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人颐读后感(汇编14篇)
发表时间:2022-05-31解人颐读后感(汇编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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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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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又读完了,书名起得十分好玩儿,叫《糗事一箩筐》,名字有点不吉利,但是内容讲的是一个名叫小玛诺林的男生的生活趣事。
他和伊哈他们成立脏脚丫黑帮,还在上吊公园举行有趣的集体活动,如扮演角色和光着脚开派对。他还有个小弟弟,四岁了,但是他仍然要无时无刻不叼着奶嘴。
小玛诺林的数学不怎么好,一直以来都是不及格,他们的老师亚松森经常对他的家长说:“你的孩子其实一点也不笨只识太懒散,如果他能够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他将会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学生。”小玛诺林的姥爷是他的不二盟友,每当有令小玛诺林难堪的场面时,都会替他解围。
我觉得这本书真好看,我还想再买一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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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周国平,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个人太理想,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他的教育理想很好,但是有没有可能达到呢?既然达不到,又与现实有很大的差距,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地方吗?如果所有人都赞同他的观点,那我个人认为,中国的教育糟糕透了,实在办不下去了。我一直以为我的思想极端,读了周国平的文章才发现,他是如此叛逆……
这些文章贯穿着周国平对教育重大问题的哲学思考,诸如生命,痛苦,爱……周国平的文字是送给热爱生活,情感深沉丰富,追寻人生价值探求生命意义的读者的一份珍贵的礼物。他的这本教育集被认为影响教育界之一的教育作品,也在于其中谈到许多为人处世的哲学。这种哲学式的人生解读,既不是一种世俗的圆滑哲学,也不是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出世哲学,而是追寻幸福感悟生活,发现自我实现自我,更贴近一个有着痛苦心灵的人的哲学。正如在书中所说:“人是唯一能追问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把自己当作尺度去衡量万物,寻求万物的意义。可是当他寻找自身的意义时用什么尺度呢?仍然用人吗?尺度与对象同一,无法衡量。用人之外的事物吗?人又岂肯屈从他物,这本身就贬低了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周国平在谈到《人与永恒》时说:“我自己喜欢它,是因为它完全是无意为之的产物,脑中闪过一个思绪,一点感想,我就随手记了下来,心态非常自由。它记录的仿佛是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是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头脑里的,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惊疑,我想也许正因为此,就也获得了读者的喜欢。
作为一个教师,正象周国平在文章中所说的,首先要体验与学生沟通的快乐。这也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发现,学会发现、欣赏、享受自己的学生,享受与学生一起成长的烦恼与快乐,如果能达到这点,那将是一种很高的人生境界。同时,也是对教育境界的一种升华。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独立思考、珍爱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你自己的,但又不仅仅是你自己的,还属于所有你爱着和爱着你及一些看起来毫不相关的人,或许你正在享受着他们的劳动成果,或许某一天你们就会成为朋友甚至更亲近的人。周国平的思想给了我很多关于人生的启迪,让我学会善待学生、善待生命、善待情感、善待生活。
人在年轻时多半是富于理想的,随着年龄增长就容易变得越来越实际。由于生存斗争的压力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大家都把眼光和精力投向外部世界,不再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其结果是灵魂日益萎缩和空虚,只剩下了一个世界上忙碌不止的躯体。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了。
我暗暗的祝愿孩子们,在这样一个竞争残酷,压力巨大的社会,能找到属于自己诗意的生活方式,独立健康的生活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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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养花》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做自己喜欢,值得去做的事。不需要成为这一件事的专家,不需要做实验。让自己快乐,让自己喜欢的事就是属于自己的乐趣。就像文章中老舍先生写的: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一种乐趣,花开的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
做每一件事情都有各自的好处,从中获取到知识。老舍先生不是有腿病吗。他养花后,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和朋友来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那是多么有意思啊!
克服困难也是一种乐趣,你越过了这个困难,也相当于越过了自己的极限。俗话说不经历风吹雨打,怎能见彩虹。即使花被砸死了令人忧伤,那也说明养花能带来情感体验,充满乐趣。
养花其实快乐!它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为一体,有益身心,更重要的它也是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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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无价》这本书快好几天了,这期间一直没去看别的书,对于这类型的有点偏心理学的书籍,其实之前没怎么读过,也是群友推荐才进行阅读,读完后,影响很大,一直想写一篇读后感,重新梳理一下书里的内容,也算是对自己的阅读进一步加深。文笔不好,书也只是读了一遍,以后会再读,本文也会再改动,如有哪里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交流。
《无价》其实看书名大家就知道是关于一些价格的问题和理论,但事实也不完全是如此,书里更多的讲价格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有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有什么样的陷阱来坑我们,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尽量的去避免这些坑,而作为商家,我们又是如果利用好这些坑去坑更多的消费者(对不起消费者,讲得有点实在)。
一、价格
价格是进行对比后才会出现的一个东西,一种东西你没有进行对比,你根本不知道它所代表的价或者说价格是多少。比如一张张国荣的CD,如果现在让你给这个CD定一个价格,你会定多少?是的,你现在并不知道应该定多少,但是如果我跟你说,梅艳芳的CD,当时的卖价格在1000元的话,那你的定价,估计不会少于1000元。这个就是价格的对比性,对比才会有价值,才会有价格的产生。
二、锚点
1其实锚点的解释也可以用上面的例子进行,如果我跟你说,梅艳芳CD当时的拍卖价格是8000元,那你会猜张国荣的CD是多少?对的,8000元左右。当相同属性或者品类的产品进行对比时,高锚点带来高价格,而当一个店铺,所有的产品都是高价格产品,而有一个产品价格低时,这个时候你不会考虑到这个产品的质量,而是考虑到人家是在做打折促销,价格确实很便宜(说不定这类型的产品在别的店铺比它还便宜很多呢),高锚点带来高售价,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店的档次。
2当LV的店里,有一个3万,一个1万,一个3000块的包里,你觉得哪个的销量最高?是一万的,人的心理就是这样子,想买东西,又怕自己败家,买到太贵的,又不是自己买到差的,质量不好的,所以就是退而买中间的,3万不买了,买个一万总行了吧,这样子也不会花得太多。所以那些名牌店,总有一两个最贵的包包,这些包通常没有买,但是高高的价格在那里,就显得其它的包价格不贵了。
3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这是从小到大,父母都跟我讲过的一个算是中国民间传统的思想。这也是跟锚点有关的,当你有一件东西,这个东西只有你独自有,没有其它的对比可以言,这个时候你报价比较高,往往你后面的售价就会比较高,这个其实跟拍卖行有些类型的关系,我们常常看到在某电视台的鉴宝节目,当一个文物,来定它的价格时,专家往往会说一下,当年在某拍卖会上,同样类型的产品拍卖价格是多少,这个时候这件文物的价格就是在这件当年拍卖的东西的价格作为锚点,进行参考。价格至少不会低于拍卖品价格太多,所以那些拍卖会上价格贵得离谱的东西,通常都是拍卖行自己炒起来的,炒一亿的东西,过个半年,有人要脱手卖8000万,你有钱你买不买?
高锚点=高售价,但是如果是你自己的产品定价上,你要分清是不是自有品牌,为什么人们喜欢做自己的品牌,因为自有品牌才有一定的溢价能力。有逼格才有溢价能力。
三、打折
其实相对于产品的直接促销,客户更喜欢你送他更多的赠品:买的东西便宜和占到你的便宜是两码事,你买的东西便宜了,也许你想的问题会更多,这件东西是不是快过期了,或者人家卖不出去在清仓,你的东西本来的价值就掉了,但是当你送更多的东西时,消费者目光更多的就在赠品上面,这个时候也是促销,也是打折,但客户心理想到的是,我花同样的价钱,得到了更多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他以后不一定用得到。(电视购物大家都看了,其实都是一样,花一样东西的钱,往往送你超多的东西,可惜这些东西你不一定用得到,但是你看到了,会觉得很划算,这个时候你就冲动了)
四、产品的套装
套装跟上面讲到的促销、打折有一定的关系,但更多的是客户愉悦感方面的问题。毕竟我们要让客户付款,让客户愉悦是很重要的。他不高兴,你怎么能让他更好的付款呢?
问大家一个问题,一个一次性中彩票100块钱,和一个一次中70块,一次中30块,哪一个更高兴?
没错,更高兴的是那个中了两次的,这个时候客户的愉快感,其实跟彩票的金额多少无关了,而是跟次数有关,两次能让客户的愉悦感翻倍。
所以电视购物中,常常送的东西,都会分门别类、更详细特点的为你讲清楚,这个时候里面的每一件东西价格多少你已经不在意了,每一样送的东西为让你的愉悦加倍,这个时候你更兴奋的是,你花同样的价钱,但是你得到了更多的东西,尽管这些东西它的价格往往不贵。
这跟大熊经常讲到的阿芙精油的营销案例有关,卖什么不吆喝什么,在阿芙买精油常常送很多的东西。以前一些老板卖增高药,送增高鞋,(而且还把送的增高鞋做了一个很详细的说明)其实很多客户抱着买鞋有态度去的,药没用,鞋高点吧。而且东西多,越大份,客户的愉悦感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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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部外伤:让病人去枕早卧、头转向一侧以防止呕吐时食物吸入气管而窒。在人中,摇头叫醒病人会加重脑损伤和出血的程度。
头皮血管丰富,破裂后容易出血。它可以用干净的衣服或床单压缩。
(二)眼球化学损伤:使患眼睁开,用流动的水冲洗至少1 5分钟,边冲洗边向各方转动眼球。摘掉**眼镜。
洗完后,用干净的棉布覆盖患眼,以减少患眼的活动。应辨别致伤的化学品。如果石灰颗粒吹到眼睛里,立即打开眼睑取出石灰颗粒,然后用大量清水冲洗。
注意:1。不要用手揉眼睛。不要用水直接洗眼睛。(三)眼球穿通伤:眼部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手帕敷盖,不要加压,面部可用冰袋或冷毛巾冷敷以助止血,印送医院急救。
(四)眼镜钝挫伤:
当眼睑挫伤对视力无影响时,在红肿的早期,可用冷毛巾或冰块进行冷教,收缩外周血管。1: ~2天后,天气会变热。敷以促进红肿吸收;同时口服抗生素促进炎症消退。
结膜挫伤时,如有少量出血,可自行吸收和聚集,同时局部滴用抗生素眼药水;如损伤较重,影响视力者,为了防止睑球粘连,结膜黏膜的移植和修复需要到医院进行。
角膜上皮磨损时,应局部涂上油膏,一般24小时即可**;角膜水肿患者可接受50%葡萄糖高渗勃艮第滴眼液。
当马的睫状体擦伤,瞳孔松动变形时,可带黑色眼镜,且眼镜远离光线。
对于前房积血的患者,应遮盖眼睛,半卧位休息,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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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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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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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6)班王证颐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引人入胜的书,如:亚米契斯著作的《爱的教育》、沈石溪著作的《狼王梦》,以及法布尔著作的《昆虫记》。它们有的让我震惊,有的让我怜悯,还有的让我沉思,但其中我最喜欢百看不厌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由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讲的是1872年在伦敦柏林顿花园萨维尔街七号的寓所里住着一位菲利亚·福格先生。福格先生大概四十岁光景,面庞高贵而俊秀,身材高挑,前额平而光。还有他的仆人:
“万事达让”,他是一个忠诚而又单纯的法国小伙子,他干过好几种行当,所以大家又称他为“万事达”。福格先生是伦敦改进俱乐部最奇特和古怪的成员之一。在一次与老牌友玩“惠斯特”时,因安德鲁·斯图尔特提出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福格先生立刻反对并跟斯图尔特打赌,但福格先生这位绅士并不是为了钱而打赌,而是为了一种潜意识的荣誉,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争一口气。
在这次漫长的旅行中,福格先生以及“万事达”共用了轮船、火车、马车、帆船、游艇、商船、雪橇、大象多种交通工具,花掉了近一万九千英镑。在路上,他们还遇到了菲克斯警探,菲克斯警探把福克先生当作逃犯,并在印度本达文德救了一个独立的土王伊乌达的妻子。但是,正当他们环游地球后踏上英国的那一刻,警探菲克斯拿出逮捕令抓住了福格先生。
当他得知逃犯在两天前就被抓住时,他便立即放了福格先生,但少不了福格先生的一记“英国拳”,万事达随后加了一句法国人从未有人说过的俏皮话:“嘿!这才叫一记漂亮的英国拳!
”。福克先生立刻赶到车站,但火车在三十五分钟前就开走了。福克先生立即叫了一辆马车,迅速开到伦敦改善俱乐部。
但是当他到达之后,时间已经指向了八点五十分(福格先生出发时间为十月二日星期三八点四十五分),他晚了五分钟到达伦敦,他输了。
那天晚上,伊乌达愿意嫁给福格先生,并把婚礼时间定在星期一。
第二天,“万事达”像一头发怒的公牛似的冲进福格先生的房间,向他说明:我们提前24小时到达了!当福格先生想问为什么时,被力大无穷的“万事达”给拉上了马车。
一路上,马车杀死了2条狗,撞上了5辆车,终于在12月21日8:44:57抵达伦敦改善俱乐部。他完成了不可能的计划!他赢了两万英镑!不过,这是为什么呢?
这么细心的绅士,怎么会计算错时差呢?原来他一直向东走而不是向西,他往东走时,每经过一条经线,他就会赚了四分钟,地球共分360度,4乘以360,刚好等于24小时。事实上,福克先生可以在78天内环游地球而不经过印度,但是如果他们不穿过印度,他们就不会遇到伊乌达,所以
有人问:“福格先生在这次环球旅行中得到了些什么?”我想说:“他除了快乐以及幸福,什么也没有得到。”
也许,环游地球并不能带给你很多的财富。但是,你一定可以得到意外的收获,也许得到的是友情,也许得到的是爱情,也许得到的是快乐。
这次福格先生的环游地球之旅让我想起了我学过的一篇课文“乌塔”,里面的主人公乌塔说过一句让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的话“光在书里面认识大自然总不完美,只有你真正出去了才能探索他的奥秘。”
我的朋友们,光是为了这个不值得周游地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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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 解人颐读后感 ⬘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路遥的《人生》。《人生》是以改革时期陕北时期的城乡生活为背景,它复杂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主要叙述了来自农村的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曲折的变化过程,其中他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为故事发生的主要矛盾,最终也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再让我们对主人公高加林有深入的了解。他,一个土地养大成才的人,人生之路也是坎坷不平的,但他仍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幻想,令人同情。他,英俊潇洒,文韬武略,对外面的世界无比的向往,幻想最大城市内展翅高飞的生活,他的横溢的才华令人敬佩,他的理想我们可以理解。但对于他对感情的态度,我无言以对。
再让我们对高加林的人生经历作一阐述。高加林,高中毕业为考入大学回到了农村,做了教师,这工作对他来说还算不错,也挺体面,他也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努力工作,争取早日转为民办教师。但好景不长,村中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同样也是没有考上大学,在父亲的帮助下,顶替了加林。伤心欲绝的加林冲到家中,他内心萎靡不振,意志消沉,犹如一幅行尸走肉。但在这片土地上一直爱着他的心地善良单纯的姑娘刘巧珍,给了他内心巨大的安慰给了他重新生活的希望,他也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位姑娘,但大家想象,一个才高八斗,一心幻想在大城市生活的青年与一个斗大字不识的农村姑娘能生活在一起吗?即使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又能彼此快乐吗?
后来,加林由于自己远在边疆当兵的叔叔的归来,又再一次回到了城市,成为了一名记者。上天又让他再一次遇到了自己高中同学黄亚萍,一个满腹经纶的才女,他们有共同的话题,相同的兴趣爱好,相处的很好,在一起彼此也很快乐。当黄亚萍抛弃了深深爱着自己的张克南,把爱带给了高加林,并且也谋划了他们的未来。高加林抵挡不住大城市生活的诱惑,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无情抛弃了深爱自己的农村姑娘。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自己很快就要迈进大城市,生活却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进城的背幕东窗事发,他不得不离开自己梦寐以求的城市生活与和自己相爱的黄亚萍,回到农村,得知巧珍已经结婚,他又陷入了无尽的悲哀与失望之中。也就是对这个人物的描写,反映了当时青年的追求,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高加林的生活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回想自己走过的路,又何尝不是有很多的选择,我们做到三思而后行了吗?做出的选择让自己后悔过吗?
同时,人生也让我们认清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高加林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苦苦追求,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少轻狂的那份激情与挑战,我们才会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在追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不断的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挫折是必然的。挫折之于人,就如狂风之于陋室,巨浪之于孤舟,百事沧桑,不知有多少心胸狭隘之人因受挫而一蹶不振,人世千年,更不知有多少意志薄弱之人因受挫而意志消沉,万古旷世,有不知有多少内心懦弱之人因受挫折而葬身万劫不复的深渊……
因此我们就需时时刻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去认真对待这残酷的现实世界,对待世界上的挫折,要以顽强的个人意志,坚持不懈的去奋斗、去追求,任何的外界因素都不能转移我们的目标,相信最后我们一定能越过现实与理想之间的鸿沟!
⬘ 解人颐读后感 ⬘
《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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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 解人颐读后感 ⬘
你爱花吗?喜欢养花吗?当然。很多人都爱花、养花,而老舍先生就是一个爱华养花的人,从他的《养花》中,我充分体会到了他养花的乐趣。
老舍先生养的不是什么奇花异草,只是一些普通的花草,因为北京的气候,对养花来说不算很好,所以只养了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这些花草都有顽强的生命力,只要外界的一点照顾,就能自己奋斗,在任何环境中长期存活。这不也给了我们一些启发吗?我们也应该向这些花草一样,不能太过于依赖别人,要自己奋斗,自己努力,才能走向通往成功的黄金大道。
老舍先生还从养花中获得了知识:“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看,这就是养花的知识。老舍先生从养花中获得了知识,那我们也能从其他乐趣中获得知识,“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读完此文,我最大的是活就是明白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先生,就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一次又一次的“腰酸腿疼,热汗直流”,才收获了养花的快乐,才能有“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只有付出了劳动,挥洒了汗水,才能获得成功。就如同学习一样,也要刻苦努力,付出劳动,才能让学习“更上一层楼”,每天光坐着不劳动,什么事也做不成。
老舍先生养花也有悲伤的时候,那一次,邻家的墙倒了下来,压死了几百盆菊秧。这就是伤心的时候,但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经受挫折,经历风雨,我们才能散发出更大的芳香。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一门高雅的情趣,能够扫除人类心灵上的污垢,净化人的心灵,让我们也为自己培养一门高雅的情趣,让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流光异彩拔。
⬘ 解人颐读后感 ⬘
儿童的生活当中有一个重要的现象,非常清楚地表现出了人类为未来做准备的过程。这种现象就是玩耍。
我们不能把游戏看成是家长或教育工作者随便想出来的东西,而应当把他们看成是教育的辅助工具,看成是激发儿童勇气、想象力和生存本领的手段。
在每一种游戏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儿童为将来所做的准备。一名儿童玩游戏是采用的方式对游戏的选择和重视程度。都表明了他的态度及它与所处环境之间的关系,而他与玩伴之间的关联方式,他对玩伴究竟是怀有敌意还是非常友好,尤其是他是不是有想当统治者的心理倾向,也会在游戏当中表露无遗。
因此,在观察儿童玩耍的过程中,我们就能看出儿童的整个人生态度来。
玩耍,对于每个儿童来说都极其重要。
游戏是一种集体训练,可以让儿童满足并实现其自身的社会感。
那些逃避游戏与玩耍的儿童都不太适应人生。这些儿童会乐于不参加所有的游戏。要是强迫他们去跟其他孩子一起玩耍的话,他们往往也会破坏其他孩子的兴致。自负,缺乏自信,以及因此而导致的那种害怕自己表现糟糕的心态,就是儿童出现这种行为的主要原因。通过观察一名儿童玩耍的情况,我们就能够非常肯定的判断出优势目标也是玩耍中另一个非常明显的因素,它会在儿童想当发号施令者和统治者的倾向中表达出来。通过观察一名儿童如何突出自己,看一名儿童喜不喜欢那些使他们有机会去满足自身扮演领先角色的愿望的游戏,我们就可以看出这种性格倾向来。几乎所有的游戏都至少含有下列因素之一:为人生做准备、社会感或者追求优势等。
玩耍当中还有另一个因素。这个因素,就是儿童可以在游戏当中表现出自我。儿童或多或少都是自主的去玩耍的,而在游戏当中的表现,这是由她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关系激发出来的。有许多的游戏,都特别重视这种创造性的本领。在为将来的职业做准备的过程中,这些本身就可以让儿童锻炼自身创造精神的游戏尤为重要。
玩耍与儿童的心灵紧密相关。可以说玩耍也是一种职业,而我们也必须把玩耍看成是一种职业才行。因此,干扰儿童的玩耍并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我们决不能把玩耍看成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手段,就为将来做准备的这个目标来看,每一个儿童的内心,其实都是带有日后将会变成的那种成年人的某种特点的。因此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若是了解了这个人的童年,我们就能更加容易的做出自己的判断了。
注意力与注意力不集中
注意的是人类取得成就当中最重要的心理特点之一。在运用自身的感觉器官去考虑外部世界或者我们内心的某种特定事件时,我们都会产生一种特殊的紧张感。这种紧张感并不会蔓延到全身,而是会局限在某种单一的感觉器官上,比如说局限在眼睛这种感官上。在局限于眼睛的情况下,双目注视的方向,就会给我们带来这种特定的紧张感。于此同时其他的紧张感就会受到排斥。
除了病人和智力低下者,每一个人都具有集中注意力的本领。可我们经常会看到注意力不集中的人。之所以如此,有许多的原因。首先,疲劳或疾病是影响我们注意力集中这种能力的两个因素。作文此外,还有一些人之所以注意力不集中,是因为原本应当去加以关注的东西,并不适合他们的行为模式,因此他们不想集中注意力;而另一方面,倘若考虑的是某个与他们的人生态度密切相关的问题,他们的注意力马上就会调动起来。
注意力不集中,还有一个原因可以从喜欢抗拒这种性格倾向中看出来。儿童很容易产生叛逆心理,对别人给出的每一种激励,这种孩童常常都会说不。
计划注意力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对世界有一种真正根深蒂固的兴趣。兴趣是一种比注意力深刻的多的心理范畴。只要有兴趣,我们就会去关注,这是不言自明的问题;只要有兴趣,教育工作者就不用去担心注意力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只要是谈到了别人对他们的赏识,说他们很重要,孩子马上就会变得专注起来。倘若觉得其中没有什么东西与他们有关,那么儿童的注意力很容易分散。
注意力不集中,实际上不过就是指一个人面对一种原本应当去关注的情况时,更加愿意避开这种情况罢了。
因此,说某个人没法集中自己的注意力,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这个人完全能够集中起注意力,只不过他关注的往往是别的东西罢了。
缺乏毅力和精神不足,与无法集中注意力的情况相似。
注意力不集中会变成一种很久的性格特点,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他们经常出现的这种注意力不集中,是一种固定的性格特质。一旦必须去做某种要求他们做的事情,这种性格特质就会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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