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08-26活着读后感400字(十八篇)。
《活着》描绘了18位老人一生的故事,展示了他们经历的世间沧桑与磨难。这些感人至深的人生感言如同一幕幕悲剧,深刻揭示了生活中的苦难与抗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的读后感,供参考与阅读。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己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第一次认真的想着:活着的意义。
认真的看着余华的小说:《活着》。想不到人世间还有活着这么辛苦的人们。引发了我思考我活着的意义。
因为身体的原因,一直被病痛折磨着,在经济上也给父母增添了过重的负担。一次次的住院复查,都是不小数目的医药费。没听过父母的抱怨,换来的是父母对我格外的疼爱。
因为有了经历,所以我思考我活着的意义:如果可以痊愈的'话,可以给父母养老送终,可以在他们养我小,我来养他们老。如果,不幸的话,在医院经历的很多的生死离别,对能活着生活质量太失望。
一天,看着毕淑敏老师的文章:活着。她这样讲,人活着,真的说有意义,其实和植物一样,没有实际的意义,一定说有意义,就是自己找的,找个活着的意义:小的说为了自己,为了父母,大的方面说,为了我们这个祖国。能做一番事业。
我活着:力争每天发现大自然美好的东西,呼吸新鲜的空气,欣赏可爱的小动物,这何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呢!
生而为人,一定是与父母有缘,才借着父母的身体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一定要在短暂的人世间,学着享受美好,学着忘记痛苦,写着修行心灵。
活着,不仅仅为自己,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活着,学着做一个有价值的人吧。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活着》这部小说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坚韧。作者以朴实的笔触,描述了主人公福贵一家在动荡年代中的悲欢离合,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书中,福贵经历了家庭的破碎、亲人的离世,但他依然坚韧地活着,为了家人、为了生活。这种对生活的执着和坚韧,让我深感敬佩。同时,小说也揭示了社会的无常和人生的无奈,让我更加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人和事。
阅读《活着》,让我更加明白,生活虽然充满了苦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坚持信念,勇敢面对,就一定能够度过难关,活出自己的价值。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活着》这本书深深触动了我。作者通过福贵一家人的坎坷命运,展现了生活的无常与艰辛,但同时也传达了生命的顽强与希望。
在读书过程中,我多次为福贵的遭遇感到心痛,但也被他的坚韧和乐观所感动。他面对生活的种种打击,从未放弃,始终坚守着对家人的爱和对生活的信念。
这本书让我深刻体会到,生活虽然充满了不确定和困难,但只要我们拥有坚定的信念和积极的态度,就能战胜一切。正如福贵所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不仅是一部描述生活苦难的书,更是一部传递生命力量和希望的作品。它让我更加珍惜生活,更加坚定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活着》是一部触动人心的作品,讲述了主人公在历经生活的种种磨难后,依然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故事。作为学生,我深感启发。
这部小说让我明白,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但面对困境,我们需要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主人公的经历让我认识到,无论遭遇多少挫折,只要心中有希望,就能找到前进的动力。同时,书中也展现了人性的善良与温暖,让我在感叹命运无常的同时,更加珍惜身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阅读《活着》,我不仅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还学到了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勇敢面对逆境、积极向前,是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的品质。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以更加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刚开始读《活着》的时候,让我觉得对富贵很憎。因为地主家的少爷富贵每天游手好闲,又嫖又赌,赌博将自家的一百多亩地全输光了,害得家人无家可归,父亲也被气死,但他的家人仍然对他不离不弃。
再接着看觉得福贵好惨,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都围绕着富贵。——母亲病死;儿子有庆死了;妻子得病先他而走;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二喜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唯一留下的孙子苦根也吃豆子撑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只剩一头年纪比他还大的老黄牛为伴。一个接一个催泪的情节不断揭露着那个年代残酷的现实,人性的善恶美丑充分的体现出来。
富贵的人生从憎恨他瞧不起他到同情,再到后来他依然乐观的`活着而感到佩服!
《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与最大的勇气。活着就应该善待自己,善待家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快乐,因为可以享受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好好地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书中主人公福贵幼时家境富贵,不愁吃不愁穿,他生在福中不知福,每天沉浸在赌场,挥霍人生,挥霍家产,直到有一天,他输光了家产,他们家一落千丈,他爹也因为这样死了,他爹死了,他像染上病似的浑身无力,就这样过了几十日,他妻子的爹——米行的老板来了。他是来接他女儿家珍回去的,家珍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家珍走后,他找了龙二租了两亩地,他得养活自己一家人啊。
慢慢地,几个月过去了,家珍带着有庆回来了,一家人在一起了,即使穷,但也开开心心地,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福贵他娘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可是并不顺利,他被拉去拉大炮,打仗去了,他害怕极了,他担心自己就这样死了,家珍和他的儿女还有娘怎么办,就这样过了许多天,他终于回家了,当他到家时,他娘已经死了,凤霞也因发烧不能说话,后来家珍也病了,她得的是软骨病,可伶的家珍啊!
家中没有米吃,人人只能各吃各的,又过了一些天,有庆出了事,有庆的学校教五年级的学生到医院去给校长献血,校长怀孩子大出血,孩子们一个个的都特别高兴,到了医院,孩子们挨个验血,验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血型,直到有庆才对上校长的血型,可是抽血的医生一直抽,抽到有庆的嘴唇都白,还不停下,有庆死了,福贵他很伤心,因为他只有一个儿子,他要找到害死他儿子的的人,可害死他儿子的人是县长,县长还是当年自己一起打过战的老战友。他还能怎样?
有庆死了,家珍也快不行了,只是后来家珍的病慢慢的好像好了些似的。慢慢的到了凤霞出嫁的年纪,可是她不会说话,没人上门提亲,福贵和家珍就请队长帮忙,没想到还真找到一个,叫做万二喜的人,条件不错,就是个扁头,过了几天,凤霞嫁给二喜,不久也有了孩子,可生完孩子的后一天,凤霞大出血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了,最后二喜和苦根都死了,只剩下福贵。
福贵短暂的一生,却经历了许多大困难,但他还是活着,没有放弃生活,依旧为了活着而努力着,他虽然平凡,但却是伟大的。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最近几日,读了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电子版,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引发我重新审视和思考“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自己有颇多感受,与大家分享。 《活着》主要以中国封建文化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福贵有着封建社会公子哥一切劣迹的青年,从旧社会开始,历经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之初,使其主人公的一生成为一部浓缩的中国现代史。作者余华先生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细细阅读这部小说,令人忍不住煽人泪下,作者虽采用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读者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活着》主人公福贵一生历经了诸多劫难,最后,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互体贴、相互疼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人为什么而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们不禁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关于这个话题,作者余华先生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面临着死亡,生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逃不脱。遗憾的是,在没有受到疾病威胁的生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还有死。于是,一切的精神专注于俗世杂务,比如:绞尽脑汁地谋取一官半职,为蝇头小利而惨淡经营,为鸡毛琐事而耿耿于怀,为相貌平平而自怜自艾,陷于感情的泥沼里不能自拔……这时,人们往往不会去深刻地思考生命还有什么意义,不会去想生命的短暂和宝贵。
《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福贵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先生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应该为今天拥有生命而庆幸,为拥有时间而欢欣!不要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烦恼不堪,不要让一些负性情绪长期主宰自己,不要陷于并不值得的感情漩涡里浪费生命,也不要纠缠于过去的事情上悔恨不已,我们唯一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第一次余华的《活着》,是在语文高效阅读课上,两个福贵的故事震撼了我,便想着一定要找时间细读一下这本关于人生的美好故事。
“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他们向我微笑时,我看到空洞的嘴里牙齿所剩无几。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是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当逝去的人,逝去的事再次浮现在脑海,也许是一场大雨冲刷了记忆,也许是乡间田垄的风吹醒了沉睡的你,那些美好的回忆,会像被海风吹拂的贝壳那样,存留住那些美好,当你拿起记忆的贝壳是,你会记起,那场雨,那阵风,那最初的记忆。
“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那么坐着,眼看着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这段淋漓尽致的感情描写令人动容,白发人送黑发人,莫大的悲伤与痛苦,关于友庆的美好记忆像电影一般在脑海中一幕幕的放映,而如今,怀里的儿子却再也不会醒,曾经鲜亮活泼的孩子,如今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福贵的心的温度,一定也像现在的儿子一样吧,福贵对他儿子的爱,在这时都转化成了浓浓的悲伤,化不尽,抹不去,他埋葬了儿子,也埋葬了心底对儿子的爱啊。
《活着》这本书,或许需要我用一生来读,现在的我,十几岁的年纪,对于人生的理解,也不过是来自父母的亲情,同学朋友的友情,还有学习和梦想,现在的我,并没有经历福贵那种,埋葬了三代人的悲痛孤独,更多的是对未来的希冀和向往,对此时此刻的我来说,活着,便是追梦与珍惜。追逐自己的梦想,珍惜此刻的美好,这就是我的“活着”。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
读完之后,很同情福贵,因为他的确很值得同情。可以说福贵的悲剧是自己的浪荡和社会的动荡共同造成的。
首先福贵因为自己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才一夜之间从一个富家少爷变的一贫如洗,这是自作自受,福贵父亲因此离世,这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如若不是他输光了家产,父亲也不会变得整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更不会无故离世。
福贵的母亲,是因为国民党的腐败和霸道,也是因为福贵的挥霍成瘾。试想如果福贵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便可以找到最好的医生,及时的给母亲治病。另外,如果不是国民党将福贵抓去做壮丁,福贵也能够找到医生给母亲治病,这都说不定,福祸问题也先不做评价。
小儿子有庆从出生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福贵的无故呵斥,是个苦命的孩子。最终又滑稽的死于抽血过多,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不讲道理。不过这看似的偶然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黑暗社会对穷苦人民无情的制裁。可以说,福贵和他的家庭没有资格选择什么,甚至是生存这种最基本的权利,都已经成为了他们所不能摆布的。
女儿凤霞真的很可怜,虽然生得一副好模样,却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这的确让人感到遗憾悲伤。因为家境贫困,弟弟有庆要上学,福贵和家珍曾经无奈的将她送给别人家收养,她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磨难,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当她好不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又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甚至都没有见儿子苦根一面,跌宕起伏的命运,痛心疾首,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苦闷。幸福成了悲剧短暂的陪衬,让这出悲剧变得更加嚣张,也更加失去了它原本在我心中的走向,让人摸不着头脑。
二喜,这个本来无辜的局外人强行入戏,他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苦根,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妻子凤霞。有得有失的痛,让二喜这个男子汉险些崩溃,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估计二喜早就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最终,二喜在工地被水泥板夹死了,在死的时候他脑子中还想着自己的孩子苦根,命运留给他的念想的确少得可怜。总之一直对这个男人有期待,希望他能够改变福贵家的命运,哪怕是一点点。不成想,他不但使悲剧升级,更成了这场悲剧的陪衬。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生出来就要过着没有妈妈的日子,吃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命运又在此刻残忍的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唯一的父亲二喜不幸被水泥板夹死。当我看到苦根对父亲死讯的毫不在意的时候,我便更是心痛。是啊,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懂得什么生死聚散,那种莫名的悲伤,是一点一点渗入心中的,而苦根最终的死因居然是吃豆子撑死了,滑稽可笑的背后,是穷苦人民难以言表的痛。一起在期待,期待着凤霞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不再受到任何伤害。期待着二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故事的走向,结束这场悲剧。苦根努力发展,长大之后改变这个悲剧的家庭,却也因此一直在失望。这种期待与失望的落差感,不断刺痛内心,因为不容忽略也不能忽略的是,还有福贵。
此时,福贵身边的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了。先不说福贵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境遇。发生的太多太杂,让人没有时间去屡清思路,因为一切都过于连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拼命地想看到转机,却发现各种悲剧接踵而至,无情的吞噬着这个曾经的地主少爷,一点儿也不讲人情味儿的渗入我们的内心,直达那最柔弱的地方,轻声低诉着什么叫做痛。其实也是,这场悲剧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儿,本身就是血腥残忍的。
最痛的莫过于回忆,整理记忆的过程总是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动容。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首先是败光了家产,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生他养他的父亲也因此离世。试想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少爷,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这个残酷的结果,会带给他多少的苦痛,我想他当时一定很难,很不容易的才撑了过来,不论当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他造成的,他的日子却是真实的生不如死。其次,他经历了社会的动荡,被国民党抓过壮丁,虽然两年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却也一直过着背井离乡、心惊肉跳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上前线,试想,这个地主家的少爷,一个从来没有过忧患顾虑的人,就这么突然被带上战场,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战争,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死亡,他的心中又是怎样的动荡,远离家乡,没有亲人,独自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生死选择,心系母亲的生死,这一切又是多么的不容易。终于,他被解放军释放,有机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迎接他的却是母亲死亡的消息以及女儿变成聋哑人的噩耗,后来又赶上了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不断开展的活动更是给福贵一家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在这些苦难之间又不断夹杂了亲人的离世。
换做他人,经历其中的任何一件,我想都可能会精神崩溃。更何况还要同时面对亲人的不断离世,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这些客观因素综合到一起是不可想象的,真的很难理解福贵是如何“活着”的,也不断的让我发出调侃般的感叹,他的亲人够死的吗?
更加客观存在的是,福贵经历的一切悲剧不曾间断过,连贯的发生在福贵的身边,让他一次次面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悲剧和痛苦是不断升级不断加剧的,他“活着”就得不断的迎接痛苦,然后一次次的挺过来,别无选择,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每一件都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在《活着》这部作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不断夹杂着小希望和小幸福,还有小幸运。
首先,福贵出身好,毕竟他曾经过上了风光无限,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也可以算他曾经幸福过,至少有幸运的因素在里面。
其次,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枪毙的龙二。如果当初福贵没有输光了家产,恐怕当时被枪毙的就是他了,由此来看,富贵是幸运的,他幸运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而有尖锐的社会问题,侥幸捡了一条命。
还有他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不论贫富,不论福贵对她的态度,她都始终如一的用心照顾福贵,用心经营着这个穷困破散的家庭,尽职尽责。
女儿凤霞,虽然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却生得一副好模样,更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生活上,凤霞很懂事,不叫苦不叫累,帮福贵分担了很多压力和烦恼。
小儿子有庆,虽然过程和结局都很悲惨。但他曾经取得了跑步比赛的第一名,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乖巧懂事,可爱伶俐,让福贵觉得很有面子,很骄傲,同时这也给予了福贵“活着”的希望。
二喜的出现,更是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完整,女儿凤霞找到了归宿,对于福贵夫妇来说是一种放心和满足,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因为他们不必在为女儿终老之后的事担心。
还有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两年没有上战场参加真正的战斗。带着健康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本身就是值得庆幸的。
这部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给人希望,又不断地让这些希望破灭。就是利用这种心理落差让原本就很悲情的故事,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内心的安全感,直至你沉溺在他虚幻的故事中,再一把将你拉回现实,让你从内心深处感到痛,这便是残忍的余华,他不留余地,因为现实就是不留余地的。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最近我读了《童年》这本书,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作者通过朴实的语言、深动的故事,把书中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让人感触很深。
这本书写了可怜的阿列克赛三岁丧父,从小就失去了父爱,和母亲一起来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家是面临着破产的小染坊主,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而且性格暴躁、自私、小气。他在外祖父家待了一段时间,两个舅舅待他也不是很好,粗野不堪,自私至极,每天要他做一些他不愿意做的事情,经常打架斗殴,愚弄和欺侮儿童, 这都是他在这种环境下被迫做的。他加入这个大家庭后,从来得不到疼爱,但是他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后来在好心人的正确引导下,弃恶从善。有时也经常帮助别人,让他从中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希望。
他的童年和我相比,真是相距甚远。我的童年无忧无虑,有哪一点要我自己忧虑的。这个零食还没吃完,新的零食已堆积如山。这件衣服还没穿旧,新的衣服又放眼前。每天在明窗净几的教室里,吸取老师们教给我们的新知识,我的生活是多么得幸福啊!想想阿列克赛苦难的童年,再想想自己美好的生活,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想想他没的吃,没的穿,我就不能浪费,要讲究节约,懂得俭朴。再看看墙角的一大筐用过的玩具,要是时间能回转,我真想把这些玩具送给他,让他也享受一下童年的乐趣。
我要珍惜这童年的美好时光,立志学习,奋发图强,让自己的童年变得充实。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最近我看了一部叫《童年》的小说,它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达室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的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了过去。幼小的主人公也曾被用树枝抽的失去了知觉。他还暗地里放,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人,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糟蹋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主人公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在苦难中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童年如画,记录着精彩的瞬间;童年如歌,跳动着欢快的音符;童年如海,翻动着我们快乐的回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着美好的童年,有着幸福的过往。可是,不久前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它让我产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我要长大。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它真实描绘了俄国社会生活,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甚至令人窒息的生活,表现了一代新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崇高理想。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种种遭遇,使我极为难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外祖父的自私残暴,舅舅们的唯利是图,使他的童年那么不幸,甚至可以说悲惨。
回忆起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可我还不满足,肆意发脾气。而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啊!
是啊,我从小就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心里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却忘了自己也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唤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长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因为我已长大。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当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放下书,已是正午,秋天金色又带些收获气息的凉爽的风,混着温暖柔和的阳光落在窗沿,吹起窗帘,一阵阵起伏跌宕。心中涌起一股对生命从未有过的强烈力量,对活着的强烈信念——一切如此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抛下这一切轻言放弃呢?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政府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社会心理学的著作,书中札记似的向我们阐释了群体的众多特点及其构成的因素。他分析了群体心理的种种特征,在整本书中,每一卷都有清晰的分析条理和较为严密的逻辑顺序,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概念,不仅仅发出了与世俗不一样的观念,而且对自己的见解怀有百分百的自信心,在精彩的分析下立刻插入鲜活的例子,使得分析更加贴合逻辑,让人信服。但是书中有些观点,我们也不能盲目的推崇,例如: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理性的思考,对妇女儿童的歧视的观点是就应得到批判的。书中还存在意识形态和种族主义的错误观点。但是抛去它的错误观点不看,《乌合之众》对大众心理细致入微的剖析,还是具有很强的借鉴好处的,《乌合之众》在这天仍不失现实好处。日本民众为何会在战争中沦为统治者的战争工具?我国时期为何民众泯灭良心,失去理智?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超多的网络暴民,如果你与他们的观点不一致,那么你就会被一批人被一个群体骂的体无完肤,甚至人肉搜索你,让你祖宗八代不得好死?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明白、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乌合之众》在书中都做出了深刻的剖析。
勒庞在书中充分的表达了他对群体的悲观态度,群体在书中被描述成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体,而在情感情绪以及由此引发的行动上,群体可能比个人表现的更好也可能更坏。总之勒庞是十分排斥群体,以及厌恶群体所带来的冲动,暴力,乃至低智的倾向。个体不论什么原因被吸纳到了群体之中,无论个体的智商有多高,情操多么高尚,一旦他成为群体的一员之时,群体心理就削弱了个体智慧,还减弱了个体本身的特征,异质因素泯没在同质因素中,无意识的力量占据制高点。群体呈现出来的品质特征一般都等而下之,这就是群体不能完成高智力工作的原因。在群体之中,每个个体叠加在一齐只会让愚蠢增加,也不会让天赋才智得以凸显。如果群体中个体把各自最基本的品质汇聚,那么带来的必将是平庸而不是新颖的东西。
书中提出了在群体中个体表现出来的主要特征有:入殓师影评
①人有意识的消失②无意识的横行霸道③思想和情感因暗示和交互感染的作用向一个方向发展④把暗示带来的意念立即付诸行动。
在那里勒庞强调了群体无意识这个观点,群体中的个体只要有一个发出了暗示,那么这种暗示就是具有强大传染性的,暗示会很快成为群体的共识,并影响着群体的行为。
从这一点上,我们这天的生活中能够找到许多例子,前几天我在当当网上买书,想买一些励志的书籍陶冶一下躁动不安的心灵,于是就打开了当当网开始挑选,但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买哪一本,于是我就点开了励志书籍那个分类,并且果断地点击了按销量来排列,排行第一那本书叫做《遇见未知的自己》,下方有将近快过万人的评论,评论从第一个开始就好的不得了,你知道的,此刻网购看的就是评价,看的就是信誉,一本书下方的评论有过万条,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好的,你说你买不买?况且还是销量第一?在书店里你都看到了这本书带着畅销的标签,你说此刻你还能不买吗?但是这本书到底好不好?
我们知道,这本书之因此成为畅销书,是正因受众的喜好,从而导致了出版商把图书动向转移到了励志书籍和心灵鸡汤的方向,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主动性;在实际的图书消费过程中,个人消费容易受到大众消费的影响,成为没有自我意识的乌合之众,渐渐的失去了对图书的自我鉴别而逐渐成为从众的迷失自我的微小粒子,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无意识。而在从众中,个人正因有背后群体力量的支撑,任何一种行为都能够称其为理性思考的成果,尽管这种做法大部分是其非理性的思想或者是低于其个体思想,但其仍然被大众所理解。具体结合我的例子来说就是我本身能够选取一本适合我的励志书籍,但是我不自觉地受到评论网友这个群体的心理暗示,暗示我这本书很好,很适合我,于是我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功的收到了这种消费趋势的蛊惑,即使这本书不适合我,但是这么多人都喜爱都买了,那么我买就是正确的就是被大众所理解的。
作者认为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加以批判,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是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无数个迷失的个体如果不集中在一齐成为群体怎样能够推动历史不断向前进步呢?勒庞的观点是:
①这种做法不必须是群体中的个体自觉地按照理性所决定的,极有可能是受到领导者的鼓动,或是受到了某种煽动性言论或情绪的支配,才会促使群体朝着某个方向坚定的前进。
②而由群体构成的历史的结果不必须是进步的,很大程度上带来了杀戮流血与牺牲,这也就不算是功绩了。
对于作者以上观点,我是不能赞同的,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看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无论这个历史是被社会精英或是某个领导人所鼓动带领的,我坚信群体不可能像作者说的那样低智,群体中的个体也没有作者说的那么糟糕,如果没有了人民群众做这当中的坚强的后盾,社会历史是不会发展的,就像当年真的是历史与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各族人民拜托了列强们的侵略,姑且不论此刻中共还是否是我们的选取,但在当时那个历史环境下,在革命先驱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发奋下我们才拜托了做奴隶的命运。
也正如虽然我是非理性的选取了那本励志书,但是当我静下来静静的阅读书中的观点的时候,随着自我的慢慢消化,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凸显了出来,况且是有很多人觉得它好那它必须也有它的过人之处,即使是乌合之众,但是随着时刻的推移和真正冷静的思考会使得这样一批裹着大众外壳的个体走向独立之路。
在论述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的时候,勒庞认为种族自身一些特质能够视为我们一切情感的源泉。群体的躁动、冲动易变都在种族特质的影响范围之内。从这点我们能够看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苟同。
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不接纳质疑和不确定性,并且总是走向极端;群体的情感总是过多的;群体表现出来的道德能够比个人更高尚,或更低劣等观点也能深刻的解释当今中国的网络暴民,网络上无数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他们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不能听到任何反对意见和质疑,他们的感情激烈丰富,遇到逆他们者道德不再是束缚他们的工具,轻者围攻言语攻击,重者人肉搜索祖宗八代骂尽,群体里的个体享受到了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正因人多势众,最后的结局就是反对者被骂的落荒而逃,而他们躲在电脑屏幕后面沾沾自喜最后能够一泄私愤痛痛快快的发泄了。
在中国这种网络愤青网络暴民甚至是现实中的愤青,不就是正因某些共同的、偏激的、具有煽动性质的观点而自觉地走到一齐,遇到不一样的观点就冲拳出击把对方杀的片甲不留,我的印象里乌有之乡这个网络社区就聚集着一群极左观点的人,高歌着社会主义有多好,毛主席有多么伟大,一切资本主义的东西都是阴谋与腐朽的,只要有人对他们的帖子进行反驳就必然遭到他们这个群体的攻击,群体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在网络社区里被表达的淋漓尽致;还有铁血网,好多次查阅资料上方都充斥着华人在海外是多么受凌辱和歧视,脏话连篇,一群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的愤青聚集在那里,夸张地单纯的表达自己的爱国之情,随意对他人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这些都是网络群体时代的共同特征,那就是非理性的无数个体聚集在一齐为了群体的信仰所进行的排斥与攻击。从这一点上我们能够看到勒庞的这本名著的强大的现实好处。
勒庞认为:同理性相比,是幻觉引发的激情和疯狂刺激着人们走向礼貌之路。尽管存在理性,但是推动一切礼貌进步的却不是理性。倒不如说,推动礼貌进步的依然还是各种情感诸如尊严、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向往。
作者所探究的群体的领袖及其说服人的手段这部分资料,我很赞同,勒庞的这种思想明显是适用于政治领域领导统治群众的伎俩,与我国的以及这天的政治领导有着密切的关联。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人们,以巧妙的伎俩雄辩演说,来迎合众人浅薄心理,慑服人心为要术,是领袖人物、群众操控者的基本手段。其实他们并非需要掌握什么了不得的理论,只要用一些具有煽动性标语口号或诗一般的语言,开动其控制的宣传机器长久反复的灌输,调动群众的情绪或欲望,便会到达统率思想征服民众的目的。
但是现阶段随着网络化的发展,这种手段的效果不再那么明显,甚至有新奇的手法将其取而代之,如网络推手(小月月事件)、口碑营销(当当网淘宝网的营销策略)、大众点评(大众点评网和其他点评网的兴起)等等,领导对受众的蛊惑转变为受众对受众的宣传,让我们不得不再一次惊叹群众的力量。
正因人们天生的叛逆心理,名人领导专家不再那么高高在上受人敬仰,这时,巨大的群体的力量则得以充分的体现,网络推手纷纷涌现,两年前很轰动的“小月月事件”、“凤姐、芙蓉姐姐”甚至是各种“神曲”都是网络推手在幕后运筹帷幄,把无知的个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不明真相的网民被裹挟进去成为对事件发展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一员,每一天阅读帖子的进度进行跟帖回复,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普通人用脑子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作为网络大众却依然看得津津有味不依不挠,我就深受“小月月事件”的毒害,猎奇的心理看了初期作者的帖子,快把我恶心死了,但是我还是坚信小“月月”是真实存在的,在网友的声浪中,我迷失了自己,依旧看着“小月月”的好戏在上演,之后结果可想而知,有网络炒作公司出来辟谣了,“小月月事件”只是公司炒作的结果,他要看看这么一个荒唐的人物到底会吸引多少网友的关注,有多少人会坚信,结果我们却轻易地上当了。我们将对传统媒体的信任习惯性的拓展到对网络信息的处理上,不管网络推手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我们都轻易的成为助推者,助长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与发展。
或许你认为他的思想过于偏激过于消极,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剂清醒的良药,持续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好随波逐流。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就是当时历史的选取和人民的选取,中共领导人沉溺于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之中,在后期发展还出现了XXX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被伟人巨大的声望所震撼,被伟人的魅力所深深折服,他们失去了自我意识,失去了自己思考的潜质,惟命是从,主席就是神,不是人,领导人被盲目崇拜着,无论这种崇拜是群众发起的,还是领导人推波助澜的。勒庞认为声望的突出特点是彻底麻痹人们的决定力,将事物的本来面目掩盖,声望是征服群体的基本因素之一。这种观点我很认同。
勒庞认为目前群体多变的见解主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当代中国社会,他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过去的信仰彼时能促进一个阶段性的思想见解,如今正在一天天地失去影响力,再不能像往昔一样有所作为。
第二,群体力量不断增加,以至于愈发没有一个能够对它构成制衡的力量。由此,群体多变的思想见解—我们有所了解的群体特征,表现出来。
第三,近来不断得到发展的报业,把完全对立的思想见解不断地呈此刻群体面前。每一个特定的主张和见解都会产生必须的暗示作用,但它很快就会受到挑战和破坏,主要来自于对立主张见解产生的暗示,最后的结果是任何一种思想主张都难以普及,他们很快就会从视野中消失。不能够让更多人理解,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信念。从而,历史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现象,成为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即,政府在引导舆论上显得无能无力。
作为我国政党、人民的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正逐渐失去它的影响力,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没有多少人去关心,人们只是去关心那切实关联到自己的利益问题;强权统治和思想控制相对弱化,群体多变的思想见解显现出来;我国当代媒体的发展,每一天都把不一样的对立的思想观点传递给我们,任何一种主张都难以普及,人们没有一种普遍信念。官媒说话没人坚信,无外乎CC每一天我们的意识,领导人都很忙,外国普遍很落后,人民群众生活多完美......大众媒体又乱象丛生,不知道该坚信哪家之言,社会极度不信任,不信任政府,不信任他人,不信任的情绪弥漫着整个社会。食品行业危机四伏,没有能够吃的干净的东西,《心术》里有一句话说得好:毒死需要几十年,饿死也就十几天的事。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作者认为:由于主导性力量并不存在,基本信仰的毁灭,最终的结局就是人们所有的观念无不存在深刻的分歧,这使得群体只对那些明确无误地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牵肠挂肚。
讨论与分析使得所有的思想主张都丧失了权威的名分,它们的个性特征在迅速衰退,正因持续的时刻太短以至于很难唤起我们的激情,现代人变得越来越迟钝。目前群体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因此若有一种思想主张赢得了足够的声誉,并且让自己得到普遍的认可,那么,这一思想主张就会迅速拥有巨大的强制性力量,他会让所有的事情都屈从于它。普遍的不质疑,不确认。一个有群体占据主导地位的礼貌,几乎没有再延续下去的可能性。还有什么能延迟礼貌自身的消亡呢?也许只有好无定形可言的群体的思想主张,还有就是他们对所有一般信仰都不会触动的定力。我认为这段话也相当的经典。
◍ 活着读后感400字 ◍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 "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 (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药的讽刺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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