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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发表时间:2023-05-26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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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篇1

周转

合同

合同编号:租第号

出租方:**市**五金工具商行

承租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租赁单价、赔偿单价。

合同总价款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 元,增值税额元。

序号

租赁物名称

规格

数量

租赁单价

赔偿单价

备注

钢管

扣件

木板

竹夹板

顶丝

1、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承租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在暂定数量范围内,出租方应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承租方实际租赁数量为准。出租方不得以暂定数量为由,向承租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租金要求。

2、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合同期内租赁单价不予调整。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质量要求:

1、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满足承租方的正常、合理的施工需要。租赁物表观应干净整洁,不应存在损坏、变形、锈蚀等情形。

2、出租方供应的租赁物进场时必须保证质量为合格产品,不应存在损坏和瑕疵。否则,承租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要求出租方重新提供符合承租方施工需要的租赁物。

3、因租赁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不满足合理施工需要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安全事故)均由出租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租赁物系用于承租方工程建设施工,承租方按租赁物的性能合理使用租赁物。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11月20日止,具体租赁期限及租赁起止日期承租方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确定,另行通知出租方;暂定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应保证租赁物的供应。

2、承租方如需提前退租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物,应提前24个小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出租方进行相应的接收准备工作。

3、租赁期满,承租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续租,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4、如承租方存在跨工程,因冬季停工原因暂停施工,承租方需出具书面报停报告,出租方收到报停通知后,报停期间不收取租赁费。

5、如承租方承建的工程,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承租方需出具书面报停报告,经双方认可后,报停期间不收取租赁费。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

1、租赁物进场时交付的方式、地点

1.1、交货方式约定:现场交货

1.2、交货地点:*******************二号煤矿

1.3交货时间:2019年8月5日

1.4租赁物进场时,承租方指定有权收料人为***(联系方式:*********53)。

2、租赁物退场时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时间:***********。

第六条

租赁物的验收标准、地点、方法及期限:

1、数量验收

1.1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双方在承租方工地指定交付地点共同清点租赁物数量,按清点结果确认租赁物数量;如出租方因故未到现场清点数量,则以承租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出租方多发或误发的租赁物,承租方不予计量。

1.2租赁物退场交付时,双方在合同约定的退场交付地点验收租赁物数量,按双方清点的结果为准确认退货数量。

2、质量验收:

2.1、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出租方应随车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质保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2.2、租赁物进场交付时,货到工地现场后,承租方取样抽检进行验收,承租方可采取在目测、破检等一切认为必要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如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承租方有权拒收、退货,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负责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并补充同等数量且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因此而产生或增加的费用及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2.3、租赁物进场交付时,租赁双方如对租赁物质量产生异议,由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如租赁物质量无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租赁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检测费用及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金、租金计算方式及计费起止时间

1租金计算方式:租金计算以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日租金)、租赁数量和租赁时间为基础进行计算。

2租金计费起止时间

2.1、租赁物按合同约定送达交付地点的当天,经承租人验收符合要求,次日为租赁物的租金计费开始时间。

2.2、租赁物返还时,以承租方返还租赁物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的当天为租金计费结束时间,出租方拒绝或不及时组织接收租赁物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要求继续计算租金。

3、租赁双方计算租金时,应对计算租金的实际租赁物数量进行确认,已经返还的租赁物不计租金。

4、出租方供应的租赁物经验收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其他合同要求的,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不及时进行处理的,该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租赁物,自始至终不计租金。

5、租赁期间,租赁物存在丢失或者毁损致使无法继续使用情形的,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丢失或者毁损无法继续使用的租赁物自丢失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停止计算租金。租赁双方在当月结算时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毁损丢失部分租赁物的赔偿。

6、工程竣工后,如果仍存在租赁物因丢失未能归还的情况,竣工之日起租赁物自动停止计算租金,承租人丢失的租赁物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单价给予赔偿,并计入结算中。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出租人与承租人对租赁物当月租赁费用和毁损丢失部分租赁物的赔偿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每月建设单位支付当月工程款后,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单月结算价

%租赁费。所有的租赁费全部支付完毕之前所欠的租赁费不计取利息。付款时出租方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承租方可给予支付费用。出租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专人负责将票据派送给承租方(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如造成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认证抵扣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真实有效。验证后失效的增值税发票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开具的发票不合规、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出租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并重新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必须完整,承租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发票内单位、数量、单价必须填写;增值税发票中出租方必须填写完整开票单位信息。

第九条

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物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摔掼开孔、随意切割与焊接,退还时要清除砂浆等异物,如因承租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毁损灭失的,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损坏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双方另签补充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1、出租方供应租赁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经承租方提出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3.2出租方供应租赁物的规格、等级、数量、表观不符合要求的,经承租方提出后,出租方供应的租赁物仍不能满足承租方通知要求的;

3.3出租方送货时间严重滞后(超过承租方通知要求的到货时间48小时)或者送货时间经常滞后(一个结算周期内,滞后次数达到3次)的。

3.4承租方工程因设计变更、取消或减少了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导致合同约定租赁物不需要或数量减少,承租方可就不需要或减少的租赁物部分解除合同。

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1)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2)合同解除;(3)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书面正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租赁物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合同的出租人。

2、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本合同一式陆份,出租方贰份,承租方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篇2

承租方:

出租方:

为避免发生由于租赁机械质量缺陷、租赁机械司机违章操作

或操作过失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承租方特与

出租方就租赁机械安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出租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出租的机械设备必须具备WWW.fw76.cOm

产品合格证。

2、出租方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考

核合格的司机不得操作出租机械,操作司机必须持特种机械操作

证书上岗,按照特种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出租方必须保证出租的机械性能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向承租方提供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4、出租方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承租方的指挥与调动,按照承租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同时保证按工期完成规定的任务。

5、出租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

承租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或疲劳驾驶。

二、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承租方对进场机械进行检查验收,对安全装置不全及没

有操作证的租赁机械应严格把关不准进场。

2、承租方负责向出租方进行书面或口头的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

3、承租方负责定期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装置失灵及没有合法操作证的机械应及时清退。

三、违约责任:

1、因出租方机械缺陷、司机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赔偿费用。

2、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的机械如发生损坏承租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事件,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承租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篇3

北京中冶和坤天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租用方:北京中冶和坤天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甲方)承租方:(乙方)

在认真贯彻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法令、法规、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型号为,单位编号为,共台。安装地点,工程名称,并由乙方负责拆装。为保证设备拆装和使用期间的安全,特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设备的安装、拆除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拆装时应签订拆装协议,并交甲方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提供必要的场地和施工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做好设备安装条件。

2、为保证设备的运转提供供电电源和满足使用要求的闸箱。夜间施工时,为提供满足施工的照明和楼层警示灯。

3、设备范围内的高压线、人行道或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方都应该搭设防护栏(棚)或警示标志,确保运行安全。

4、施工机械指挥配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施工人员应了解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5、向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将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

6、定期对设备接地电阻及电源部分进行检查测量。必须要及时通知乙方。

7、如发现乙方的设备和操作人员出现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其运行和操作。

三、乙方负责

1、提供机械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且安全装置、安全限位齐全、灵敏有效,并随设备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

2、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甲方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合格证件,熟悉所操作的基本性能,且持证上岗。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熟知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和安全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操作。

5、机械出租单位每月应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将检查记录的复印件交甲方留存,以备考查。

6、机械操作人员每班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要按照规定进行“日常三检”和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作好检查维修记录。

四、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责任论处。如责任不清,由双方共同分析或经上级有关部门裁定,根据责任的确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及善后处理。

五、补充条款。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甲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篇4

出租方(甲方): 罗金楼先生

承租方(乙方):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东莞市天利中央花园项目部,地点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9号 。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洛阳14t型

数量(台):1台

随机人员(人数):1人

租赁金额:11000元/每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每月按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篇5

盘锦双龙集团

合同编号:

东湖胜景小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甲方: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湖胜景A#楼

建筑面积: 暂定A#楼 11063m²

结算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为准

工程地点: 大洼县大洼镇工程内容:建筑、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大发改发【2009】106号

资金来源: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除甲方外委项目外)的全部工程。甲方外委项目(合同外项目)如下:

1、室内进户门、单元防盗门及外墙瓷砖主材;

2、天燃气、对讲系统材料及安装,电视、电话安装;

3、外墙涂料的施工;

4、桩基础(不含截桩);

5、高层及地下室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6、土方工程、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7、电梯、观光电梯外弧形观光窗、地下车库采光天井;

(二)如有变更按图纸做增减量的现场签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9年6月5日

竣工日期:2011年9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4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外墙保温等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规格型号施工。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以最终结算值为准

小写:¥元,合每平方米元。

六、拨款方式

乙方从基础垫付至主体6层,按工程量拨80%,12层、封顶各拨工程量的80%;砌筑完、抹灰完各拨工程量的80%,交工前拨两次,交工时留10%,档案备案完拨7%,3%作为保证金。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地勘报告和地下隐蔽资料;

(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

(3)甲方委派专职工程师行使施工管理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权力;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责令其退场和返工。

2、乙方工作:

(1)负责合同价款中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保证达到环保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提供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3)严格执行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规定,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施工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方案经甲方及监理认定后予以奖励;

(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规范施工,采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程涉及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整改、分部工程验收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交工以竣工备案为准。

3、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合同以外的技术变更及现场签证按照合同预算标准执行;

(2)塑钢窗、保温、瓷砖、楼梯扶手及护栏、内墙涂料、地热、开关插座、电线、配电箱、理石、室内木门、车库门、防水材料由甲方确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色泽等。由乙方自行安排施工。

(3)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完工程量的70%,并扣除因乙方退场变换施工队伍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及超价损失)待交工后结算。

(4)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机械和人员。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作为承包工程垫付的先决条件。若因乙方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并在开工后10日内报甲方,开完的农民工工资表须报甲方备案,否则将不给下次拨款。乙方若因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及安全教育并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外委工程(合同外项目)配套费已包含于单价但中不另行计算,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及验收交档备案。

八、税费分担

乙方承担投标费、水电费、建筑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税、材料复试费(不含检桩费)、拉结筋检测费、室内环保检测费、个人所得税。税金由甲方代扣。建筑公司的管理费由乙方向所在公司上交。

九、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工期协议,每延期一天,按每1000平方米罚款500元。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按期完工、无农民工上访综合考核奖每平方米5元,如违反一项,扣25%。

十、本协议书中未涉及内容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一、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6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盘锦双龙集团

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之日为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双龙地产一分公司承 包 人:

住所:兴隆台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东湖胜景A#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壹 年;

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交档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抵扣保修金并作出双倍处罚。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涉及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涉及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返还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