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导航

公租房收入证明

发表时间:2024-03-27

公租房收入证明精选10篇。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需要用到证明了,只是,你晓不晓得到底什么是证明。证明是当事人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提供证据,如果你需要证明,接下来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写花心思把它写好了,如何去写好一份优质的证明呢?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搜集到了“公租房收入证明”的详细介绍,愿这些参考资料可以让你对目标更有信心从而更加高效地实现它!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1)

廉租房收入证明模板大家想要阅读收藏一下吗?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廉租房收入证明模板,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工作证明栏目!

廉租房收入证明模板

 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XX年在x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XX,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年8月和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XX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拓展阅读: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证明

1:书面申请、申请表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2: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须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相关缴税凭证;

4: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须提供《太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太原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太原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5: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诚信承诺书》。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2)

1、在写公租房申请收入证明的时候,中间应该写申请公租房人员收入证明,而且字体比正文稍大些,与正文有明显的区别即可。

2、写清个人信息,在文中应该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号码还要写清自己的居住地址、户籍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越详细越好。

3、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写单位证明的时候,内容一定要真实,不可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如果经相关部门查询,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将在5年内不得申请。而且还得负责人签字并让工资发放部门盖章才能有效。

4、写清单位承诺,如:我单位所出具的收入证明,真实无误,如查出有虚假内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让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5、后写清具体工资收入证明时间。

本文通过对公租房摇号查询,公租房申请收入证明相关知识的讲解,公租房摇号选房相较于廉租房要复杂得多,公租房摇号可以通过相关网站和相关报纸进行查询结果。在写公租房申请收入证明的时候内容一定要真实可靠,不可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后,希望本文能够给正在申请公租房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3)

**社区:

本人**年生,系***镇**村居民,***年至**年在***工厂做工,xx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系,***年生,系**镇***村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现年8岁,就读于**县**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手术后失败,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xx年8月和xx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xx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x年**月**日

申请廉租房,除了要提交上述申请书外,要应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4)

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中的收入标准怎么要求呢?更多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收入标准请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61号)规定,目前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

另外,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原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只能硬着头皮到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1、受理。对公租房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经过初审。自公租房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再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过公示。复审合格的公租房申请人将在_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_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应当予以受理;

2、保障部门采取查档取证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名单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

4、将申请报备给住房保障部门;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6、申请人可自行选定具体住房,按签订租赁协议。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5)

建设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我单位员工张大豪,男,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工程师,月工资收入8000元。其中:20xx年11月8500元;20xx年12月7800元;20xx年01月810000元;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联系人:李老栓。单位电话:010-xxxxxxxx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25146号(公章)20xx.01.20

申请人:

日期: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6)

兹有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 )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现提供该职工的详细收入情况,我单位承诺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为住保房管部门核查提供配合,同时授权住保房管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

一、我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包括集体) □外资 □民营企业 □其他性质单位。

二、该职工为我单位□正式(在编) □临时(编外) □合同制职工,具体工作岗位为 ,在我单位□拥有股份 □不拥有股份。

三、该职工 年 月至 月在我单位任职期间,我单位每月已为其缴纳以下相关社会保障费。

□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比例 %平均每月缴纳金额为 元;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 %平均每月缴纳金额为 元; □医疗保险金:单位缴纳比例 %平均每月缴纳金额为 元。

四、该职工 年 月至 月可支配收入总额为 元(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总收入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的收入详细清单(内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总收入及缴纳的个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附后。

五、申请人承诺:除本人单位提供的收入来源外,本人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材料

一、《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三、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原件)

七、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八、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仅限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注:需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提交申请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须由收件部门校验原件,所有申请材料将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留存。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7)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1人户低于35321元;2人户低于64755元。

3人户低于88303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105963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8万元;2人户低于33万元;3人户低于46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60万元。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房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8)

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北京公租房入住备案流程:

1.办理入住手续前30日,产权单位通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基本情况。

2.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拟入住家庭名单进行复核。

3.同意入住。

4.产权单位与承租家庭签订租房合同。

5.产权单位建立入住家庭档案,完善入住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

6.签订合同10日内产权单位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各项费用,收齐材料,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

3.产权单位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15日内告知产权单位。

调整(调换)配租住房办理流程:

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家庭自身原因申请在同套型内与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产权单位予以调整或调换。具体申请程序和办理时限按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承租家庭调换登记轮候册。承租家庭住房调换后应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9)

本单位职工(居民) ,身份证号码 ,月收入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收入信息真实可信,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授权、配合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个人公租房申请书。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公租房收入证明(篇10)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更多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最新请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

(5)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注: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注:北京有几个公租房项目试点过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非京籍无房职工(新北京人)申请,但是以来,还没有哪个项目是以上两类人可以申请的。

以下是针对京籍家庭的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不用自己带,现场领表)

注:若想查看核定表主要填写哪些内容,可见文末提示获取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

如您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9、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10、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如您属于以下特殊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1、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2、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证》;

1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14、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

15、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

16、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

17、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18、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

19、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2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

21、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

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由此可见,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1、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5、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