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8-14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九篇。
实习为学生提供了机会,更深入了解职业岗位的要求和发展路径,同时培养良好的职业态度和素养。以下是精选的9篇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1」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临床实习是医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部分,是医学专业学生掌握专业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学习阶段。为加强见实习生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接收规定
1、实习生来院实习,医务科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及实习生所学专业统一规划安排。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院领导批准,未通过医务科的计划安排,不得擅自接收实习人员。私自接收实习人员,一经发现,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医务科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实习生所学专业,做好转科轮换工作。
二、实习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有事离岗应先报告带教老师。
2、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实习生不得擅自转科,不得任意延长实习期限。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实习期间原则不请事假,不放寒暑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提出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
4、请假一天以内者,由带教老师批准;三天以内者科主任批准;七天以内者,经医务科批准,并通报原学校备案。超过一周时凭原学校函件报医院主管领导批准。
5、请假期间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6、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以违纪处理。
7、实习生因事,病假耽误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按时办理离院手续。
8、实习生轮转科室结束后,及时、准确填写实习鉴定报告本的有关部分,实习结束后交由医务科审核,填写总结意见后带回上交学校。
9、学生在实习中如找到就业单位需转点(院)实习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签署意见,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离院。
10、实习生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人身财务安全,在实习期间发生个人意外伤害、财务丢失等事件,院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实习生管理规定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生必须根据实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实习期满时医务科要进行考核鉴定,实习生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2、实习生应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端正服务态度,视病人如亲人,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等方面应服从医院的领导安排,及时完成带教老师及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它任务。
3、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要求着装整洁,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4、实习生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带教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扼要汇报所管患者的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5、实习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不允许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如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新患者住院后,实习生应立即随带教老师去病房检查患者病情,并及时完成住院病历书写。
6、实习生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都要经过带教老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书写病历应该完整,字迹端正。每个实习生在临床科室实习期间至少书写2份完整病历,由老师批改。
7、实习生要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业务活动,如病例分析、典型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科室讲座、死亡病例讨论等。
8、实习生进入科室后,根据科室的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值夜班。如果不参加值夜班,带教老师上下夜班休息时,实习生不得擅自离岗。
9、实习生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办法处理。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0、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实习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对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带教老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任何处理和谈话。
11、严格遵守临床医师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和职业行为,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在进行各种技术操作时,戴好口罩、帽子,并按操作规程进行。
12、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爱护医院公共设施,爱惜各种器材、药品,不得擅自使用实习科室的医疗器材,取用科室药品;对病历纸、打印纸等公用纸张,不得浪费或移作他用;损坏医疗器材设备应及时报告老师及科主任进行处理并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临床医技学生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阶段,为有序地实施我院临床医技实习学生管理,以保障委托学校实习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各科室都要以认真负责、通力合作的态度积极为我院实习学生提供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生进入医院后,必须自觉地服从医院的领导与管理,认真接受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的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的训练,自觉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不断克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勤奋学习,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临床医技实习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由科教部主管,各科主任监管,科室安排优秀医师带教,全院各科室共同配合。
第五条科教部根据实习学生专业、实习时间制定实习科室轮转计划,轮转计划制定后交由各科实习带教组长掌握,不再随意改动。
第六条实习带教计划由科教部根据委托学校毕业实习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各实习带教组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学生管理
第七条临床医技实习学生进入我院实习,必须接受由我院组织的`有关院情、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院规院纪、常见诊疗操作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等岗前教育。
第八条实习学生必须穿戴整洁工作服、佩带“实习医生”胸卡,方可上岗。工作期间应遵守医护人员礼仪规范,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大方、精神饱满。
第九条实习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我院劳动纪律及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不无故旷工。上岗期间不准吸烟,不准串科闲聊、玩手机和阅读与医学无关的书籍。科教部会不定期抽查实习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在岗情况。
第十条实习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带教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科教部审批;五天以上,转报委托校方教务科审批。学生请假期满,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回到实习岗位,必须通过电话方式与所在科室或科教部联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请假、续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科教部将报交校方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院期间,做到遵纪守法、医德良好、医风严谨、工作勤奋、尊师爱友、虚心好学。实习期间不准酗酒闹事,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吸毒,严禁收受病人红包或向患者索要财物,违者按院规院纪及委托学校学生纪律管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二条实习学生必须爱护我院公物,凡贵重仪器及设备,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如未经带教老师批准动用贵重仪器及设备致损坏者,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责令赔偿外,报交委托校方处理。
第十三条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医院布置的各项实习作业。不得仿冒带教老师签字,不准仿冒签署疾病证明、医嘱、处方、各种申请单、检验单。
第四章带教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临床医技各科室根据培训计划,严格实施,尽最大努力满足实习学生临床实习需要。
第十五条实习学生必须参加我院各种学术性会议及业务讲座及院、科二级的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科室查房和各种病例讨论。
第十六条 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的要求书写各种医学文书。重点掌握医疗文件的书写、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沟通方法和技巧。
第十七条 实习科目结束前要进行出科考试,出科考试由科室带教组长组织实施,试卷及考试成绩交科教部备案。考核内容按照各委托学校“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和基本技能两大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占该科实习成绩的30%):
包括:①学习态度、②服务态度、③工作态度、④遵规守纪、⑤团结协作、⑥出勤情况共六个方面,每项各占5分。其中,如旷工一天,则该科思想品德为0分。
1.基本技能考核(占该科实习成绩的70%):
包括:①医疗文书书写(占20%)、②诊疗操作(占15%)、③出科考核(占35%)。
第十八条科室实习结束后,由该科室带教老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记录在《实习生鉴定手册》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教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实习带教科室在本办法试行中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与科教部取得联系,以进一步完善。
「3」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从课堂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阶段,通过毕业实习巩固基本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临床基本护理技能,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其专业性质及业务范围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临床实习还肩负着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医风医德的重任,关系到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二十一世纪的高级护理人材的`任务,现根据本院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1、护理部一名副主任负责实习生的临床管理工作,各病区护士长根据医学院或护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医院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各临床科室设带教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带教工作,临床带教老师必须由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3、实习生实习期间工作、生活由学校及医院护理部负责管理。
三、对带教老师的要求:
1、各科带教老师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好护生的实习,在带教中以各种形式,结合医院特点,带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护生能运用所学知识指导临床实践,尽快掌握临床基本工作和实践操作,努力培养护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各阶段教学目标,定期组织考核。
2、组织护生参加各种专题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学术活动。
3、实习结束前,各科对护生基础护理、基本技术操作、专科护理以及基础理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习表现对护生的思想政治、服务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及时填写护生实习手册,由护士长把关、审查、签名。
四、对护生的要求:
1、本院护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方可从事护理活动。
2、认真学习,履行《医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端正学习工作态度,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培养良好的护士素质,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对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对同学团结友爱,共同进步;对自已严格要求、自强不息。
4、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无特殊情况,不可请事假。请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需经带教老师、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同意。不得口头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事后补假。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补实习。
5、尊重带教老师,刻苦学习,严防差错。对有关医疗保密范围的事情,不得外传,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及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告诉病人或家属。
6、树立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病人病情变化。
7、护生须参加护理部及科室安排的小讲课、教学查房,观看教学录象等教学活动。
8、实习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组,实习组长全面负责全组工作,及时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和同学对医院对医院的意见、要求,传达、落实学校和医院对学生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做好同学的生活管理、物资财务工作、实习费用报销和考勤记录工作。
9、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爱惜各种医疗器材和药品,损坏医疗器材设备,应及时报告老师及护士长进行处理。
10、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填写实习手册的有关内容。
「4」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我院对实习生均实行综合鉴定评分模式管理,每名实习生基础综合鉴定评分为100分,并按如下条款进行加分或扣分。实习结束时,对各学校实习生的综合鉴定评分进行排名,并作为最终实习等级鉴定(优秀、良好、合格)的重要依据。
二、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轮转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科室实习,私自延长实习时间者每次扣除综合鉴定评分1分,随意更改实习科室每次扣除综合鉴定评分2分。实习期满时各科室/部门要进行考核鉴定,无科室考核鉴定者每次扣除综合鉴定评分3分。整个实习期间能严格遵守实习轮转表的实习生,综合鉴定评分加2分。
三、实习生在实习上课时代表着医院的医务人员形象,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牌、热情服务,言谈举止需文明规范。若因言谈举止不当造成责任纠纷,给予警告处分,并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次;如引发社会舆论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四、实习生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带教老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实习生进入科室后,由科室决定是否随带教老师参加值夜班,如果不参加值夜班,带教老师下夜班休息时,实习生不得擅自离岗。对迟到、早退按每次扣综合鉴定评分1分;整个实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现象者,综合鉴定评分加2分。
五、实习生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不允许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如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次,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六、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业务学习活动,如病例分析、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学术讲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其中由医院主办或承办的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则上不容许请假。对积极参加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者,综合鉴定评分加1分/次;对无故不参加上述活动者,按每次扣2分鉴定评分处理,累计无故超过三次,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实习期间,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每参加一次加综合鉴定评分1分,对无故不服从安排者每次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
七、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对实习生的'考勤制度。实习生请事假或病假1天以内者需向科主任/科长口头请假,3天以内需向科主任/科长书面请假,7天以内者需向科主任/科长书面请假并经科教科批准。超过请假期限1天或无故旷工(旷课)1天,由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请假期限3天或无故旷工(旷课)3天者需报科教科进行警告处分,并扣除综合鉴定评分2分;超过请假期限7天或无故旷工(旷课)7天者,科教科直接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八、实习生因考研复习请假者,可由实习生书面请假,经科教科批准后容许累计有三个月以内的复习假期。无故超过累计假期1天,扣综合鉴定评分1分;无故超过累计假期3天,由科教科进行警告处分,并扣除实习鉴定评分2分。超过累计假期7天,科教科直接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请考研复习假的学生,考试后必须凭借准考证到科教科销假,否则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九、实习生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未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私自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造成损坏者应原价赔偿。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实习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对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患者及家属投诉者,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次,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5」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维持好门诊秩序,科学地组织安排病人就诊,按各科专业分诊。对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病人,优先照顾就诊。对危重及病情突变的病人配合医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三、门诊护理人员在门诊部、护理部领导下进行工作。选派高年资护士,并较长时间固定。
四、认真做好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类,安排隔离房间就诊,以防交叉感染,诊断明确者转传染病医院治疗。
五、门诊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做好病人的就诊指导和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流水线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护理人员,要负责各种医疗器械及各种医疗用品的保管、维修和补充,以利于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6」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1、凡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必须向医院保卫科进行申报登记。
2、在申报登记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件,本人像片一张。
3、为加强对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来院工作的外用工,必须由单位或个人担保;进修生、实习生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进行登记,其中一份登记表交保卫科备案。
4、担保人(单位)必须为自己所介绍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承担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5、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等与在职员工一样,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信誉。如有违章、违法行为者,参照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同等处罚,对治安保卫工作不利者予以辞退。
「7」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专业基本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础的过程。为了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规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人员接收
(一)医院接收全国范围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全日制学生。学历要求:原则上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医技专业大专以上;护理专业中专以上。
(二)实习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务科根据有关科室的接收计划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三)实习院校在实习前2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一式2份交至医务科。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轮转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四)零散实习人员应填写《医院实习人员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邮寄至医院医务科。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者,由医务科发出接收函。
(五)所有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以上相关证件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六)实习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或被终止实习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所在院校其他实习人员。
实习费用标准:临床医疗600元/人;护理、医技600元/人;实习期限:8~12个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二、实习人员管理
(一)各科室应设专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负责实习工作,切实关心实习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实习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计划,讲课计划,带教计划,并于新生报到后上报医务科。
(二)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不得自行调换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延长实习时间。注意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如实习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将视其情节给予适当教育,直至终止实习的处理。
(三)实习人员应明确职责,对临床各项工作均要认真负责,以避免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造成医疗设备、仪器、器材的损坏,按规定赔偿损失。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实习人员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三、实习人员鉴定
(一)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写好个人鉴定。
(二)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给予综合鉴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医务科负责解释。
「8」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领导和管理,尊重带教老师,关心爱护病人。按照护理部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实习前要进行入科教育,实习中每科要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实习期满进行鉴定。
2、各科护士长要按护理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好各科护生的`带教工作,相对固定带教人员,带教老师要热心,严格要求放手不放眼。
3、实习生必须按照医院组织的实习计划和安排进行实习,不得擅自改变实习计划和安排,特殊情况要经护理部批准同意。
4、实习生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技术操作。
5、严格请假制度,一天以上的假,写请假条报护理部,经护理部批准、同意、科护士长同意,才可休假,未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记录在案,不允许电话请假,病假须开病假条。
6、除学校统一通知放假外,其余节假日一律按医院的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休假期间,实习生不得休假,必须照常上班。
7、实习生科室实习结束,要写好出科小结,交科室负责带教的老师,由科室作出实习鉴定,转科。
8、实习生上班时间不允许打电话,不在工作区域接听电话,或电话聊天。
9、实习生上班时间不允许谈恋爱、陪岗或聊天。要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9」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六项卫生行业标准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法规制定本制度。消毒隔离是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的重要手段,医院工作人员应提高认识,认真执行。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时应脱去工作服。
二、严格执行医院手卫生制度,诊疗及处置工作后均洗手或手消毒;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随时监测定期更换,确保其使用浓度和效果。
四、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湿式清扫,床头、桌、椅子等每日湿擦,扫床巾及抹布一床一用一换;当地面或物体表面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后,立即使用消毒剂进行清扫擦拭:各房各室清洁工具应分开使用和存放,并没有明显标记,用后立即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五、定期更换病人被褥,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必要的随地乱丢,不在病房内清点,病人出院后,对其使用的物品要进行终末消毒。
六、治疗室、换药室、检查室每日通风换气、保持洁净,必要时监测:进入应衣帽整洁,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室内,医务人员操作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洁污分开,标识明显;灭菌物品存放于使用符合要求,不允许使用过期物品;各种医疗用具如体温表、湿化瓶、药杯等,使用后均需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七、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脏器移植的`手术病人及免疫力低下的病人应按标准预防和接触隔离预防的原则进行隔离。
八、传染病人按病种区分隔离,原则上其他病房不得收治传染病人;如必须收治则应按传染病人隔离措施执行;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
九、加强传染病管理,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科)、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应设预检分诊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再门诊各处走动,严格探视制度,以防交叉感染。
十、传染病室、隔离观察室、传染病诊疗室内所有物品,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
十一、凡特殊病原体感染或传染源不明的疑似传染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隔离(标准预防加上额外预防)。病人用过的器械、被服。房间对于进行消毒,不需要的物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置。
十二、各类实验室应该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技术规范》等要求,合理设置区域,正确处理各种标本及医疗废物。
十三、工作人员在进行清洁、消毒、灭菌物品的同时,要加强自身防护。
十四、重点科室应在医院消毒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符合要求的工作流程及处理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十五、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医院有关“反馈和控制金空气、飞沫接触传播等感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对所有病人都不想出去进行标准措施,严格做好经空气传播(如:结核、麻疹、肺鼠疫、肺出热等)、飞沫传播(如:百日咳、白喉、流脑、甲型流感等)、接触传播(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感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标准预防加上额外预防)。一般要求在病历牌上有颜色标识(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用粉色;接触传播预防用蓝色),防治造成院内传播流行。
十六、严格执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三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原则上各临床科室消毒、灭菌物品(如:手术器械、腔镜等)统一送消毒中心清洗、消毒(如:呼吸机管道、湿化瓶等)或灭菌处理,把好器械清洗质量关,定期检测,认真执行追溯制度,加强愿望手术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管理。
十七、规范处理医疗废物,防治锐器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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