇市________煤矿生活区________号。
被答辩人:欧阳________,女,1978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________省________人,住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____号。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对(_____)攸法预执字第_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提出执行异议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裁定书是法院执行行为的体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本案中(_____)攸法预执字第________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执行(_____)攸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内容的过程中,就中止执行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另一份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虽然两份裁定事隔三年多,字号相同(抑或是文书中的笔误,可裁定补正。),但内容不同(正如被答辩人所说的),恢复执行时是法院执行行为的体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二、被答辩人质问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变更为欧阳________”、“执行标的物不是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是欧阳________创办的________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的法律依据,答辩人认为:
1、本案执行依据的.调解书虽写了执行标的物是欧阳________留有的遗产之一即欧阳________在____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公司)所占股金985000元之应享有的承包款,但并不等于“明确”这就是唯一的执行标的物。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并且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本案中,_____年12月17日,欧阳________因病去世,其生前留有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____号的一栋房屋及________公司的股金变成遗产(在发生继承时遗产实际价值约有140万元),并由刘________、欧阳________、欧阳____________继承。其中被答辩人欧阳________继承遗产时实际价值(份额)应为140÷2÷3≈(万元)。在调解书中刘________、欧阳________、欧阳____________均是被告,也就意味着三被告连带(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偿还答辩人的债权。
2、在本次执行异议听证前,答辩人找到旷________(原________村精细化工厂,现________________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原________村精细化工厂股东)、姜________(与被答辩人欧阳________父亲欧阳________很熟,其老婆曾在原________村精细化工厂任会计。)了解现________________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公司)欧阳________名下的股金来源时,三人证实欧阳________在________公司的股金是其父亲将原________村精细化工厂与________公司合作并整体搬迁而产生的。换句话说,________公司欧阳________名下的股金就是欧阳________的生前遗产,且该份遗产已由被答辩人欧阳________一人全部继承。
因此,在执行阶段的执行裁定书将被答辩人欧阳________列为(直接变更主体)被执行人并将她在________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金20万作为执行标的物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异议,依法执行(_____)攸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调解中的交付内容,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司法公文写作 篇13
答辩人:___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许________律师 河南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对虞城县人民法院(____)豫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提出执行异议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是法院执行行为的合法体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本案中________县人民法院(____)豫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执行(____)豫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内容的过程中,法院依照执行程序作出的执行处理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执行裁定书是法院依法执行行为,是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的正义之举,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正当行为。
二、被答辩人对被执行房产阁楼不在执行范围内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认为:
1、本案执行依据的(____)豫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写明了执行标的物是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单元____层____号,该房产属于被答辩人所有,答辩人为追回被答辩人所欠债务,向________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涉案房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涉案房产,经法院调查查明涉案房产阁楼与该房是一个整体,阁楼也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因此阁楼属于该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毋庸置疑,查封范围自然包括阁楼。依据《_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答辩人在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后应当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被答辩人一味逃避、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行为。退一步讲,被答辩人明知阁楼另行购买而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说明,因此其有隐瞒财产的故意,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被答辩人应当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被答辩人直至涉案房产被依法拍卖后才提出所谓的异议,这是典型的烂诉、缠诉行为。因此,被答辩人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案涉案房产依法律程序受法院委托由河南________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书证明,本房产评估价格万元,变现价为万元,建筑面积单价为3220元/平方米,据此,被答辩人所主张的不包括阁楼的辩解与事实不符,当时________县房地产市场平均价在2600元/平米左右,正是因为涉案房产包括阁楼,评估意见书才出具评估单价为3220元/平方米,这一评估报告意见远远超出当时________县房地产平均价格,该事实足以说明评估意见书事实上已经把阁楼价值计算进去,被答辩人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因此,评估意见书并未侵犯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其重新评估阁楼的主张完全是无理取闹、借故拖延偿还债务的侥幸心理,假如法院采纳被答辩人的无理请求,不仅会损害答辩人的合法债权,也会浪费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
三、人民法院拍卖程序合法,并未侵犯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县人民法院对涉案房产的拍卖程序完全依据《_民事讼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无不当之处,被答辩人主张其未收到《评估报告》的理由不成立,自被答辩人接到本案一审判决书后一直故意拖延、逃避债务,拒绝履行(____)豫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定的.义务,答辩人被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后被答辩人借口不在家而继续故意拖延,拒收法院出具的各项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把所有无法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都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包括《评估报告》也以公告方式进行了送达,被答辩人所谓没收到《评估报告》的主张错误,被答辩人所谓超过异议期也是其自己故意所致,是被答辩人自己放弃异议权的表现,过错方是被答辩人,而非法院,更非答辩人。因此,人民法院正当履行了应尽的职权,执行程序合法。
四、答辩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继续执行(____)豫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____)豫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的规定,本案应当继续执行,俗语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本案自答辩人于____年10月申请执行以来,已经历时一年有余,被答辩人不仅有财产不清偿债务,还处处设置障碍,迟滞执行程序的合法进行,以达到长期占用答辩人资金的非法目的,事实上被答辩人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份在________县____________小区南门东旁投资开设一家红酒酒庄,该事实说明被答辩人有能力偿还债务而不履行,故意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不仅严重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侵犯了_法律权威。因此,为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人民法院应当尽快继续执行本案。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异议,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____)豫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____)豫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规定的内容,并依法追究被答辩人的法律责任,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3月3日
司法公文写作 篇14
20xx年2月19日到3月20日间我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毕业实习,短短一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天,但这二十多天来却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实习,学校不做统一安排,要我们自己去找,这对我们可是一件难事,要知道进公检法的门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没有什么熟人,法院会不会接受我们去实习呢?19号一下火车,就跟一班的杨裕武一起到xx法院去联系实习单位,之所以找比较偏远的夷陵区法院是因为担心别的法院去找实习的人太多,能锻炼的机会太少。第一次进法院的门,心里砰砰直跳,该去找哪个领导呢,在门口向值班的法警问了一下,应该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楼,递上学校开的连抬头的没写的介绍信,没写抬头是防止万一这家法院不要我们的话我们还可以用这张介绍信到别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韩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在了解了我们的来意后对我们来实习表示欢迎,并给我们讲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纪律,主要是关于保密方面的。联系实习地点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门在外,胆子要放大些,去找实习的地方又不是做什么坏事,别人不要我们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别的地方,不过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有点难度,在民商这一块我以前学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别是在民事程序这方面,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考研考的方向也是宪法,可法院里似乎没有哪个部门需要偏重宪法的,别人都说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来这法学这一块,行政上诉状。我还是得重新学起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帮助杨届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夷陵区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到三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两百多分,民一庭5位审判员(其中有一位因车祸休长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两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曾帮王志法官草拟过4份民事裁定书,帮杨介平法官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事实上离婚上诉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王志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杜支军警官到三斗坪、太平溪、乐天溪、官庄、张王场、宜昌市区等地方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杜警官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杜警官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夷陵区个乡镇都去见识了一下,对那里的乡土风情有了一些了解。
在法院里呆了个把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夷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特别是过完年的头三个月,离婚案件大概占了总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长审理过一个77岁的老爷爷和66岁的老太太离婚的事,老爷爷还是躺在担架被抬进法院的,还有一对官庄的刚结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闹离婚,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②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后不久提起离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有一件案子是一辆武汉新洲籍的车在小溪塔撞了人,诉讼当事人涉及还涉及到武汉保险公司新洲支公司,关系错综复杂。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对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问: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找到准确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适用规定不一致,夷陵区法院在审理中是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
3、劳动合同纠纷,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我旁听的一个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宜昌市分乡镇界岭村7组唐天龙关于撤消(20xx)夷陵劳仲裁字第29号裁决书,驳回原告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当时听了后觉得好笑,这原告方律师怎么提出了这样的请求,虽然我民事程序法没学好,但有一点我还是记得的,法院怎么能撤消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呢,好像是只能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予采信而不能撤消,由于自己也快毕业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所以对劳动争议这方面的案子关注的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一下有这几个特点:
1、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混了这么多年都没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总以为基层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在法院呆了一个月后,才了解到,我坐的那张办公桌是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冯杨勇坐过的,而他现在在黄花法庭里工作,我对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学院毕业的,杨介平法官是中专学历,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专生,要知道,那时候考上中专的难度并不比考上大学小!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现在本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种底层学校出来的,原来心里总想着毕业后能找个待遇好的工作,这不想干,那个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公证,这代表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司法公文写作 篇15
最初对律师的了解来自于一部连续剧,里面的女律师们衣着光鲜、出手大方、聪明睿智,女律师实习总结。那时我就对律师这个职业十分向往,能够熟练运用法律,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这样的人生确实够精彩。后来看了Boston Legal,钦佩Allen在法庭上振振有词,为当事人争取权利,也羡慕他们的物质生活,永远那么精彩。直至后来学习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知道中国的律师在开庭时发挥空间很小,另外又了解到律师在最初几年的艰辛,我便把眼光放到非诉业务上,我曾经给自己设计过这么一条职业路线:外资所助理3年--出国留学--公司法务。
然而生活的精彩之处在于时时都会有意外,加入杨律师的团队,接触诉讼业务就是一个美好的意外。经过司法考试的折磨,我把整个10月份用来休养生息,等到我重燃斗志积极找实习时,学妹就把我推荐给杨律师,开始了我的实习之路。
杨律师的家事法苑是一个很有前景的团队。整个团队中,有活泼可爱的罗敏律师,有美丽干练的古晓丹律师,有和蔼可亲的段凤丽律师,有勤奋踏实的黄利琴律师,还有整个团队的核心超级敬业的杨晓林律师。整个团队虽然忙碌,时常加班,但是每逢有喜事,如新成员的加入或业绩有突破,大家就会聚在一起吃饭,一起庆祝,这使得整个团队气氛非常融洽。此外,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大家也会一起分享水果和零食,会一起讨论有趣的事情,这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罗律师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丈夫的一句评价"对着石头都能说上半天",非常之贴切。她就是这么一个活泼的人,经常能看到她大大的笑容,和她相比,她比我更像一个应届生,对社会充满新奇,整个人充满活力。尽管她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做事却十分细致,从一次一起整理证据目录就可以看出,她每一份都仔细核查,反复多次校对。
古律师是一个综合素质特别强的律师,不管是业务能力还是文笔或是口才,都发展得非常好。比如那次去文兴街做讲座,她能够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继承的规定,并注重和听众的互动,把整个场面都弄火热就十分让我佩服。尽管我觉得自己讲课能力也不错,但是法律却讲不到那么好。根据"要给别人一杯水,自己得有一桶水"的理论,我深知自己法律涵养还没一桶水那么深,自然也就讲不到那么好了。
段律师由于当了母亲,因此对人十分和蔼,和她在一起很舒服。黄律师是一个十分勤奋的律师,每次都愿意加班,出差一回来都不休息就直奔律所工作。在文兴街听黄律师讲家庭暴力,觉得她讲的不是很好,就觉得她在这个团队里可能要逊色一些。然而直到和她一起去办讨房租那个案子,才发现黄律师的厉害之处。当时接了那个案子,一开始由我和段律师负责,但在会客室听了当事人叙述完事情经过,我只是理清了思路,但却一点解决办法都提不出来,学的法律完全不知道怎么用。当时整个场面一度冷掉了,直到黄律师接待完她的当事人过来救场,她提出了录音、起诉等可行方式,最终整个案子在公安局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顺利解决。这个事情一方面使我对黄律师改观了,觉得她多年的办案经验果然不是白费的,另一方面也深刻认识到考过司法考试不等于能够办案。
最后要详细谈一下杨律师。虽然其他人都叫杨老师,但是我总觉得自己能力差太多,整个实习过程根本帮不到杨律师什么忙,还不够格当杨律师的徒弟,因此我坚持称呼其杨律师,实习总结《女律师实习总结》。杨律师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律师,他让我知道律师不能只会做业务,律师要有远大的理想,将律师当做事业来经营而不只是赚钱的工具。他也让我知道律师界通说的"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规律是可以被打破的。同学中也有去律所实习的,他们每每会抱怨律所交给他们的任务太多,每天东奔西跑累得要死。同样在岳成所实习的其他实习生,我就发现她们特别闲,每天几乎就是来所里坐一天,或是上一天网,偶尔跟着接一个咨询。而跟着杨律师实习,我可以跟着去法院听庭审,去接待当事人咨询,听当事人电话咨询,参加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专家讨论,了解律师营销,学习律师理念,内容特别丰富。更可贵的是,尽管杨律师业务非常烦忙,但他仍会耐心地讲解各种实务问题,也会和我分析如果我加入他的团队,应该如何努力才会有自己的发展。
在我的印象中,律师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开拓案源、积极办案。而对杨律师而言,办几个案子都是小菜一碟,他更看重的是坚持自己的资讯简报和实习简报的制作、参加各种律协或学术探讨的活动,和学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一开始我不太明白这种做法的用意,但后来联系自己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学到的内容,我猜想,或许律师在现在社会的地位确实不是那么高,几千年的诉棍思想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善,唯一能让律师做得受人尊重,那应该就是多为法治建设做贡献了,比如说杨律师坚持了六年的简报。
同时,杨律师就像是整个家事法苑团队的大家长,他给每个人安排工作,并记着时时询问了解进度。记得每个成员的生日,知道每到节日就给成员发点礼物,从点点滴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杨律师想要打造温馨气氛的决心,并能见到他在为此努力。此外,杨律师和其他律师的不同之处体现在他喜欢培养人才,教授知识,不管是律师执业知识还是做人的道理。每次他带我们这些实习生去观摩庭审时,他便会在路上边开车边给我们讲解案子的情况,一些流程,还会卖个关子先问我们对案子涉及法律问题的理解,然后才解答。因此每次去法庭,我们总在欢声笑语中走过枯燥的路程,同时作为实习生的我们还学到了宝贵的知识。这点我感悟颇深,同时也很感激。记得有次收到杨律师转发的一封邮件,是康根祥咨询实习生零工资待遇的现象,而这个现象及成因,杨律师早就通过讲授及发资料让我有了很深入的了解。
这段时间,我最喜欢跟着杨律师接待咨询。正如郝慧珍律师所言,每个婚姻案件都不同,且牵扯因素甚多,这句话只有在接待不同的客户时才会真正地体现出来。每次去咨询室,总会看到当事人拿着一叠复印资料,愁眉紧锁,等待律师帮助解答问题。他们对律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些内容甚至是对家人都没有提到过的,却告诉了律师,只为得到律师专业的帮助,这时律师便会感受到肩负的压力。律师是个挑战性很强的职业,因为当事人的问题有的会非常棘手,而在咨询时,律师要排除当事人的主观情感,挑出法律要件,进行发散性思维理清思路,整理出一套解决方案,着实是件高难度的活。因此,每次在咨询时,看到一个个棘手问题抛出,这些问题甚至能难倒政法大学的`教授、博士,而杨律师都能通过自己的办案经验,提供有效的解决方式,着实让人看到自身的差距,顿感佩服。
回顾这段时间的实习,着实感触良多。之前凡是对律所的印象都停留在书本上,这次实实在在地接触真实的律师,看他们如何工作,真的受益匪浅。目前我在找工作,经历过世界500强外企的终面,如果当初过了的话,我应该会去做一个和自己专业完全不搭界的市场工作。正如外界所说,外企工作压力很大,任务很重,更何况我投的职位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领域,那样我投入会更多。但最终失败了,于是我冷静地再次找合适的工作,过程中,我发现如果要走法律这条路,无论是律所还是公司法务,都会要求有法律从业经验,少的要3年,多的要8年甚至10年。而这些职位一开始的工资都是非常低的,尤其是去律所做助理。因此,自己是不是要接着走法律这条路,接受一开始的清贫,还是靠着自己的英语彻底跨专业就业是值得思考的。如果没有下定决心的话,什么都干不好。就如现在实习,正因为还没下定决心,还在彷徨,所以就投入得很少,这甚是辜负杨律师栽培的苦心。
司法公文写作 篇16
___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公司员工,(男、女),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族。
现因办理________事宜,需要证明本人自出生日起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特请求贵处予以审查,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公文写作 篇17
实习时间
20xxxxxxxxx至xxxxxx
实习律师实习单位
x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实习主要内容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xxx师事务所。
在xxx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xxx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xxx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论文写作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代理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实习小结
实习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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