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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四篇

发表时间:2022-06-23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明朝那些事儿》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明朝那些事儿》的奥妙!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明朝那些事儿》的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76范文网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一)

读的过程中,常常会为奸臣当道小人误国而悲愤交加,但更多时候,是为王臣气节、忧国精神而热泪盈眶。历史的长河里,有些人来了又去了,有些死了还活着,可以肯定的是,历史这部戏,没有主角,那些被埋没的被隐藏的角落,终会水落石出,因为史实无可更改,而后世终会还其公正。

大明之亡,时运之必然,哪一个朝代,不是眼看起高楼,最后再崩塌,繁华落尽后,终归粪土,这就是一种悲哀的发展规律。说什么以史为鉴,可其实什么也避免不了。“所有发生的,是因为它有发生的理由,能超越历史的人,才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能超越,因为我们自己的欲望和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世界的真相就是如此,就好像是种宿命。但可以聊以慰藉的是,无论朝代如何更替轮转,人性的光辉,始终不灭,宋有岳飞文天祥,明有于谦孙承宗,忠义的种子,一直在延续。人性有弱点,所以有覆灭,人性有光辉,所以有重生,这大概是历史悲凉的黑白底色中,唯一的彩色。

我喜欢作者表达的幽默风趣,佩服作者认真负责的写作态度,更欣赏他通过历史所传达的智慧和哲学观。

所谓千秋大业、万古流芳太过虚无缥缈,而你我皆是一粒微尘,不过渴望在浮沉中得以成全自我,终我一生,心安二字。所以我十分赞成作者想告诉我们的那个简单道理:成功只有一个——按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放下这部书时,一时难以释怀,满脑子只充斥着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终究落幕了。

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二)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谬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绝对不是。

历史原来也是很精彩的呀!

走进书中,前面的古庙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刚睡醒伸着懒腰。那不是朱重八吗;远处传来马匹的奔腾声,朱棣骑着马,威风凛凛,后面的笼里拉着朱允炆,那副手无寸铁,无用至极的模样闪现在眼前;把皇帝视而不见的胡惟庸又开始了自己的“皇帝生活”,蓝玉的骄兵悍将们又往北方奋勇杀敌……远处的夏言、徐阶、严嵩又在争夺内阁首辅的位置,万历(朱翊钧)还在厌倦地听张居正改革变法,放眼一眺煤山,崇祯垂头丧气,哭天喊地地上吊自杀,爱新觉罗皇太极浅浅一笑……

读《明朝那些事儿》吧,说不尽的政治争斗,权谋之术、战争之策、道不尽的人性善与恶,让人欲罢不能;读《明朝那些事儿》吧,斗争中隐藏的人物形象,权谋中显露出复杂的政治背景,战争中显示出中华民族的自强不息,人心中反映出善良难统天下,使你回味无穷……

是呀,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的精彩,仅以文字的魅力(全书没有一幅插图)就能深深地吸引读者,以足够有趣的笔法还原历史原貌,别开生面,《明朝那些事儿》就是典型。

历史可以是很精彩的,只要你走进书中,咬文嚼字,一定能找到历史的魅力。走进历史,去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三)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四)

最近沉迷于《明朝那些事儿》不可自拔,《未来简史》又被我放下了,几千页的书,不知不觉也看了三分之二了。

历史书中不乏名将,天分很重要,基本功更重要。虽然戚继光生来便是将军(继承祖上),还有一定的军事天赋,但如果没有后来的饱读军书、勤练武艺,再加上战场上的实操,也很难名留青史。

历史中也不乏蠢蛋,将有才之士长久的谋划毁于一旦(王本固)。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话也对也不对。遇到胡宗宪之前的俞大猷是金子,但是没有伯乐的赏识,千里马跑不起来;但是因为遇到了胡宗宪,金子开始发光了。

隐忍,成大事之前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等待最好的时机,再一举歼灭。徐阶就是这样对严嵩的,一等就是二十年,忍辱负重。然后他接着挤掉了高拱,实现了他的抱负,布好了棋局,心满意足的退休养老。可最终因为他未能赶尽杀绝,翻身的高拱利用徐阶提拔的海瑞,让想要安享晚年的徐阶在晚年颠沛流离、不得安生。

大功告成的高拱开始实现自己的抱负,明朝又一次恢复了生机,然而欲望惹怒了对手,年老的高拱被自己的老同事好朋友张居正和恨他入骨的太监冯保联合斗垮,灰溜溜的再次被辞退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内阁流水的首辅。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纵观到张居正为止的首辅(只看到这),几乎没有安然退休或者自然死亡的。或许,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吧。看了千百页的勾心斗角、你争我斗,有一点点无聊,还有更多的好奇与坦然。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人类社会吧,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斗争就必然存在。

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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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一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活动,各班都要交换书本,我换来了一本《爱的教育》。可是,这本书我却搁在了一边,直到现在才重新拿起,把它读完。

这本书的主题是“爱”。它以一个男生安利柯的口吻,通过日记的形式,纪录了身边各种各样的爱。有一个故事让我非常的感动,这是安利柯的老师讲给大家听的。有一个小男孩,因为老是调皮捣蛋,所以他的祖母给他讲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人生道理,小男孩受到感动,下定决心要改正坏毛病。碰巧,这时他们家来了两个凶狠的强盗,他们盗走了小男孩家的许多钱财。强盗抢完东西,走之前还给了小男孩的祖母致命的一刀,小男孩为了保护祖母,自己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祖母安然无恙,小男孩却中刀身亡了。这个小男孩拥有舍己救人的精神,为了救祖母,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在小男孩临死之前,他还不停地向祖母保证,自己要做一个好孩子,他实在是太令人感动和尊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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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一)

鲁镇宾馆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地方不同。晚上下班的工匠们喜欢花钱买铜,买一碗酒,加上八角或小菜,慢慢品尝。这篇文章也描述了饮酒的氛围:穿着短衣服的顾客站在门口,喝了几杯,而穿着长衣服的顾客则进入旁边的房子,慢慢坐下喝酒。读完这篇文章,我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知道这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服的人大多是下层社会的穷人,穿长衣服的人大多是富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迂腐而贫穷。虽然他还是一个学者,但他多次得不到一等奖,最后他很穷。即便如此,他也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人。虽然他的衣服很破旧,但他总觉得自己以前是个有钱的穷书生。

孔乙己的字写得很好。他可以替别人复印,勉强维持生计。但是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什么也不做,只喝酒。不到几天,连拿着书、纸、笔、墨、砚的人也一起消失了。没有人要求他抄写几遍。

更重要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他点了一盘八角豆喝。一群孩子围住孔乙己,他给他们吃了八角豆,一个接一个。吃完豆子,孩子们仍然没有散开,眼睛盯着盘子。孔乙己慌了,伸出五指盖住菜,说:“不多,不多!它有多重?并不多。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鲁迅先生用温和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孔乙己这个贫穷、乖戾、迂腐的人物。

在故事的结尾,孔乙己的结局是这样叙述的:中秋节前两三天,店老板正在慢慢地结账,忽然说:“孔乙己很久没来了,还欠着十九个铜板呢!”一个酒鬼问:“他是怎么来的?”他得到了折扣。”

“他还在偷东西。这一次,他头晕目眩,就把它偷到定居家里。是从他家里偷来的吗?”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首先,我写作,然后我战斗。午夜之后,我得到了折扣。”

“然后呢?”

“谁知道呢?也许死了。”

中秋节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初冬时节,有一天,店主正在招呼客人,只听见有人说:“温一碗酒。”声音虽然很低,但很熟悉。孔乙己正坐在对面柜台下面的门槛上往外看。他的脸又黑又瘦,身材走样了。他把腿交叉起来,在下面垫了一个香蒲袋,用草绳把它挂在肩上。“孔乙己?你还欠19英镑!店主说,孔乙己回答说:“这里……”下次付清吧。这是现金。这酒很好。喝过酒后,他慢慢地走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他可能已经死了。

孔乙己让我觉得可怜可笑,但他悲惨的人生和悲剧性的结局无疑是那个时代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那个时代的特点是丛林、冷漠无情、愚昧和封建。鲁迅先生,我们伟大的文学家,用他犀利的语言和犀利的笔触,鞭挞和讽刺当时的丑恶现象。让我们了解当时的社会现状,也鼓励我们的祖国新一代不要忘记国耻,努力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译文描述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时常来咸亨酒店喝酒,在旁人看来是十分无用的知识他却把它看作是一种本领、特长还感到很满足却也因此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孔乙己也最终因为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而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住打断了双腿,在极度的饥寒交迫的困苦环境中痛苦地死去。

鲁迅先生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因此而穷困潦倒的下层读书人——孔乙己,而只有少数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困难重重的科举考试爬上他们梦寐以求的统治阶级地位。然而孔乙己“身材高大”,他完全有能力放弃科举另谋出路,有能力去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好高骛远不愿意去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干起,从苦活累活干起,他把所有的当官希望全部寄托于科举考试,可是他并不知道科举考试也是相当严苛的,范进几十年如一日参加科举考试直至54岁中进士,自己却被过度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疯子(半疯半癫)”的人。况且孔乙己也是一个“穿长衫的人”,他可以开一个私塾,“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教教孩子们读书也可以养活自己,这一形象刻画出他是一位“读书人”,虽然贫穷但是放不下“读书人”身份的架子,不愿和底层工人为伍,他看不起那些底层工人,但是他也无法往上攀登,形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也因此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中层”读书人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文中提到孔乙己兴致勃勃的给“我”讲授“回”的第四种用法,虽然“我”不以为然但是他却讲的津津有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待,这也是十分可笑的,一个十足的书呆子,现在谁还需要知道“回”的第四种用法呢?真是太可笑了。

孔乙己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名落孙山并未考中最低级的秀才,连替别人“抄书”的工作他也放弃了,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最终迫不得已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打断了腿,死在饥寒交迫与痛苦之中,这也看出当时的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是多么冷漠,“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形的牢笼,一座恐怖的集中营,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只有死亡可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同时他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古代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它使一个高大的男人迂腐可笑沦为了一个不会营生、好吃懒做的读书人,封建专制的迂腐和可笑也通过孔乙己的不幸体现得淋漓尽致。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三)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后记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四)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五)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近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六)

孔乙己,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读书人。在黑暗社会里,他唯唯诺诺地活着,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孔乙己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己心中,他并非这么想。在与他同龄的人中,只要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孔乙己只好向孩子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有轻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停过。后来的他只能靠双手走路,终于,他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这篇文章的结局,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在描写孔乙己时运用大量的手法,对人物外物都有描写,笔墨越多,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用意有两点,一点在于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运用了不同手法将人物的现在与过去形成对比。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制度。在另一方面,作者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从麻木不仁中醒悟过来,这个社会能够振作起来。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七)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后感范本: 最后一课读后感之四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本: 最后一课读后感之四”,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一打开都德的短篇小说集,我就被第一篇《最后一课》深深吸引住了。

小说主要讲了普法战争时期,普鲁士军队占领了法国阿尔萨斯。普鲁士人剥夺了法国人学习本族语言的权利。一所乡村小学里,阿麦尔老师在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刻意穿了礼服来上课,从来不识字的市民也来参加,经常逃课的学生弗朗兹也认真听课了。在课程快要结束时,老师在黑板上写下“法兰西万岁”。小说通过学生弗朗兹的叙述生动表现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表达了法国人对祖国的热爱和期待国家解放的坚定意志。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弗朗兹经常逃课、迟到,没有珍惜学习的机会。当阿麦尔老师说:“总是认为‘我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学吧。’总是把教育推到明天,结果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我就想到平时我也没有好好利用时间来学习,有时候写作业东看看、西摸摸,下意识地多玩一二分钟。“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每天这样让时间浪费,时间就会偷偷地从身边溜走,最终我也将一事无成。这样的损失又该如何弥补呢?再看看文章中提到阿尔萨斯的孩子们以后没办法再学习自己的母语了,只能去学侵略者的语言。这是多么可怕又羞耻的事情啊!现在想想,身处和平时代的我没有经历战乱、没有殖民掠夺,却经常因为一些难背的单词,难懂的古文,难解的数学题而放弃学习,真的非常惭愧。很多东西往往失去才会珍惜,我要好好检讨自己,珍惜无忧无虑的时光,认真学习和生活,追求自己的梦想!

读后感收藏: 《乌合之众》读后感之四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读后感收藏: 《乌合之众》读后感之四”,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了,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