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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1000字精选

发表时间:2023-01-30

石材供货合同。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合同使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合同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那么我们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篇1)

______省第___建筑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___县高级中学:(简称乙方)

______石料工艺厂:(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左云县高级中学,道路铺装路沿石、平石。广场铺装石材及室外其它石材由丙方供货,及广场铺装人工费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需监供三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1)工程名称:左云县高级中学室外石材供货(广场铺装)

(2)工程地点:___县高级中学

(3)工程内容:见用料明细表

(4)供货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下达供货计划表为准

(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二、交货方式:由丙方负责将石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图纸供货。丙方将派员与甲乙双方代表、监理代表在工地共同进行验收,同时办理验收手续。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修复、直至达标为止。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最后实际用料为依据。单价以供货价清单为依据(见附表)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总价30%预付款。以后每供货30万元支付50%,剩余20%工程铺设验收合格,30日内结清余款。

五、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必须在交货日提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加工图纸、资料)供货进度表。

(2)提供石材放置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负责石材到场的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石材是否合格,并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2)监督甲丙双方是否如约履行合同,及交货付款情况。

(3)如甲丙双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阻止及仲裁违约条款。

(4)如乙方没有公平合理尽到监督作用,损失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甲方提供供货清单,乙方监督标准,及时供货。

(2)对所供石材质量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修补。

(3)配合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甲乙双方中途退货,不能及时付款,丙方不能按时供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现场所在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其它未竞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篇2)

石材订购合同书

甲方(购货方):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南充市嘉陵区鹏程石材经营部

乙方地址:光彩大市场四区三幢3号联系电话:18608172363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关于工地装饰花岗石石材达成以下协议:

一、石材价格与品种

以上价格均是送到工地的价格(不包卸货),不含税,所有尺寸由甲乙双方负责。(以上石材均是按乙方出货单结算,并甲方收货签字为准。)

二、乙方提供所有石材必须同样品大致相同,甲方按样品进行验收,略有差异无异议。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交纳4万元(肆万元)作为定金,每批货到工地付全款,定金最后一次扣除。

四、甲方在与乙方签订订单后,如有变动,需在八小时内通知,并且书面传真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确认修改后,签订新的认购合同。若由于甲方拖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五、对以上产品,儒需异性加工的,应提前跟乙方协商并谈加工费等相应事项。 六、在石材送达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后发现有破损,乙方不付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定金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第一批大面积地面石材

签订合同内送达,天内全部送完。

(注:甲方若未按以上协议付款,耽误工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

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南宁供电局凤岭调度中心门卫室花岗岩大理石工程需要材料特委托乙方供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材料、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花岗岩大理石,单价:96元/平方米,数量:369.67平方米,总合计:35488元

二、材料进场即地点

由甲方通知材料进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一天,地点:凤岭调度中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保质、保量供货甲方必须确保进场卸货场地也应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款,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都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不按协议的规定时间,按时支付乙方的花岗岩大理石货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追回所有货款,且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篇4)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条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恪守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金昌市怡景苑住宅组团6#8#10#住宅楼工程楼梯间花岗岩供货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金昌市怡景苑住宅组团6#8#10#住宅楼工程

二、承包方式、范围、价格

1、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括材料的开槽、倒边、裁切加工,运送至甲方项目部指定的工地现场、货物卸料及码放)的形式。

2、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中(包括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的内容)的楼梯间花岗岩。

3、承包价格:按实际铺贴面积为准。楼梯间花岗岩每平方米73.00元。备注:以上所用产品质量、颜色要求与怡景苑一期工程。

三、供货时间:

自 20xx年 7月18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按合同约定必须保证按甲方项目部的总体安排按时供货,若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造成不能按时供货,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承包费总价的10%罚款。

四、货款的支付与管理

乙方材料全部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的 %。其余款项等楼梯间花岗岩全部铺贴完工,材料多退少补,楼梯间花岗岩铺贴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承包费的结算和支付时,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和签字后由公司财务支付。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评定标准等要求组织供货,必须达到合格。

3、乙方所进场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符合要求,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费、材料费及一切责任全部有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文明工地的标准组织,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所用的材料不得乱丢、乱放,对不用的材料及时清理,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码放、归库。

5、乙方按合同约定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在正常情况下,乙方有意停工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予给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六、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财务手续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石材供货的合同(篇6)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00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00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

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

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